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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立法面临理论与现实双重困境。理论方面主要源自于概念界定模糊,术语使用混乱,对信息技术的误解以及信息权利化本身的难题,现实方面主要来自于信息的特点、信息的多元价值以及信息处理技术的进步。当前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分歧主要集中在个人信息的法律属性与保护模式的选择之上。对此,应当明确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的价值基础在于保护个人信息之上所承载的人格利益,现阶段任何单一路径都无法为个人信息提供完整的法律保护,故应当建立多个部门法相互衔接与配合的综合治理体系。未来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研究重点在于明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