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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我们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为进一步改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也不可否认,我们在改革与发展过程中也积攒了一些社会矛盾和问题,有些关键的矛盾和问题,成为我们继续深化改革的主要障碍。值得警惕的是,近年来,一些地方、一些部门把改革当“道具”,以改革的名义谋取地方、部门和个人的利益,拖延改革的最佳时机,挤压改革的有效空间。
首先,改革取向“空洞化”。主要表现为以改革的名义摄取和放大部门和个人利益,使改革的基本价值“空置”,变成谋取私利的遮丑布。在“刚性利益”与“柔性价值”的权衡中,由于改革的核心价值缺乏制度的有效支撑,促使“垄断财富、权力财富、暴力财富”膨胀,结果是极大地消解了我们一直倡导的核心价值。垄断价格、腐败和权黑勾结腐蚀了最起码的“社会信任”。经济的“过度市场化”推动“公权市场化”迈出了危险的第一步,公众对腐败已经习以为常,使政府效率和公信力双双下降,中央的有效控制力削弱。强势利益集团“绑架改革”并以改革的名义使改革朝着有利于自己利益的方向发展,严重挤压“社会信任”这个成功改革的社会基础,并最终把改革引入死胡同。
例如,十七大以来,中央一直强调改革的“民生”目的与价值,这是我们对以前发展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重要“共识”,特别是在金融危机的形势下,这一共识对我们“共度时艰”、维护社会稳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但一些垄断部门现在却以“价格改革”的名义,酝酿水、油、液化气等大幅度提价,这严重挤压了老百姓生存的空间。还有一些地方政府,以改革的名义,把出卖公用事业当成“摇钱树”,进行公用事业私有化,而且把这样重要的战略产业卖给外国企业,伸长脖子让人家“套绳索”。当然,并不是说公用事业不要改革,但改革的路径和目标决不是私有化,而是通过管理改革提升公共服务效率,提升生活质量,让老百姓更满意。
其次,改革措施“泡沫化”。所谓“改革泡沫化”,是指无关宏旨、或口号成分多操作成分少、甚至明显地偏向强势利益集团的改革措施一个接一个出台,又一个一个地不了了之,而事关全局的关键性改革找各种各样的借口迟迟不进行,延缓了最佳改革时机,积攒了社会矛盾,使“社会信任”这一有效改革的社会基础遭到了极大的破坏,深入改革难以为继,改革空间进一步缩小。
以反腐为例,一些地方政府具有“灰色幽默”的反腐措施出了不少,如“老婆监督”、“下级监督”以及各种“严禁”等,但现代文明世界公认的有效反腐的重要法规“公务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度”,却找了许多理由迟迟不见出台。再如,干部选任过程中的腐败,我们也出台了许多考评、监督、民主等方面的改革措施,但效果不佳,究其根本原因,还是一个如何选举产生“一把手”的问题,谁来决定“一把手”的选用,是群众决定,还是上级部门决定,是遏制选人用人中腐败的“关键性改革”,这个问题不解决,其他许多“泡沫化改革”措施再多,看起来很热闹,但不可能最终解决干部选任中的腐败。
最后,改革结果“工艺化”。主要是指一些地方和部门把自己打着改革旗号所进行改革的结果一律看成是完美的,不允许批评。这样的事例很多,就不一一列举。我要说的是,世界上没有绝对完美的东西,我们不能以维持现状来挤压或放弃进一步深化改革的空间。改革与发展无止境,要改革、要发展,社会批评是一个基本的“助推器”。必须真正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切实通过公民社会的广泛的社会批评,不断扩大我们改革与发展的空间。
总之,中国下一步的改革与发展,应在价值理念、路径选择和制度安排上有新突破,特别是在“关键性改革”上有实质性突破。谨防用非实质性改革、泡沫化改革、改革的名义挤压深化改革的空间,大量积累社会矛盾和问题,错失改革的最佳良机。
首先,改革取向“空洞化”。主要表现为以改革的名义摄取和放大部门和个人利益,使改革的基本价值“空置”,变成谋取私利的遮丑布。在“刚性利益”与“柔性价值”的权衡中,由于改革的核心价值缺乏制度的有效支撑,促使“垄断财富、权力财富、暴力财富”膨胀,结果是极大地消解了我们一直倡导的核心价值。垄断价格、腐败和权黑勾结腐蚀了最起码的“社会信任”。经济的“过度市场化”推动“公权市场化”迈出了危险的第一步,公众对腐败已经习以为常,使政府效率和公信力双双下降,中央的有效控制力削弱。强势利益集团“绑架改革”并以改革的名义使改革朝着有利于自己利益的方向发展,严重挤压“社会信任”这个成功改革的社会基础,并最终把改革引入死胡同。
例如,十七大以来,中央一直强调改革的“民生”目的与价值,这是我们对以前发展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重要“共识”,特别是在金融危机的形势下,这一共识对我们“共度时艰”、维护社会稳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但一些垄断部门现在却以“价格改革”的名义,酝酿水、油、液化气等大幅度提价,这严重挤压了老百姓生存的空间。还有一些地方政府,以改革的名义,把出卖公用事业当成“摇钱树”,进行公用事业私有化,而且把这样重要的战略产业卖给外国企业,伸长脖子让人家“套绳索”。当然,并不是说公用事业不要改革,但改革的路径和目标决不是私有化,而是通过管理改革提升公共服务效率,提升生活质量,让老百姓更满意。
其次,改革措施“泡沫化”。所谓“改革泡沫化”,是指无关宏旨、或口号成分多操作成分少、甚至明显地偏向强势利益集团的改革措施一个接一个出台,又一个一个地不了了之,而事关全局的关键性改革找各种各样的借口迟迟不进行,延缓了最佳改革时机,积攒了社会矛盾,使“社会信任”这一有效改革的社会基础遭到了极大的破坏,深入改革难以为继,改革空间进一步缩小。
以反腐为例,一些地方政府具有“灰色幽默”的反腐措施出了不少,如“老婆监督”、“下级监督”以及各种“严禁”等,但现代文明世界公认的有效反腐的重要法规“公务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度”,却找了许多理由迟迟不见出台。再如,干部选任过程中的腐败,我们也出台了许多考评、监督、民主等方面的改革措施,但效果不佳,究其根本原因,还是一个如何选举产生“一把手”的问题,谁来决定“一把手”的选用,是群众决定,还是上级部门决定,是遏制选人用人中腐败的“关键性改革”,这个问题不解决,其他许多“泡沫化改革”措施再多,看起来很热闹,但不可能最终解决干部选任中的腐败。
最后,改革结果“工艺化”。主要是指一些地方和部门把自己打着改革旗号所进行改革的结果一律看成是完美的,不允许批评。这样的事例很多,就不一一列举。我要说的是,世界上没有绝对完美的东西,我们不能以维持现状来挤压或放弃进一步深化改革的空间。改革与发展无止境,要改革、要发展,社会批评是一个基本的“助推器”。必须真正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切实通过公民社会的广泛的社会批评,不断扩大我们改革与发展的空间。
总之,中国下一步的改革与发展,应在价值理念、路径选择和制度安排上有新突破,特别是在“关键性改革”上有实质性突破。谨防用非实质性改革、泡沫化改革、改革的名义挤压深化改革的空间,大量积累社会矛盾和问题,错失改革的最佳良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