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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就是让乡村焕发生机与活力,实现繁荣与兴盛,这是6亿农村居民的福祉所系。十六届五中全会《建议》曾提出过“五句话、二十字”即“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作为新农村建设总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有用了“五句话、二十字”即“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概括了乡村振兴的总要求,但内容和次序发生了变化,表述的变化反映了新的主旨。
一、从“生产发展”到“产业兴旺”,要求农业农村经济更加全面地繁荣发展
面向未来,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而且要把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作为主攻方向。与此同时,还要拓展发展农村生产力的视野,全面振兴农村二三产业,防止农村产业空心化。现代化的农村,不仅要有发达的农业,而且要有发达的产业体系。为此,要瞄准城乡居民消费需求的新变化,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现代食品产业等新产业新业态为引领,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农业向二三产业延伸,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使农村产业体系全面振兴。
二、从“村容整洁”到“生态宜居”,要求促进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农业农村
2005年前后,我国农业仍处于增产导向的发展阶段,没有精力关注农业资源环境问题。农村还不富裕,没有定力和底气抵制城市污染下乡。农村建设缺乏规划,人居环境脏乱差,大多数农村处于“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的状况。基于这种现实,同时为了避免大拆大建,当时仅仅提出了“村容整洁”的要求。要把“生态宜居”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遵循。为此,要以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大农村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开展农村绿化行动,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扩大退耕还林还草;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继续搞好农村房前屋后的绿化美化、垃圾和污水处理、村内道路硬化。
三、“乡风文明”是与新农村建设没有改变位置和提法的,突出了乡风文明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保障性
乡风文明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在农村的具体体现,是乡村振兴的灵魂,是乡村振兴的保障。必须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一是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采取符合农村特点的有效方式,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二是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立足乡村文明,吸取城市文明及外来文化优秀成果,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赋予时代内涵、丰富表现形式。切实保护好优秀农耕文化遗产,推动优秀农耕文化遗产合理适度利用。
三是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按照有标准、有网络、有内容、有人才的要求,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挥县级公共文化机构辐射作用,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提升服务效能。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公共文化资源要重点向乡村倾斜,提供更多更好的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
四是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
四、从“管理民主”到“治理有效”,要求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新体系
新农村建设要求管理民主,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政治权利,让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管理民主是社会治理的有效手段,但社会治理的效果更关乎人民群众利益。
随着农村人口结构、社区公共事务的深入调整,以及利益主体、组织资源的日趋多元,仅仅依靠村民自治原则规范村干部与群众的关系是不够的。人口流动的增多、外来资本的进入、产权关系的复杂化,需要靠法治来规范和调节各类关系。自治和法治都是有成本的,如果能够以德化人、形成共识,促进全社会遵守共同行为准则,就可以大幅度降低社会运行的摩擦成本。为此,需要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根据农村社会结构的新变化、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健全乡村治理机制。
五、从“生活宽裕”到“生活富裕”,要求持续促进农民增收、促进农民消费升级、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
2005年前后,我国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刚刚从温饱转向小康,消费支出的恩格尔系数仍高达46%左右,处于联合国划分的40%~50%的小康标准范围内,总体上刚刚温饱有余。按每人每年2300元(2010年不变价格)的现行农村贫困标准,2005年全国农村还有贫困人口28662万人,占农村人口的比重高达30.2%。当时,农业税刚刚取消,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刚刚迈过刘易斯第一拐点、就业很不充分,新农合制度刚刚建立、筹资水平和保障程度很低,低保和新农保制度尚未建立,农村义务教育尚未全面免费。基于当时这种现实,把“生活宽裕”作为未来新农村的一种愿景,是恰当的。
实现“生活富裕”,必须注重提高农民的就业质量和收入水平,把农民作为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的扶持重点,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多渠道促進农民工就业创业;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努力让每个农村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使绝大多数农村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更多接受高等教育;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一、从“生产发展”到“产业兴旺”,要求农业农村经济更加全面地繁荣发展
面向未来,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而且要把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作为主攻方向。与此同时,还要拓展发展农村生产力的视野,全面振兴农村二三产业,防止农村产业空心化。现代化的农村,不仅要有发达的农业,而且要有发达的产业体系。为此,要瞄准城乡居民消费需求的新变化,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现代食品产业等新产业新业态为引领,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农业向二三产业延伸,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使农村产业体系全面振兴。
二、从“村容整洁”到“生态宜居”,要求促进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农业农村
2005年前后,我国农业仍处于增产导向的发展阶段,没有精力关注农业资源环境问题。农村还不富裕,没有定力和底气抵制城市污染下乡。农村建设缺乏规划,人居环境脏乱差,大多数农村处于“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的状况。基于这种现实,同时为了避免大拆大建,当时仅仅提出了“村容整洁”的要求。要把“生态宜居”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遵循。为此,要以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大农村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开展农村绿化行动,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扩大退耕还林还草;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继续搞好农村房前屋后的绿化美化、垃圾和污水处理、村内道路硬化。
三、“乡风文明”是与新农村建设没有改变位置和提法的,突出了乡风文明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保障性
乡风文明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在农村的具体体现,是乡村振兴的灵魂,是乡村振兴的保障。必须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一是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采取符合农村特点的有效方式,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二是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立足乡村文明,吸取城市文明及外来文化优秀成果,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赋予时代内涵、丰富表现形式。切实保护好优秀农耕文化遗产,推动优秀农耕文化遗产合理适度利用。
三是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按照有标准、有网络、有内容、有人才的要求,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挥县级公共文化机构辐射作用,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提升服务效能。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公共文化资源要重点向乡村倾斜,提供更多更好的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
四是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
四、从“管理民主”到“治理有效”,要求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新体系
新农村建设要求管理民主,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政治权利,让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管理民主是社会治理的有效手段,但社会治理的效果更关乎人民群众利益。
随着农村人口结构、社区公共事务的深入调整,以及利益主体、组织资源的日趋多元,仅仅依靠村民自治原则规范村干部与群众的关系是不够的。人口流动的增多、外来资本的进入、产权关系的复杂化,需要靠法治来规范和调节各类关系。自治和法治都是有成本的,如果能够以德化人、形成共识,促进全社会遵守共同行为准则,就可以大幅度降低社会运行的摩擦成本。为此,需要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根据农村社会结构的新变化、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健全乡村治理机制。
五、从“生活宽裕”到“生活富裕”,要求持续促进农民增收、促进农民消费升级、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
2005年前后,我国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刚刚从温饱转向小康,消费支出的恩格尔系数仍高达46%左右,处于联合国划分的40%~50%的小康标准范围内,总体上刚刚温饱有余。按每人每年2300元(2010年不变价格)的现行农村贫困标准,2005年全国农村还有贫困人口28662万人,占农村人口的比重高达30.2%。当时,农业税刚刚取消,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刚刚迈过刘易斯第一拐点、就业很不充分,新农合制度刚刚建立、筹资水平和保障程度很低,低保和新农保制度尚未建立,农村义务教育尚未全面免费。基于当时这种现实,把“生活宽裕”作为未来新农村的一种愿景,是恰当的。
实现“生活富裕”,必须注重提高农民的就业质量和收入水平,把农民作为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的扶持重点,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多渠道促進农民工就业创业;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努力让每个农村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使绝大多数农村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更多接受高等教育;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