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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案例教学法是法律教学中常用的方法。科学、合理地运用“案例教学法”有利于深化教学方法的改革,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因此本文对如何在法律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进行探讨。
[关键词]法律教学 案例教学法 综合素质
一、案例教学法的作用
(一)引导功能
引导功能主要是案例教学法“能力主导,重在分析”特征的体现,是案例教学法的重要功能。案例教学法把法律案件引入教学过程中,通过学生对案例的分析和讨论,老师的讲述和评析,使学生置身于社会客观情境,基于各自不同利益取向寻求足够理论支持以证明其正当性,从而上升到法学理论探讨的层面与逻辑化知识体系相吻合。这种引导不仅是从实践到理论的引导,而且还是从切身利益到法律兴趣和知识价值的引导。
(二)系统化功能
根据一般的教学规律,学生对知识的接受要经历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因而案例教学的系统化则显得尤为重要。案例教学的系统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内容的系统化。案例教学内容的系统化是指在充分考虑理论体系特征的基础上,将所有的教学案例作一个整体规划,并考虑到各个部分通过案例来承接和过渡,保持教学内容的连贯性,从而实现内容和形式的有机统一。二是个案分析系统化。基于学生智力水平、学习时间及自身的知识理论品格,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往往呈现出易熟不易生、易懂不易悟的情况。在个案分析中运用系统分析的方法,能够有效地克服这一矛盾,从而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
(三)感化功能
实施案例教学,以案论理,直观形象。将学生置于具体的社会情境并担当相应的社会角色。通过教师对其观察立场的引导和矫正,使学生能够理解自身身份的含义与职责,增强其道德使命感和责任感,从而培养他们的职业道德修养,完善其主体人格。同时,违法的案例具有一种警示作用,可以培养学生的法制意识,增强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自觉性,预防、抑制违法违纪行为。
二、法律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应遵循的原则
(一)思想性原则
在选择使用案例时要注意思想性与政治性、法律意识与政治意识紧密结合。开设法律课是为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同时也是为了提高学生的政治意识,不能脱离政治就法律谈法律,选用的案例要恰当。要注意选用内容健康、判决公正的案例作为教学素材,避免传递犯罪方法或暴力等负面信息。现在社会上的有些小报、杂志为了追求利润,迎合一些人的不健康心理,刊登一些低级、下流和荒诞情节的所谓“案例”,名曰“教育”,实则误人害人。若单纯追求所谓趣味性,使用类似所谓“案例”,则容易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这是必须力戒和反对的,作为思想品德课教师尤其要注意教书育人。
(二)典型针对性原则
选用的案例要典型。选用的案例应是与形势、与生活实际联系最密切的,并且又与有关教学内容的知识点相关联。这类案例对学生的启发作用是最大的。而且必须针对教学的特点,针对专业特点,针对学生的思想实际以及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中的热点问题,斟酌采用侧重面不同、长短不同、繁简程度不同的案例,并确定采用适当时机和方式,进行有重点的讲解,这样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
(三)适度性原则
案例选择要难易适当,要与学生的特点和能力相适应。对于初次接触教学案例的学生,尤其是刚入学的中职生,他们绝大多数没有经验,知识面又窄,逻辑推理能力较差,案例太难或太容易都难以让学生形成争论,达不到教学的目的和效果。讨论和讲解案例是需要耗费一定时间的。因此,使用案例有数量上的限制。数量适度,可以提高效率数量。
(四)统筹兼顾原则
具体就是要处理好应用案例和采用其他教学法的关系以及案例与教材的关系。首先要注意处理好运用案例和采用其他教学法的关系。我们既要重视案例教学法,又要重视其他方法的研究和运用,过多地使用同一种教学方法,会使学生产生厌烦心理。其次,要处理好案例与教材的关系。教材是我们进行教学的蓝本。案例运用恰当与否,关键是与教材结合恰当与否。既不能脱离教材运用案例,又不能用案例代替教材。让学生按大纲要求掌握教材内容是目的,运用案例只是实现目的的手段。教材本身具有科学性、知识性,案例则具有直观性、主动性。只有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达到科学性、知识性、主动性和趣味性的统一,才能较好地完成法律课的教学任务。
三、案例教学法在法律教学中运用的步骤和方法
(一)课前准备阶段
1、教师的准备
案例教学中学生讨论是重要部分,学生是案例教学的主角。为了使讨论更有成效,达到预期的教学目的,教师应从如下四个方面做好案例教学准备:精心选择案例、组织教学内容、确定重点难点、安排教学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要求教师应充分熟悉教学大纲及教材内容,了解学生的背景,把握学生心理,拟定教学行动计划,制定教学方案,明确教学目的、重点、难点,确定教学思路和组织课堂教学秩序,根据教学目的及教学重点、难点选择典型案例。最后教师应列出问题讨论提纲,并尽可能提前发给学生。
2、学生的准备
案例教学需要学生积极配合。为达到案例教学的预期目的,教师应对学生提出如下几点要求:(1)知识背景准备。教师根据教学安排给学生布置作业,使学生对上课内容有所了解,以便做好相关知识背景的准备。(2)认真阅读案例。个人阅读案例是分析案例的基础和前提,其目的是让学生通过阅读了解和掌握案例的内容和背景材料,找到案例所描述的情景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做到内容清楚,问题明确。(3)独立分析案例。分析案例是阅读案例的发展和深化,学生通过寻找案例中的因果关系,弄清问题产生的原因,区分一般问题和疑难问题,并写好发言提纲。
(二)课堂实施阶段
案例教学的实施阶段是决定案例教学成败的关键。在这一阶段,需要充分发挥案例教学的优势,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真正实现案例教学的目标,达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效果。此阶段可分为三步进行。
1、设疑激趣,呈现案例
案例教学中的设疑是课堂讨论的先决条件,常言道:“问则疑,疑则思”,一石激起千重浪,只要所设问题切中要害、发人深思,学生就能在问题中不断地探索,进而掌握学习知识。在设立问题时,应着重考虑以下三个因素:一是要紧扣教学的中心目的。提出的问题必须符合案例的主体,能够揭示案例所要的本质东西,大体限制思考和讨论的范围,加强案例的目的性和针对性。二是提出的问题能引起学生的讨论兴趣,符合学生的认识水平,问题应有问可答,有论可争,给人 思考和启发。三是提出的问题要具体,便于学生有言可发,切中要害。四是设疑要注意变化提问的角度,从不同方面提问,可训练学生的发散思维能力。
2、启发引导,展开讨论
在案例讨论的过程中,学生是讨论的主体,教师只是引导者,引导学习者去探讨案例中复杂的、深层次的、有争议性的问题,协助学习者进行讨论。针对一些复杂的案例,教师也可以以疑问的方式加以引导,帮助他们寻找合适的解决方法。通过这样高度互动的引导式教学,让学生们体会如何思考、决策和解决问题,多数学生反映这样的教学相当活泼、有趣,能刺激其主动学习。值得注意的是,教师在引导过程中最好不要有倾向性的提示或结论,因为这样会对学生的思维产生“误导”,不利于学生思维的发散和创新。另外,在讨论过程中要对学生们的分析要表示尊重,给予应有的鼓励。
3、依案论理,总结延伸
讨论结束后,教师应对讨论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得出共同结论。对有异议的问题,鼓励学生课后深入思考,求得新知。总结阶段切忌对发表错误意见的同学冷嘲热讽,或求全责备,应给予鼓励,鼓励他们这种敢于发表不同意见,当然也应加以引导,引导他们利用预习的基本理论、原理、方法去解决实际问题。教师还要讲授课程内容的难点、疑点。在教学准备过程中,教案中已列出了教学的难点、重点,经过讨论有些难点、疑点已被学生所掌握,教师就没有必要重复,但对讨论中出现的普遍问题和重点问题,教师应根据教材内容进行讲述。而且还可以鼓励学生撰写书面报告,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和把握。
(三)课后评价阶段
在经过周密的准备和精心的实施两个阶段后,案例教学进行到最后一步课后教学评价阶段。对于任何一个教学活动而言,教学评价都是不可缺少的环节,没有教学评价的教学活动是不完整的,也是没有可持续发展的可能的。对案例教学的评价,是改进与完善案例教学内容与方案的重要环节。要做好案例教学的评价,必须搞清楚为何评、由谁评、评什么、如何评等教学评价的基本问题。
四、法律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要注意处理好的几对关系
(一)正确处理教与学的关系
案例教学法能够克服填鸭式教学的缺陷,解决了传统教学中主动与被动、灌输与接受之间的矛盾。但是它又产生了新的教学矛盾,表现为管理与被管理、行为组织与执行之间的矛盾。要解决这一矛盾,就必须遵循师生教学相长的教学发展的基本规律。它告诉我们,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作为两个“主体”,都要发挥积极主动性,教与学相辅相成,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才能收到好的教学效果。遵循教学相长的教学基本规律,处理好案例教学中教与学的关系,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教师与学生必须相互尊重,在教学过程中要能够体现出一种情感效应;教师与学生必须相互学习,在教学过程中要能够体现出一种双边互补效应;教学相长归根到底是要在教学过程中体现出一种发展效应。通过以上的分析,结合教学实际,笔者认为运用案例教学法进行法律课教学,教师要充当好“导演”和“导航”,即要指导案例讨论的过程,包括有针对性地选择案例,引导学生去思考、去争辩、去做出决策和选择,去“解决”案例中的特定问题。在这一过程中教师既不能让案例讨论放任自流,又不能严格控制讨论过程。
(二)正确处理案例教学与理论阐述的关系
理论阐述法和案例分析法是法律课教学中都要运用的基本方法。要做到二者的有机结合,不能顾此失彼,否则就会影响教学效果。案例教学通过对典型事例的分析、研究,使参与者的认识从具体跨越到抽象,从个别扩展到一般,从微观延伸到宏观,从而掌握事物内在的规律性,符合人们的认识发展规律。但是,运用案例教学也不能忽视理论讲授。因为,以案论理之前,还要用一定的理论作为铺垫,通过案例教学,证明理论的正确程度,从而进一步增强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法的案例主线,辅之理论的特征,也要求我们在实际教学中把理论阐述法和案例分析法有机结合起来。具体做到以下几点:正确界定教学内容,注重法学基本理论的阐述;注重理论阐述简明扼要主次分明;在教学过程中注重教学方法的最优化。
(责编 覃 敏)
[关键词]法律教学 案例教学法 综合素质
一、案例教学法的作用
(一)引导功能
引导功能主要是案例教学法“能力主导,重在分析”特征的体现,是案例教学法的重要功能。案例教学法把法律案件引入教学过程中,通过学生对案例的分析和讨论,老师的讲述和评析,使学生置身于社会客观情境,基于各自不同利益取向寻求足够理论支持以证明其正当性,从而上升到法学理论探讨的层面与逻辑化知识体系相吻合。这种引导不仅是从实践到理论的引导,而且还是从切身利益到法律兴趣和知识价值的引导。
(二)系统化功能
根据一般的教学规律,学生对知识的接受要经历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因而案例教学的系统化则显得尤为重要。案例教学的系统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内容的系统化。案例教学内容的系统化是指在充分考虑理论体系特征的基础上,将所有的教学案例作一个整体规划,并考虑到各个部分通过案例来承接和过渡,保持教学内容的连贯性,从而实现内容和形式的有机统一。二是个案分析系统化。基于学生智力水平、学习时间及自身的知识理论品格,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往往呈现出易熟不易生、易懂不易悟的情况。在个案分析中运用系统分析的方法,能够有效地克服这一矛盾,从而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
(三)感化功能
实施案例教学,以案论理,直观形象。将学生置于具体的社会情境并担当相应的社会角色。通过教师对其观察立场的引导和矫正,使学生能够理解自身身份的含义与职责,增强其道德使命感和责任感,从而培养他们的职业道德修养,完善其主体人格。同时,违法的案例具有一种警示作用,可以培养学生的法制意识,增强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自觉性,预防、抑制违法违纪行为。
二、法律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应遵循的原则
(一)思想性原则
在选择使用案例时要注意思想性与政治性、法律意识与政治意识紧密结合。开设法律课是为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同时也是为了提高学生的政治意识,不能脱离政治就法律谈法律,选用的案例要恰当。要注意选用内容健康、判决公正的案例作为教学素材,避免传递犯罪方法或暴力等负面信息。现在社会上的有些小报、杂志为了追求利润,迎合一些人的不健康心理,刊登一些低级、下流和荒诞情节的所谓“案例”,名曰“教育”,实则误人害人。若单纯追求所谓趣味性,使用类似所谓“案例”,则容易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这是必须力戒和反对的,作为思想品德课教师尤其要注意教书育人。
(二)典型针对性原则
选用的案例要典型。选用的案例应是与形势、与生活实际联系最密切的,并且又与有关教学内容的知识点相关联。这类案例对学生的启发作用是最大的。而且必须针对教学的特点,针对专业特点,针对学生的思想实际以及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中的热点问题,斟酌采用侧重面不同、长短不同、繁简程度不同的案例,并确定采用适当时机和方式,进行有重点的讲解,这样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
(三)适度性原则
案例选择要难易适当,要与学生的特点和能力相适应。对于初次接触教学案例的学生,尤其是刚入学的中职生,他们绝大多数没有经验,知识面又窄,逻辑推理能力较差,案例太难或太容易都难以让学生形成争论,达不到教学的目的和效果。讨论和讲解案例是需要耗费一定时间的。因此,使用案例有数量上的限制。数量适度,可以提高效率数量。
(四)统筹兼顾原则
具体就是要处理好应用案例和采用其他教学法的关系以及案例与教材的关系。首先要注意处理好运用案例和采用其他教学法的关系。我们既要重视案例教学法,又要重视其他方法的研究和运用,过多地使用同一种教学方法,会使学生产生厌烦心理。其次,要处理好案例与教材的关系。教材是我们进行教学的蓝本。案例运用恰当与否,关键是与教材结合恰当与否。既不能脱离教材运用案例,又不能用案例代替教材。让学生按大纲要求掌握教材内容是目的,运用案例只是实现目的的手段。教材本身具有科学性、知识性,案例则具有直观性、主动性。只有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达到科学性、知识性、主动性和趣味性的统一,才能较好地完成法律课的教学任务。
三、案例教学法在法律教学中运用的步骤和方法
(一)课前准备阶段
1、教师的准备
案例教学中学生讨论是重要部分,学生是案例教学的主角。为了使讨论更有成效,达到预期的教学目的,教师应从如下四个方面做好案例教学准备:精心选择案例、组织教学内容、确定重点难点、安排教学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要求教师应充分熟悉教学大纲及教材内容,了解学生的背景,把握学生心理,拟定教学行动计划,制定教学方案,明确教学目的、重点、难点,确定教学思路和组织课堂教学秩序,根据教学目的及教学重点、难点选择典型案例。最后教师应列出问题讨论提纲,并尽可能提前发给学生。
2、学生的准备
案例教学需要学生积极配合。为达到案例教学的预期目的,教师应对学生提出如下几点要求:(1)知识背景准备。教师根据教学安排给学生布置作业,使学生对上课内容有所了解,以便做好相关知识背景的准备。(2)认真阅读案例。个人阅读案例是分析案例的基础和前提,其目的是让学生通过阅读了解和掌握案例的内容和背景材料,找到案例所描述的情景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做到内容清楚,问题明确。(3)独立分析案例。分析案例是阅读案例的发展和深化,学生通过寻找案例中的因果关系,弄清问题产生的原因,区分一般问题和疑难问题,并写好发言提纲。
(二)课堂实施阶段
案例教学的实施阶段是决定案例教学成败的关键。在这一阶段,需要充分发挥案例教学的优势,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真正实现案例教学的目标,达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效果。此阶段可分为三步进行。
1、设疑激趣,呈现案例
案例教学中的设疑是课堂讨论的先决条件,常言道:“问则疑,疑则思”,一石激起千重浪,只要所设问题切中要害、发人深思,学生就能在问题中不断地探索,进而掌握学习知识。在设立问题时,应着重考虑以下三个因素:一是要紧扣教学的中心目的。提出的问题必须符合案例的主体,能够揭示案例所要的本质东西,大体限制思考和讨论的范围,加强案例的目的性和针对性。二是提出的问题能引起学生的讨论兴趣,符合学生的认识水平,问题应有问可答,有论可争,给人 思考和启发。三是提出的问题要具体,便于学生有言可发,切中要害。四是设疑要注意变化提问的角度,从不同方面提问,可训练学生的发散思维能力。
2、启发引导,展开讨论
在案例讨论的过程中,学生是讨论的主体,教师只是引导者,引导学习者去探讨案例中复杂的、深层次的、有争议性的问题,协助学习者进行讨论。针对一些复杂的案例,教师也可以以疑问的方式加以引导,帮助他们寻找合适的解决方法。通过这样高度互动的引导式教学,让学生们体会如何思考、决策和解决问题,多数学生反映这样的教学相当活泼、有趣,能刺激其主动学习。值得注意的是,教师在引导过程中最好不要有倾向性的提示或结论,因为这样会对学生的思维产生“误导”,不利于学生思维的发散和创新。另外,在讨论过程中要对学生们的分析要表示尊重,给予应有的鼓励。
3、依案论理,总结延伸
讨论结束后,教师应对讨论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得出共同结论。对有异议的问题,鼓励学生课后深入思考,求得新知。总结阶段切忌对发表错误意见的同学冷嘲热讽,或求全责备,应给予鼓励,鼓励他们这种敢于发表不同意见,当然也应加以引导,引导他们利用预习的基本理论、原理、方法去解决实际问题。教师还要讲授课程内容的难点、疑点。在教学准备过程中,教案中已列出了教学的难点、重点,经过讨论有些难点、疑点已被学生所掌握,教师就没有必要重复,但对讨论中出现的普遍问题和重点问题,教师应根据教材内容进行讲述。而且还可以鼓励学生撰写书面报告,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和把握。
(三)课后评价阶段
在经过周密的准备和精心的实施两个阶段后,案例教学进行到最后一步课后教学评价阶段。对于任何一个教学活动而言,教学评价都是不可缺少的环节,没有教学评价的教学活动是不完整的,也是没有可持续发展的可能的。对案例教学的评价,是改进与完善案例教学内容与方案的重要环节。要做好案例教学的评价,必须搞清楚为何评、由谁评、评什么、如何评等教学评价的基本问题。
四、法律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要注意处理好的几对关系
(一)正确处理教与学的关系
案例教学法能够克服填鸭式教学的缺陷,解决了传统教学中主动与被动、灌输与接受之间的矛盾。但是它又产生了新的教学矛盾,表现为管理与被管理、行为组织与执行之间的矛盾。要解决这一矛盾,就必须遵循师生教学相长的教学发展的基本规律。它告诉我们,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作为两个“主体”,都要发挥积极主动性,教与学相辅相成,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才能收到好的教学效果。遵循教学相长的教学基本规律,处理好案例教学中教与学的关系,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教师与学生必须相互尊重,在教学过程中要能够体现出一种情感效应;教师与学生必须相互学习,在教学过程中要能够体现出一种双边互补效应;教学相长归根到底是要在教学过程中体现出一种发展效应。通过以上的分析,结合教学实际,笔者认为运用案例教学法进行法律课教学,教师要充当好“导演”和“导航”,即要指导案例讨论的过程,包括有针对性地选择案例,引导学生去思考、去争辩、去做出决策和选择,去“解决”案例中的特定问题。在这一过程中教师既不能让案例讨论放任自流,又不能严格控制讨论过程。
(二)正确处理案例教学与理论阐述的关系
理论阐述法和案例分析法是法律课教学中都要运用的基本方法。要做到二者的有机结合,不能顾此失彼,否则就会影响教学效果。案例教学通过对典型事例的分析、研究,使参与者的认识从具体跨越到抽象,从个别扩展到一般,从微观延伸到宏观,从而掌握事物内在的规律性,符合人们的认识发展规律。但是,运用案例教学也不能忽视理论讲授。因为,以案论理之前,还要用一定的理论作为铺垫,通过案例教学,证明理论的正确程度,从而进一步增强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法的案例主线,辅之理论的特征,也要求我们在实际教学中把理论阐述法和案例分析法有机结合起来。具体做到以下几点:正确界定教学内容,注重法学基本理论的阐述;注重理论阐述简明扼要主次分明;在教学过程中注重教学方法的最优化。
(责编 覃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