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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良玉强调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目前强调,农业综合开发是国家支持农业的有效手段,是发展农村生产力、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途径。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促进农民增收,加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更加注重支持粮食主产区,更加注重支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努力提高农业整体素质、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回良玉指出,农业综合开发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新的历史时期,继续大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对于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于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对于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农业生态环境改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回良玉强调,农业综合开发要集中资金办大事,突出重点抓关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综合开发的主要任务是,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努力把中低产田建设成为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节水高效的规范化农田,同时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效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切实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要坚持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着力提升现有项目区的生产能力,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
我国农民收入实现10年来最快增长农村贫困人口继续减少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近日发布的《农村经济绿皮书》指出,2006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587元,比上年增加332元,名义增长10.2%,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7.4%。
这是自1997年以来,我国农民纯收入实际增长率首次超过7%,高于年初预期。“绿皮书”指出,2006年,农民增收的部分主要来源于工资性收入,按当年价格计算,人均工资性收入1375元,比上年增加200元,对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量的贡献率为60.2%,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的比重进一步上升到38.3%;农户家庭经营人均纯收入1931元,比上年增加88元,对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量的贡献率为26.5%,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的比重进一步下降到53.8%。
“绿皮书”指出,2006年,农村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继续减少,按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93元的农村绝对贫困标准测算,2006年底,农村贫困人口为2148万人,比上年下降9.2%。
农业部提出走中国特色农业生物质能产业发展道路
在农业生物质能开发日益受到全世界关注的大背景下,目前,农业部正式发布了《农业生物质能产业发展规划(2007~2015年)》,提出要立足我国国情,走中国特色农业生物质能产业发展道路。
据悉,目前,我国每年产生农作物秸秆6亿吨左右,其中约有3亿吨可作为能源使用,折合1.5亿吨标准煤:每年产生畜禽粪便约30亿吨,若有效利用可生产数量巨大的沼气;有不少荒山、荒坡和盐碱地等边际性土地,可种植甘蔗、甜高粱、木薯、甘薯等能源作物。另外,稻壳、玉米芯、甘蔗渣等农产品加工业副产品数量巨大,可大量转化为生物质能。
我国发展农业生物质能不仅资源潜力巨大,而且也具备了一定基础。立足我国资源优势和现有产业基础, 《规划》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前提下,以充分利用农业废弃物,适度发展能源作物,走中国特色的农业生物质能产业发展道路。一要坚持循环农业理念,推动农业废弃物能源化利用,把农业废弃物的能源化利用作为今后农业生物质能产业发展的主攻方向;二要始终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农业发展的第一任务,开发能源作物应坚持不与人争粮、不与粮争地为前提,适度发展甘蔗、甜高粱、木薯、甘薯、油菜等能源作物;三要坚持技术可行,强化自主创新,积极探索发展农业生物质能的多种有效途径,引领我国生物质能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四要坚持因地制宜和产业协调推进,强化产业间的有效对接,促进农业生物质能产业和相关产业协调发展。
国家鼓励在农村大力发展沼气
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的节约能源法修订草案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在农村大力发展沼气,鼓励利用非耕地种植能源作物,大力发展薪炭林等能源林。 节约能源法自1998年实施以来,对于推进全社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加强农业和农村节能工作,推广节能技术,修订草案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究效益的原则,加强农业和农村节能工作,增加对农业、农村节能产品、技术推广应用的资金投入。农业、科技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支持、推广在农业耕作、排灌、林业、渔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储运等方面应用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更新和淘汰高耗能农业机械、农产品加工设备、渔业船舶和排灌设备。
同时,国家鼓励在农村大力发展沼气,推广生物质气化发电技术、提高农作物秸秆燃烧利用效率技术、太阳能利用技术和节能型农宅、省柴节能炉灶等,鼓励利用非耕地种植能源作物,大力发展薪炭林等能源林。按照科学规划、有序开发的原则,推广小型水风力发电。
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目前强调,农业综合开发是国家支持农业的有效手段,是发展农村生产力、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途径。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促进农民增收,加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更加注重支持粮食主产区,更加注重支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努力提高农业整体素质、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回良玉指出,农业综合开发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新的历史时期,继续大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对于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于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对于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农业生态环境改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回良玉强调,农业综合开发要集中资金办大事,突出重点抓关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综合开发的主要任务是,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努力把中低产田建设成为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节水高效的规范化农田,同时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效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切实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要坚持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着力提升现有项目区的生产能力,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
我国农民收入实现10年来最快增长农村贫困人口继续减少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近日发布的《农村经济绿皮书》指出,2006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587元,比上年增加332元,名义增长10.2%,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7.4%。
这是自1997年以来,我国农民纯收入实际增长率首次超过7%,高于年初预期。“绿皮书”指出,2006年,农民增收的部分主要来源于工资性收入,按当年价格计算,人均工资性收入1375元,比上年增加200元,对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量的贡献率为60.2%,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的比重进一步上升到38.3%;农户家庭经营人均纯收入1931元,比上年增加88元,对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量的贡献率为26.5%,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的比重进一步下降到53.8%。
“绿皮书”指出,2006年,农村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继续减少,按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93元的农村绝对贫困标准测算,2006年底,农村贫困人口为2148万人,比上年下降9.2%。
农业部提出走中国特色农业生物质能产业发展道路
在农业生物质能开发日益受到全世界关注的大背景下,目前,农业部正式发布了《农业生物质能产业发展规划(2007~2015年)》,提出要立足我国国情,走中国特色农业生物质能产业发展道路。
据悉,目前,我国每年产生农作物秸秆6亿吨左右,其中约有3亿吨可作为能源使用,折合1.5亿吨标准煤:每年产生畜禽粪便约30亿吨,若有效利用可生产数量巨大的沼气;有不少荒山、荒坡和盐碱地等边际性土地,可种植甘蔗、甜高粱、木薯、甘薯等能源作物。另外,稻壳、玉米芯、甘蔗渣等农产品加工业副产品数量巨大,可大量转化为生物质能。
我国发展农业生物质能不仅资源潜力巨大,而且也具备了一定基础。立足我国资源优势和现有产业基础, 《规划》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前提下,以充分利用农业废弃物,适度发展能源作物,走中国特色的农业生物质能产业发展道路。一要坚持循环农业理念,推动农业废弃物能源化利用,把农业废弃物的能源化利用作为今后农业生物质能产业发展的主攻方向;二要始终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农业发展的第一任务,开发能源作物应坚持不与人争粮、不与粮争地为前提,适度发展甘蔗、甜高粱、木薯、甘薯、油菜等能源作物;三要坚持技术可行,强化自主创新,积极探索发展农业生物质能的多种有效途径,引领我国生物质能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四要坚持因地制宜和产业协调推进,强化产业间的有效对接,促进农业生物质能产业和相关产业协调发展。
国家鼓励在农村大力发展沼气
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的节约能源法修订草案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在农村大力发展沼气,鼓励利用非耕地种植能源作物,大力发展薪炭林等能源林。 节约能源法自1998年实施以来,对于推进全社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加强农业和农村节能工作,推广节能技术,修订草案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究效益的原则,加强农业和农村节能工作,增加对农业、农村节能产品、技术推广应用的资金投入。农业、科技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支持、推广在农业耕作、排灌、林业、渔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储运等方面应用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更新和淘汰高耗能农业机械、农产品加工设备、渔业船舶和排灌设备。
同时,国家鼓励在农村大力发展沼气,推广生物质气化发电技术、提高农作物秸秆燃烧利用效率技术、太阳能利用技术和节能型农宅、省柴节能炉灶等,鼓励利用非耕地种植能源作物,大力发展薪炭林等能源林。按照科学规划、有序开发的原则,推广小型水风力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