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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北京发布今年第一个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周边六个省市共23个城市受到影响。在这次严重雾霾侵袭中,最低能见度降到了一公里以下。事实上,今年10月以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已出现五次大范围持续雾霾天气过程,比去年同期有所增加。就连以往较少见到雾霾报道的成都,今年遭遇的雾霾也严重到了影响飞机起降造成大面积延误的情况。
雾霾再一次敲响环保警钟。当然,这不是第一次,相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人们在“十面霾伏”“自强不吸”的揶揄中,调侃之余,还是应该回归现实,理性面对雾霾这个我国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产物。
必须理性提问:如何厘清雾霾真相,让民众有个清醒认知?如何监督偷排企业,破除地方保护困局?我们除了做高污染的产业之外,没有别的选择吗?如何实现产业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如何增加第三产业比重,解决过剩人员的就业难题?
首先,对待雾霾要有个科学的态度。世界卫生组织下属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2013年10月发布报告,把大气污染物中可吸入颗粒物归为一类致癌物质。PM2.5属于致癌物质这一点不应否认。其来源可分为一次源(直接排放)和二次源(二次生成),其中人为排放源包括工业粉尘、机动车尾气颗粒物、建筑施工扬尘等。PM2.5的二次生成是指排放到大气中的气态污染物通过多种化学物理过程产生的二次细颗粒物。监控二次排放,又以工业粉尘和机动车尾气为重中之重。2016年12月21日,中德两国研究人员表示,已破解华北地区雾霾中最主要成分硫酸盐的形成之谜,系由大气细颗粒物吸附的水分中二氧化氮与二氧化硫的化学反应产生,与民居炒菜关系不大。我们不应找“替罪羊”回避矛盾、转移视线,这种态度无益于解决问题。
其次,“雾霾侵城”时要做到信息公开透明。对于雾霾成因,要有科学的归因分析并公之于众,否则只会谣言和猜忌满天飞,无法构建一个良性的探讨问题的舆论环境。对此,舆论监督是必要的、及时的,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应诚恳回应媒体和公众提出的问题,而非遮掩。
再次,对于监督不力的应通报批评,对于偷排企业要严惩不怠。最近,财政部发布《通报》列举安徽、天津、河南、山西的典型案例,点名批评部分地方政府骗取、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违规扩大开支范围。媒体还报道了雾霾治理乱象:企业后半夜偷排,几百案件却只惩治5例。可见,雾霾治理当务之急,一是涉事官员要问责,二是企业处罚要到位,要涉及奖罚,也要触及灵魂。
第三,就是要改变相关立法严重滞后的窘况。这方面要汲取发达国家大气污染治理经验。比如英国政府于1956年颁布了《清洁空气法案》,严格限制在城区使用煤炭,逐渐改变了能源结构,大大降低了对煤炭的依赖。到上世纪70年代中期,伦敦雾霾天气已经很少出现,摆脱了“雾都”的称号。
应该看到,中国治霾立法的工作正在推进。例如为推进北方冬季清洁取暖、改革农村采暖方式,《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提出,京津冀三地要按要求,积极推进农村“电代煤”“气代煤”工作,因企制宜利用浅层地能等方式替代散煤使用。但立法工作还应加快。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如何实现产业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如何调整产业结构,如何增加第三产业比重;如何协调各地区发展,实现共赢。
我们相信,“雾霾围城”必将倒逼京津冀产业升级。北京天津的产业结构进行有效改造,用高新技术产业替代传统的耗能、污染的产业。北京天津不能只是把落后产业淘汰到河北地区(这样还是解不开雾霾困局),还要把中心城市高新技术产业通过功能合作,形成功能链条,包括孵化、转化、产业化,构筑创新导向,辐射到整个京津冀地区,提升整体区域创新能力,进而成为全国第三增长极。京津冀三地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存在着明显的产业级差。必须有大局意识,有些问题必须直面,比如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服务产业,中心城市如何吸纳周边地区劳动力问题,如何放开户籍限制问题,同时如何疏解中心城市资源问题,即不只对周边地区淘汰落后产能,还要输送优质资源如医院、学校等。这些都需要利益调整,因为治霾大家都有份。
雾霾问题,是个典型的发展与环保的平衡问题,人们既要发展,又要享受高品质现代化生活,还是那句老话,只有靠发展来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与其抱怨雾霾,不如把注意力放在监管与有效措施上,最根本的解决之道,是尽快升级中国的产业结构,还人们以碧水蓝天。
中国作出减排承诺,倒逼产业结构升级,这不只是针对国际社会,也是为了我们自身的利益。就像雾霾当前,大家都是利益共同体。
雾霾再一次敲响环保警钟。当然,这不是第一次,相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人们在“十面霾伏”“自强不吸”的揶揄中,调侃之余,还是应该回归现实,理性面对雾霾这个我国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产物。
必须理性提问:如何厘清雾霾真相,让民众有个清醒认知?如何监督偷排企业,破除地方保护困局?我们除了做高污染的产业之外,没有别的选择吗?如何实现产业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如何增加第三产业比重,解决过剩人员的就业难题?
首先,对待雾霾要有个科学的态度。世界卫生组织下属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2013年10月发布报告,把大气污染物中可吸入颗粒物归为一类致癌物质。PM2.5属于致癌物质这一点不应否认。其来源可分为一次源(直接排放)和二次源(二次生成),其中人为排放源包括工业粉尘、机动车尾气颗粒物、建筑施工扬尘等。PM2.5的二次生成是指排放到大气中的气态污染物通过多种化学物理过程产生的二次细颗粒物。监控二次排放,又以工业粉尘和机动车尾气为重中之重。2016年12月21日,中德两国研究人员表示,已破解华北地区雾霾中最主要成分硫酸盐的形成之谜,系由大气细颗粒物吸附的水分中二氧化氮与二氧化硫的化学反应产生,与民居炒菜关系不大。我们不应找“替罪羊”回避矛盾、转移视线,这种态度无益于解决问题。
其次,“雾霾侵城”时要做到信息公开透明。对于雾霾成因,要有科学的归因分析并公之于众,否则只会谣言和猜忌满天飞,无法构建一个良性的探讨问题的舆论环境。对此,舆论监督是必要的、及时的,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应诚恳回应媒体和公众提出的问题,而非遮掩。
再次,对于监督不力的应通报批评,对于偷排企业要严惩不怠。最近,财政部发布《通报》列举安徽、天津、河南、山西的典型案例,点名批评部分地方政府骗取、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违规扩大开支范围。媒体还报道了雾霾治理乱象:企业后半夜偷排,几百案件却只惩治5例。可见,雾霾治理当务之急,一是涉事官员要问责,二是企业处罚要到位,要涉及奖罚,也要触及灵魂。
第三,就是要改变相关立法严重滞后的窘况。这方面要汲取发达国家大气污染治理经验。比如英国政府于1956年颁布了《清洁空气法案》,严格限制在城区使用煤炭,逐渐改变了能源结构,大大降低了对煤炭的依赖。到上世纪70年代中期,伦敦雾霾天气已经很少出现,摆脱了“雾都”的称号。
应该看到,中国治霾立法的工作正在推进。例如为推进北方冬季清洁取暖、改革农村采暖方式,《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提出,京津冀三地要按要求,积极推进农村“电代煤”“气代煤”工作,因企制宜利用浅层地能等方式替代散煤使用。但立法工作还应加快。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如何实现产业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如何调整产业结构,如何增加第三产业比重;如何协调各地区发展,实现共赢。
我们相信,“雾霾围城”必将倒逼京津冀产业升级。北京天津的产业结构进行有效改造,用高新技术产业替代传统的耗能、污染的产业。北京天津不能只是把落后产业淘汰到河北地区(这样还是解不开雾霾困局),还要把中心城市高新技术产业通过功能合作,形成功能链条,包括孵化、转化、产业化,构筑创新导向,辐射到整个京津冀地区,提升整体区域创新能力,进而成为全国第三增长极。京津冀三地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存在着明显的产业级差。必须有大局意识,有些问题必须直面,比如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服务产业,中心城市如何吸纳周边地区劳动力问题,如何放开户籍限制问题,同时如何疏解中心城市资源问题,即不只对周边地区淘汰落后产能,还要输送优质资源如医院、学校等。这些都需要利益调整,因为治霾大家都有份。
雾霾问题,是个典型的发展与环保的平衡问题,人们既要发展,又要享受高品质现代化生活,还是那句老话,只有靠发展来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与其抱怨雾霾,不如把注意力放在监管与有效措施上,最根本的解决之道,是尽快升级中国的产业结构,还人们以碧水蓝天。
中国作出减排承诺,倒逼产业结构升级,这不只是针对国际社会,也是为了我们自身的利益。就像雾霾当前,大家都是利益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