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刑诉法第108条删去“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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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不需要判刑的,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但笔者认为这一决定利少弊多。我国宪法第12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法院的职责是审判,可是“要求撤诉”却削弱了审判权。我国宪法又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其它机关、团体、个人都无权干涉。只有人民检察院认为 Article 108 of the Code of Criminal Procedure stipulates that “after the people’s court reviews a prosecutorial case ... it may ask the people’s procuratorate to withdraw its suit if the sentence is not required.” However, I believe this decision will have fewer disadvantages. Article 123 of our Constitution stipulates that “the court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re the judicial organs of the state.” The people’s court’s duty is to try a tribunal, but “requesting the withdrawal of a lawsuit” undermines the jurisdiction. Our country’s constitution also stipulates that “people’s procuratorates shall independently exercise their procuratorial power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 All other organs, organizations and individuals have no right to interfere. Only people’s procuratorate th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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