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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系全国首批判决的"套路贷"案件中的一件典型案例。被告人通过中介人员利用微信朋友圈在社会上散布"未成年人借钱不用还"的虚假信息,诱骗本无借钱需求的在校学生借款,并通过签订虚高借条、走虚假银行流水的方式"做实"虚高债务,进而通过向未成年人父母要钱、骗卖房产的方式实现非法占有未成年人及家人财产的目的。全文从"套路贷"的基本特征及其与高利贷的区别角度出发,重点探讨此类案件的定性、证明体系的构建、犯罪金额及既未遂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