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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作为一项前无古人的宏伟大业,既需要有发达的物质文明,同时需要有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涵和重要动力,它关系到我们能否把一个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充满生机和希望的社会主义中国带入21世纪,并顺利实现21年的远景目标及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大业。因此,必须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关键词:民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1引言
政治文明范畴早在马克思主义创立时期就已科学地提出了。所谓政治文明,是指人类社会政治生活的进步状态,是人类在政治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文明成果。其主要内容体现在政治文化观念、政治法律制度和政治实践行为这三个方面。从文化观念上说,政治文明体现的是民主、平等、自由等观念,追求的是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此外还包括进步的政治思想和政治道德等;从制度上说,政治文明包括完善的民主政治制度和与之配套的政治运行机制、监督机制,以及确保这种制度和机制合理运转的规范程序;从实践上说,政治文明表现为廉洁、高效、民主的行政活动。
2民主法治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密切相关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既是以全体人民为对象,也是以全体人民为主体。社会主义民主越发展,人民群众对精神文明建设的参与越广泛,精神文明建设就越全面,越有效,也就越能体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性质。要使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只靠党和政府的号召不行,只靠群众本身的参与热情也不行,还必须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因此,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越发展、越健全,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主体性越可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就越能成为人民群众广泛参加的持久活动。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工程中的一个子系统,同时它本身又是一个高度复杂的系统工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能否有序和有效地开展起来,一方面需要处理好它的外部关系,另一方面又需要处理好它的内部关系例如:精神文明建设的统一性与特殊性;它与物质文明建设的关系;在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软件与硬件建设的关系,普及与提高的关系;思想道德建设中坚持优秀传统与改革创新的关系等等,我们过去把握得不够好,造成了文化资源和物质资源的大量浪费。所以,精神文明建设要加强,要使这项工作活而有序,必须加强民主和法制,把民主法制引入精神文明建设领域。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全体人民主动地和适应新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长期历史过程。它既是一种活动,也是一种制度化、习俗化过程。通过制度化、习俗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普遍性要求和教育成果不断转化为人们的社会行为和习惯。作为制度化过程,它首先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一个无法可依、有法不依的社会,肯定是一个思想滑坡、腐败、道德秩序混乱的社会。而要建设一个思想活跃、政治清明、道德秩序井然的社会,首先必须形成依法治国的局面。
3社会主义法制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以法制形式确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战略地位。我们所进行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决不仅仅是为了解决当前精神生活领域出现的各种具体问题。它是一项长期的战略大计,并将贯穿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以法制的形式确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不只是一个简单的原则性规定。对此,需要进行深入的调查,使法制关于精神文明建设战略地位的规定具体而系统。
4以法制的强制力
保证全社会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精神文明建设是覆盖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在制定和实施这个工程中,政府起着主导作用,但不能只靠政府。家庭教育、学校陶冶、社会要求都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在与人们的物质生活过程直接相关的领域,应主要靠市场调节下的企业和家庭投入;在介于两者之间的领域,应由政府、企业、家庭共同投入。
以法制方式规范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广泛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亿万人民群众自己的事业。人民既是物质文明建设的主体,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主体。只有广泛吸引群众参与,使群众在参与中接受教育,在受教育中发挥创造精神,才能使精神文明建设具有持久旺盛的生命力和持续深入的推动力。
5总结
实现政治文明要真正落实依法治国,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是要使立法机关按照严格的法定程序制定法律,并形成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只要我们的政治主体时刻具有法治意识,在法制的保障下,落实民主权力,将为我们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营造一个健康的发展道路。
参考文献:
[1]齐振海.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精神文明[J].思想政治课教学,2015,02.
[2]懋桦.精神文明与法制建设[J].法学杂志,2016,05.
[3]钟镇藩.也談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关系[J].浙江学刊,2016,04.
关键词:民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1引言
政治文明范畴早在马克思主义创立时期就已科学地提出了。所谓政治文明,是指人类社会政治生活的进步状态,是人类在政治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文明成果。其主要内容体现在政治文化观念、政治法律制度和政治实践行为这三个方面。从文化观念上说,政治文明体现的是民主、平等、自由等观念,追求的是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此外还包括进步的政治思想和政治道德等;从制度上说,政治文明包括完善的民主政治制度和与之配套的政治运行机制、监督机制,以及确保这种制度和机制合理运转的规范程序;从实践上说,政治文明表现为廉洁、高效、民主的行政活动。
2民主法治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密切相关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既是以全体人民为对象,也是以全体人民为主体。社会主义民主越发展,人民群众对精神文明建设的参与越广泛,精神文明建设就越全面,越有效,也就越能体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性质。要使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只靠党和政府的号召不行,只靠群众本身的参与热情也不行,还必须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因此,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越发展、越健全,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主体性越可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就越能成为人民群众广泛参加的持久活动。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工程中的一个子系统,同时它本身又是一个高度复杂的系统工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能否有序和有效地开展起来,一方面需要处理好它的外部关系,另一方面又需要处理好它的内部关系例如:精神文明建设的统一性与特殊性;它与物质文明建设的关系;在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软件与硬件建设的关系,普及与提高的关系;思想道德建设中坚持优秀传统与改革创新的关系等等,我们过去把握得不够好,造成了文化资源和物质资源的大量浪费。所以,精神文明建设要加强,要使这项工作活而有序,必须加强民主和法制,把民主法制引入精神文明建设领域。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全体人民主动地和适应新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长期历史过程。它既是一种活动,也是一种制度化、习俗化过程。通过制度化、习俗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普遍性要求和教育成果不断转化为人们的社会行为和习惯。作为制度化过程,它首先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一个无法可依、有法不依的社会,肯定是一个思想滑坡、腐败、道德秩序混乱的社会。而要建设一个思想活跃、政治清明、道德秩序井然的社会,首先必须形成依法治国的局面。
3社会主义法制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以法制形式确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战略地位。我们所进行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决不仅仅是为了解决当前精神生活领域出现的各种具体问题。它是一项长期的战略大计,并将贯穿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以法制的形式确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不只是一个简单的原则性规定。对此,需要进行深入的调查,使法制关于精神文明建设战略地位的规定具体而系统。
4以法制的强制力
保证全社会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精神文明建设是覆盖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在制定和实施这个工程中,政府起着主导作用,但不能只靠政府。家庭教育、学校陶冶、社会要求都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在与人们的物质生活过程直接相关的领域,应主要靠市场调节下的企业和家庭投入;在介于两者之间的领域,应由政府、企业、家庭共同投入。
以法制方式规范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广泛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亿万人民群众自己的事业。人民既是物质文明建设的主体,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主体。只有广泛吸引群众参与,使群众在参与中接受教育,在受教育中发挥创造精神,才能使精神文明建设具有持久旺盛的生命力和持续深入的推动力。
5总结
实现政治文明要真正落实依法治国,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是要使立法机关按照严格的法定程序制定法律,并形成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只要我们的政治主体时刻具有法治意识,在法制的保障下,落实民主权力,将为我们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营造一个健康的发展道路。
参考文献:
[1]齐振海.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精神文明[J].思想政治课教学,2015,02.
[2]懋桦.精神文明与法制建设[J].法学杂志,2016,05.
[3]钟镇藩.也談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关系[J].浙江学刊,20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