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高职会计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岗位集中分布在小企业,他们作为会计规范未来的执行者,其对会计理论、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的理解和把握,直接影响着会计规范的实施效果,从而影响着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本文在结合《小企业会计准则》特点的基础上,分析了《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后高职院校会计教学工作的改革,积极思考和探讨有效的教学改革对策,同时分析将《小企业会计准则》与高职会计专业课程体系衔接的必要性,提出了相应的教学改革措施。这样不仅保证了高职会计职业教育的与时俱进,对高职学生的专业发展和就业前景方面,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而且对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顺利实施,提升小企业会计核算水平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高职教育;小企业会计准则;专业课程体系;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712
自2013年开始正式实施的《小企业会计准则》标志着适用于大中型企业的《企业会计准则》和适用于小企业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共同构成的企业会计标准体系已基本建成。同时《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对符合准则规定的小型企业的会计核算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也为广大小型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纳税工作提供了便利。我国小企业的财务人员主要来源于我国广大高职院校,其在校期间所学习的会计专业知识是否能对接小企业的职业岗位需求,值得我们认真去思考,同时高职会计教学活动组织得科学、合理与否,将会直接影响到未来小企業会计人才素质的高低。然而高职院校会计专业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却未随着《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及时进行调整,高职院校会计专业课程体系需要与《小企业会计准则》相衔接,这样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需要的、满足小企业会计岗位需求的会计人员。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特点
(一)会计科目设置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比《企业会计准则》减少设置了25个一级科目。原因主要有如下两个方面:第一,小企业经济业务相对简单,因此可将《企业会计准则》中的部分科目进行归并,如“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合为“应收股息”科目,“原材料”和“包装物”归并为“材料”科目等。第二,小企业会计核算简化或者没有某科目所要反映的经济业务,从而可少设。如资产科目少设了“自制半成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各项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未确认融资费用”和“待处理财产损溢”;负债科目少设了“应付股利”、“预计负债”、“应付债券”;所有者权益科目少设了“已归还投资”;损益类科目少设了“补贴收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等。
(二)简化了会计核算过程
由于我国大多数小企业经营规模较小,经营管理模式较为简单,在经营方式上也较为灵活,对所披露的企业会计信息要求远没有大中型企业那么高,因此对账务处理过程进行了大量的简化。比如会计计量方面只要求小企业采用历史成本计量,财务报告方面只要求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后将简化企业会计人员会计核算过程,同时也降低了企业的管理成本。
(三)减少了会计与税收的差异,为小企业的纳税工作提供了便利
原《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所得税采用的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企业人员进行纳税申报时,需要比较会计核算与税法规定之间的差异,必须进行大量的纳税调整。这对于小企业会计人员而言,计算复杂而且难度较大。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在会计处理上减少了与税法规定的差异。比如对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也与税法规定相一致。这样就减少了企业纳税调整事项,同时也便于税收征管部门进行管理。
(四)能够与《企业会计准则》有效协调
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后,我国基本会计准则框架下形成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两个子系统,分别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这两个准则虽然适用范围不同,但是两者之间却能有效协调、相互衔接。比如小企业对于非日常发生的业务,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小企业发展成为大中型企业后,就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与课程体系衔接的必要性
2014年4月,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一份名为《全国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报告》称,小微企业解决了中国1.5亿就业人口,已成为吸纳社会就业的主要渠道;截至2014年3月底,全国各类企业总数为1527.84万户,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重达94.15%,创造了全国50%的财政税收、60%的工业总产值、70%的新增就业岗位以及80%的创新成果,占据我国经济版图半壁江山。以上海为例,目前,小微企业已占全市企业总数的92.66%。作为中国经济的命脉所在,全力推动小微企业的成长与壮大,对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这为高职会计专业毕业生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上海地区的小企业迫切需要大量熟练小企业会计规范的会计人才。对此,将《小企业会计准则》定位为高职会计教学的基本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在目前我国高职会计专业课程体系尚未引入《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教学。为了提升高职会计专业学生未来的就业适应能力及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水平,亟需将《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内容积极与会计专业课程体系进行有效地衔接。
(一)目前课程体系理论知识较难,学生难以掌握
对目前我国高职会计专业的课程体系而言,特别是理论教学部分和本科院校没有太大的差异。高职学校会计专业课程基本都是使用以《企业会计准则》为依据而编写的教材,此类教材多数以大中型企业的会计业务为主,账务处理相关的理论及实践课程也均是以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为基准,让高职学生普遍觉得经济业务处理太难,学习兴趣不断下降。
我国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和综合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另外该准则与税法中的相关规定差异进一步扩大,企业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存在着大量的纳税调整事项。这导致了在高职会计专业的专业课程教学过程中,学生不仅学起来较为困难,而且很多知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用得非常少。 (二)满足小企业对于会计人员的需求,促进学生的职业发展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是我国小企业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的改革创新,对于规范我国小企业会计核算,促进我国小企业健康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在我国法人经营单位中,小企业数量占据九成以上,小企业从业人员占从业总人员一半以上,因此《小企业会计准则》具有广泛的实施空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未来我国广大小企业需要大量熟悉《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人员。因此,高职院校需要积极调整會计专业课程体系,更多地融入《小企业会计准则》相关的教学,这样才能满足小企业对于会计人员的需求。
高职院校的学生毕业后最初的就业主要是面向小企业。将《小企业会计准则》与高职会计专业课程体系相衔接,不仅仅可以满足社会对于掌握小企业会计实务人才的需求,也可以为学生的职业生涯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随着《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的不断深入,在未来各类会计职称考试关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考点也会越来越多。因此在校期间就对学生进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相关知识的讲授,不仅可以有效地提升学生的就业能力,同时也可以满足学生未来的职业发展需要。
(三)适应会计从业资格考证改革,为就业择业奠定基础
会计从业资格是指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是进入会计职业的“门槛”。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相关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人员,以及外籍人员在中国大陆境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高职学校会计专业的教学目标是让更多的学生考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培养会计专业的初级人才,为学生将来的就业奠定基础。从目前情况看,大多数的高职生都选择在校期间或毕业之际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同时财政部印发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财会便【2010】65号)中,各方建议将《小企业会计准则》纳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体系以及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内容中。这意味着高职会计教学有必要将《小企业会计准则》纳入课程内容中。
三、施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下,高职会计专业教学改革对策
(一)简化原有的教学内容
目前我国高职会计专业课程体系中,《财务会计》的教学内容一般都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另外一些实训课程比如《会计电算化》、《会计综合实训》等课程也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所规定的账务处理过程进行实际操作。然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账务处理过程,理论难度大,知识点繁多,业务处理复杂,而且很多与学生未来实际工作情况相脱节。比如目前财务会计教学中的长期股权投资、所得税会计、非货币性交换、融资租赁等多个知识点对于学生而言比较抽象,学习难度相对较大,课时也比较多,但是学习效果却不是太理想。因为学生未来参加职称考试还会遇到相关知识点的考察,所以对于这些难度较大的知识点,可以适当减少一些课时。只需要给学生做简单的讲解,从账务处理的基本原理角度告知其基本思路。
(二)合理开设小企业会计实务相关的课程
由于目前的高职会计专业课程体系不可能完全离开《企业会计准则》,但是也不宜在讲授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财务会计》的同时就讲授《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知识。因为这样很容易让学生将两者发生混淆。目前在我国高职教育普遍采取的“2+1”的教学模式,一些教学工作可以在大二下学期进行。开设小企业会计实务相关课程,可以从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个方面进行。
理论教学方面可以从《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账务处理过程的区别展开。虽然是两个不同的准则,但是账务处理的基本原理是一样的。学生在经过财务会计的学习后,再学习《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知识就要简单很多。学生不仅易于掌握,而且教师教学过程也相对轻松很多。在实践教学方面,可以将《会计电算化》、《会计综合实训》、《纳税实务》等实训课程转变成依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教学内容。因为学生马上就要进行校外顶岗实习,通过这一系列的实训课程可以让学生较好地适应会计工作岗位。
(三)开展技能比赛,提升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高职教育与普通本科教育所强调的学科性不同,它主要是根据一定职业相关的实际业务活动范围的要求,培养社会生产服务第一线的专业技术应用性人才。因此,可以积极开展各类与小企业会计实务相关的技能比赛,让学生进行动手实践。竞赛的目的是检验和展示高职学生的会计基本操作技能,引领和促进高职学校财会类专业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并提升高职学校财会职业人才的培养水平。从以赛促教的角度来看,将高职会计教学主导方向由《企业会计准则》向《小企业会计准则》转变。这样不仅仅可以让学生巩固课堂所学知识,提升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也符合以就业为导向的高职教育特点。
(四)校企合作,共同完善会计专业课程体系
高职会计专业的教师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的知识内容较为熟悉。但是随着我国近年来财税制度改革地不断深化,小企业的实际账务处理过程与教材内容存在着很大的区别。首先,高职院校会计专业教师要积极学习《小企业会计准则》,熟悉其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区别,高职教师可通过多参加相关培训班的方式快速了解《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在适用范围、会计科目设置、账务处理、财务报告等方面的异同,积极做好高职会计教学的知识衔接。其次,高职院校会计专业教师还需要深入企业调研,了解《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小企业的实际应用情况。通过校企合作,共同建设会计专业课程体系,使教学内容符合企业实际应用情况。
(五)高职生的职业生涯规划
加强学生小企业就业观的教育。开设“职业生涯与就业指导”课程,举行职业生涯规划专题讲座,邀请若干名在小企业会计岗位工作出色、职业生涯发展良好的毕业生现身说法,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为学生将要从事的小企业会计岗位工作奠定思想基础。另外,强化与小企业的校企合作。使学生分期分批赴企业实习或顶岗工作,帮助学生实践小企业的会计核算、税务处理等工作,为学生从事小企业会计岗位的工作奠定实务技能基础。
四、小结
把高等教育古老而传统的会计专业,搭建成有角度、有高度、有深度,重点为小企业培养一人多能、多岗兼顾的财会复合型人才是我校会计专业的建设路径。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刚刚实施不久,尚未融入我国广大高职院校会计课程体系。《小企业会计准则》与高职会计课程体系相互衔接也不可能一蹴而就,这需要我们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探索,结合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学生的特点,结合小企业实际情况,选取合理的教学内容,优化课程体系。通过《小企业会计准则》与高职会计课程体系有效衔接,保证了既适应学生未来就业岗位的需求,又为我国广大小企业培养可以熟练运用《小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工作的会计人员。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2013
[2]张现争.强化高职小企业会计教学的必要性和措施[j].职业教育研究,2012 [3]财政部.小企业会计准则释义[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1 [4]财政部.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2010
关键词:高职教育;小企业会计准则;专业课程体系;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712
自2013年开始正式实施的《小企业会计准则》标志着适用于大中型企业的《企业会计准则》和适用于小企业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共同构成的企业会计标准体系已基本建成。同时《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对符合准则规定的小型企业的会计核算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也为广大小型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纳税工作提供了便利。我国小企业的财务人员主要来源于我国广大高职院校,其在校期间所学习的会计专业知识是否能对接小企业的职业岗位需求,值得我们认真去思考,同时高职会计教学活动组织得科学、合理与否,将会直接影响到未来小企業会计人才素质的高低。然而高职院校会计专业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却未随着《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及时进行调整,高职院校会计专业课程体系需要与《小企业会计准则》相衔接,这样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需要的、满足小企业会计岗位需求的会计人员。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特点
(一)会计科目设置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比《企业会计准则》减少设置了25个一级科目。原因主要有如下两个方面:第一,小企业经济业务相对简单,因此可将《企业会计准则》中的部分科目进行归并,如“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合为“应收股息”科目,“原材料”和“包装物”归并为“材料”科目等。第二,小企业会计核算简化或者没有某科目所要反映的经济业务,从而可少设。如资产科目少设了“自制半成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各项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未确认融资费用”和“待处理财产损溢”;负债科目少设了“应付股利”、“预计负债”、“应付债券”;所有者权益科目少设了“已归还投资”;损益类科目少设了“补贴收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等。
(二)简化了会计核算过程
由于我国大多数小企业经营规模较小,经营管理模式较为简单,在经营方式上也较为灵活,对所披露的企业会计信息要求远没有大中型企业那么高,因此对账务处理过程进行了大量的简化。比如会计计量方面只要求小企业采用历史成本计量,财务报告方面只要求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后将简化企业会计人员会计核算过程,同时也降低了企业的管理成本。
(三)减少了会计与税收的差异,为小企业的纳税工作提供了便利
原《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所得税采用的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企业人员进行纳税申报时,需要比较会计核算与税法规定之间的差异,必须进行大量的纳税调整。这对于小企业会计人员而言,计算复杂而且难度较大。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在会计处理上减少了与税法规定的差异。比如对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也与税法规定相一致。这样就减少了企业纳税调整事项,同时也便于税收征管部门进行管理。
(四)能够与《企业会计准则》有效协调
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后,我国基本会计准则框架下形成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两个子系统,分别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这两个准则虽然适用范围不同,但是两者之间却能有效协调、相互衔接。比如小企业对于非日常发生的业务,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小企业发展成为大中型企业后,就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与课程体系衔接的必要性
2014年4月,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一份名为《全国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报告》称,小微企业解决了中国1.5亿就业人口,已成为吸纳社会就业的主要渠道;截至2014年3月底,全国各类企业总数为1527.84万户,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重达94.15%,创造了全国50%的财政税收、60%的工业总产值、70%的新增就业岗位以及80%的创新成果,占据我国经济版图半壁江山。以上海为例,目前,小微企业已占全市企业总数的92.66%。作为中国经济的命脉所在,全力推动小微企业的成长与壮大,对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这为高职会计专业毕业生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上海地区的小企业迫切需要大量熟练小企业会计规范的会计人才。对此,将《小企业会计准则》定位为高职会计教学的基本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在目前我国高职会计专业课程体系尚未引入《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教学。为了提升高职会计专业学生未来的就业适应能力及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水平,亟需将《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内容积极与会计专业课程体系进行有效地衔接。
(一)目前课程体系理论知识较难,学生难以掌握
对目前我国高职会计专业的课程体系而言,特别是理论教学部分和本科院校没有太大的差异。高职学校会计专业课程基本都是使用以《企业会计准则》为依据而编写的教材,此类教材多数以大中型企业的会计业务为主,账务处理相关的理论及实践课程也均是以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为基准,让高职学生普遍觉得经济业务处理太难,学习兴趣不断下降。
我国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和综合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另外该准则与税法中的相关规定差异进一步扩大,企业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存在着大量的纳税调整事项。这导致了在高职会计专业的专业课程教学过程中,学生不仅学起来较为困难,而且很多知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用得非常少。 (二)满足小企业对于会计人员的需求,促进学生的职业发展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是我国小企业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的改革创新,对于规范我国小企业会计核算,促进我国小企业健康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在我国法人经营单位中,小企业数量占据九成以上,小企业从业人员占从业总人员一半以上,因此《小企业会计准则》具有广泛的实施空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未来我国广大小企业需要大量熟悉《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人员。因此,高职院校需要积极调整會计专业课程体系,更多地融入《小企业会计准则》相关的教学,这样才能满足小企业对于会计人员的需求。
高职院校的学生毕业后最初的就业主要是面向小企业。将《小企业会计准则》与高职会计专业课程体系相衔接,不仅仅可以满足社会对于掌握小企业会计实务人才的需求,也可以为学生的职业生涯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随着《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的不断深入,在未来各类会计职称考试关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考点也会越来越多。因此在校期间就对学生进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相关知识的讲授,不仅可以有效地提升学生的就业能力,同时也可以满足学生未来的职业发展需要。
(三)适应会计从业资格考证改革,为就业择业奠定基础
会计从业资格是指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是进入会计职业的“门槛”。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相关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人员,以及外籍人员在中国大陆境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高职学校会计专业的教学目标是让更多的学生考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培养会计专业的初级人才,为学生将来的就业奠定基础。从目前情况看,大多数的高职生都选择在校期间或毕业之际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同时财政部印发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财会便【2010】65号)中,各方建议将《小企业会计准则》纳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体系以及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内容中。这意味着高职会计教学有必要将《小企业会计准则》纳入课程内容中。
三、施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下,高职会计专业教学改革对策
(一)简化原有的教学内容
目前我国高职会计专业课程体系中,《财务会计》的教学内容一般都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另外一些实训课程比如《会计电算化》、《会计综合实训》等课程也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所规定的账务处理过程进行实际操作。然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账务处理过程,理论难度大,知识点繁多,业务处理复杂,而且很多与学生未来实际工作情况相脱节。比如目前财务会计教学中的长期股权投资、所得税会计、非货币性交换、融资租赁等多个知识点对于学生而言比较抽象,学习难度相对较大,课时也比较多,但是学习效果却不是太理想。因为学生未来参加职称考试还会遇到相关知识点的考察,所以对于这些难度较大的知识点,可以适当减少一些课时。只需要给学生做简单的讲解,从账务处理的基本原理角度告知其基本思路。
(二)合理开设小企业会计实务相关的课程
由于目前的高职会计专业课程体系不可能完全离开《企业会计准则》,但是也不宜在讲授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财务会计》的同时就讲授《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知识。因为这样很容易让学生将两者发生混淆。目前在我国高职教育普遍采取的“2+1”的教学模式,一些教学工作可以在大二下学期进行。开设小企业会计实务相关课程,可以从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个方面进行。
理论教学方面可以从《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账务处理过程的区别展开。虽然是两个不同的准则,但是账务处理的基本原理是一样的。学生在经过财务会计的学习后,再学习《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知识就要简单很多。学生不仅易于掌握,而且教师教学过程也相对轻松很多。在实践教学方面,可以将《会计电算化》、《会计综合实训》、《纳税实务》等实训课程转变成依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教学内容。因为学生马上就要进行校外顶岗实习,通过这一系列的实训课程可以让学生较好地适应会计工作岗位。
(三)开展技能比赛,提升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高职教育与普通本科教育所强调的学科性不同,它主要是根据一定职业相关的实际业务活动范围的要求,培养社会生产服务第一线的专业技术应用性人才。因此,可以积极开展各类与小企业会计实务相关的技能比赛,让学生进行动手实践。竞赛的目的是检验和展示高职学生的会计基本操作技能,引领和促进高职学校财会类专业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并提升高职学校财会职业人才的培养水平。从以赛促教的角度来看,将高职会计教学主导方向由《企业会计准则》向《小企业会计准则》转变。这样不仅仅可以让学生巩固课堂所学知识,提升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也符合以就业为导向的高职教育特点。
(四)校企合作,共同完善会计专业课程体系
高职会计专业的教师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的知识内容较为熟悉。但是随着我国近年来财税制度改革地不断深化,小企业的实际账务处理过程与教材内容存在着很大的区别。首先,高职院校会计专业教师要积极学习《小企业会计准则》,熟悉其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区别,高职教师可通过多参加相关培训班的方式快速了解《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在适用范围、会计科目设置、账务处理、财务报告等方面的异同,积极做好高职会计教学的知识衔接。其次,高职院校会计专业教师还需要深入企业调研,了解《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小企业的实际应用情况。通过校企合作,共同建设会计专业课程体系,使教学内容符合企业实际应用情况。
(五)高职生的职业生涯规划
加强学生小企业就业观的教育。开设“职业生涯与就业指导”课程,举行职业生涯规划专题讲座,邀请若干名在小企业会计岗位工作出色、职业生涯发展良好的毕业生现身说法,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为学生将要从事的小企业会计岗位工作奠定思想基础。另外,强化与小企业的校企合作。使学生分期分批赴企业实习或顶岗工作,帮助学生实践小企业的会计核算、税务处理等工作,为学生从事小企业会计岗位的工作奠定实务技能基础。
四、小结
把高等教育古老而传统的会计专业,搭建成有角度、有高度、有深度,重点为小企业培养一人多能、多岗兼顾的财会复合型人才是我校会计专业的建设路径。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刚刚实施不久,尚未融入我国广大高职院校会计课程体系。《小企业会计准则》与高职会计课程体系相互衔接也不可能一蹴而就,这需要我们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探索,结合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学生的特点,结合小企业实际情况,选取合理的教学内容,优化课程体系。通过《小企业会计准则》与高职会计课程体系有效衔接,保证了既适应学生未来就业岗位的需求,又为我国广大小企业培养可以熟练运用《小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工作的会计人员。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2013
[2]张现争.强化高职小企业会计教学的必要性和措施[j].职业教育研究,2012 [3]财政部.小企业会计准则释义[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1 [4]财政部.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