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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居正被称为中国史上六大改革家之一,他是明朝最杰出的政治家。他从1573年开始,掀起了一场以整顿吏治、推行一条鞭法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浪潮,史称“海内殷阜,纪纲法度,莫不修明,功在社稷”。张居正生前的改革是成功的,死后是失败的,为何革故鼎新却最终没能做到继往开来?从统治集团内部的政治关系、张居正的用人机制,以及张居正改革的社会红利等方面来分析张居正改革的社会效果。
张居正改革明朝社会矛盾改革效果张居正所处的时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晚期,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发展到新的高度,政治上的集权达到前所未有的强度,连宰相的权力也都收归皇帝所有,但是封建制度本身所固有的矛盾不仅没有缓和而且以超过前代的程度迅速腐蚀着帝国的基础,大明王朝经过两百多年的发展已经没有洪武到宣德朝那样蓬勃向上,锐意进取的风貌了,社会矛盾的积累使明王朝已经百病丛生,沉疴临绝。但是张居正却能做到了力挽狂澜。《明通鉴》说:“是时帑藏充盈,国最完富”,“起衰振隳,纲纪修明,海内殷阜,居正之力也。”可见,后人对张居正改革的效果是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但为什么一个效果良好的改革却终没有能够挽救明王朝,有人认为是人亡政息,可有趣的是作为张居正改革的核心部分赋役征银不仅保留了下来而且施行到后世,为什么革故鼎新却最终没能做到继往开来,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思考。
一、重理张居正的改革历程就会注意到决定改革发展方向的最高统治集团的关系没有理顺是改革有效性无法保证的原因
明代的内阁,是朱元璋废除宰相制度后创设的一个机构。创设的初衷,是选几个谙熟朝廷典章制度的文臣给皇帝当顾问。所以,入阁的辅臣都必须有大学士的资格。可见,内阁最初只是一个秘书机构。演变到后来,随着明中期以后的皇帝大多怠政,内阁的职能也悄然发生了变化,辅臣又开始承担起宰相的角色。但选拔辅臣的规矩没有改变,入阁之前,必须先有大学士的资格。内阁中的一把手称为首辅,余下的称为次辅。内阁的辅臣多少,没有定编,最多时有七八个,少时只有一两个。而在42岁时张居正就已经入阁,从而积累了丰富的政治经验,在此期间其对帝国中央权力结构的足够了解为将来的执政打下坚实的基础,后来张居正之所以能将权术运用得如火纯清与此不无关系,先是在徐阶和高拱之间平衡力量,后又联合冯保及李太后掌控中枢达十多年,而与最高统治者结成牢固的联盟是张居正能施展抱负的关键性因数。当然,张居正也是幸运的,冯宝的信任和倾力配合和李太后不恋权力过分介入政治给了其足够施展的舞台。但这也为张居正悲剧性的结局埋下了伏笔,因为张居正在十余年里的大权在握,已经俨然成为了说一不二的权臣,其影响力已经远远超越了尚未亲政的皇帝,而张居正恰恰没有处理好与他的学生之间的关系,作为首辅和帝师的张居正应该是能够明白其中的重要性的,也是有足够条件的来做的,但是结果最终发展为最糟糕的一种。为什么这样呢?这大概与李太后不无关系,其实从起初情况来看张居正和皇帝的关系还是很亲密的,但是一件事情使这种情况发生了转折,万历六年(1578年),李太后和皇帝间发生了一次极为严重的冲突,因为年轻皇帝的率性而为而引发了严重后果,李太后先是跑到奉先殿祭告亡夫,后甚至作出撤销万历皇帝的九五至尊地位的决定,改让潞王继承皇位。年轻的皇帝到李太后处长跪不起,乞求得到宽恕,李太后经百般劝说仍坚持:“能不能留你,要看张先生的态度。”后张居正在李太后的授意下,写了一道劝诫皇上“慎起居”的奏疏。《明史·李太后传》中说张居正“具疏切谏”,过几天,张居正又遵李太后的懿旨,替万历皇帝代草“罪己诏”颁示天下,此场风波才告平息。但万历皇帝的心里创伤可想而知,更有学者指出,在这件事上,李太后曾令万历读《汉书霍光传》,暗喻若万历再如此胡作非为将让张居正效霍光行废立之事。于是,万历帝对居正之恨深矣。可见,这次事件,是朱翊钧与张居正这一对君臣关系的转折点。此前,朱翊钧对张居正深为倚赖,信任有加;此后,他对张居正除了敬畏,更在内心中潜藏了一份不满。而张居正本人似乎没有在意这点却随着掌权日久行事也开始无所顾忌起来,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说:“(张居正)宫府一体,百辟从风,相权之重,本朝罕俪,部臣拱手受成,比于威君严父,又有加焉。从这种情况来看,相权已经严重威胁到了君权,这在明朝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由此可见由于张居正本人及其他人的原因导致与皇帝关系的破裂是改革效果无法持续的关键性原因。
二、张居正在用人上没有建立一套健康有效的长期机制
当时的明王朝还是涌现出不少的人才,而张居正也很有识之明,其在用人上也有自己的独到之处,他倡导:“采灵菌于粪壤,拔姬姜于憔悴。”认为立贤无方,唯才是用,即使贱为僧道皂隶,只要出类拔萃,可以位列九卿,作为国家的栋梁。他突破成规起用行伍出身的李成梁为镇边大将,破格重用残疾小吏黄清为太仆卿高级官员,重新起用被罢官的水利专家潘季驯治理黄河。使后期的明王朝出现了少有的安宁局面,但是这都是建立在改革者个人能力与威望之上的,可以想象一旦改革的领袖人物出现变动,那么所选拔的改革班底就如同海边的沙堡没有任何的承受力,作为改革者在加强中央集权制度同时一定要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用人机制,做到改革的同时也要为改革体系化的培养人才,这也从另一角度说明在吏治这一问题上他没有完全处理好,缺乏为改革而建立人才选拔的配套措施。也就是说有破无立。利用考成法增加行政效率裁撤冗官冗员,但没有从根本上革新用人机制。这导致未能促成一股足以支持改革的政治力量的出现。在中国的封建社会以人治为特征的政治游戏规则中吏治大概是最令改革者关注和头疼的问题,到万历的时代,帝国官员的玩忽职守,权贵与官僚沆瀣一气,“政务偷玩,事无统纪”,朝廷诏旨被视为故纸,来往公文多至沉埋,张居正在吏治上以加强监察着手,提高行政运转的效率。颁布考成法“以钱谷为考成”的主张,凡是追缴欠税不足的官员,都要受到批评、调离或撤职的处分。以追索田粮评定政绩,迫使官员打击不法权贵,使贪官无处藏身,不用加税而补足国家亏损,大力裁汰庸吏,将一个臃肿和低效的令人惊讶的政府体系重新起来,傅维麟《明书》对此评价,虽“万里之外,朝下而夕奉行,如疾雷迅风,无所不披靡”。可见效果不错,但是这毕竟是以高压态势来整顿官僚体系,是以权力和威望来操作的,也就是说官员未必真心支持变法,而对于作为庞大的后备官员队伍的士人集团缺乏一整套的培养和激励体系,没有足够的人才储备是无法保证改革持续性的重要原因,不仅如此,由于其在做人与做事上的一些方法存在使人诟病之处导致士林风评不好,如太着痕迹的夺情和几个儿子高中科举等,这一点上张居正显然没有王安石做得好。
三、广大的民众没有分享到改革的红利,社会矛盾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作为改革核心的是一条鞭法没有给多数民众带来实惠,张居正万历九年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即是将赋役中的各项名目,如杂泛、均徭、力差、银差等各种税收合并为一种,将力差归入田赋,一律按田亩核算,减化手续,统一征收。并可改折银两,允许被征调的差役出银雇人代役。这就扩大了货币流通的范围,削弱了人身依附关系,使商贩和工匠获得了人身自由,这对商品经济的发展起了促进的作用。史载,“自正(德)嘉(靖)之后,至万历十年间,最称富庶”(《明史·张学颜传》),以至“太仓粟可支十年,冏寺积金至四百余万(两)”(《明史纪事本末》卷61)。但是我们要注意到作为底层的农民是否能够真正分享到改革的成果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农民的负担不是轻了,农民不得不接受农产品商品化带来的收入不稳定,所以,可以这样说改革只是强了国而没有富民,作为人口多数的农民依然是水深火热之中,更重要的是张居正丈量田亩清查土地的政策并没有根本上解决土地兼并,只是暂时遏制了兼并的势头,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到张居正在社会商品经济发展迅速的时代,没有推动社会经济结构和赋税结构的转型,很难想象明朝商业规模大大超过了宋代,但赋税仍然以农业税赋为主还达不到宋代的比例,当然这也可能与权贵官僚对商业的垄断和欺占有关,这使得改革在财政领域回旋余地不多的因素。
综合这些情况来看张居正的改革一度取得很好的效果,但很多问题并没有解决,贫富差距的社会矛盾没有得到解决而是在继续潜滋暗长,导致革故鼎新却最终没能做到继往开来,只能成为明帝国的回光返照。
参考文献:
[1]刘东岩.浅析张居正的改革之路.青年文学,2011.
[2]艾淳.评张居正的社会改革.厦门大学学报,2005.
[3]吴玉忠.张居正的改革成败.决策与信息,2003.
张居正改革明朝社会矛盾改革效果张居正所处的时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晚期,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发展到新的高度,政治上的集权达到前所未有的强度,连宰相的权力也都收归皇帝所有,但是封建制度本身所固有的矛盾不仅没有缓和而且以超过前代的程度迅速腐蚀着帝国的基础,大明王朝经过两百多年的发展已经没有洪武到宣德朝那样蓬勃向上,锐意进取的风貌了,社会矛盾的积累使明王朝已经百病丛生,沉疴临绝。但是张居正却能做到了力挽狂澜。《明通鉴》说:“是时帑藏充盈,国最完富”,“起衰振隳,纲纪修明,海内殷阜,居正之力也。”可见,后人对张居正改革的效果是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但为什么一个效果良好的改革却终没有能够挽救明王朝,有人认为是人亡政息,可有趣的是作为张居正改革的核心部分赋役征银不仅保留了下来而且施行到后世,为什么革故鼎新却最终没能做到继往开来,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思考。
一、重理张居正的改革历程就会注意到决定改革发展方向的最高统治集团的关系没有理顺是改革有效性无法保证的原因
明代的内阁,是朱元璋废除宰相制度后创设的一个机构。创设的初衷,是选几个谙熟朝廷典章制度的文臣给皇帝当顾问。所以,入阁的辅臣都必须有大学士的资格。可见,内阁最初只是一个秘书机构。演变到后来,随着明中期以后的皇帝大多怠政,内阁的职能也悄然发生了变化,辅臣又开始承担起宰相的角色。但选拔辅臣的规矩没有改变,入阁之前,必须先有大学士的资格。内阁中的一把手称为首辅,余下的称为次辅。内阁的辅臣多少,没有定编,最多时有七八个,少时只有一两个。而在42岁时张居正就已经入阁,从而积累了丰富的政治经验,在此期间其对帝国中央权力结构的足够了解为将来的执政打下坚实的基础,后来张居正之所以能将权术运用得如火纯清与此不无关系,先是在徐阶和高拱之间平衡力量,后又联合冯保及李太后掌控中枢达十多年,而与最高统治者结成牢固的联盟是张居正能施展抱负的关键性因数。当然,张居正也是幸运的,冯宝的信任和倾力配合和李太后不恋权力过分介入政治给了其足够施展的舞台。但这也为张居正悲剧性的结局埋下了伏笔,因为张居正在十余年里的大权在握,已经俨然成为了说一不二的权臣,其影响力已经远远超越了尚未亲政的皇帝,而张居正恰恰没有处理好与他的学生之间的关系,作为首辅和帝师的张居正应该是能够明白其中的重要性的,也是有足够条件的来做的,但是结果最终发展为最糟糕的一种。为什么这样呢?这大概与李太后不无关系,其实从起初情况来看张居正和皇帝的关系还是很亲密的,但是一件事情使这种情况发生了转折,万历六年(1578年),李太后和皇帝间发生了一次极为严重的冲突,因为年轻皇帝的率性而为而引发了严重后果,李太后先是跑到奉先殿祭告亡夫,后甚至作出撤销万历皇帝的九五至尊地位的决定,改让潞王继承皇位。年轻的皇帝到李太后处长跪不起,乞求得到宽恕,李太后经百般劝说仍坚持:“能不能留你,要看张先生的态度。”后张居正在李太后的授意下,写了一道劝诫皇上“慎起居”的奏疏。《明史·李太后传》中说张居正“具疏切谏”,过几天,张居正又遵李太后的懿旨,替万历皇帝代草“罪己诏”颁示天下,此场风波才告平息。但万历皇帝的心里创伤可想而知,更有学者指出,在这件事上,李太后曾令万历读《汉书霍光传》,暗喻若万历再如此胡作非为将让张居正效霍光行废立之事。于是,万历帝对居正之恨深矣。可见,这次事件,是朱翊钧与张居正这一对君臣关系的转折点。此前,朱翊钧对张居正深为倚赖,信任有加;此后,他对张居正除了敬畏,更在内心中潜藏了一份不满。而张居正本人似乎没有在意这点却随着掌权日久行事也开始无所顾忌起来,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说:“(张居正)宫府一体,百辟从风,相权之重,本朝罕俪,部臣拱手受成,比于威君严父,又有加焉。从这种情况来看,相权已经严重威胁到了君权,这在明朝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由此可见由于张居正本人及其他人的原因导致与皇帝关系的破裂是改革效果无法持续的关键性原因。
二、张居正在用人上没有建立一套健康有效的长期机制
当时的明王朝还是涌现出不少的人才,而张居正也很有识之明,其在用人上也有自己的独到之处,他倡导:“采灵菌于粪壤,拔姬姜于憔悴。”认为立贤无方,唯才是用,即使贱为僧道皂隶,只要出类拔萃,可以位列九卿,作为国家的栋梁。他突破成规起用行伍出身的李成梁为镇边大将,破格重用残疾小吏黄清为太仆卿高级官员,重新起用被罢官的水利专家潘季驯治理黄河。使后期的明王朝出现了少有的安宁局面,但是这都是建立在改革者个人能力与威望之上的,可以想象一旦改革的领袖人物出现变动,那么所选拔的改革班底就如同海边的沙堡没有任何的承受力,作为改革者在加强中央集权制度同时一定要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用人机制,做到改革的同时也要为改革体系化的培养人才,这也从另一角度说明在吏治这一问题上他没有完全处理好,缺乏为改革而建立人才选拔的配套措施。也就是说有破无立。利用考成法增加行政效率裁撤冗官冗员,但没有从根本上革新用人机制。这导致未能促成一股足以支持改革的政治力量的出现。在中国的封建社会以人治为特征的政治游戏规则中吏治大概是最令改革者关注和头疼的问题,到万历的时代,帝国官员的玩忽职守,权贵与官僚沆瀣一气,“政务偷玩,事无统纪”,朝廷诏旨被视为故纸,来往公文多至沉埋,张居正在吏治上以加强监察着手,提高行政运转的效率。颁布考成法“以钱谷为考成”的主张,凡是追缴欠税不足的官员,都要受到批评、调离或撤职的处分。以追索田粮评定政绩,迫使官员打击不法权贵,使贪官无处藏身,不用加税而补足国家亏损,大力裁汰庸吏,将一个臃肿和低效的令人惊讶的政府体系重新起来,傅维麟《明书》对此评价,虽“万里之外,朝下而夕奉行,如疾雷迅风,无所不披靡”。可见效果不错,但是这毕竟是以高压态势来整顿官僚体系,是以权力和威望来操作的,也就是说官员未必真心支持变法,而对于作为庞大的后备官员队伍的士人集团缺乏一整套的培养和激励体系,没有足够的人才储备是无法保证改革持续性的重要原因,不仅如此,由于其在做人与做事上的一些方法存在使人诟病之处导致士林风评不好,如太着痕迹的夺情和几个儿子高中科举等,这一点上张居正显然没有王安石做得好。
三、广大的民众没有分享到改革的红利,社会矛盾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作为改革核心的是一条鞭法没有给多数民众带来实惠,张居正万历九年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即是将赋役中的各项名目,如杂泛、均徭、力差、银差等各种税收合并为一种,将力差归入田赋,一律按田亩核算,减化手续,统一征收。并可改折银两,允许被征调的差役出银雇人代役。这就扩大了货币流通的范围,削弱了人身依附关系,使商贩和工匠获得了人身自由,这对商品经济的发展起了促进的作用。史载,“自正(德)嘉(靖)之后,至万历十年间,最称富庶”(《明史·张学颜传》),以至“太仓粟可支十年,冏寺积金至四百余万(两)”(《明史纪事本末》卷61)。但是我们要注意到作为底层的农民是否能够真正分享到改革的成果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农民的负担不是轻了,农民不得不接受农产品商品化带来的收入不稳定,所以,可以这样说改革只是强了国而没有富民,作为人口多数的农民依然是水深火热之中,更重要的是张居正丈量田亩清查土地的政策并没有根本上解决土地兼并,只是暂时遏制了兼并的势头,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到张居正在社会商品经济发展迅速的时代,没有推动社会经济结构和赋税结构的转型,很难想象明朝商业规模大大超过了宋代,但赋税仍然以农业税赋为主还达不到宋代的比例,当然这也可能与权贵官僚对商业的垄断和欺占有关,这使得改革在财政领域回旋余地不多的因素。
综合这些情况来看张居正的改革一度取得很好的效果,但很多问题并没有解决,贫富差距的社会矛盾没有得到解决而是在继续潜滋暗长,导致革故鼎新却最终没能做到继往开来,只能成为明帝国的回光返照。
参考文献:
[1]刘东岩.浅析张居正的改革之路.青年文学,2011.
[2]艾淳.评张居正的社会改革.厦门大学学报,2005.
[3]吴玉忠.张居正的改革成败.决策与信息,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