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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欢迎大侦探福尔摩斯的到来,他的大名想必早已被大家熟知了,今天他带来了他侦破“银色白额马”一案的经过,这个案子在当时可谓是轰动一时,影响极大。如果不是拥有着超凡的推理能力和敏锐的观察力,外加上冷静的头脑,可是破不了这个案子呦!
一件离奇古怪的案子
英国赛马迷们热切关心的韦塞克斯杯锦标赛,还有一个星期就要举行了,这时却传出一个意外的消息:夺魁呼声最高的银色白额马突然失踪,驯马师约翰·斯特雷克惨死在荒原上!
银色白额马是一匹血统优良的马。它已经是5岁了,在赛马场上每次都为它那幸运的主人罗斯上校赢得头奖。它也是上届韦塞克斯杯锦标赛的冠军,赛马迷们押在它身上的赌注总是最高的。因此,它能不能参加下星期的比赛,同许多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当然,最关心它安危的,还是它的主人。罗斯上校在金斯皮兰为它修建了驯马场,采取了各种预防措施。驯马师约翰·斯特雷克原是罗斯上校的骑师,因为近年体重增加,才改任驯马师的。他已经为上校工作了12年,一向被认为是一个忠诚的仆人。斯特雷克手下有三个小马倌。马厩里一共养着四匹马。一个小马倌每晚住在马厩里,另两个住在草料棚里,三个小伙子的品行都很好。约翰·斯特雷克已经结婚,住在离马厩200米的小别墅里,有一个女仆。那个地方很荒凉,在两英里以外才有属于巴克沃特勋爵的梅普里通驯马场。此外只有少数流浪的吉卜赛人散居着。
惨案发生在星期一的晚上。
这天晚上,像平常一样,马匹结束训练,刷洗干净后,都进了马厩。马厩在9点钟上了锁。两个小马倌到斯特雷克家的厨房吃晚饭,名字叫内德·亨特的小马倌留下守夜,等着女仆送晚饭过来。
这天的晚饭是一盘咖喱羊肉,没有其他什么,值班的人是决不许喝酒的。
女仆提着风灯,走到离马厩不到30米时,被一个突然出现的男人拦住了。借着灯光,女仆看到这个人的穿着挺像上流社会的人,西装笔挺,头戴呢帽,脚穿高筒靴,手拿一根沉重的圆头手杖。但这人神情紧张,脸色苍白,年龄在30岁上下。
从女仆的口中得知,当她走到金斯皮兰马厩边时,男人突然拿出一张折叠的白纸片,对女仆说:“你只要去把这东西交给小马倌,就能得到买一件最漂亮上衣的钱!”
女仆被这个男人吓着了,赶紧跑到马厩前。亨特正坐在马厩的小窗子旁边,那个陌生男人已经追了上来,并主动打招呼,询问赛马的情况。听他的口气,亨特便判定他是一个可恶的赛马探子,于是转身去放马厩里的狗。这个人先是俯身向窗内探望,那窗子非常小,绝对钻不进一个人去。待到亨特放出狗来,他已逃得不知去向了。
亨特等两个同伴小马倌过来之后,便派一个同伴去向驯马师报告。斯特雷克听了非常惊慌,一直心神不安。半夜1点钟,斯特雷克太太从睡梦中惊醒,发现她的丈夫正在穿衣服。他对妻子说,他实在放心不下那几匹马,怎么也睡不着,所以干脆想到马厩去看看。当时天已在下雨,妻子劝他不要出去,但他坚持离开了家。
斯特雷克太太睡到早晨7点钟,还不见丈夫回来,她忙叫上女仆,一起到马厩去找。她们到那里一看,糟了,马厩的门大开着,亨特昏迷不醒,银色白额马不知去向,驯马师也毫无踪影!
她们慌忙叫醒草料棚里的两个小马倌,四处寻找。不久,在一公里外的荒野上,一丛金雀花中,发现了斯特雷克的大衣;而他的尸体就在附近的洼地里。他的头被打破了,这是他的致命伤,大腿上也受了伤,这是一道很整齐的伤痕,像是刀伤。斯特雷克右手握着一把小刀,血块一直凝到刀把上。很明显,他与对手搏斗过,他的左手紧握着一条黑红相间的丝领带,女仆一眼就认出,这是昨晚那个陌生人身上的!
亨特恢复知觉后,也证明领带是那个陌生人的。他认为一定是在他去放狗时,那人向他的饭里放了麻醉剂。
在洼地的泥泞里,留有一行清楚的马蹄印,说明银色白额马也到过这里,然而后来它就失踪了。虽然罗斯上校出了重赏,仍然一点消息都没有。
由于赛马的日期十分迫近,罗斯上校和格雷戈里警长只得向伦敦的大侦探福尔摩斯求援。
线索一
死者身上的物品:一盒火柴、一根两寸来长的蜡烛、一只烟斗、一个海豹皮烟丝袋、一块带金链的银怀表、五个一英镑的金币、一个铝制铅笔盒、几张纸、一把象牙柄小刀,刀刃非常精致、坚硬,上面刻着“伦敦韦斯公司”的字样,刀身上明显带有血迹。华生提示:这把刀可不是普通的刀,是医生用来做精密手术的眼翳刀,死者最后还把他握在手中,还真是很奇怪呢。至于死者腿上的伤口,自己割伤自己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不过真的有那么巧合吗?
线索三
死者身上的纸张:有三张是卖草商人的收款收据,一张是罗斯上校给他的指示信。一张是服装发票,票额37英镑15先令,开票人是邦德街莱苏丽尔太太,是开给威廉·德比希尔先生的。斯特雷克太太说,德比希尔先生是她丈夫的朋友,往来信件经常就到她们这里。华生提示:哇!37英镑15先令,这位德比希尔太太很阔气啊,这样贵的衣服,能穿得起的人可不太多!
线索二
那个陌生人很快就在镇子上被警方抓到,他叫菲茨罗伊·辛普森,出身高贵,受过良好教育,他却把家产都挥霍在赛马上,变成了个穷光蛋,现在靠作马票预售员糊口。他身上的赌注记录本上,记着他把5000英镑的巨款押在银色白额马的失败上。他承认,他昨晚去过金斯皮兰马厩和梅普里通马厩,目的只在刺探情报,但决不会杀人窃马!然而,当他看到那条领带后,他的脸色立时苍白,慌慌张张地说,连他自己也不知道怎么会
丢了领带。他的衣服很湿,说明他直到下雨时仍在户外。
华生提示:作为医生,我检查了辛普森,在他身上没有发现伤痕,自然和那把眼翳刀上面的血迹联系不上了。不过他的槟榔木手杖上端镶着铅头,正像致驯马师于死命的凶器!
一件离奇古怪的案子
英国赛马迷们热切关心的韦塞克斯杯锦标赛,还有一个星期就要举行了,这时却传出一个意外的消息:夺魁呼声最高的银色白额马突然失踪,驯马师约翰·斯特雷克惨死在荒原上!
银色白额马是一匹血统优良的马。它已经是5岁了,在赛马场上每次都为它那幸运的主人罗斯上校赢得头奖。它也是上届韦塞克斯杯锦标赛的冠军,赛马迷们押在它身上的赌注总是最高的。因此,它能不能参加下星期的比赛,同许多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当然,最关心它安危的,还是它的主人。罗斯上校在金斯皮兰为它修建了驯马场,采取了各种预防措施。驯马师约翰·斯特雷克原是罗斯上校的骑师,因为近年体重增加,才改任驯马师的。他已经为上校工作了12年,一向被认为是一个忠诚的仆人。斯特雷克手下有三个小马倌。马厩里一共养着四匹马。一个小马倌每晚住在马厩里,另两个住在草料棚里,三个小伙子的品行都很好。约翰·斯特雷克已经结婚,住在离马厩200米的小别墅里,有一个女仆。那个地方很荒凉,在两英里以外才有属于巴克沃特勋爵的梅普里通驯马场。此外只有少数流浪的吉卜赛人散居着。
惨案发生在星期一的晚上。
这天晚上,像平常一样,马匹结束训练,刷洗干净后,都进了马厩。马厩在9点钟上了锁。两个小马倌到斯特雷克家的厨房吃晚饭,名字叫内德·亨特的小马倌留下守夜,等着女仆送晚饭过来。
这天的晚饭是一盘咖喱羊肉,没有其他什么,值班的人是决不许喝酒的。
女仆提着风灯,走到离马厩不到30米时,被一个突然出现的男人拦住了。借着灯光,女仆看到这个人的穿着挺像上流社会的人,西装笔挺,头戴呢帽,脚穿高筒靴,手拿一根沉重的圆头手杖。但这人神情紧张,脸色苍白,年龄在30岁上下。
从女仆的口中得知,当她走到金斯皮兰马厩边时,男人突然拿出一张折叠的白纸片,对女仆说:“你只要去把这东西交给小马倌,就能得到买一件最漂亮上衣的钱!”
女仆被这个男人吓着了,赶紧跑到马厩前。亨特正坐在马厩的小窗子旁边,那个陌生男人已经追了上来,并主动打招呼,询问赛马的情况。听他的口气,亨特便判定他是一个可恶的赛马探子,于是转身去放马厩里的狗。这个人先是俯身向窗内探望,那窗子非常小,绝对钻不进一个人去。待到亨特放出狗来,他已逃得不知去向了。
亨特等两个同伴小马倌过来之后,便派一个同伴去向驯马师报告。斯特雷克听了非常惊慌,一直心神不安。半夜1点钟,斯特雷克太太从睡梦中惊醒,发现她的丈夫正在穿衣服。他对妻子说,他实在放心不下那几匹马,怎么也睡不着,所以干脆想到马厩去看看。当时天已在下雨,妻子劝他不要出去,但他坚持离开了家。
斯特雷克太太睡到早晨7点钟,还不见丈夫回来,她忙叫上女仆,一起到马厩去找。她们到那里一看,糟了,马厩的门大开着,亨特昏迷不醒,银色白额马不知去向,驯马师也毫无踪影!
她们慌忙叫醒草料棚里的两个小马倌,四处寻找。不久,在一公里外的荒野上,一丛金雀花中,发现了斯特雷克的大衣;而他的尸体就在附近的洼地里。他的头被打破了,这是他的致命伤,大腿上也受了伤,这是一道很整齐的伤痕,像是刀伤。斯特雷克右手握着一把小刀,血块一直凝到刀把上。很明显,他与对手搏斗过,他的左手紧握着一条黑红相间的丝领带,女仆一眼就认出,这是昨晚那个陌生人身上的!
亨特恢复知觉后,也证明领带是那个陌生人的。他认为一定是在他去放狗时,那人向他的饭里放了麻醉剂。
在洼地的泥泞里,留有一行清楚的马蹄印,说明银色白额马也到过这里,然而后来它就失踪了。虽然罗斯上校出了重赏,仍然一点消息都没有。
由于赛马的日期十分迫近,罗斯上校和格雷戈里警长只得向伦敦的大侦探福尔摩斯求援。
线索一
死者身上的物品:一盒火柴、一根两寸来长的蜡烛、一只烟斗、一个海豹皮烟丝袋、一块带金链的银怀表、五个一英镑的金币、一个铝制铅笔盒、几张纸、一把象牙柄小刀,刀刃非常精致、坚硬,上面刻着“伦敦韦斯公司”的字样,刀身上明显带有血迹。华生提示:这把刀可不是普通的刀,是医生用来做精密手术的眼翳刀,死者最后还把他握在手中,还真是很奇怪呢。至于死者腿上的伤口,自己割伤自己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不过真的有那么巧合吗?
线索三
死者身上的纸张:有三张是卖草商人的收款收据,一张是罗斯上校给他的指示信。一张是服装发票,票额37英镑15先令,开票人是邦德街莱苏丽尔太太,是开给威廉·德比希尔先生的。斯特雷克太太说,德比希尔先生是她丈夫的朋友,往来信件经常就到她们这里。华生提示:哇!37英镑15先令,这位德比希尔太太很阔气啊,这样贵的衣服,能穿得起的人可不太多!
线索二
那个陌生人很快就在镇子上被警方抓到,他叫菲茨罗伊·辛普森,出身高贵,受过良好教育,他却把家产都挥霍在赛马上,变成了个穷光蛋,现在靠作马票预售员糊口。他身上的赌注记录本上,记着他把5000英镑的巨款押在银色白额马的失败上。他承认,他昨晚去过金斯皮兰马厩和梅普里通马厩,目的只在刺探情报,但决不会杀人窃马!然而,当他看到那条领带后,他的脸色立时苍白,慌慌张张地说,连他自己也不知道怎么会
丢了领带。他的衣服很湿,说明他直到下雨时仍在户外。
华生提示:作为医生,我检查了辛普森,在他身上没有发现伤痕,自然和那把眼翳刀上面的血迹联系不上了。不过他的槟榔木手杖上端镶着铅头,正像致驯马师于死命的凶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