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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省(区)工业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自2014年9月30日我部会同公安部、国土资源部等7部门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函》(工信部联原函[2014]443号)以来,有关地方积极开展整治工作,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促进了稀土生产流通秩序的好转。但以“资源综合利用”为名违法违规加工稀土矿产品的行为仍然大量存在,导致稀土市场供过于求,产品价格持续下跌。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我部决定组织专项核查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