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学互动式实践教学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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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高等院校法学本科教育应当加强互动式实践性教学,传统的讲座式教学模式已不能适应法学职业技能培养之需要。民事诉讼法学属实践性较强的程序法学科,教师在该门课程教学中,通过互动式实践教学能够极大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案例教学、庭审观摩、法律诊所和大学生人民志愿者进社区实践为互动式实践教学的主要内容。互动式实践教学对教师提出了高要求,而且学校还应当投入充分的物质保障。
  关键词 民事诉讼法学 法律职业技能 互动式实践教学
  基金项目:四川理工学院教改项目《民事诉讼法学课程实践教学改革研究》(编号:JG-1149)。
  作者简介:宋平,法学博士,四川理工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诉讼法学、司法制度、证据法学。
  “我国教育部在《21世纪中国法学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研究》重大课题研讨会中提出,法学教育的基本培养目标是培养具备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很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文化科学素质,适应社会职业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具有个性和创造性的现代法律人才。”豍因此,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是,一方面要使法科学生掌握法学专业知识,具备基本的法学理论素养;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培养法科学生的司法实践技能,使其成为掌握司法实务执业职能的专门人才。然而,法学是一门应用性非常强的学科,因此,“法学就不能脱离实际而进行孤立的理论教育,法学教育也不仅是单纯的知识传授和学术培养,而且是一种职业训练,应当教授法律职业者必备的技能和素质。”豎
  反思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高等院校的法学教育,由于长期以来都受到大陆法系传统法学教育模式的影响,将“通才”作为法学专业教育的目标。法学教学方式主要为教师课堂上理论讲座,极大忽视学生司法实务操作技能的培养。这就必然导致大部分法科学生通过四年本科学习,掌握了基本的法学理论知识,当毕业进入法律实务部门后,却很难胜任工作。这说明我们的高等院校法学教育与社会实际需求存在巨大差距。“公道地说,中国法学院所提供的知识有许多并非法官所需要的,而法官所需要的又非法学院所能提供。”豏因为我国没有专门的法曹养成机构,法科学生毕业后通过司法考试,获得司法资格,而后考取公务员,进入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条件好的法院、检察院会组织新进的公务员参加岗前培训,但是这种培训主要针对写作能力、办公自动化、计算机运用能力的综合培训,极少涉及法学专业的实践性知识的培养。另一方面,这种培训的时间往往只有几个月。
  笔者认为,现阶段我国高校法学本科教育应当重新定位。法学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是以学生法律职业技能的养成为重心。教师也必须贯穿以学生为中心,与学生充分互动的指导思想,改革传统讲座式的教学模式,构筑多重实践教学法与环节相结合的教学模式。
  一、法律职业技能的培养与互动式教学模式的连接
  “法律职业”有两种含义:一是广义的、传统文化层面上,法律职业被等同于人们所从事的与法律相关的各种工作;二是狭义的、现代层面的法律职业,是指只有受过专门的法律训练,具有娴熟的法律技能和高尚法律职业伦理的人才能从事的工作。《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将法律职业定义为“以通晓法律和应用为基础的职业。”我国法律职业是指主要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的人员,广义的法律职业还包括法院的书记官、法官助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助理、司法警察等辅助性的法律职业。法学教学和法学研究人员、公证人员、仲裁人员等也包括在法律职业之内。
  法律职业技能,在《牛津法律大词典》中的对法律职业的定义为:法官和律师的司法实践技能,以及利用与应用他们的知识决定争议或得出其他希望结果的手段。每一个法律实践领域都有一整套司法实践技能与方法。在决定争议中,有关的技术就是:出具诉状、调查取证、解释法律和掌握先例。”
  二、互动式教学模式在民事诉讼法学课程教学中的运用
  《民事诉讼法学》为重要的民事程序法学,民事诉讼法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进行主张、举证、提出请求等诉讼行为所依据的法律。这就要求民事诉讼法学任课老师要以实践性教学法,加之双向互动式教学模式,将枯燥的程序性规范灌输入法科学生中。这种互动式教学模式主要包括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式教学和大学生进社区司法实践等方面。
  (一)《民事诉讼法学》教学过程中的模拟法庭实践教学
  模拟法庭应当是各个高校法学院普遍开展的一种案例实践教学法,民事诉讼法学课程教学中加入模拟法庭内容可以更加深入的培养法科学生们的诉讼法实践技能。
  模拟法庭教学是一种耗费成本的诉讼法学实践教学法。一方面,从“软件”上要求,主持模拟法庭的教师应当是兼职律师,而且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学生已经学习完毕民事实体法和主要的民事程序法学知识。另一方面,从“硬件”上看,更为重要的是学校已投入资金建立了标准的模拟法庭设备,包括审判庭房间、服装、国徽、法袍、法槌等物品。以上两个条件具备了,模拟法庭才具备了基本的开设条件。
  要进行模拟法庭实际操作,师生们还要选取典型案例,这个过程是模拟法庭重要的准备工作。选取的典型案例要兼顾民事实体法学和民事程序法学,在各个方面都具有典型性。案件不能够太过于简单,否则学生们学得的知识很少。此外,模拟法庭选取的案例应当是在现阶段基本事实和法律适用上争议特别大,适用现行的民事实体法和民事程序法很难给出一个统一的结果。例如对某一类特殊案例,全国法院系统都没有共同的认识,判决互相矛盾,而且这类型的案例的模拟审判还具有法律研修的作用。同学们在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认证、法庭辩论中切身的锻炼了自己,充分的认识到了自己的缺点、优点。而且还增加了对法律学习的兴趣。因此,模拟法庭在民事诉讼法学课程中还应当大力加强。
  (二)民事訴讼法学教学过程中的诊所式实践教学
  诊所式教学模式来源于医学院诊所式实践教学经验,医科大学生特别是临床医学专业等学科,在高年级必须进入医院进行专业实行。在这种专业实行过程中有专门的医学教授指导,学生亲自进入医院,亲自对病人进行诊断治疗,一边进行临床医学实践,一边进行理论学习。这样就使医学院学生在必要时已经具备一名医师的基本职业技能。   “‘法律诊所’是近年法律援助和法学教育的一道新风景线。它是20世纪60年代基于对司法制度中存在的缺陷及在提供法律服务上的不力的认识,在美国法学院普遍兴起的一种法律实践课程。”豐。
  我校政法学院开展诊所式法学教育应当有广阔的前景。首先,政法学院大多数法学专职教师都在外进行律师职业,即都取得兼职律师职业证书;其次,我校政法学院与自贡市自流井区司法局签订了长期的合作协议,约定政法学院每年定期向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以及律师事务所派遣学生进行实习;最后,自贡市地处川西南老工业地区,社会矛盾普遍,尤其是工伤、侵权等涉及社会弱势群体的纠纷繁多。通过政法学院具备兼职律师身份的老师带领,同学们在高年级特别是大四下学期六周毕业实习时就进行诊所式的法律援助,一定能够极大的提高同学们的司法实践技能,也能够在更深层次上掌握法学专业知识。
  (三)大学生人民调解志愿者进驻社区实践教学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省政府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安排和部署,要集中力量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和“化积案、消老案、攻难案”活动。深入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大调解”体系,转变传统观念,创新工作方式,整合社会资源,发挥优势,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自贡市自流井区司法局和四川理工学院政法学院决定,在四川理工学院政法学院大学生中选派人民调解志愿者进驻自流井区各社区居委会,参与社区组织调解社会矛盾。
  通过一年的实际运行,这项社区司法实践教学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我院从法学专业高年级学生中选派专业基础过硬,综合能力强的同学进驻社区,时间为每周三下午。每个社区派驻五个左右学生,一个街道设立两名实践指导教师,分别是政法学院专业课教师和街道司法助理员。同学们在调解基层复杂的社会纠纷过程中,将自己所学到的实体法学与程序法学知识运用到实践中。这种实践教学模式既检验了同学们的专业知识,又培养了法律执业技能。
  三、民事诉讼法学课程互动式实践教学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及突破
  (一)存在的问题
  1.对互动式实践教学本身的认知度不够
  我国高校法学院在讲授法学课程,特别是讲授《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等实践性非常强的程序法学时,教师大都热衷于课堂讲座式的讲授。而且大多老师认为,法科大学生就应当认真在课堂上听老师讲课,毕业后在进行司法实践的学习也不晚。
  因此,法学院的法学教师在讲授《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等程序法学科时,专门注重理论知识的灌输。这门课程本身就比较枯燥,相较于民法学、刑法学等实体法学科的内容丰富性、贴近实践性而言,民事诉讼法与同学们的日常生活关联性不大,这就使同学们的学习兴趣减弱,法学专业执业技能的提高缓慢。
  2.激励机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大多数高校法学院校的教师热衷于讲座式的理论教学,轻视实践教学的另一重要原因就是,教师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耗费在撰写论著和完成科研课题,为每年的科研积分和职称评审忙碌。进行这种互动式实践教学不能增加老师的工作成果,也不能帮助老师评审高一级的职称。
  现阶段我国高校对于教学、科研人员而言,都是双重考核机制。教学工作是基础,然而科研成果却成了教师工作完成与否的重要标志。因为教学工作完成的好坏很难较容易的进行量化,而科研论文、专著、课题的成果却能够清晰的表现出来。因此,教师对教学工作没有抱很大的激情,更对实践性教学模式没有激情。
  (二)突破
  1.提高认识
  互动式教学模式就是实践性教学,这个特征就要求法学院老师们提高认识,把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作为自身的主要教学任务。一心想着法学本科培养的大学毕业生主要是应用型法学人才,他们离开学校会立即进入司法部门、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进行法律实践。
  2.学校改革管理模式,发挥激励机制
  这个方面就要求大学打破对法学院教师以科研为重的评价体制,通过多个方面激励老师加强学生们双向互动式教学的开展。在职称评审、年度科研考评方面给予积极进行互动式教学模式的教师一定的政策倾斜。
  3.通过多渠道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
  师资结构合理是互动式教学良好运行的基础,在《民事诉讼法学》课程配备上要求教师的学历、职称、年齡等到优化,应当是骨干教师才能加入到这种课程的教学队伍。我校政法学院已经定期向自贡市检察系统下派区县检察院挂职副检察长,通过第一轮的运行,表明效果良好。挂职教师在挂职期间学到了书本上学不到的司法实践经验,司法机关也获得了理论上的指导。这些挂职老师就能够胜任互动式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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