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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题来源: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案件类型:诈骗罪
朋友圈购买苹果手机,支付5000元后,收到货手机变成手机壳,而欺骗自己的正是自己认识的好朋友。近日,该案犯罪嫌疑人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月12日,许女士在朋友圈内刷到徐某出售自用的iPhone11 Pro Max的广告。由于一直想买这款手机,许女士通过微信联系了徐某,并最终谈妥以人民币7000元的价格买下手机。出于对朋友的信任,许女士直接通过微信向许某转账了2000元定金。等到要发货的时候,徐某表示希望许女士能再预付一部分款项,于是,許女士又转了3000元过去,剩余的2000元双方约定拿到手机再付款。徐某在收到钱后也如约将手机寄出,并提供了快递单号。
2月17日,许女士收到了快递,但没想到里面只有一只苹果手机壳,于是便打电话给徐某。电话那头的徐某吞吞吐吐,一直推脱。许女士一开始还以为他寄错了,没想到第二天就彻底联系不上对方了。她这才发觉自己被骗了,遂报警。
犯罪嫌疑人徐某今年20岁,中专在读。到案后他交代,自己为偿还网络赌债数万元,在微信上假意向被害人许女士出售手机,为了获取其信任骗取更多的钱款,将自己没用的手机壳寄出获得快递单号,而苹果手机早已通过闲鱼被他以9100元的价格卖出给他人。徐某在讯问中声称,因为许女士将价格砍到了7000元,远远低于市场价。他坦白:“由于和许女士相熟,想着骗骗熟人没关系,于是动了歪心思。”骗得的5000元钱又被徐某赌博挥霍。
犯罪嫌疑人徐某抱着侥幸心理,以为只是骗朋友一点钱不会出事,殊不知已经触犯了刑法,涉嫌诈骗。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勿以恶小而为之,在日常生活中,切不可像徐某这样为了谋取私利而侵害他人甚至是朋友的权益。
(秦佳俊,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主要办理金融犯罪以及诈骗类犯罪案件,从检以来一直在一线业务岗位中工作。)
案件类型:诈骗罪
朋友圈购买苹果手机,支付5000元后,收到货手机变成手机壳,而欺骗自己的正是自己认识的好朋友。近日,该案犯罪嫌疑人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月12日,许女士在朋友圈内刷到徐某出售自用的iPhone11 Pro Max的广告。由于一直想买这款手机,许女士通过微信联系了徐某,并最终谈妥以人民币7000元的价格买下手机。出于对朋友的信任,许女士直接通过微信向许某转账了2000元定金。等到要发货的时候,徐某表示希望许女士能再预付一部分款项,于是,許女士又转了3000元过去,剩余的2000元双方约定拿到手机再付款。徐某在收到钱后也如约将手机寄出,并提供了快递单号。
2月17日,许女士收到了快递,但没想到里面只有一只苹果手机壳,于是便打电话给徐某。电话那头的徐某吞吞吐吐,一直推脱。许女士一开始还以为他寄错了,没想到第二天就彻底联系不上对方了。她这才发觉自己被骗了,遂报警。
犯罪嫌疑人徐某今年20岁,中专在读。到案后他交代,自己为偿还网络赌债数万元,在微信上假意向被害人许女士出售手机,为了获取其信任骗取更多的钱款,将自己没用的手机壳寄出获得快递单号,而苹果手机早已通过闲鱼被他以9100元的价格卖出给他人。徐某在讯问中声称,因为许女士将价格砍到了7000元,远远低于市场价。他坦白:“由于和许女士相熟,想着骗骗熟人没关系,于是动了歪心思。”骗得的5000元钱又被徐某赌博挥霍。
主讲检察官秦佳俊点评
犯罪嫌疑人徐某抱着侥幸心理,以为只是骗朋友一点钱不会出事,殊不知已经触犯了刑法,涉嫌诈骗。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勿以恶小而为之,在日常生活中,切不可像徐某这样为了谋取私利而侵害他人甚至是朋友的权益。
(秦佳俊,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主要办理金融犯罪以及诈骗类犯罪案件,从检以来一直在一线业务岗位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