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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施蛰存对传统意义上的文学形象“石秀”进行了解构,并运用弗洛伊德的心理分析学说塑造了一个丰满立体的人物形象,从冲突、调和、爆发三个相互连结的阶段分析石秀变态心理的形成过程。
关键词:施蛰存 石秀 精神分析
《石秀》取材于《水浒传》第四十四回至第四十六回的故事,大致是讲石秀飘零至蓟州,结识杨雄、戴宗、杨林等人,后与潘公搭手做肉铺生意,杀猪卖肉。在杨雄家安顿下后,发现潘巧云与和尚裴如海有染,鼓动杨雄,义气杀人。施蛰存依据这一段故事进行创作,详细地剖析石秀的内心世界,分析“传统江湖英雄形象”的解构过程。他选取石秀为对象,塑造了一个丰满立体的人物形象,具有现代性、苦闷的心理特点;大胆地描写了石秀的性心理,并由此出发,从冲突、调和与爆发三个相互连结的阶段分析其变态心理的形成过程。
一、需要的冲突:社会需求和本能要求的冲突
施蛰存借用弗洛伊德的理论分析石秀的心理世界,尤其是三重人格理論。弗洛伊德把人格分为“自我”、“本我”、“超我”三个部分。
自我遵循现实原则,体现理性;本我遵循快乐原则,追求发泄与满足;而超我则是一种道德限制,有一定的行为准则,不受任何困难的影响。超我对本我、自我实行了残酷的压迫,自我对生存的焦虑,本我对性欲的热情,超我对社会角色的道德约束,三者互相冲突,使得石秀处于苦闷的痛苦之中。
(一)自我的焦虑:受到生存胁迫
首先,施蛰存设置了一个城市语境。石秀首先产生了生存胁迫的焦虑感。神行太保给了石秀十两银子,他晚上一“摸”一“把玩”,生存的压力已经了然。思索完“生存”的问题后,他的潜意识开始了活动,道义与性欲进行一番抗衡,道义的要求依然压倒了性的要求。石秀卧在床上,联想到潘巧云的性感美丽,他不仅感到紧张,而且在她面前感到自卑失落,心理活动复杂起来。
石秀的生活境遇仍属窘迫,幻想之中懊恨自己的现实处境,内心有不平之声。虽然暂住杨雄家,但相比于水泊梁山的诱惑,寻求出路的欲望,因为恋爱而不安宁的内心,刺激了他对黄皮胖大汉的嫉妒,苦难的生活现实使得他不得不思考自己的境地,内心充满了焦虑。
(二)本我的苦闷:性欲的不满足。
二十八岁的石秀来到蓟州城里快有七年,依然还是童贞的男子,对女人充满了热情和好奇。第一夜在杨雄家中留宿,潘巧云留给石秀的印象几乎是美的集合。石秀的爱欲,是由潘巧云所引发的;但因为大嫂的“不可得”,性欲的苦闷只能在勾栏之中得到满足。石秀对勾栏女子的爱欲,弥补了对潘巧云得而不能的失落。在小说中,潘巧云启发了石秀对性的渴望和热情,激发了占有潘巧云的本我要求。然而潘巧云与裴如海结好,石秀失恋了。
年轻人好色本是正常,有这一念头是很正常的。因此,石秀劝服自己鼓起热情,迎合潘巧云热心的暗示。他留心地收集了“潘巧云是二婚”、“潘巧云出身勾栏”等信息,暗示自己“爱上义嫂也是可以的”、“出轨找秃驴倒不如与我结好”,反映了石秀内心的斗争和蠢动。石秀与潘巧云两次短暂的对话和接触被潘公下楼与杨雄的头巾所打断;石秀对于妇人的遥想和对潘巧云的热情不可排遣,对本我占据上风的心理活动感到惶恐而愧疚。
(三)英雄的角色——“超我”的胜利
从石秀留宿杨雄家的第一夜到密恋潘巧云,这期间“忠义”压倒了本我的要求。石秀认为自己算是一位英雄人物,把自己和杨雄归于同一类的社会角色当中。这样的定位使他担负起执行道义,代言公正的责任。
在小说的一开始,石秀陷入了对潘巧云的爱恋中,在自己不平静的妄想中回忆接触到的潘巧云。潘巧云容貌美丽、人情练达,这是石秀所未经历的。他对女人潘巧云产生了不可遏制的热情,又清醒地意识到潘巧云是杨雄的妻子,内心所萌动的情感不合适。按照“超我”的原则,石秀发现自己的情感不合义理,对杨雄产生了愧意,因此见到杨雄或是杨雄的头巾,都充满讽刺的心理意义,让石秀断绝不该有的念想,压抑住自己对潘巧云的渴慕,提醒自己重又回到杨雄义弟的身份上去。为了减轻对杨雄的愧意,石秀在发现潘巧云出轨后,精心设置了圈套,与杨雄连手杀人。金圣叹点评原著中的这一情节时,也认为石秀是为了表白自己;从超我对自我、本我的压制看来,石也正是为了解除自己的心理压力,在杀人的暴虐中获得平复内心的快感。
二、失败的调和:性欲的抑制和复苏
性欲的抑制和性欲的复苏之间的冲突,均由石秀一人调和。每一次压抑性欲的失败,都会滋长性欲复苏的渴望;而每一次压抑后复苏,也不断地为爆发积累可能。
(一)失衡:妄想与梦的暗示
弗洛伊德认为梦是通向潜意识的直接方式。在做梦的过程当中,“由于压迫着无意识的压抑作用而产生的抵抗减弱了”①19,做梦者因此更接近无意识,内心的真实想法得以展示。潘巧云对石秀的挑逗打破了石秀内心的平静,让他在独处、卧床时激动不已。他时时在权衡热情和理智,一方面他的理智不容许他承认自己对潘巧云的爱慕,另一方面,他又害怕自己的躲让会消散潘巧云的热情,他有些后悔于自己的躲让,生发了与潘巧云更进一步的念头,从主客对话的客厅移步到耳房,到潘巧云的房内,直到分别看到下楼的潘公和杨雄的头巾,他逐渐苏醒的性欲相继被道德所抑制,又使他陷入了不平衡之中,这正刺激了石秀对潘巧云的追求。性欲的复活,想要占有潘巧云并战胜杨雄,并幻想着自己和潘巧云接近,通过这妄想和白日梦获得了安慰和鼓励。
(二)失恋:嫉妒心的失控
弗洛伊德的爱情心理学中提到“他人之妻”②96,而这也引发石秀的心理的敌对情感和嫉妒情绪。潘巧云既是一个美丽风情的女人,又是他的义嫂。生活上的窘迫让他难以接触到女人,义兄虽长相猥琐却可搂着这样的美人睡觉,爱慕着的潘巧云却不忠于杨雄与和尚裴如海结好。心中的愤懑、不得志的郁闷、难言的嫉妒、沉重的失望的情绪都积蓄在石秀的心里。杨雄平时忙于公差,使得石秀与潘巧云的相处有了可能。撞见潘巧云和和尚结好,石秀猜测着女性的心理,胸中气短苦闷,满是醋意。他和杨雄二人的“英雄”身份,在潘巧云面前输给了一个和尚。内心的愤怒和吃惊映衬出心中的羞辱和失落。 弗洛伊德的愛情心理学中说,“这种人从来不把处女(名声极好者)当做爱情对象,倒是会爱上那些在性方面名声很坏的,其忠贞与可靠性都值得怀疑的女人。”②97他把这一种爱恋叫做“青楼之爱”或“非妓女不爱”。女人越是风情轻浮,男人就越是喜爱。潜意识中石秀想与潘巧云调情,“青楼之爱”刺激了石秀想要战胜“占有者”杨雄和“获得爱恋的”裴如海,潜意识里的冲动化为梦里的挣扎。
石秀对爱情的破灭做了分析,如果没有裴如海,杨雄就不会被背叛;纵使潘巧云与我结好了,也胜过与一个和尚。裴如海的胜利,打破了原有的道德平衡,引起了石秀的嫉恨。而潘巧云的离间,也让石秀意识到杨雄的疏远。一切都是因为潘巧云,如果不是她的引诱,绝不会产生一个英雄不该有的占有欲望,不会损害自己道德形象。石秀怀抱着忐忑的心情,担心自己爱恋着潘巧云的心思被杨雄知道,为了表白自己,他邀杨雄喝酒,布下一个圈套,鼓动杨雄杀人。
三、变态的发泄
(一)看与被看——施虐之端倪
弗洛伊德认为:“常态的性的满足的缺乏可以引起精神病。实际上由于这种缺乏的结果,性的需要乃不得不使性的激动寻求变态的发泄。”③。石秀被潘巧云的声音吸引,被玉足勾鞋的动作迷住,便开始以潘为原型假想一个女人形象,在潜意识里想取代杨雄,自己搂着潘巧云睡觉。潘巧云是一个青楼女子,出生栏舍,这意味着潘巧云是可以亲近的,又更加刺激了石秀;现实中,与潘巧云接触时候的心理障碍,与义兄交往的道义压力,没有经济上、政治上的出路,打击了石秀的自尊,这种“求而不得”,只能在梦里、在妓院里得到发泄,产生一种报复的快感。
但这种发泄并不能使石秀的欲望得到满足,留宿在妓院也并没有让石秀感到有什么特别;而妓女弄破的手指以及鲜红的血都让石秀感受到了一阵高潮,“流血”的浪漫和血腥带来的快感暗示自己希望与妓女云雨,希望潘巧云冲撞进来成为被看者,这一点也与弗洛伊德的理论相吻合,以此来报复潘巧云。石秀对于潘巧云是又爱又恨,假想潘巧云冲撞进来以达到刺激、报复她的目的,象征着一种“被视病”;娼女成了潘巧云的代替品,长期以来性欲受到压抑的石秀,在男女性“看”与“被看”之间,转移了力比多的对象,但并没有得到满足,勾栏发泄更激化了他的欲望,对妓女流血的敏感让他隐隐感受到快感的吸引。
弗洛伊德提出本能的概念。一种是性本能,即生本能;另一种是死本能。既然得不到,便是“死本能”——毁坏别人的生命,让别人死,流露了成为施虐狂的端倪。石秀因为爱上巧云,却因为忠义、礼教与情欲之间的冲突,因缺乏常态的性的满足,而产生了因为爱一个女人,所以想睡她;演变为“因为爱她,所以想杀她”的心理。
(二)恋足——畸形的性表达
小说中多次出现了石秀对于女人脚的迷恋,他放肆大胆地回忆记忆中美丽的脚踝,任由“脚”引发自己的性幻想。女性的脚使石秀出了神,从脚联想到性,这是一种畸形的爱欲表达。石秀不止一次地将小巷女人的脚、潘巧云的脚和勾栏女的脚联系到一起,他把玩着脚的大小、装扮、动作、姿势,窥视着脚的主人,仿佛性欲得到了满足。“脚”成为力比多转移后的对象,潘巧云的脚、小巷女子的脚和娼女的脚,正是性对象的替代物,过去和现在的实景与想象交混在一起,满足了石秀的恋爱要求,越发沉浸于对脚的痴迷。他的过分迷恋“脚”,几乎要吻上她的脚踝,已经代替了正常的性的目的,实为一种病态,一种畸恋表现。
(三)施虐——变态的发泄
弗洛伊德提出了“力比多”的概念,认为性欲望是一切生命活动的动力和原因,力比多(libido)不是生殖意义上的性,而是泛指一切身体器官的快感,作为一种本能,是人所有心理现象发生的驱动力。如果一个人的性欲望没有得到满足,力比多的对象贯彻就会产生偏差,从而催生变态的爱恋;性的压抑使得力比多获得升华,这就推动了文明文化的发展;但如果升华的管道受到了阻碍,那么他的本能要求将会以另一种方式发泄出来。以弗洛伊德的观念来重构石秀的形象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在小说中,石秀受到了勾栏女子刺破手指流血的激动,第一次感受到流血所引发的心理高潮;他杀头陀和裴如海,竟也觉得杀人充满了自我的鼓励和乐趣,并无难处。
道德和文化的冲突表现在文化程度越高的地方道德压制越为严酷;石秀的社会身份要求了他必须遵循道德标准,遵循道义。裴如海与潘巧云的勾搭不合道德,所以要杀裴如海;潘巧云的背叛和挑拨也会引发名誉道德的毁坏,所以虽然爱她,依然要杀她。在冲突之中,杀了裴如海便解决掉情敌的威胁,杀掉潘巧云则是恋爱失败的报复。在道义中,石秀掩饰了内心的失衡:
不知怎的,这样地接连杀了两个人,这样地少事。石秀昏昏沉沉地闻着从寒风中吹入鼻子的血腥气,看着手中紧握着的青光射眼的尖刀,有了“天下一切事情,杀人是最最愉快的”这样的感觉。④
血腥味使他联想到勾栏少女的血,性欲的满足和杀人的愉快,杀人亦是性的要求向外寻求满足的方式。目的一旦达到,性的压力和苦闷得到释放,相比恋爱,杀人更为简单、正义:为了维护男人的尊严,治理潘巧云的偷情,杀人也是可以原谅的。
石秀因为道德与性欲的冲突而杀人,在性的高潮后体会到了难言的沉寂,在使潘巧云痛苦的快乐当中获得嗜血的快感,获得对恋爱对象的占有。杀人是其变态的发泄:苦闷压抑住石秀,他想通过报复杀人,达到性高潮,获得了自己变态的性满足,从而达到表白自己、发泄私怨的目的。施蛰存将弗洛伊德的理论运到文学创作,对石秀的性格做了合理的阐释,英雄的形象被解构,一个施虐狂的变态形象得以建构。
注释
① 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引论新编[M].北京:国际文化出版社,2007.
② 弗洛伊德.性学三论与论潜意识[M].长春:长春出版社,2004.
③ 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引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244.
参考文献
[1] 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引论新编[M].北京:国际文化出版社,2007:19.
[2] 弗洛伊德.性学三论与论潜意识[M].长春:长春出版社,2004:96-97.
[3] 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引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244.
[4] 施蛰存.将军底头[M].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02:95.
关键词:施蛰存 石秀 精神分析
《石秀》取材于《水浒传》第四十四回至第四十六回的故事,大致是讲石秀飘零至蓟州,结识杨雄、戴宗、杨林等人,后与潘公搭手做肉铺生意,杀猪卖肉。在杨雄家安顿下后,发现潘巧云与和尚裴如海有染,鼓动杨雄,义气杀人。施蛰存依据这一段故事进行创作,详细地剖析石秀的内心世界,分析“传统江湖英雄形象”的解构过程。他选取石秀为对象,塑造了一个丰满立体的人物形象,具有现代性、苦闷的心理特点;大胆地描写了石秀的性心理,并由此出发,从冲突、调和与爆发三个相互连结的阶段分析其变态心理的形成过程。
一、需要的冲突:社会需求和本能要求的冲突
施蛰存借用弗洛伊德的理论分析石秀的心理世界,尤其是三重人格理論。弗洛伊德把人格分为“自我”、“本我”、“超我”三个部分。
自我遵循现实原则,体现理性;本我遵循快乐原则,追求发泄与满足;而超我则是一种道德限制,有一定的行为准则,不受任何困难的影响。超我对本我、自我实行了残酷的压迫,自我对生存的焦虑,本我对性欲的热情,超我对社会角色的道德约束,三者互相冲突,使得石秀处于苦闷的痛苦之中。
(一)自我的焦虑:受到生存胁迫
首先,施蛰存设置了一个城市语境。石秀首先产生了生存胁迫的焦虑感。神行太保给了石秀十两银子,他晚上一“摸”一“把玩”,生存的压力已经了然。思索完“生存”的问题后,他的潜意识开始了活动,道义与性欲进行一番抗衡,道义的要求依然压倒了性的要求。石秀卧在床上,联想到潘巧云的性感美丽,他不仅感到紧张,而且在她面前感到自卑失落,心理活动复杂起来。
石秀的生活境遇仍属窘迫,幻想之中懊恨自己的现实处境,内心有不平之声。虽然暂住杨雄家,但相比于水泊梁山的诱惑,寻求出路的欲望,因为恋爱而不安宁的内心,刺激了他对黄皮胖大汉的嫉妒,苦难的生活现实使得他不得不思考自己的境地,内心充满了焦虑。
(二)本我的苦闷:性欲的不满足。
二十八岁的石秀来到蓟州城里快有七年,依然还是童贞的男子,对女人充满了热情和好奇。第一夜在杨雄家中留宿,潘巧云留给石秀的印象几乎是美的集合。石秀的爱欲,是由潘巧云所引发的;但因为大嫂的“不可得”,性欲的苦闷只能在勾栏之中得到满足。石秀对勾栏女子的爱欲,弥补了对潘巧云得而不能的失落。在小说中,潘巧云启发了石秀对性的渴望和热情,激发了占有潘巧云的本我要求。然而潘巧云与裴如海结好,石秀失恋了。
年轻人好色本是正常,有这一念头是很正常的。因此,石秀劝服自己鼓起热情,迎合潘巧云热心的暗示。他留心地收集了“潘巧云是二婚”、“潘巧云出身勾栏”等信息,暗示自己“爱上义嫂也是可以的”、“出轨找秃驴倒不如与我结好”,反映了石秀内心的斗争和蠢动。石秀与潘巧云两次短暂的对话和接触被潘公下楼与杨雄的头巾所打断;石秀对于妇人的遥想和对潘巧云的热情不可排遣,对本我占据上风的心理活动感到惶恐而愧疚。
(三)英雄的角色——“超我”的胜利
从石秀留宿杨雄家的第一夜到密恋潘巧云,这期间“忠义”压倒了本我的要求。石秀认为自己算是一位英雄人物,把自己和杨雄归于同一类的社会角色当中。这样的定位使他担负起执行道义,代言公正的责任。
在小说的一开始,石秀陷入了对潘巧云的爱恋中,在自己不平静的妄想中回忆接触到的潘巧云。潘巧云容貌美丽、人情练达,这是石秀所未经历的。他对女人潘巧云产生了不可遏制的热情,又清醒地意识到潘巧云是杨雄的妻子,内心所萌动的情感不合适。按照“超我”的原则,石秀发现自己的情感不合义理,对杨雄产生了愧意,因此见到杨雄或是杨雄的头巾,都充满讽刺的心理意义,让石秀断绝不该有的念想,压抑住自己对潘巧云的渴慕,提醒自己重又回到杨雄义弟的身份上去。为了减轻对杨雄的愧意,石秀在发现潘巧云出轨后,精心设置了圈套,与杨雄连手杀人。金圣叹点评原著中的这一情节时,也认为石秀是为了表白自己;从超我对自我、本我的压制看来,石也正是为了解除自己的心理压力,在杀人的暴虐中获得平复内心的快感。
二、失败的调和:性欲的抑制和复苏
性欲的抑制和性欲的复苏之间的冲突,均由石秀一人调和。每一次压抑性欲的失败,都会滋长性欲复苏的渴望;而每一次压抑后复苏,也不断地为爆发积累可能。
(一)失衡:妄想与梦的暗示
弗洛伊德认为梦是通向潜意识的直接方式。在做梦的过程当中,“由于压迫着无意识的压抑作用而产生的抵抗减弱了”①19,做梦者因此更接近无意识,内心的真实想法得以展示。潘巧云对石秀的挑逗打破了石秀内心的平静,让他在独处、卧床时激动不已。他时时在权衡热情和理智,一方面他的理智不容许他承认自己对潘巧云的爱慕,另一方面,他又害怕自己的躲让会消散潘巧云的热情,他有些后悔于自己的躲让,生发了与潘巧云更进一步的念头,从主客对话的客厅移步到耳房,到潘巧云的房内,直到分别看到下楼的潘公和杨雄的头巾,他逐渐苏醒的性欲相继被道德所抑制,又使他陷入了不平衡之中,这正刺激了石秀对潘巧云的追求。性欲的复活,想要占有潘巧云并战胜杨雄,并幻想着自己和潘巧云接近,通过这妄想和白日梦获得了安慰和鼓励。
(二)失恋:嫉妒心的失控
弗洛伊德的爱情心理学中提到“他人之妻”②96,而这也引发石秀的心理的敌对情感和嫉妒情绪。潘巧云既是一个美丽风情的女人,又是他的义嫂。生活上的窘迫让他难以接触到女人,义兄虽长相猥琐却可搂着这样的美人睡觉,爱慕着的潘巧云却不忠于杨雄与和尚裴如海结好。心中的愤懑、不得志的郁闷、难言的嫉妒、沉重的失望的情绪都积蓄在石秀的心里。杨雄平时忙于公差,使得石秀与潘巧云的相处有了可能。撞见潘巧云和和尚结好,石秀猜测着女性的心理,胸中气短苦闷,满是醋意。他和杨雄二人的“英雄”身份,在潘巧云面前输给了一个和尚。内心的愤怒和吃惊映衬出心中的羞辱和失落。 弗洛伊德的愛情心理学中说,“这种人从来不把处女(名声极好者)当做爱情对象,倒是会爱上那些在性方面名声很坏的,其忠贞与可靠性都值得怀疑的女人。”②97他把这一种爱恋叫做“青楼之爱”或“非妓女不爱”。女人越是风情轻浮,男人就越是喜爱。潜意识中石秀想与潘巧云调情,“青楼之爱”刺激了石秀想要战胜“占有者”杨雄和“获得爱恋的”裴如海,潜意识里的冲动化为梦里的挣扎。
石秀对爱情的破灭做了分析,如果没有裴如海,杨雄就不会被背叛;纵使潘巧云与我结好了,也胜过与一个和尚。裴如海的胜利,打破了原有的道德平衡,引起了石秀的嫉恨。而潘巧云的离间,也让石秀意识到杨雄的疏远。一切都是因为潘巧云,如果不是她的引诱,绝不会产生一个英雄不该有的占有欲望,不会损害自己道德形象。石秀怀抱着忐忑的心情,担心自己爱恋着潘巧云的心思被杨雄知道,为了表白自己,他邀杨雄喝酒,布下一个圈套,鼓动杨雄杀人。
三、变态的发泄
(一)看与被看——施虐之端倪
弗洛伊德认为:“常态的性的满足的缺乏可以引起精神病。实际上由于这种缺乏的结果,性的需要乃不得不使性的激动寻求变态的发泄。”③。石秀被潘巧云的声音吸引,被玉足勾鞋的动作迷住,便开始以潘为原型假想一个女人形象,在潜意识里想取代杨雄,自己搂着潘巧云睡觉。潘巧云是一个青楼女子,出生栏舍,这意味着潘巧云是可以亲近的,又更加刺激了石秀;现实中,与潘巧云接触时候的心理障碍,与义兄交往的道义压力,没有经济上、政治上的出路,打击了石秀的自尊,这种“求而不得”,只能在梦里、在妓院里得到发泄,产生一种报复的快感。
但这种发泄并不能使石秀的欲望得到满足,留宿在妓院也并没有让石秀感到有什么特别;而妓女弄破的手指以及鲜红的血都让石秀感受到了一阵高潮,“流血”的浪漫和血腥带来的快感暗示自己希望与妓女云雨,希望潘巧云冲撞进来成为被看者,这一点也与弗洛伊德的理论相吻合,以此来报复潘巧云。石秀对于潘巧云是又爱又恨,假想潘巧云冲撞进来以达到刺激、报复她的目的,象征着一种“被视病”;娼女成了潘巧云的代替品,长期以来性欲受到压抑的石秀,在男女性“看”与“被看”之间,转移了力比多的对象,但并没有得到满足,勾栏发泄更激化了他的欲望,对妓女流血的敏感让他隐隐感受到快感的吸引。
弗洛伊德提出本能的概念。一种是性本能,即生本能;另一种是死本能。既然得不到,便是“死本能”——毁坏别人的生命,让别人死,流露了成为施虐狂的端倪。石秀因为爱上巧云,却因为忠义、礼教与情欲之间的冲突,因缺乏常态的性的满足,而产生了因为爱一个女人,所以想睡她;演变为“因为爱她,所以想杀她”的心理。
(二)恋足——畸形的性表达
小说中多次出现了石秀对于女人脚的迷恋,他放肆大胆地回忆记忆中美丽的脚踝,任由“脚”引发自己的性幻想。女性的脚使石秀出了神,从脚联想到性,这是一种畸形的爱欲表达。石秀不止一次地将小巷女人的脚、潘巧云的脚和勾栏女的脚联系到一起,他把玩着脚的大小、装扮、动作、姿势,窥视着脚的主人,仿佛性欲得到了满足。“脚”成为力比多转移后的对象,潘巧云的脚、小巷女子的脚和娼女的脚,正是性对象的替代物,过去和现在的实景与想象交混在一起,满足了石秀的恋爱要求,越发沉浸于对脚的痴迷。他的过分迷恋“脚”,几乎要吻上她的脚踝,已经代替了正常的性的目的,实为一种病态,一种畸恋表现。
(三)施虐——变态的发泄
弗洛伊德提出了“力比多”的概念,认为性欲望是一切生命活动的动力和原因,力比多(libido)不是生殖意义上的性,而是泛指一切身体器官的快感,作为一种本能,是人所有心理现象发生的驱动力。如果一个人的性欲望没有得到满足,力比多的对象贯彻就会产生偏差,从而催生变态的爱恋;性的压抑使得力比多获得升华,这就推动了文明文化的发展;但如果升华的管道受到了阻碍,那么他的本能要求将会以另一种方式发泄出来。以弗洛伊德的观念来重构石秀的形象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在小说中,石秀受到了勾栏女子刺破手指流血的激动,第一次感受到流血所引发的心理高潮;他杀头陀和裴如海,竟也觉得杀人充满了自我的鼓励和乐趣,并无难处。
道德和文化的冲突表现在文化程度越高的地方道德压制越为严酷;石秀的社会身份要求了他必须遵循道德标准,遵循道义。裴如海与潘巧云的勾搭不合道德,所以要杀裴如海;潘巧云的背叛和挑拨也会引发名誉道德的毁坏,所以虽然爱她,依然要杀她。在冲突之中,杀了裴如海便解决掉情敌的威胁,杀掉潘巧云则是恋爱失败的报复。在道义中,石秀掩饰了内心的失衡:
不知怎的,这样地接连杀了两个人,这样地少事。石秀昏昏沉沉地闻着从寒风中吹入鼻子的血腥气,看着手中紧握着的青光射眼的尖刀,有了“天下一切事情,杀人是最最愉快的”这样的感觉。④
血腥味使他联想到勾栏少女的血,性欲的满足和杀人的愉快,杀人亦是性的要求向外寻求满足的方式。目的一旦达到,性的压力和苦闷得到释放,相比恋爱,杀人更为简单、正义:为了维护男人的尊严,治理潘巧云的偷情,杀人也是可以原谅的。
石秀因为道德与性欲的冲突而杀人,在性的高潮后体会到了难言的沉寂,在使潘巧云痛苦的快乐当中获得嗜血的快感,获得对恋爱对象的占有。杀人是其变态的发泄:苦闷压抑住石秀,他想通过报复杀人,达到性高潮,获得了自己变态的性满足,从而达到表白自己、发泄私怨的目的。施蛰存将弗洛伊德的理论运到文学创作,对石秀的性格做了合理的阐释,英雄的形象被解构,一个施虐狂的变态形象得以建构。
注释
① 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引论新编[M].北京:国际文化出版社,2007.
② 弗洛伊德.性学三论与论潜意识[M].长春:长春出版社,2004.
③ 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引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244.
参考文献
[1] 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引论新编[M].北京:国际文化出版社,2007:19.
[2] 弗洛伊德.性学三论与论潜意识[M].长春:长春出版社,2004:96-97.
[3] 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引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244.
[4] 施蛰存.将军底头[M].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0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