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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3.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22-00-01
教学的认识过程是以现成的科学认识成果为对象的,它同科学认识成果的形成过程并不等同,后人无需也不可能重复科学认识成果形成的全部过程。但是,“对待科学认识成果,必须表现出与科学认识成果中被‘对象化’、具体化了的人类活动相符合的活动”(帕尔纽克:《作为哲学问题的主体和客体》,181页)。这就是说,我们在教学中必须把抽象的理论具体化,进行必要的认识成果形成过程的复原。明确这一重要哲理,对于克服目前尚为普遍的从理论到理论或从理论到实践的教学倾向,构建新的教学模式,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把抽象的理论具体化,首先要重视从感性到理性的飞跃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就知识的总体来说,无论何种知识都是不能离开直接经验的。任何知识的来源,在于人的肉体感官对客观外界的感觉,否认了这个感觉,否认了直接经验,否认亲自参加变革现实的实践,他就不是唯物论者。作为政治课教学,要使学生掌握大量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知识,不能像物理、化学教学那样借助于实验的手段,让学生直接通过现象的观察来探索物质运动变化的规律。但这绝不意味着对感性经验可以忽视。实践证明,一个感性认识十分贫乏的人,是很难掌握事物的因果关系并进行正确的抽象和概括的。三岁孩童会由于给他看病的医生没有头发,就认为没有头发的人都是医生。因此,政治课教学应力争为学生的实践、感知创造条件。
当然,对大量的、更为复杂的理论,不可能完全采取这种简单的方法,但从实际出发、从具体到抽象的原则不变。例如:在讲价值规律时,应让学生到市场上去了解一下价格与供求的关系;讲国际关系,应先叫学生看几份报纸,了解一下国际形势的动态。心理学告诉我们,为了掌握一些复杂的概念,应当采用“直见和词语的正确结合”。词不仅能使直观材料更加鲜明和突出,也可以指引学生在观察中进行比较和分析,从而对概念和理论做出规定和解释。现在,国际上不少学者在其著作中论证了这样一个思想:学生在特殊的对象活动的基础上,应当学会在所掌握的知识资料中区分出基本关系来。在政治课教学中,这种基本关系首先应该是具体与抽象、现象与本质、内容与形式的关系。讲商品的概念,必须区分物品、劳动产品和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讲民主,必須把民主与法制、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相区别;讲国际关系,必须把国际现象与国际阶级斗争联系起来,如此等等。
二、把抽象的理论具体化,必须对理论作具体的历史的分析
任何理论都有它赖以产生的历史条件,都有其自身形成、发展的历史过程。对于理论,如果我们不把它产生的条件以及它自身发展的历史搞清楚,那就难以达到真正的理解。毛泽东说:“马克思以前的唯物论,离开人的社会性,离开人的历史发展,去观察认识问题,因此不能了解认识对社会实践的依赖关系。”下面,我们通过对一个重要概念的剖析,来说明概念本身所包含的具体的历史条件,从而正确、全面地理解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民主,首先是一种国家制度,是指在一定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对“民主”的概念,可以分解为如下表式:国家制度一定阶级范围内原则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类别国体政体(权力主体)平等少数服从多数(职能)资本主义国家资产阶级专政资产阶级议会制资产阶级只限在资产阶级内部实行只在资产阶级内部实行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社会主义国家无产阶级专政人民代表大会制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广大劳动人民实行在广大人民群众内部实行为广大人民利益服务
笔者认为,以上没有任何牵强附会的主观臆想,仅是根据民主的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对民主概念本身所包含的各个要素进行的具体的分析。但在民主的内涵和外延上,在民主概念的有关理论深度和广度上,这种分析的优点都得到了充分的显示。这种把抽象的概念具体化的分析,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概念的形成历史的逻辑再现。
三、把抽象的理论具体化,最终必须实现从理论到实践的飞跃
把抽象的理论具体化,是为了重现从具体到抽象、从感性到理性的认识之能动飞跃,从而坚持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唯物论,克服那种从理论到理论的“唯理论”的教学模式。毛泽东说:“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运动,如果只到理性认识为止,那么还只说到问题的一半。而且对于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说来,还只说到非十分重要的那一半。”认识的能动作用,不但表现在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上,更重要的表现在从理性的认识到革命的实践这一飞跃上。这一次飞跃是检验理论和发展理论的过程,是整个认识过程的继续。
当然,在教学认识活动中,学生所要掌握的知识都是已经过实践检验并进入到所谓科学储备中的知识。但是,教学作为一个完整的认识过程,必须实现第二次能动的飞跃,让学生对所得结论的真理性进行检验。在国际上,传统教学论和现代教学论都一致认为,不论教学是在多么高深的理论水平上实现的,只要学生还没有把他们的知识有机地运用到实践活动中,那他们的知识就必然带有抽象的性质。只有运用,才能达到在认识开始时被分割开来的主体与客体的统一,才能克服知识对象的抽象性与具体性之间的矛盾。
由此可见,教学过程的最根本的关系,不仅仅是让学生获得某种结论。因为这种结论只是对学生来讲才属于未知,对于整个社会来说已失去了它们在认识价值方面的意义。教学的真正目的是让学生运用所学知识,研究和解决新的问题。
教学的认识过程是以现成的科学认识成果为对象的,它同科学认识成果的形成过程并不等同,后人无需也不可能重复科学认识成果形成的全部过程。但是,“对待科学认识成果,必须表现出与科学认识成果中被‘对象化’、具体化了的人类活动相符合的活动”(帕尔纽克:《作为哲学问题的主体和客体》,181页)。这就是说,我们在教学中必须把抽象的理论具体化,进行必要的认识成果形成过程的复原。明确这一重要哲理,对于克服目前尚为普遍的从理论到理论或从理论到实践的教学倾向,构建新的教学模式,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把抽象的理论具体化,首先要重视从感性到理性的飞跃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就知识的总体来说,无论何种知识都是不能离开直接经验的。任何知识的来源,在于人的肉体感官对客观外界的感觉,否认了这个感觉,否认了直接经验,否认亲自参加变革现实的实践,他就不是唯物论者。作为政治课教学,要使学生掌握大量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知识,不能像物理、化学教学那样借助于实验的手段,让学生直接通过现象的观察来探索物质运动变化的规律。但这绝不意味着对感性经验可以忽视。实践证明,一个感性认识十分贫乏的人,是很难掌握事物的因果关系并进行正确的抽象和概括的。三岁孩童会由于给他看病的医生没有头发,就认为没有头发的人都是医生。因此,政治课教学应力争为学生的实践、感知创造条件。
当然,对大量的、更为复杂的理论,不可能完全采取这种简单的方法,但从实际出发、从具体到抽象的原则不变。例如:在讲价值规律时,应让学生到市场上去了解一下价格与供求的关系;讲国际关系,应先叫学生看几份报纸,了解一下国际形势的动态。心理学告诉我们,为了掌握一些复杂的概念,应当采用“直见和词语的正确结合”。词不仅能使直观材料更加鲜明和突出,也可以指引学生在观察中进行比较和分析,从而对概念和理论做出规定和解释。现在,国际上不少学者在其著作中论证了这样一个思想:学生在特殊的对象活动的基础上,应当学会在所掌握的知识资料中区分出基本关系来。在政治课教学中,这种基本关系首先应该是具体与抽象、现象与本质、内容与形式的关系。讲商品的概念,必须区分物品、劳动产品和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讲民主,必須把民主与法制、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相区别;讲国际关系,必须把国际现象与国际阶级斗争联系起来,如此等等。
二、把抽象的理论具体化,必须对理论作具体的历史的分析
任何理论都有它赖以产生的历史条件,都有其自身形成、发展的历史过程。对于理论,如果我们不把它产生的条件以及它自身发展的历史搞清楚,那就难以达到真正的理解。毛泽东说:“马克思以前的唯物论,离开人的社会性,离开人的历史发展,去观察认识问题,因此不能了解认识对社会实践的依赖关系。”下面,我们通过对一个重要概念的剖析,来说明概念本身所包含的具体的历史条件,从而正确、全面地理解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民主,首先是一种国家制度,是指在一定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对“民主”的概念,可以分解为如下表式:国家制度一定阶级范围内原则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类别国体政体(权力主体)平等少数服从多数(职能)资本主义国家资产阶级专政资产阶级议会制资产阶级只限在资产阶级内部实行只在资产阶级内部实行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社会主义国家无产阶级专政人民代表大会制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广大劳动人民实行在广大人民群众内部实行为广大人民利益服务
笔者认为,以上没有任何牵强附会的主观臆想,仅是根据民主的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对民主概念本身所包含的各个要素进行的具体的分析。但在民主的内涵和外延上,在民主概念的有关理论深度和广度上,这种分析的优点都得到了充分的显示。这种把抽象的概念具体化的分析,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概念的形成历史的逻辑再现。
三、把抽象的理论具体化,最终必须实现从理论到实践的飞跃
把抽象的理论具体化,是为了重现从具体到抽象、从感性到理性的认识之能动飞跃,从而坚持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唯物论,克服那种从理论到理论的“唯理论”的教学模式。毛泽东说:“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运动,如果只到理性认识为止,那么还只说到问题的一半。而且对于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说来,还只说到非十分重要的那一半。”认识的能动作用,不但表现在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上,更重要的表现在从理性的认识到革命的实践这一飞跃上。这一次飞跃是检验理论和发展理论的过程,是整个认识过程的继续。
当然,在教学认识活动中,学生所要掌握的知识都是已经过实践检验并进入到所谓科学储备中的知识。但是,教学作为一个完整的认识过程,必须实现第二次能动的飞跃,让学生对所得结论的真理性进行检验。在国际上,传统教学论和现代教学论都一致认为,不论教学是在多么高深的理论水平上实现的,只要学生还没有把他们的知识有机地运用到实践活动中,那他们的知识就必然带有抽象的性质。只有运用,才能达到在认识开始时被分割开来的主体与客体的统一,才能克服知识对象的抽象性与具体性之间的矛盾。
由此可见,教学过程的最根本的关系,不仅仅是让学生获得某种结论。因为这种结论只是对学生来讲才属于未知,对于整个社会来说已失去了它们在认识价值方面的意义。教学的真正目的是让学生运用所学知识,研究和解决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