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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以贵州贵阳花溪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為例,对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的管理方式,运营模式进行了初步探讨,在总结已有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分析政府、市场、企业和公众之间的关系,建立一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经营、社会参与、免费开放”的可持续发展的全新治理模式。
关键词:城市湿地公园;湿地保护;治理模式
一、城市湿地公园的概念及其建设的必要性
城市湿地公园是指在城市区域之内拥有一定规模和范围,以湿地景观为主体,以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为核心,兼顾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展示、科普宣教和湿地合理利用示范,蕴含一定文化或美学价值,可供人们进行科学研究和生态旅游,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湿地区域[1]。湿地公园建设是国家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社会公益事业。
目前,我国的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发展迅速,截至2013年已批准49家。城市湿地公园在保护和涵养城市水源、保护生物多样性,对公众进行科普教育宣传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其治理也迎来诸多新的挑战。因此,如何合理规划利用湿地,使城市湿地公园充分发挥它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则急需对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现有的保护和治理模式进行总结和不断创新,探索出一个新的湿地公园可持续发展的治理模式。
二、花溪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建设面临的挑战
花溪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于2009年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设立,是西南地区首个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湿地作为“城市之肾”,对生态环境起着涵养水源、调节气候、净化环境等重要作用。然而在气候变化、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多重压力下,城市湿地正面临着数量减少、功能弱化的严峻挑战。其中,城市化进程的又加快蚕食了大量城市湿地,工业及生活污水也使得城市湿地的生态功能不断退化。城市湿地公园的治理也同样面临着诸多困境。
1.保护与利用之间的矛盾。潜在的旅游开发欲望,经济利益的驱动,可能使湿地的原生性、自然性遭到破坏,对湿地生态系统造成过度干扰,会对水质保护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怎么处理好湿地公园建设过程中的保护与利用关系,是花溪湿地公园建设的重点。
2.承载压力加大。花溪湿地公园位于贵阳市中心城区的南部,是贵阳生态旅游,休闲度假的主要地区。随着湿地公园的建成,游客也不断地增加,再加之花溪区原有的本地居民,使湿地公园的承载压力不断加大,管理的难度也随之提高,如何处理好人与湿地保护之间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也是公园建设面临的挑战。
3.生态较为脆弱。花溪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刚刚建成不久,景区内的规划,基础设施的建设还不完善。一些生态展示区、苗圃引进的植物品种需要专业的栽培和管理。由于游客流动性较大,还未成规模的观赏性花卉,树木草坪,河中的鱼类,极易受到人为的破坏,使园区内的生物多样性遭到破坏,且较难恢复。
4.污染问题。花溪湿地公园周边虽然没有与水源保护和供水无关的工矿企业存在,但是公园内的个体户经营和游客游玩时产生的垃圾,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污染物,家畜家禽等养殖产生的污染,农业生产产生的废弃物通过对地表和河水污染影响着整个湿地公园的生态环境。这种潜移默化的破坏不容忽视。
三、构建湿地公园建设的多元治理模式
1.政府推动。政府在湿地公园的开发和建设过程中,承担着宏观指导、监督、利益协调和政策支持的角色。主要工作是组织保护开发建设制定、完善法规、市场运作、协调利益分配、维护湿地沟公园社会稳定等。政府与企业在旅游项目开发中按政企分开,市场运作、企业经营投资,共同推进整个湿地公园的建设与保护。
2.企业经营。政府择优选择有社会责任理念,有经营实力的企业,使花溪国家湿地公园独特的自然景观、旅游资源与优秀的企业强强联合,使花溪国家湿地公园的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价值得到更有效的保护和充分体现。
3.社会参与。社会参与是在政府的引导和企业的积极带动下,结合当地社会发展的条件,通过宣传动员,使社会团体,公益组织,志愿者,周边群众,媒体等自愿有序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和旅游开发活动中来。一方面可以唤起公民的生态文明意识,另一方面,生活在湿地公园区域的居民则可以通过绿色旅游的开发从中获益,增加收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5.免费开放。花溪国家湿地公园作为生态旅游景点已成为了贵阳市居民生态化游憩的重要空间之一,是公益性的城市基础设施,承担者科教宣传的功能。因此,在政府的主导下,实行免费开放的政策,以便让更多的居民走进湿地公园,锻炼身体,娱乐身心,陶冶情操,实现花溪国家湿地公园的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四、建立多元治理治理模式的机制及平台
1.政府应明确自身角色,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政府作为城市建设的管理者,它同时也承担着城市湿地的管理职能。所以,花溪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的治理,其保护和利用都必须以政府为主导,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为此,政府应建立城市湿地公园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管理协调机制。明确湿地管理的主体机构以及管理机构的权限和分工,规范其管理程序,避免部门之间的摩擦。建立健全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和相关部门分工合作机制,使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层层落实,努力形成各部门协调一致,相互支持、齐抓共管的体制机制[2]。
2.搭建多渠道招商引资的政策平台,鼓励企业入驻经营。城市湿地公园的建设是一种公益事业,而其要达到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就必须建立政府为主体的多种资金来源渠道。首先,政府应把湿地保护纳入财政预算,划拨转款开展对湿地的全面治理。其次,要广泛争取和鼓励社会各类投资主体向湿地保护投资,鼓励企业入驻,通过规范的市场化运营,减轻政府的负担,同时达到更好建设湿地公园的目的。政府通过规范使用资金来建立全社会参与湿地保护的投入机制,为城市湿地公园的治理提供有力的投资保障[3]。
3.搭建社会公众参与的平台。对于原本就居住在园区内的居民来说,政府可通过培训,使其参加花溪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的管理的辅助工作,并从中得到劳务收入,这既可以增加他们的经济收入,同时也能积极主动地保护,自觉地维护自己居住的湿地生态环境。
对于公益组织、社会团体、志愿者和个人来说,可以为其提供公益活动的场地、人力的支持。此外,还可以在园区内建立相应科普馆,展示区来让公众更加了解湿地的保护,从而唤起全社会的生态环保意识。
4.建立长效的宣传机制。政府必须从长远考虑,建立科普教育为主的宣传机制。政府可联合多部门,以学校学生、市民为宣传对象,开展零距离的宣传对接活动,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通过户外展览,进园免费讲解,举办有奖活动等形式营造保护湿地,共建湿地的良好舆论氛围。通过长效的宣传机制,使全社会对城市湿地公园的保护及治理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并将其转化为全社会自觉的行动。
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经营、社会参与、免费开放”的治理模式,使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形成利益共同体,通过建立相应的平台和体制机制,使花溪国家湿地公园的生态环境保护形成“自愿机制”,使花溪国家湿地公园生态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实现科学化持续发展。(作者单位: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本文系贵州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大学生项目)“多中心治理视角下花溪城市湿地的保护与开发研究”(项目编号:13DXS001)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参考文献:
[1] 高士武等.北京市湿地公园建设与管理研究[J].湿地科学,2010(4)
[2] 顾火官等.我国城市湿地公园建设之思考[J].宁夏农林科技,2013(5)
[3] 陈钰.城市湿地公园建设的存在问题与对策探析[J].沿海企业与科,2010(7)
[4] 郑囡.西溪国家湿地公园多功能区景观特征及其水环境质量研究[D].江苏南京:南京师范大学,2011
关键词:城市湿地公园;湿地保护;治理模式
一、城市湿地公园的概念及其建设的必要性
城市湿地公园是指在城市区域之内拥有一定规模和范围,以湿地景观为主体,以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为核心,兼顾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展示、科普宣教和湿地合理利用示范,蕴含一定文化或美学价值,可供人们进行科学研究和生态旅游,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湿地区域[1]。湿地公园建设是国家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社会公益事业。
目前,我国的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发展迅速,截至2013年已批准49家。城市湿地公园在保护和涵养城市水源、保护生物多样性,对公众进行科普教育宣传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其治理也迎来诸多新的挑战。因此,如何合理规划利用湿地,使城市湿地公园充分发挥它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则急需对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现有的保护和治理模式进行总结和不断创新,探索出一个新的湿地公园可持续发展的治理模式。
二、花溪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建设面临的挑战
花溪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于2009年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设立,是西南地区首个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湿地作为“城市之肾”,对生态环境起着涵养水源、调节气候、净化环境等重要作用。然而在气候变化、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多重压力下,城市湿地正面临着数量减少、功能弱化的严峻挑战。其中,城市化进程的又加快蚕食了大量城市湿地,工业及生活污水也使得城市湿地的生态功能不断退化。城市湿地公园的治理也同样面临着诸多困境。
1.保护与利用之间的矛盾。潜在的旅游开发欲望,经济利益的驱动,可能使湿地的原生性、自然性遭到破坏,对湿地生态系统造成过度干扰,会对水质保护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怎么处理好湿地公园建设过程中的保护与利用关系,是花溪湿地公园建设的重点。
2.承载压力加大。花溪湿地公园位于贵阳市中心城区的南部,是贵阳生态旅游,休闲度假的主要地区。随着湿地公园的建成,游客也不断地增加,再加之花溪区原有的本地居民,使湿地公园的承载压力不断加大,管理的难度也随之提高,如何处理好人与湿地保护之间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也是公园建设面临的挑战。
3.生态较为脆弱。花溪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刚刚建成不久,景区内的规划,基础设施的建设还不完善。一些生态展示区、苗圃引进的植物品种需要专业的栽培和管理。由于游客流动性较大,还未成规模的观赏性花卉,树木草坪,河中的鱼类,极易受到人为的破坏,使园区内的生物多样性遭到破坏,且较难恢复。
4.污染问题。花溪湿地公园周边虽然没有与水源保护和供水无关的工矿企业存在,但是公园内的个体户经营和游客游玩时产生的垃圾,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污染物,家畜家禽等养殖产生的污染,农业生产产生的废弃物通过对地表和河水污染影响着整个湿地公园的生态环境。这种潜移默化的破坏不容忽视。
三、构建湿地公园建设的多元治理模式
1.政府推动。政府在湿地公园的开发和建设过程中,承担着宏观指导、监督、利益协调和政策支持的角色。主要工作是组织保护开发建设制定、完善法规、市场运作、协调利益分配、维护湿地沟公园社会稳定等。政府与企业在旅游项目开发中按政企分开,市场运作、企业经营投资,共同推进整个湿地公园的建设与保护。
2.企业经营。政府择优选择有社会责任理念,有经营实力的企业,使花溪国家湿地公园独特的自然景观、旅游资源与优秀的企业强强联合,使花溪国家湿地公园的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价值得到更有效的保护和充分体现。
3.社会参与。社会参与是在政府的引导和企业的积极带动下,结合当地社会发展的条件,通过宣传动员,使社会团体,公益组织,志愿者,周边群众,媒体等自愿有序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和旅游开发活动中来。一方面可以唤起公民的生态文明意识,另一方面,生活在湿地公园区域的居民则可以通过绿色旅游的开发从中获益,增加收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5.免费开放。花溪国家湿地公园作为生态旅游景点已成为了贵阳市居民生态化游憩的重要空间之一,是公益性的城市基础设施,承担者科教宣传的功能。因此,在政府的主导下,实行免费开放的政策,以便让更多的居民走进湿地公园,锻炼身体,娱乐身心,陶冶情操,实现花溪国家湿地公园的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四、建立多元治理治理模式的机制及平台
1.政府应明确自身角色,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政府作为城市建设的管理者,它同时也承担着城市湿地的管理职能。所以,花溪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的治理,其保护和利用都必须以政府为主导,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为此,政府应建立城市湿地公园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管理协调机制。明确湿地管理的主体机构以及管理机构的权限和分工,规范其管理程序,避免部门之间的摩擦。建立健全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和相关部门分工合作机制,使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层层落实,努力形成各部门协调一致,相互支持、齐抓共管的体制机制[2]。
2.搭建多渠道招商引资的政策平台,鼓励企业入驻经营。城市湿地公园的建设是一种公益事业,而其要达到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就必须建立政府为主体的多种资金来源渠道。首先,政府应把湿地保护纳入财政预算,划拨转款开展对湿地的全面治理。其次,要广泛争取和鼓励社会各类投资主体向湿地保护投资,鼓励企业入驻,通过规范的市场化运营,减轻政府的负担,同时达到更好建设湿地公园的目的。政府通过规范使用资金来建立全社会参与湿地保护的投入机制,为城市湿地公园的治理提供有力的投资保障[3]。
3.搭建社会公众参与的平台。对于原本就居住在园区内的居民来说,政府可通过培训,使其参加花溪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的管理的辅助工作,并从中得到劳务收入,这既可以增加他们的经济收入,同时也能积极主动地保护,自觉地维护自己居住的湿地生态环境。
对于公益组织、社会团体、志愿者和个人来说,可以为其提供公益活动的场地、人力的支持。此外,还可以在园区内建立相应科普馆,展示区来让公众更加了解湿地的保护,从而唤起全社会的生态环保意识。
4.建立长效的宣传机制。政府必须从长远考虑,建立科普教育为主的宣传机制。政府可联合多部门,以学校学生、市民为宣传对象,开展零距离的宣传对接活动,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通过户外展览,进园免费讲解,举办有奖活动等形式营造保护湿地,共建湿地的良好舆论氛围。通过长效的宣传机制,使全社会对城市湿地公园的保护及治理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并将其转化为全社会自觉的行动。
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经营、社会参与、免费开放”的治理模式,使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形成利益共同体,通过建立相应的平台和体制机制,使花溪国家湿地公园的生态环境保护形成“自愿机制”,使花溪国家湿地公园生态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实现科学化持续发展。(作者单位: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本文系贵州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大学生项目)“多中心治理视角下花溪城市湿地的保护与开发研究”(项目编号:13DXS001)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参考文献:
[1] 高士武等.北京市湿地公园建设与管理研究[J].湿地科学,2010(4)
[2] 顾火官等.我国城市湿地公园建设之思考[J].宁夏农林科技,2013(5)
[3] 陈钰.城市湿地公园建设的存在问题与对策探析[J].沿海企业与科,2010(7)
[4] 郑囡.西溪国家湿地公园多功能区景观特征及其水环境质量研究[D].江苏南京:南京师范大学,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