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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底子薄、起步晚,2010年全县仅有幼儿园69所,学前3年入园(班)率仅为53.7%。为彻底改变全县学前教育入园难、办学条件差等难题,2011年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创建学前教育示范县的目标,采取政策扶持、统一规划、广泛筹资、多元办学等强有力的举措,经过4年的努力,截至目前,全县有幼儿园128所(公办28所、民办99所、企业1所),幼儿25 888人(公办11 113人、民办14 321人、企业办454人),学前3年入园班(率)达79.51%,比2010年提高25.81个百分点。
统一规划促规范。富源县制定了富源县学前教育发展2011至2015年五年发展规划和2011至2013年三年行动计划,确定到2015年,学前3年幼儿入园率90%以上,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统一制定《富源县幼儿园建设设计方案》,实现所有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由县教育局负责统一项目选址、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项目建设监管责任主体“四统一”,确保了全县幼儿园规划布局合理、建设标准达标、管理模式规范。
广泛筹资保建设。富源县建立了以县级财政保障为主、上级争取和社会捐资为辅的“622”经费筹措保障机制,即县财政投入60%、争取上级补助20%、其他渠道筹集20%。不论办学性质,县财政对新建幼儿园按照办学规模分别给予80万元至30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补助,改扩建幼儿园按照同规模补助标准的50%给予补助。2011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13 102.18万元(县财政投入5 144万元,接受社会捐资186万元,筹集社会建设资金868万元),新建幼儿园18所(公办14所、民办公助4所)、改扩建幼儿园19所,现在在建21所(其中新建4所、改扩建17所),计划投资1 470.36万元,形成了以政府投资为主、全社会积极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政策扶持强推进。富源县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方针,把公办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纳入同等扶持和发展。一是统一政府政策扶持。对全县所有幼儿园,无论办学性质,一律实行统一的政府扶持政策,即项目建设经费按规模补助一致、经年检合格的幼儿园公用经费生均40元补助标准一致、教师履职晋升保障一致、学生保障一致等。二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民办幼儿园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及建设规费、营业税享受与公办幼儿园同等的优惠政策;对捐资建幼儿园的企业和个人,给予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前对捐资额按规定扣除。三是开辟项目建设“绿色通道”。将学前教育项目纳入全县重点项目,由县级领导挂钩,强力推进。在立项、环评、供地、图审、规划等前期手续办理上开通绿色通道,由有关职能部门主动服务、简化手续、限时办理,县级权限能减免的费用一律减免,全力推进学前教育项目建设。四是实施困难家庭学生救助政策。将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孤儿、残疾儿童纳入县人民政府“希望工程”对象进行救助,2011年来,共救助5 513人、救助金额达181.305万元。
多元办学增活力。富源县改变政府办学的单一模式,鼓励企业或个人以捐资、独立举办、民办公助、公助民办等形式参与学前教育项目建设,并根据举办性质和方式,采取公立、私立、股份制办学和委托办学等不同的办学模式。2011年以来,共建公办幼儿园14所(含委托办学1所,大河镇白马幼儿园建设主体是大河镇白马村委会,委托富源县素质幼儿园办园,现已招收学生267人)、民办公助4所(营上镇宽塘幼儿园招收学生123人、十八连山镇丕德幼儿园招收学生264人、黄泥河镇五乐幼儿园招收学生230人、黄泥河镇牛额幼儿园招收学生256人),私立幼儿园批复办学44所。以公办为主,公办民办并举的多元化办学模式逐步形成。
规范管理重提升。全县所有幼儿园统一纳入教育部门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分类年检。一是以活动为载体,实施素质提升工程。以元旦、六一等节日为契机,开展游园活动、书画展、才艺竞技等活动,全面展示幼儿才艺、丰富幼儿生活,培养幼儿兴趣,并组织和选拔教师积极参加省、市幼儿教师基本功大赛、教师玩具制作大赛等活动,促进“比学赶帮超”良好氛围的形成,推动素质教育深入开展。二是开展示范园等级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幼儿园在创新管理、师资培养、特色办学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开展“大园带小园”,2011年以来,全县学前教育举办名校观摩活动16次、送教下乡11次,派出到示范幼儿园学习、观摩、培训560余人次,全县幼儿园保教保育水平不断提高。富源县幼儿园晋升为云南省一级一等幼儿园,中安街道中心幼儿园晋升为云南省一级二等幼儿园。
统一规划促规范。富源县制定了富源县学前教育发展2011至2015年五年发展规划和2011至2013年三年行动计划,确定到2015年,学前3年幼儿入园率90%以上,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统一制定《富源县幼儿园建设设计方案》,实现所有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由县教育局负责统一项目选址、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项目建设监管责任主体“四统一”,确保了全县幼儿园规划布局合理、建设标准达标、管理模式规范。
广泛筹资保建设。富源县建立了以县级财政保障为主、上级争取和社会捐资为辅的“622”经费筹措保障机制,即县财政投入60%、争取上级补助20%、其他渠道筹集20%。不论办学性质,县财政对新建幼儿园按照办学规模分别给予80万元至30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补助,改扩建幼儿园按照同规模补助标准的50%给予补助。2011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13 102.18万元(县财政投入5 144万元,接受社会捐资186万元,筹集社会建设资金868万元),新建幼儿园18所(公办14所、民办公助4所)、改扩建幼儿园19所,现在在建21所(其中新建4所、改扩建17所),计划投资1 470.36万元,形成了以政府投资为主、全社会积极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政策扶持强推进。富源县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方针,把公办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纳入同等扶持和发展。一是统一政府政策扶持。对全县所有幼儿园,无论办学性质,一律实行统一的政府扶持政策,即项目建设经费按规模补助一致、经年检合格的幼儿园公用经费生均40元补助标准一致、教师履职晋升保障一致、学生保障一致等。二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民办幼儿园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及建设规费、营业税享受与公办幼儿园同等的优惠政策;对捐资建幼儿园的企业和个人,给予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前对捐资额按规定扣除。三是开辟项目建设“绿色通道”。将学前教育项目纳入全县重点项目,由县级领导挂钩,强力推进。在立项、环评、供地、图审、规划等前期手续办理上开通绿色通道,由有关职能部门主动服务、简化手续、限时办理,县级权限能减免的费用一律减免,全力推进学前教育项目建设。四是实施困难家庭学生救助政策。将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孤儿、残疾儿童纳入县人民政府“希望工程”对象进行救助,2011年来,共救助5 513人、救助金额达181.305万元。
多元办学增活力。富源县改变政府办学的单一模式,鼓励企业或个人以捐资、独立举办、民办公助、公助民办等形式参与学前教育项目建设,并根据举办性质和方式,采取公立、私立、股份制办学和委托办学等不同的办学模式。2011年以来,共建公办幼儿园14所(含委托办学1所,大河镇白马幼儿园建设主体是大河镇白马村委会,委托富源县素质幼儿园办园,现已招收学生267人)、民办公助4所(营上镇宽塘幼儿园招收学生123人、十八连山镇丕德幼儿园招收学生264人、黄泥河镇五乐幼儿园招收学生230人、黄泥河镇牛额幼儿园招收学生256人),私立幼儿园批复办学44所。以公办为主,公办民办并举的多元化办学模式逐步形成。
规范管理重提升。全县所有幼儿园统一纳入教育部门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分类年检。一是以活动为载体,实施素质提升工程。以元旦、六一等节日为契机,开展游园活动、书画展、才艺竞技等活动,全面展示幼儿才艺、丰富幼儿生活,培养幼儿兴趣,并组织和选拔教师积极参加省、市幼儿教师基本功大赛、教师玩具制作大赛等活动,促进“比学赶帮超”良好氛围的形成,推动素质教育深入开展。二是开展示范园等级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幼儿园在创新管理、师资培养、特色办学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开展“大园带小园”,2011年以来,全县学前教育举办名校观摩活动16次、送教下乡11次,派出到示范幼儿园学习、观摩、培训560余人次,全县幼儿园保教保育水平不断提高。富源县幼儿园晋升为云南省一级一等幼儿园,中安街道中心幼儿园晋升为云南省一级二等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