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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夜前三天,朱宝生走出海门市看守所,略微迟钝地环视周遭,看“谁是朋友,谁又是贵人”。他最先瞧见表弟,抬手同表弟招呼;一个朋友过来与他握手,勾住他肩膀耳语;儿子在边上喊他:爸。
他回过神来:你妈呢?
朱宝生是启东7·28事件的参与者。2012年7月28日,江苏启东爆发了针对王子造纸排海项目的抗议,民众推倒伸缩门,涌入市府大院。彼时的现场,朱宝生将前来喊话的启东市长徐峰按在车顶,给其套上一件印有“抵制污染,还我启东”字样的红色T恤。面对人群聚集,就在2012年7月28日当天上午,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发布消息称:南通市人民政府决定,永远取消有关王子制纸排海工程项目。
就在此事件淡出公众视野半年之后,2013年1月30日,朱宝生、沈亚威、徐健捷等16名抗议者分别以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起诉,当日,该案由启东市法院在临近的海门市开庭审理。海门市与启东市同为南通下属县级市。
庭审前,朱家只得到5张旁听证,指定给朱的妻儿、父母及大哥。冬日的法院门外,朱的妻子江玉萍为争取更多旁听证与朱宝生母亲、岳母一道跪下,现场警员即刻将江架起,拽入警车。
警车驰往开发区中心派出所的路上,江玉萍告诉警察:我胳膊断了。她马上得到回应:你不会死的。
海门市委宣传部在事后发文说明:朱宝生妻子江某在庭审前将8张旁听证交给亲友,欲另带多名无证人员进入。在被劝阻后,江等多人突跪于法院大门前。现场民警反复劝阻无效后,在依法将其带离过程中,江手臂受伤,随即送医检查,确诊为左前臂骨折。上级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江玉萍为此解释:是跪求,不是跪访。她的伤情,换回8名亲属旁听了庭审。她本人被送至海门人民医院后,又被转移至南通治疗。
就在江玉萍距离海门法院30公里之遥接受治疗时,朱宝生的辩护律师张培鸿正在庭上侃侃陈词:“如果你政府这样做,事实上可以加分,媒体、老百姓,包括我自己都觉得启东这个事情处理得挺好,但你最后又抓人了,把你以前积的分丢掉了。”
律师替朱宝生争取缓刑,毫不知情的江玉萍在法庭外又折了手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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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启东警方的案卷记录,朱宝生1970年生,初中文化,开办一家工具公司,户籍地是启东市吕四镇六斧头村,没有前科。
朱的发小袁海强说,朱宝生患肝病,对食品安全、卫生特别讲究。
这大抵使人理解,在2012年7月21日,一个女人告诉朱:7天后要去“散步”,为日本王子造纸厂排污水到吕四海里的事情游行,他即一口答应同去。
在日后的讯问笔录里,朱宝生回答参与事件的动机:“我当时知道这件事后就很生气,觉得领导做的不对,心里面对市政府就有点不满。”
2012年7月28日早上6点,朱宝生驾驶一台别克商务车,载着公司的三名职员前往启东市区。他对三人中的外地员工李大池说:“你是安徽人,为我们启东出点力,凑凑热闹去。”
但出力更甚的是朱宝生本人。据讯问笔录,进入市府大院后,四人随即走散。朱宝生随人流朝市府主楼冲,有警察阻拦,他就冲至前边与警察互推,还朝后头的人挥手,嘴里在喊:“大家出把力,赶快冲进去”。
约莫五分钟后,人群把警察推散,朱宝生进入市府主楼的一层。他瞅见两部电梯的中间有立式钟,就把钟推倒。钟倒地没坏,他招呼不相识的两人抬钟往下砸,仍没坏,又踩上几脚。警察过来制止,朱宝生在那时刻说:“别多管闲事。”
后来他自己也追悔莫及:“砸完钟,我清醒了,我是带头反对排污,不是带头打砸”。他也自我辩解:“如果是暴力犯,我以破坏的目的去,我能不遮挡脸部?”
吊诡的是,无论是在启东警方的《现场勘验检查笔录》里,还是在市府各部门统计的《物品损坏清单》和价格鉴定部门出具的《损毁物品价格鉴证结论书》中,均没有提及这台钟。
尽管在1月30日的庭审中,公诉方播放了朱宝生等人掀翻座钟的视频,律师张培鸿仍坚持辩护:(立式钟)连是否无主财产都不能认定,被告人砸的只是“一段影像”,又如何构成“冲击国家机关”的行为?
在当时,朱宝生完全没意识到自己正在“冲击国家机关”。他被现场气氛煽着了:“只想是政府对百姓没负责,让污水排过来,百姓这一方是对的。”
离开主楼一层后,他爬至一台汽车顶上,问人讨来酒,拧开盖往人群中洒。据笔录,朱宝生洒了两瓶“天之蓝”和一瓶“国缘”酒,且一面洒酒一面朝人群挥手。
“每次我挥手以后,底下的叫好、起哄声更大了,群众更激动了。”在警方讯问时,朱宝生作答。
之后有领导在市府门口喊话,人群让其上车顶喊,领导没动,朱宝生就与旁人上前拉。他用右手拽住领导的一只胳膊使力,另一只手朝人群挥动,让众人也出点力,造些声势。
后来办案的警员审问:拉领导出来做什么?
朱宝生在刑警中队坦白:“把领导拉出来可以让现场的群众都看到他,这样群众的情绪会更高,现场越混乱,事情闹得越大,政府才会重视我们,才会满足我们的要求。”
领导被拉上皇冠车车顶后,旁人要给他套一件印有环保口号的红色T恤,朱宝生也去帮忙。“领导太高,就用右手勾住他脖子,把他按在车顶上套衣服,再来回挥左手,让大家起哄声大点,也给自己壮气势。”最后,因看到领导脸色不好,朱宝生只把T恤套至其胳膊处。
公诉人依据这段口供与现场录像指控朱宝生“伙同他人围攻一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煽动现场围观人员起哄”。 事后多日,朱宝生才知晓这个高个领导正是启东市市长徐峰。朱平常不看启东电视台,不认得市长脸。“当时没考虑个人的利益与安危,只想战胜污水,若领导把T恤拿手上挥一挥,又或者主动穿上,这事就平息了。”
“我与市长没有瓜葛,只为了战胜污水,出发点是对的,但做得过激了,他也是我们父母官。”朱宝生继而讲,“徐峰市长姿态很高,没指认我,如果有机会,希望当面道歉。”
律师在庭上也为朱开脱:“辩护人没有看到徐峰同志陈述他被围攻的笔录,也没有看到他指认我的当事人围攻他的辨认笔录。既然朱宝生从不认识自己的市长,市长又没有出来指认,很显然,我们只能认为是朱宝生与他人一道,将环保衫套在一个疑似领导干部的人身上。作为表达诉求的一种较不正常的方式,我希望市长能够海涵。”
记者发短信联络启东市长徐峰,询问其对于笔录的缺失是否知情?并就个人而言,是否原谅朱宝生?直至截稿,未收到回复。
在徐峰被强套环保T恤的同时,启东市委书记孙建华甚至被激动的人群扯去上衣。其赤裸上身、冲镜头尴尬笑的相片流传至互联网,为网民称赞“克制”。
事件平息后两个月,启东市委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宣布免去孙建华同志的启东市委书记职务。孙建华在会上表示“衷心拥护、坚决服从省委决定”,并回忆说:“2002年11月,我踏上了启东这片希望的热土,转眼已和同志们朝夕相处了十年时间。”
但人们还是无从判断这次免职的升贬意味,因为早在2012年6月,孙建华就已当选南通副市长。而徐峰的启东市长职务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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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22日,上海黄浦,几位启东警察出现在朱宝生的面前。朱回忆一位便衣警察对他说:“你死了。”
朱宝生把“死”理解为“要坐牢了”。而这之前,他对自身结局的度量是“拘留半个月”。
袁海强回想,在去年7月28日午后,朱宝生自事件现场折回来找他,腿上淌着血。“他开始说钢丝绳弄的,后来才坦白是爬汽车踩空,小腿被玻璃扎伤。”
袁海强提醒他:“你这个事可能出格。”
朱宝生同袁解释:“现场的氛围,你没去不知道。”
“抓到估计要拘留。”袁海强又说。
“我没做坏事,T恤衫也没印着我朱宝生的广告,对我个人没半点有利的。” 朱宝生认定自己是在为家乡做事情,而这被袁海强认为是没有政治意识。
去年8月初传来风声,当地成立了专门小组办案。家里人要求朱宝生到外面避一避。他就带了妻儿、父亲去桂林旅行一周。桂林归来,朱宝生回到在上海的公司门市部,在店铺外头被启东警方逮个正着。
妻子江玉萍一直说,朱宝生在生活里胆小,1994年夫妻俩在北京打拼,住四合院,夜里来人敲房门查暂住证,都是老婆在前头挡着。
丈夫被羁押后,江玉萍开始奔走,她找到吕四港镇的顾春霞,朱宝生资助过她的智障哥哥;找到同村的刘金娥,朱宝生为其儿子医白血病掏过三千块钱;找到没经济收入的朱涛,朱宝生在他中风入院时送去两千费用,恳求他们给法院写求情信,“让政府能知道朱的为人”。
其中顾春霞在求情信上写:“朱宝生哥哥是个好人,不管是从何种角度出发,我们都希望好人能够平安。我们也都相信国家和政府的决定都是基于民众诉求和法律基础上作出判决。”
江玉萍把求情信拿去海晏村与六斧头村村民委员会盖章,对愿意盖章的村干部道谢,村干部说:你们有勇气做这些好事,我们连盖章的勇气都没有吗?
江玉萍执拗认为,朱宝生没犯法:“如果是犯法,会觉得没面子,不会让乡亲签字做这个事。”
为了证实2008年5月在上海期间,朱宝生为汶川地震捐过千元,江又找到经手捐款的龙泉居委,但龙泉居委拒绝开证明,表示“我们已经给过收据”。
朱宝生在看守所蹲了5个月又16天,十二三人一间监舍,同监舍的人都同情他。他反省自己读书读得少,法律意识淡薄,但心底里也想:这牢坐得冤。
今年2月6日,启东法院一审宣判朱宝生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成立,认为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围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证据不足,辩护意见予以采纳,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其余15人分别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盗窃罪成立,判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其中12人适用缓刑。一审宣判后除周晓灵外,无人上诉。
过完农历新年后,有人问朱宝生:如果当时知道那领导是启东市长,你还会给他套T恤吗?
他想了一下说:毕竟我是启东人,在启东做小工厂,可能没这个勇气。
事件回顾
2012年7月28日上午,江苏省启东市民因抵制日本王子纸业污水排放,走上街头抗议。
2012年7月28日当天,南通市政府宣布永远取消日本王子纸业排海工程项目。
2012年7月30日,日本王子制纸发表声明,否认中国江苏南通工厂排污工程污染当地水源,称污水中含致癌物质的说法“毫无根据”。
2013年1月30日,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7·28”案,朱宝生、沈亚威、徐健捷等16人分别被指控涉嫌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
2013年2月6日,启东法院一审宣判朱宝生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成立,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其余15人分别判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其中12人适用缓刑。一审宣判后除周晓灵外,无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