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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古往今来,师德修养和教师幸福感的关系,在教育界一直被讨论。从伦理学出发,师德与幸福感是有机统一的,并且师德修养应该成为提升教师幸福感的必经之路。具体来说,应处理好三对关系:一是教师个体与教育事业的关系;二是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三是教师与其自身人格塑造的关系,从而真正做到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关键词:师德修养;教师幸福感;提升途径
在积极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经常会被问:“你幸福吗?”那么,什么是幸福?幸福在汉语中的解释是:“一种持续时间较长的对生活的满足和感到生活有巨大乐趣并自然而然地希望持续久远的愉快心情。”所以,幸福是一种主观体验,是一种正能量的积极情绪,是物质的,也是精神的,更是文化的。那么,教师的职业幸福感就是教师在教育工作中,自己的工作能力得到充分发挥、内在潜能得到自由释放,并且随着教学时间的增长,始终对本职工作保持初心,并从中感受到持续的快乐和满足,是一种高层次的情感体验。
师德,指教师的职业道德,是教师教学工作所必须遵循的各种道德范畴的综合,是教师职业操守修行的目标和方向,是教师的灵魂。师德修养是指教师为适应教育工作的需要,根据教育伦理的基本原则、规范和范畴的要求,在道德方面所进行的一种自我锻炼、自我改造、自我提高的活动,以及经过锻炼改造而形成的教师道德品质及其达到的道德境界。
亚里士多德曾说:“幸福的生活是合于德性的生活。”而教师安身立命的根基就是德性。“德性是事物最优越的潜质,是智慧和道德的统一,是人受称赞的品质。”为此,要提升教师的职业幸福感,必须加强师德修养。除了遵纪守法、积极提升职业技能、树立崇高的教育理想,还需要处理好以下三方面的关系。
一、 处理好教师个体与教育事业的关系,做到爱岗敬业
夸美纽斯曾说过:“教师的事业是太阳底下最崇高的事业。”这是对教师劳动和教育事业的认同和赞美。作为传承教育事业的主力,教师承担着传道、授业、解惑之社会责任,这正是社会对教师职业投以敬仰的根本原因。教师的职业性质决定了其个体道德价值的取向和实现,必须服从服务于社会道德价值的总体方向和任务的目标。看一个教师是否健康成长的重要标志,就应该是看其是否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他的言行举止是否符合社会主义的师德规范。
所以,为了实现教师的个体人生幸福,首先就是要从根源上热爱教师这份职业,在不断的实践中,加深自己对教育事业的深厚感情,从而以此为基础,才能提升自己的职业道德,才能有克服重重困难的力量,才能在工作中体验到无穷的快乐,才能培养出有幸福能力的人。
二、 处理好教师与学生的关系,做到教书育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条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所以,在日常教育教学中,处理好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不仅是教师的本职工作,更是国家对提升教师职业道德做出的基本要求。
首先,要做到“亦师亦友”。教育是一项长期而曲折的任务,它不仅要求教师长期坚守在教育阵地上,更要求老师有一颗爱心,去关心爱护学生,架起与学生之间“沟通”的桥梁。“攻城为下、攻心为上”,学生是有独立思想的个体,只有做到心与心的沟通,真正站在学生的角度去了解他们的所想所做,才能走进学生的内心,与其平等的交流,做他们的良师益友。其次,要做到“教学相长”。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之间是相互学习、相互成长和相互成就的关系:教师在传授学生知识、开阔学生视野的过程中,自身的教学能力和教学视野也会因不同的受教对象,而得到提高和升华;正如唐朝韩愈的《师说》中所提到的:“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所以教师与学生之间不能以年龄的大小来评判学识的高低,有可能学生在某些方面比老师知道的要多。
三、 处理好教师与其自身人格的关系,做到为人师表
“在教育工作中,一切都应以教师的人格为依据。因为教育力量只能从人格的活的源泉中产生出来,任何规章制度,任何人为的机关,无论设想得如何巧妙,都不能代替教育事业中教师人格的作用。”俄国教育家乌申斯基如是说。所以,教师除了传授学生知识,发展学生智力,更重要的是提升学生的思想,完善学生的人格。教师的高尚德行在潜移默化中熏陶着学生,学生的理想信念无形中受到教师崇高人格的启迪。教师积极的情感意志和人格行为,对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和完善起着良好的导向作用。
为此,教师要堂堂正正做人,表里如一。首先要认真学习,以教师职业道德等科学理论为自己的行动指南,明确方向,不偏离“为人师表”这一核心目标,从而不断提升自己的道德境界。同时,在心灵深处不断进行自我认识、自我解剖、自我教育和自我提高;在教学实践中,要以身作则,勇于自我批评,能很好地听取别人的意见,做到“兼听”,用“虚怀若谷”的精神、高尚的情操,教育影响学生,使之成长成才。
综上所述,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教师只有在不断提高自身师德修养的过程中才能不断体验到学生对教师的崇拜,“亲其师,信其道”,从而感受到教师的幸福和快乐。
参考文献:
[1] 王海彪.师德修养与教师幸福的关系探析[J].吉林化工学院学报,2014(12).
[2] 吴安春.德性教师论[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
[3] 戴明丽,王兴文.教师成长应处理好几个关系[J].贵州教育,2002(6).
[4] 左树静,劉印川.“德高为师,身正为范”——浅谈高校教师如何在教学实践中提升教师职业道德修养[J].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2015(7).
作者简介:贾如英,广东省广州市,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文社科部
关键词:师德修养;教师幸福感;提升途径
在积极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经常会被问:“你幸福吗?”那么,什么是幸福?幸福在汉语中的解释是:“一种持续时间较长的对生活的满足和感到生活有巨大乐趣并自然而然地希望持续久远的愉快心情。”所以,幸福是一种主观体验,是一种正能量的积极情绪,是物质的,也是精神的,更是文化的。那么,教师的职业幸福感就是教师在教育工作中,自己的工作能力得到充分发挥、内在潜能得到自由释放,并且随着教学时间的增长,始终对本职工作保持初心,并从中感受到持续的快乐和满足,是一种高层次的情感体验。
师德,指教师的职业道德,是教师教学工作所必须遵循的各种道德范畴的综合,是教师职业操守修行的目标和方向,是教师的灵魂。师德修养是指教师为适应教育工作的需要,根据教育伦理的基本原则、规范和范畴的要求,在道德方面所进行的一种自我锻炼、自我改造、自我提高的活动,以及经过锻炼改造而形成的教师道德品质及其达到的道德境界。
亚里士多德曾说:“幸福的生活是合于德性的生活。”而教师安身立命的根基就是德性。“德性是事物最优越的潜质,是智慧和道德的统一,是人受称赞的品质。”为此,要提升教师的职业幸福感,必须加强师德修养。除了遵纪守法、积极提升职业技能、树立崇高的教育理想,还需要处理好以下三方面的关系。
一、 处理好教师个体与教育事业的关系,做到爱岗敬业
夸美纽斯曾说过:“教师的事业是太阳底下最崇高的事业。”这是对教师劳动和教育事业的认同和赞美。作为传承教育事业的主力,教师承担着传道、授业、解惑之社会责任,这正是社会对教师职业投以敬仰的根本原因。教师的职业性质决定了其个体道德价值的取向和实现,必须服从服务于社会道德价值的总体方向和任务的目标。看一个教师是否健康成长的重要标志,就应该是看其是否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他的言行举止是否符合社会主义的师德规范。
所以,为了实现教师的个体人生幸福,首先就是要从根源上热爱教师这份职业,在不断的实践中,加深自己对教育事业的深厚感情,从而以此为基础,才能提升自己的职业道德,才能有克服重重困难的力量,才能在工作中体验到无穷的快乐,才能培养出有幸福能力的人。
二、 处理好教师与学生的关系,做到教书育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条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所以,在日常教育教学中,处理好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不仅是教师的本职工作,更是国家对提升教师职业道德做出的基本要求。
首先,要做到“亦师亦友”。教育是一项长期而曲折的任务,它不仅要求教师长期坚守在教育阵地上,更要求老师有一颗爱心,去关心爱护学生,架起与学生之间“沟通”的桥梁。“攻城为下、攻心为上”,学生是有独立思想的个体,只有做到心与心的沟通,真正站在学生的角度去了解他们的所想所做,才能走进学生的内心,与其平等的交流,做他们的良师益友。其次,要做到“教学相长”。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之间是相互学习、相互成长和相互成就的关系:教师在传授学生知识、开阔学生视野的过程中,自身的教学能力和教学视野也会因不同的受教对象,而得到提高和升华;正如唐朝韩愈的《师说》中所提到的:“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所以教师与学生之间不能以年龄的大小来评判学识的高低,有可能学生在某些方面比老师知道的要多。
三、 处理好教师与其自身人格的关系,做到为人师表
“在教育工作中,一切都应以教师的人格为依据。因为教育力量只能从人格的活的源泉中产生出来,任何规章制度,任何人为的机关,无论设想得如何巧妙,都不能代替教育事业中教师人格的作用。”俄国教育家乌申斯基如是说。所以,教师除了传授学生知识,发展学生智力,更重要的是提升学生的思想,完善学生的人格。教师的高尚德行在潜移默化中熏陶着学生,学生的理想信念无形中受到教师崇高人格的启迪。教师积极的情感意志和人格行为,对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和完善起着良好的导向作用。
为此,教师要堂堂正正做人,表里如一。首先要认真学习,以教师职业道德等科学理论为自己的行动指南,明确方向,不偏离“为人师表”这一核心目标,从而不断提升自己的道德境界。同时,在心灵深处不断进行自我认识、自我解剖、自我教育和自我提高;在教学实践中,要以身作则,勇于自我批评,能很好地听取别人的意见,做到“兼听”,用“虚怀若谷”的精神、高尚的情操,教育影响学生,使之成长成才。
综上所述,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教师只有在不断提高自身师德修养的过程中才能不断体验到学生对教师的崇拜,“亲其师,信其道”,从而感受到教师的幸福和快乐。
参考文献:
[1] 王海彪.师德修养与教师幸福的关系探析[J].吉林化工学院学报,2014(12).
[2] 吴安春.德性教师论[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
[3] 戴明丽,王兴文.教师成长应处理好几个关系[J].贵州教育,2002(6).
[4] 左树静,劉印川.“德高为师,身正为范”——浅谈高校教师如何在教学实践中提升教师职业道德修养[J].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2015(7).
作者简介:贾如英,广东省广州市,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文社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