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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海南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规定》将五大类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一是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物多样性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要水源保护和涵养区、重要水土保持区、重要防洪调蓄区;二是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旅游功能保护区;三是海岸带自然岸线及邻近海域,四是海洋特别保护区,重要人海河口,红树林、珊瑚礁和海草床集中分布区,渴湖等;五是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或者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区域,包括公益林、天然林、水产种质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