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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 “狼”的形象,往往想起古罗马那只喂养过一对婴儿的母狼。在意大利卡皮托利山丘的神庙矗立着一座母狼的雕像,人们至今仍可看出母狼那带有野性的威风和慈爱的神态,母狼身下有两个吃奶的小孩,相传就是罗马的祖先罗慕路斯和雷慕斯。母狼因此成了罗马城的城徽和标志。那座青铜雕像至今依然屹立在那里,我们从中可以领略到古代罗马人对狼的特殊崇拜之情和敬畏之感。
众所周知,古罗马与古希腊文化同时成为西方文学的源头之一,对狼的特殊情感因此成为西方人永久的情结。中世纪寓言和童话中狼的身影不时地出现,但丁笔下那只象征贪欲的狼依然在向我们招手,美国现代作家杰克·伦敦对那只“海狼”的刻画更让多少读者为之动容。让我们回看西方文学的走廊,一同追寻狼的足迹,再一次注目那对月长嗥,诉说着远古的爱与恨的狼的故事。
从古老神话传说中寻找“人狼共舞”的身影
曾读到印第安人流传的一则古老的传说:远古时代,人类发现其他动物都有同伴,唯独自己孤苦伶仃,便向造物主询问。于是造物主把狼赐予了人类,并对他们说:“你们现在成了兄弟,应该相互扶持。”这样,人和狼相伴为生过了很多年。后来,造物主又叮嘱他们说:“从今天开始,你们各走各的路,但双方的遭遇也许大同小异。”人类和狼便各自启程,并以各自的生活方式活到了现在。这个古老的传说讲述了人与狼在远古时代的微妙关系。
印第安民族中也保留了不少关于狼的神话和传说。在至今留存的许多印第安图腾柱上频繁出现狼的形象,有时单独出现,有时与乌鸦、鹰、熊等动物共同组成一个图腾柱。图腾是远古人类集体认同的一种象征和标志,被选为图腾的动物总是与本部落氏族的起源和发展密切相关。可见,狼在印第安民族中扮演着特殊的角色。
古埃及神话中天神俄西里斯的儿子何鲁斯既是日神,也是狼神。古埃及墓室壁画上一个狼头人身的神像更令人浮想联翩。他就是被称为胡狼神的阿努比斯,不仅是墓室的守护神,而且是审判善恶的正义之神。此外还掌管防腐技术和香料,可以保证死者的身体不腐烂,这对重视死后复生的埃及人意义非凡。这位胡狼神之所以受到古埃及人的信奉和推崇也许隐藏了人类意识中难以言说的经验。
其他一些民族有的以狼为图腾,有的把自己当作狼的传人,这都不是偶然的。至少我们可以推测,狼与人类曾生活在一起,相互依赖,共同分享大自然的恩惠,克服恶劣的生存环境。人与狼的这种“共舞”发生在人类茹毛饮血的时期,与野兽同行共存的时代。那个时代的回忆已经被步入文明的人类彻底抛弃,但许多模糊的记忆和潜藏的意识仍若隐若现的影响着人类的情感和判断,形成一种狼情结。
从以上一些神话和传说中可以看出,人类和狼在史前有着难以割裂的关系。而不同的古老民族都以各自的方式展示了与狼的联系,狼鉴证着人类发展的历程。
狼从“文化英雄”变成了人类的仇敌
然而,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世界范围内的人类开始了不约而同的“仇狼心理”。狼不再被人们奉为“文化英雄”,不再成为人们的崇拜对象,反而成了阴险狡诈,凶残恶毒,忘恩负义的代名词。“狼外婆”的故事不知给多少代儿童的心灵撒下仇恨和恐怖的种子,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人。这些经验和意象口耳相传,代代传承。很多人一辈子也没见过狼,只要一提起,就说是凶残、狡诈的化身。就这样,人类已经在文化隐喻的意义上把狼定位成令人唾弃的“恶魔”,心头的梦魇。
其实,狼遭到人类唾弃主要是因为其食肉的本性和过于广泛的栖息范围。自从人类成功地驯养家禽,狼群对家禽本能的攻击被人类当作冒犯和挑衅。狼的栖息范围包括草原、森林、荒漠、农田、高原等,甚至在沙漠的边缘和天寒地冻的极地,都留下了狼群的足迹。而此时的人类已学会使用火和简单的工具,感觉自己已经强大到足以挑战其他猛兽,开始摆脱蛮荒的丛林,逐渐在平原和草场等水草丰饶之地定居。狼群的挑衅行为是人类所不能忍受的。除此之外,狼遭到人的唾弃还在于其“不可驯性”,坚定地捍卫主权,始终如一的信念,随时准备为自由而搏斗的精神。摇尾乞怜的爱犬给人带来无尽的心理满足感,而狼的桀骜不驯,大大挫伤了人类的自尊心。人们不能容忍这样不知好歹的生物,从此,狼就背上了不识时务,大逆不道的骂名。
回忆一下人类的成长历程有助于我们理解这种态度的转变。自从人类开始大肆侵占野生动物赖以生存的家园,野生动物数量急剧减少,生存欲望和能力较强的狼群将发红的双眼转向人类的家畜,懦弱的羊群就成为首要攻击目标。在这场持久的争夺生存资源对抗中,人类自感深受其害,除了想尽办法利用武器和牧羊犬外,还用各式各样的文本控诉狼的“暴行”,借以宣泄自己的愤怒和恐惧。从古希腊寓言《狼和小羊》延伸出的狼和羊的故事中,狼永远是狡诈而不怀好意的,羊永远是善良弱小,值得同情的。这暗含着人类为自身行为寻求合法外衣的别有用心。
中世纪最后一位诗人但丁的《神曲》中,母狼是“贪婪”和“欲望”的象征。而狼以小型食草类动物为食,本是物种进化的结果,自然生物链中的普通的一环,却被强行遵照人类社会的道德法则来审判。此时,人对狼的审判似乎是为了保障弱小者的利益,实际上,人类对所有野生动物大规模的屠杀却被略过不提。这对狼是多么不公平。
最后,狼本能的弱肉强食被加诸于人类的价值判断就成了残忍和凶狠。其实,所谓“残忍”,完全是人类以自身情感的变化为判断依据的。有人痛恨狼的残忍血腥和弱肉强食,有人推崇狼的团队精神和不屈不挠。这是由狼对人的有用性决定的,无论怎样,狼都不会改变自己的本性,何必一定要判出个善恶之名呢?何况,人已经大大侵占了狼的生存空间,在这场持续万年之久的人狼之战中,这对地球生命史上的冤家,最终以狼的惨败而告终。
当人类以为这是一场伟大的胜利的时候,却发现这实际是人与狼共同的悲剧。人类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对狼肆意屠杀,狼群数目急剧减少,狼族在长啸和哀鸣中一天天退出地球的舞台,打破了生态平衡,破坏了食物链的自然规律,对人类的生存构成威胁。
新的时代,人们开始呼唤“狼性”
当大自然中的狼濒临灭绝时,20世纪以来的全球化浪潮中刮起了一股狼旋风。狼图腾、狼传奇、狼意象、狼文化、狼精神……一时间,狼,这个人类熟悉又不熟悉的身影,夹杂在文坛的旋风中扑面而来。狼又成了人们心目中的英雄,狼的一些品质得到人们的首肯和学习,狼不再面目可憎。
满目疮痍的自然和日渐减少的物种已经引起人类的反思。敢于突破传统观念,更具生态意识的加拿大作家法利·莫厄特对北极地区的狼群进行了两年的观察,发现狼并非人们印象中欺凌弱小、阴险狡诈,而是与人为善,生活安详,甚至有其独特的情义。至今,莫厄特那句由衷的感慨依然令我们汗颜:“狼使我认识了它们,也认识了自己。”
作家西顿笔下的狼王洛波发现深爱的母狼死去时,凄惨的嘶嚎久久回荡在山谷间,也回荡在读者的心间。看着狼王注视着曾经属于自己的荒野,慢慢地闭上了双眼,我们走进它的内心世界,感受狼王为爱情献身的悲壮和被狼群遗弃的凄楚。从此,人们逐渐开始关注狼的情感和个性,并从中发掘到许多打动人心的品质。
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之所以在当时大受欢迎,部分原因是:每一个生活在文明社会,或者所谓文明社会中的人都暗自希望像布克那样摆脱羁绊,返回到野性的状态中,远离人类的残忍和冷酷。认为野性的东西比真正属于人类的东西要更美好、更纯洁或优秀,这当然是一种错觉。但比起文明的人类,野兽更加充满着活力;更遵循着简单的生存法则,显得更单纯和体面。杰克·伦敦的一生颠沛流离,四处冒险,不肯安分,晚年还出资建“狼舍”,像一只真正的狼那样,在经历了一生的“戎马倥偬”之后蜷缩进属于自己的角落,回忆和抚摸伤口。在现代西方,像杰克·伦敦这样钟情于狼的作家不在少数。
也许,长时间安逸稳定的生活使人类渐渐丧失了血液中存在的野性,人之精神和性格日渐颓靡雌化。而狼的坚韧隐忍,旺盛的精力,牺牲精神,合作意识和铮铮的个性,正迎合了现代人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的心灵追求。从人类社会发展的时代特征来看,人类需要这种狼性精神。更重要的是,原始丛林中“人狼共舞”的身影已经深深烙在了人类的集体记忆中,慢慢变成了一种情结,一触即发。狼在人们心目中又成了神秘的化身,英雄的象征。■
众所周知,古罗马与古希腊文化同时成为西方文学的源头之一,对狼的特殊情感因此成为西方人永久的情结。中世纪寓言和童话中狼的身影不时地出现,但丁笔下那只象征贪欲的狼依然在向我们招手,美国现代作家杰克·伦敦对那只“海狼”的刻画更让多少读者为之动容。让我们回看西方文学的走廊,一同追寻狼的足迹,再一次注目那对月长嗥,诉说着远古的爱与恨的狼的故事。
从古老神话传说中寻找“人狼共舞”的身影
曾读到印第安人流传的一则古老的传说:远古时代,人类发现其他动物都有同伴,唯独自己孤苦伶仃,便向造物主询问。于是造物主把狼赐予了人类,并对他们说:“你们现在成了兄弟,应该相互扶持。”这样,人和狼相伴为生过了很多年。后来,造物主又叮嘱他们说:“从今天开始,你们各走各的路,但双方的遭遇也许大同小异。”人类和狼便各自启程,并以各自的生活方式活到了现在。这个古老的传说讲述了人与狼在远古时代的微妙关系。
印第安民族中也保留了不少关于狼的神话和传说。在至今留存的许多印第安图腾柱上频繁出现狼的形象,有时单独出现,有时与乌鸦、鹰、熊等动物共同组成一个图腾柱。图腾是远古人类集体认同的一种象征和标志,被选为图腾的动物总是与本部落氏族的起源和发展密切相关。可见,狼在印第安民族中扮演着特殊的角色。
古埃及神话中天神俄西里斯的儿子何鲁斯既是日神,也是狼神。古埃及墓室壁画上一个狼头人身的神像更令人浮想联翩。他就是被称为胡狼神的阿努比斯,不仅是墓室的守护神,而且是审判善恶的正义之神。此外还掌管防腐技术和香料,可以保证死者的身体不腐烂,这对重视死后复生的埃及人意义非凡。这位胡狼神之所以受到古埃及人的信奉和推崇也许隐藏了人类意识中难以言说的经验。
其他一些民族有的以狼为图腾,有的把自己当作狼的传人,这都不是偶然的。至少我们可以推测,狼与人类曾生活在一起,相互依赖,共同分享大自然的恩惠,克服恶劣的生存环境。人与狼的这种“共舞”发生在人类茹毛饮血的时期,与野兽同行共存的时代。那个时代的回忆已经被步入文明的人类彻底抛弃,但许多模糊的记忆和潜藏的意识仍若隐若现的影响着人类的情感和判断,形成一种狼情结。
从以上一些神话和传说中可以看出,人类和狼在史前有着难以割裂的关系。而不同的古老民族都以各自的方式展示了与狼的联系,狼鉴证着人类发展的历程。
狼从“文化英雄”变成了人类的仇敌
然而,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世界范围内的人类开始了不约而同的“仇狼心理”。狼不再被人们奉为“文化英雄”,不再成为人们的崇拜对象,反而成了阴险狡诈,凶残恶毒,忘恩负义的代名词。“狼外婆”的故事不知给多少代儿童的心灵撒下仇恨和恐怖的种子,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人。这些经验和意象口耳相传,代代传承。很多人一辈子也没见过狼,只要一提起,就说是凶残、狡诈的化身。就这样,人类已经在文化隐喻的意义上把狼定位成令人唾弃的“恶魔”,心头的梦魇。
其实,狼遭到人类唾弃主要是因为其食肉的本性和过于广泛的栖息范围。自从人类成功地驯养家禽,狼群对家禽本能的攻击被人类当作冒犯和挑衅。狼的栖息范围包括草原、森林、荒漠、农田、高原等,甚至在沙漠的边缘和天寒地冻的极地,都留下了狼群的足迹。而此时的人类已学会使用火和简单的工具,感觉自己已经强大到足以挑战其他猛兽,开始摆脱蛮荒的丛林,逐渐在平原和草场等水草丰饶之地定居。狼群的挑衅行为是人类所不能忍受的。除此之外,狼遭到人的唾弃还在于其“不可驯性”,坚定地捍卫主权,始终如一的信念,随时准备为自由而搏斗的精神。摇尾乞怜的爱犬给人带来无尽的心理满足感,而狼的桀骜不驯,大大挫伤了人类的自尊心。人们不能容忍这样不知好歹的生物,从此,狼就背上了不识时务,大逆不道的骂名。
回忆一下人类的成长历程有助于我们理解这种态度的转变。自从人类开始大肆侵占野生动物赖以生存的家园,野生动物数量急剧减少,生存欲望和能力较强的狼群将发红的双眼转向人类的家畜,懦弱的羊群就成为首要攻击目标。在这场持久的争夺生存资源对抗中,人类自感深受其害,除了想尽办法利用武器和牧羊犬外,还用各式各样的文本控诉狼的“暴行”,借以宣泄自己的愤怒和恐惧。从古希腊寓言《狼和小羊》延伸出的狼和羊的故事中,狼永远是狡诈而不怀好意的,羊永远是善良弱小,值得同情的。这暗含着人类为自身行为寻求合法外衣的别有用心。
中世纪最后一位诗人但丁的《神曲》中,母狼是“贪婪”和“欲望”的象征。而狼以小型食草类动物为食,本是物种进化的结果,自然生物链中的普通的一环,却被强行遵照人类社会的道德法则来审判。此时,人对狼的审判似乎是为了保障弱小者的利益,实际上,人类对所有野生动物大规模的屠杀却被略过不提。这对狼是多么不公平。
最后,狼本能的弱肉强食被加诸于人类的价值判断就成了残忍和凶狠。其实,所谓“残忍”,完全是人类以自身情感的变化为判断依据的。有人痛恨狼的残忍血腥和弱肉强食,有人推崇狼的团队精神和不屈不挠。这是由狼对人的有用性决定的,无论怎样,狼都不会改变自己的本性,何必一定要判出个善恶之名呢?何况,人已经大大侵占了狼的生存空间,在这场持续万年之久的人狼之战中,这对地球生命史上的冤家,最终以狼的惨败而告终。
当人类以为这是一场伟大的胜利的时候,却发现这实际是人与狼共同的悲剧。人类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对狼肆意屠杀,狼群数目急剧减少,狼族在长啸和哀鸣中一天天退出地球的舞台,打破了生态平衡,破坏了食物链的自然规律,对人类的生存构成威胁。
新的时代,人们开始呼唤“狼性”
当大自然中的狼濒临灭绝时,20世纪以来的全球化浪潮中刮起了一股狼旋风。狼图腾、狼传奇、狼意象、狼文化、狼精神……一时间,狼,这个人类熟悉又不熟悉的身影,夹杂在文坛的旋风中扑面而来。狼又成了人们心目中的英雄,狼的一些品质得到人们的首肯和学习,狼不再面目可憎。
满目疮痍的自然和日渐减少的物种已经引起人类的反思。敢于突破传统观念,更具生态意识的加拿大作家法利·莫厄特对北极地区的狼群进行了两年的观察,发现狼并非人们印象中欺凌弱小、阴险狡诈,而是与人为善,生活安详,甚至有其独特的情义。至今,莫厄特那句由衷的感慨依然令我们汗颜:“狼使我认识了它们,也认识了自己。”
作家西顿笔下的狼王洛波发现深爱的母狼死去时,凄惨的嘶嚎久久回荡在山谷间,也回荡在读者的心间。看着狼王注视着曾经属于自己的荒野,慢慢地闭上了双眼,我们走进它的内心世界,感受狼王为爱情献身的悲壮和被狼群遗弃的凄楚。从此,人们逐渐开始关注狼的情感和个性,并从中发掘到许多打动人心的品质。
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之所以在当时大受欢迎,部分原因是:每一个生活在文明社会,或者所谓文明社会中的人都暗自希望像布克那样摆脱羁绊,返回到野性的状态中,远离人类的残忍和冷酷。认为野性的东西比真正属于人类的东西要更美好、更纯洁或优秀,这当然是一种错觉。但比起文明的人类,野兽更加充满着活力;更遵循着简单的生存法则,显得更单纯和体面。杰克·伦敦的一生颠沛流离,四处冒险,不肯安分,晚年还出资建“狼舍”,像一只真正的狼那样,在经历了一生的“戎马倥偬”之后蜷缩进属于自己的角落,回忆和抚摸伤口。在现代西方,像杰克·伦敦这样钟情于狼的作家不在少数。
也许,长时间安逸稳定的生活使人类渐渐丧失了血液中存在的野性,人之精神和性格日渐颓靡雌化。而狼的坚韧隐忍,旺盛的精力,牺牲精神,合作意识和铮铮的个性,正迎合了现代人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的心灵追求。从人类社会发展的时代特征来看,人类需要这种狼性精神。更重要的是,原始丛林中“人狼共舞”的身影已经深深烙在了人类的集体记忆中,慢慢变成了一种情结,一触即发。狼在人们心目中又成了神秘的化身,英雄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