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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永乐之间难以了结的争端已经成为束缚大中电器的一副枷锁
大中与永乐的协议争端正逐渐升级。
9月13日晚,永乐电器总裁陈晓悄然抵京,亲率律师团与大中电器方面就解除合作协议以及京津地区所关闭的门店善后事宜展开新一轮的磋商。如果此轮谈判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大中电器将正式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我们坚决解除协议,而且必须解除协议。如果不能解除协议,那么由法律说了算。” 大中电器广宣总监罗连言辞坚定地说。
大中与永乐的争端起因于一场婚姻。根据今年4月双方签订的一份优先购股协议,永乐在协议期里获得了大中电器的优先收购权,并向大中支付了聘礼——1.5亿元的履约保证金。但协议还没来得及执行,7月份,永乐就转身投入国美怀抱。此后,协议是否继续有效,成为大中与永乐争议的焦点。
在国美并购永乐之初,大中并没有急于解除协议,而是发表了一份声明,表示鉴于永乐单方面与第三方合作,大中电器与永乐的战略合作协议有待重新协商。之后,大中电器公开称正在积极与国美、百思买、苏宁等国内外连锁企业谈判,洽谈出售事宜。不过,这一系列谈判一直没有实质进展。
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方面可以理解为大中以自己的微妙地位自抬身价,另一方面,在大中与永乐解除协议之前,不会有任何一家企业会收购大中,因为收购大中必须冒着为其支付违约金的风险。当初协议规定,如果在规定转让期内因大中方面的原因中止协议,大中须向永乐支付双倍保证金,即3亿元作为补偿;如果大中方面在4月19日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两年内,将大中股权转让给第三方,除上述3亿元外,大中还必须额外赔付保证金的3倍,即4.5亿元给永乐,作为第二重补偿。
8月15日,在明确认识到“收购协议”是大中发展的绊脚石之后,大中电器总经理宋红发表声明,指出永乐电器单方面与国美合作,已经违反了今年4月份与大中签订的合并协议,大中已经向永乐发出律师函提出“解约要求”,因为永乐违约在先,之前交付给大中的1.5亿元人民币定金,大中将作为违约金扣留,不会返还给永乐。
永乐总裁陈晓则针锋相对,认为双方战略合作协议仍然具有效力,大中并无任何权利单方面终止战略合作协议。急于摆脱这一协议的大中再次做了让步。9月7日,永乐收到了大中电器的律师函,大中提出与永乐友好协商分手,并同意退还永乐1.5亿元的合作保证金,同时不会索赔。
从目前情况看,经过这几个月的复杂纠纷,大中电器似乎开始放弃通过资本市场壮大自身的尝试。“大中电器至今没有跟任何公司就合并、收购进行实质性的谈判,我们已找到了最好的出路——自己做强做大。”罗连告诉《商务周刊》,通过此前与永乐的合作以及这段时间大中与其他公司在业务上的频繁接触,大中发现自己对公司经营、成本控制方面的能力实际上是很强的。
根据罗连的解释,此前大中和永乐的合作主要是想吸取上市公司的先进经验,学习资本运作的具体操作。“电器行业因其固有的特殊性,没有全国性的连锁,公司的发展主要看区域连锁的能力。”她说,“家电市场未来的发展不会只决定于一家的能力。”
尽管这样的分析听起来有些牵强,但包括苏宁电器总裁孙为民在内的许多人都否认了大中电器出售的必要性。“不要总是提大中被收购,大中是一家很好的企业,一年的利润上亿元,它在北京活得很滋润,为什么非要说它被收购呢?”孙为民向《商务周刊》强调。
但同样不能否认的是,倘若大中电器真要寻求独立经营,那么它面对的也将是一条艰难道路。“目前,大中电器在北京的市场份额还占有优势,但国美永乐整合完成后,竞争将会加剧。”家电行业专家罗清启对《商务周刊》分析说,“缺乏资金优势的大中与国美和苏宁难以长久竞争,家电连锁企业的规模只能越来越大,这是行业规律。”
大中与永乐的协议争端正逐渐升级。
9月13日晚,永乐电器总裁陈晓悄然抵京,亲率律师团与大中电器方面就解除合作协议以及京津地区所关闭的门店善后事宜展开新一轮的磋商。如果此轮谈判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大中电器将正式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我们坚决解除协议,而且必须解除协议。如果不能解除协议,那么由法律说了算。” 大中电器广宣总监罗连言辞坚定地说。
大中与永乐的争端起因于一场婚姻。根据今年4月双方签订的一份优先购股协议,永乐在协议期里获得了大中电器的优先收购权,并向大中支付了聘礼——1.5亿元的履约保证金。但协议还没来得及执行,7月份,永乐就转身投入国美怀抱。此后,协议是否继续有效,成为大中与永乐争议的焦点。
在国美并购永乐之初,大中并没有急于解除协议,而是发表了一份声明,表示鉴于永乐单方面与第三方合作,大中电器与永乐的战略合作协议有待重新协商。之后,大中电器公开称正在积极与国美、百思买、苏宁等国内外连锁企业谈判,洽谈出售事宜。不过,这一系列谈判一直没有实质进展。
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方面可以理解为大中以自己的微妙地位自抬身价,另一方面,在大中与永乐解除协议之前,不会有任何一家企业会收购大中,因为收购大中必须冒着为其支付违约金的风险。当初协议规定,如果在规定转让期内因大中方面的原因中止协议,大中须向永乐支付双倍保证金,即3亿元作为补偿;如果大中方面在4月19日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两年内,将大中股权转让给第三方,除上述3亿元外,大中还必须额外赔付保证金的3倍,即4.5亿元给永乐,作为第二重补偿。
8月15日,在明确认识到“收购协议”是大中发展的绊脚石之后,大中电器总经理宋红发表声明,指出永乐电器单方面与国美合作,已经违反了今年4月份与大中签订的合并协议,大中已经向永乐发出律师函提出“解约要求”,因为永乐违约在先,之前交付给大中的1.5亿元人民币定金,大中将作为违约金扣留,不会返还给永乐。
永乐总裁陈晓则针锋相对,认为双方战略合作协议仍然具有效力,大中并无任何权利单方面终止战略合作协议。急于摆脱这一协议的大中再次做了让步。9月7日,永乐收到了大中电器的律师函,大中提出与永乐友好协商分手,并同意退还永乐1.5亿元的合作保证金,同时不会索赔。
从目前情况看,经过这几个月的复杂纠纷,大中电器似乎开始放弃通过资本市场壮大自身的尝试。“大中电器至今没有跟任何公司就合并、收购进行实质性的谈判,我们已找到了最好的出路——自己做强做大。”罗连告诉《商务周刊》,通过此前与永乐的合作以及这段时间大中与其他公司在业务上的频繁接触,大中发现自己对公司经营、成本控制方面的能力实际上是很强的。
根据罗连的解释,此前大中和永乐的合作主要是想吸取上市公司的先进经验,学习资本运作的具体操作。“电器行业因其固有的特殊性,没有全国性的连锁,公司的发展主要看区域连锁的能力。”她说,“家电市场未来的发展不会只决定于一家的能力。”
尽管这样的分析听起来有些牵强,但包括苏宁电器总裁孙为民在内的许多人都否认了大中电器出售的必要性。“不要总是提大中被收购,大中是一家很好的企业,一年的利润上亿元,它在北京活得很滋润,为什么非要说它被收购呢?”孙为民向《商务周刊》强调。
但同样不能否认的是,倘若大中电器真要寻求独立经营,那么它面对的也将是一条艰难道路。“目前,大中电器在北京的市场份额还占有优势,但国美永乐整合完成后,竞争将会加剧。”家电行业专家罗清启对《商务周刊》分析说,“缺乏资金优势的大中与国美和苏宁难以长久竞争,家电连锁企业的规模只能越来越大,这是行业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