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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是多主体的公共体系。市场机制调节、政府干预以及环境NGO参与,三者缺一不可,环境NGO参与是环境保护中不可忽略的“第三级”。当前长三角区域环境保护迫切需要环境NGO的参与,区域环境一体化需要环境NGO的介入,区域环境公众参与需要环境NGO的引导,区域政府环境治理需要环境NGO的辅助。环境NGO参与长三角区域环境保护,模式可以多样化,可以采取以社区为基础为依托的参与模式,与政府合作的参与模式,与企业、商业结合的参与模式以及以全球为视野的参与模式等等。长三角各方政府应积极扶持环境NGO的发展,着力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