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物权与用益物权的区别及其立法模式选择

来源 :学术论坛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frjzj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准物权与用益物权存在较大的区别.准物权由行政许可而取得,其客体具有不确定性,同时准物权上负有较多的公法上的义务,一般不能自由转让,准物权的行使一般不以对物的占有为必要;而用益物权由所有权权能分离所得,其客体为确定的不动产,同时用益物权上无太多的公法上的义务,可依法自由转让,用益物权的行使以对物的占有为必要.准物权的物权效力不同与用益物权的物权效力.准物权在民法典中如何规定至少有三种不同的意见,分别为原则规定说、不予规定说和具体规定说.文章认为与其将准物权的内容拆散,不如将其在各自的特别法中统一规定,而只在民法典上作原则性的规定,因此同意原则规定说.
其他文献
一对于艺术形式的关注 ,是对艺术研究的独特视角。出发点应基于以下几点 :1 艺术形式之于艺术的内容 ,较为显性 ,在一定时空内也较为确定 ,有着相对容易界定的特质。如体裁、
摘 要 政府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为主要方式,但在我国法治化进程中规制政府招标行为的法律法规寥寥可数,而且在立法缺失的同时,我国在学理上亦尚未对政府采购招标行为有一个统一的定性。有鉴于此,本文先对政府采购招标行为进行学理定性,认为其本质属性应为行政行为。同时重点强调在政府采购招标程序中的行政正当程序的适用,最后在此基础上以行政相對人角度讨论政府机关违反相关行政程序之法律属性。  关键词 政府
文学作品的阅读及普通意义的现代文阅读都要十分重视理解,理解是实现文字消化、升化的根本举措,理解能力是中学生最主要的素质之一,可以说没有理解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的阅读。《语文课程标准》对阅读理解的目标定位为:1 在通读课文的基础上,理清思路,理解主要内容,体味和推敲重要词句在语言环境中的意义和作用;2 欣赏文学作品,能有自己的情感体验,初步领悟作品的内涵,从中获得对自然、社会、人生的有益启示;3 阅读
合理安排庞大的国有资产,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重要问题,通过建立出资人制度,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所有者缺位的问题”,但仍面临定位问题.现有的国有资产监管管理机构作为
[摘要]本文阐述了对当前数学课堂教学有效性的思考,认为:有效的课堂并不需要太多形式上的标新立异,更呼唤平实、探索,简单的课堂教学同样会焕发生命的活力,呈现出有效的精彩,  [关键词]简单 有效 精彩    随着新一轮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施,我们不难看到这样的课堂:教材被执教者大刀阔斧地删改,课堂上学生当家作主自主探究,学生的个性得到了张扬,教师的才华得到了彰显,教学气氛异常活跃。然而我们不
植物细胞质壁分离与复原是一个经典的细胞学验证性实验,这一实验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认识细胞结构、掌握细胞膜通透性的基本原理.本文的研究从实验材料选取方法优化设计、实验
摘 要:2013年10月15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正式确立了消费者的后悔权,体现了向消费者适度倾斜的立法理念。给予了消费者七天的冷静期决定是否无理由退货。本文将从消费者“后悔权”的法律属性出发,探究赋予消费者“后悔权”的正当性,以及如何完善“后悔权”制度  关键词:后悔权;消费者;制度构建  中图分类号:D92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
摘 要:新行政立案登记制下,行政诉讼案件量飙升,“立案难”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但同样也存在着法律适用不一、滥诉缠诉等问题,笔者认为要从新法律法规下落实好立案登记制,要“宽”于收件立案制度,也要“严”于规范立案法律规定和程序。  关键词:立案登记制;起诉期限;不予立案;滥诉  中图分类号:D92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35-0207-02  作者简介:黄月兰
目的 研究口腔溃疡患者行参苓白术散治疗的效果.方法 择取2017年6月~2018年8月期间某医院接诊的口腔溃疡患者,根据患者的入院顺序进行分组,50例/组,主要包括两组,其中观察组、
新一轮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新课程三维目标的建立具有重大意义,新课程目标突出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领域的协调发展,改变了以往“大纲”中强调以知识为中心的目标,追求获得知识的多少,且关注的焦点是学习的结果,是一种结果性目标。新课程目标则开始注重学习的过程,强调学习过程本身的价值,是一种过程性目标。从知识观的角度看,课程目标的转变将引起知识学习方式的传承,即从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