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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下称《邮政法》),保障邮政普遍服务,加强邮政市场监管,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2010年12月29日,省邮政管理局会同省发改委、公安厅、财政厅、住建厅、农业厅和法制办等14个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邮政法〉行政执法协调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建立《邮政法》行政执法协调机制,进一步探索提高行政监管效能的新思路,促进全省邮政行业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