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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秘密的价值来源于正当使用,因此在技术秘密侵权纠纷中判断被告是否构成侵权.关键在于考察其获得和使用原告技术秘密的正当性,这也是《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重点。原告的技术是否属于技术秘密,被告是否负有保守原告技术秘密的义务,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以不正当手段获得他人技术秘密的行为,两个被告之间是否存在共同过错。这些问题需要结合案情进行综合考虑。最后,在确认侵权成立的前提下,是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还是判决被告赔偿因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的损失。并准予被告以通过向原告缴纳使用费的形式继续使用其技术.需要在遵循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