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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银联最新发布的《境外保险类商户受理境内银联卡合规指引》限制通过银联卡购买香港保险,此举被认为来应对境外保险商户出现单卡单户的多笔消费数量激增的情况,但从长期看,该规定并不利于人民币国际化。文章通过分析银联卡购买香港保险存在的潜在洗钱风险,提出相应反洗钱措施,使银联卡跨境购买海外保险合法化,加快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关键词:银联卡跨境结算;香港保险 反洗钱
一、限制使用银联卡购买香港保险的背景
(一)中国内地居民赴香港买保险现象盛行的原因
1. 香港保险保费较低
众所周知,保险公司需根据当地平均寿命制作“生命表”以计算保费。据统计,中国大陆人均寿命为75岁,香港则为85岁,因此,香港的保费相对大陆更低,有些甚至只相当于大陆保费的75%。
2. 香港保险保额较高
在中国大陆,保监会规定了各年龄层次的公民的最大寿险保额。未成年人的单笔寿险保费不得超过10万~50万,成年人的一半大病险的最高免体检额为70万人民币左右;在香港,无论未成年人还是成年人都享有更高的保额,比如香港友邦和友诚针对成年人的大病险上线都在5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超过300万元。
3. 香港保险重大疾病保障范围更广
截至2017年,中国大陆对于重大疾病的保险仅仅包括了45种,这显然是不够的;在香港,香港保险的重大疾病保险普遍涵盖了50多种疾病,甚至某些保险公司的有些险种包括了60多种重大疾病,这对内地投保人而言无疑有了更大的吸引力。
4. 香港保险收益更高
中国大陆曾对传统寿险设置过2.5%的预定利率上限,因而国内寿险的收益率一般都在3%~5%之间;相比内地,香港的寿险收益率更高,尤其是储蓄类的保险,其收益率可以比内地高出2%~3%。
5. 躲避汇率波动
中国经济增速下滑,股市持续低迷,人民币贬值预期较高。自2015 年8月11日汇改后,截至2016年年底,人民币兑港元贬值了10.56%,这增加了海外资产配置的需求,导致资本外流加大。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到香港购买美金保单是可取的避险措施,一方面可以给自己家人增添一重保障,另一方面则能避免汇率风险所致的资产减值。
6. 高净值人群避债和避税需求
对于高净值人而言,香港保险更不止于生命、财产等的保障了,他们可以通过其进行避债和避税,甚至还能将保险当作抵押品,获得外币贷款。根据大陆法规,企业若破产面临债务清算等问题,旗下保单将不受到债权人、政府征税或收费的影响;此外,买入的保单可以成为抵押贷款的抵押品,可贷金额多至保单价值的80%。
(二)限制使用银联卡购买香港保险的原因
根据中国银联发布的《中国银行卡产业发展报告(2016)》,目前中国银行卡产业增势平稳,银行卡的发卡和受理规模进一步扩大,仅2015年一年,银联网络的转接交易金额便达到53.9万亿元,在全球银行卡清算市场上进一步提高自身份额和地位。目前,银联卡在全球的发卡量累计已超过50亿张,服务网络已覆盖157个国家和地区,约有3400万家商户和超过200万台ATM都接受银联卡服务,同时相应的增值服务也在不断丰富发展。
银联卡因其结算方便(境内境外都是)、汇款便利、服务范围广、手续费低等优势,成为不少犯罪分子的跨境洗钱工具。而且我国银行业反洗钱法律规范尚不成熟,银联卡跨境结算存在潜在洗钱风险。
近年来,中国银联发行的银联卡成为中国较为富裕的人群从内地转移资金至香港的流行方式,中国内地居民纷纷赴香港刷卡购买保险。据报道,10年大陆客户在香港投保总金额为44亿港币,4年后已经翻了五倍达到244亿港币,并在2015年继续飙升至316亿港币,5年内增长近7倍。2016年保费增长速度更创新高,香港保监会8月月底公布的数据显示,上半年来内地赴港投保保费高达301亿港币。
据中国银联观察,部分境外保险商户下有单卡单户多笔交易的情况,且该种反常交易的数量快速增长。为了进一步规范境外保险商户受理使用境内银联卡的交易,2016年10月下旬,中国银联发布了《境外保险类商户受理境内银联卡合规指引》(下称《指引》),再次强调了境外保险商户应对银联卡的使用进行有效监管,重申监管规则,以确保境内发行的银联卡在境外的使用合规。《指引》适用于境外保险类商户在POS终端、互联网、移动支付等所有渠道受理境内银联卡的情况,目前仅在香港地区试行。该规定适用的情景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条,1.境内居民可以使用银联卡跨境购买人身意外、疾病等保险,禁止使用银联卡跨境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分红类保险;2. 境外保险商户应严格落实所规定的单笔交易不超过5000美元或其它等价消费的规定;3. 加强境外收单机构对保险类商户管理要求。
一方面此措施可以一定程度避免境外保险类商户面临的反常交易数量激增种潜在洗钱风险,但通过限制银联卡购买香港保险来规避洗钱风险的举措并不是长久之策,从长期来看,不利于人民币国际化。因此,本文通过分析银联卡购买香港保险存在的潜在洗钱风险,提出相应反洗钱措施,使银联卡跨境购买海外保险合法化。
二、香港保险业存在的洗钱风险
(一)制度上存在的风险
FATF(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金融特别行动小组)自2001年制定“40+9”条反洗钱建议后,便会对成员国家或地区进行不定期的反洗钱力度评估。根据其2008年对中国香港相关反洗钱工作的评估,2012年的跟进调查状况来看,其保险业在核心条款,如R10(客户尽职调查)上可以做到部分合规,但仍存在缺陷。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金融市场由财政司、香港金融管理局和各金融行业监理处协同管理,其与反洗钱相关的法例为《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金融机构)条例》,此条例将关于就客户尽职审查及備存记录的规定,施加于指明的金融机构,其中包括保险行业。 (二)FATF对香港保险业洗钱风险评估
香港在执行反洗钱核心条款时,能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2008年互评中的缺陷能够予以修正,同时补充了一系列风险评估措施。但是就保险业而言,香港的规定仍主要集中在识别客户身份上,对于投保人投保目的、若存在提前终止的情况等,均未规定要进行询问和记录,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趁之机。
(三)香港保险业存在的潜在洗钱风险
赴港买保险在带来保费少、保额高、保障范围广等优势的同时,为洗钱犯罪者开启了方便之门。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 有关监管制度对洗钱的影响
外汇局对于个人年度换汇便利化额度的要求是没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并且逐步加大了对个人申报进行事中事后抽查并加大了惩处力度。但是与此同时,我国对于在香港刷银联卡买保险并没有设置上限,而且监管力度并不强。通过这种途径,可以规避外汇管制,方便其向境外转移资金。
通知发布后,对于利用银联卡赴港买保险的限制,在很大程度上正是为了限制通过这一途径进行的洗钱行为。但内地居民仍可以在香港本地开立账户,例如在渣打银行汇丰银行等外资银行开设本地账户,再比如在境内的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等开立远程交易账户。
2. 客户身份识别不完善
在购买保险的过程中,保险机构因为不能共享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的资源,操作链条不衔接等原因,不能够对于客户实际情况有较为全面的认识,因此,对于客户身份识别存在很大的漏洞。
同时由于中介的存在,可能并不需要投保人自己刷卡,而是将现金存入中介的账户中,之后利用中介账户购买保险。这样一来,保险机构更加不能区分其资金来源,这对于反洗钱的监管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3. 交易数额巨大掩盖了洗钱的行为
由于交易额巨大,犯罪所得资金可以混迹其中,并且利用监管漏洞逃避有关监管,增加了资金成功洗白的概率。除了很多正常的保单之外,有很多保单的金额都超过了5万美元,甚至高达数百万美元。交易数额大,监管相对比较宽松,这都使得洗钱者利用这一热潮来掩盖其洗钱行为。
4. 洗钱的主要途径
通過这种途径进行洗钱的主要方式为利用银联卡一次性购买大额保单,之后通过保险诈骗、保单分配、一次性付清、提前支付保费、受益人变更或者提前退保等多种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这些方式都可以使投保人在短时间内实现套利。洗钱者并不介意在这一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损失,他们只需要在这一过程中收回部分资产,并将其洗白即可。
以投保人和受益人之间的转账交易为例,因为保险的收益以及赔付都是归受益人所有,成功的使洗钱行为在个人资产负债表中不能得到直接体现,进而可以用作资金转移的渠道,最终在名义上将资金从投保人处合法的转移至受益人处,完成洗钱。
5. 套现后的再投资
洗钱者将自己在境内的账户中的资金,通过银联卡在香港购买保险,然后通过退保、获得收益等方式进行套现,之后将其投资于国外基金等投资方式,进而转移至其他国家。这一系列过程将资金转移过程复杂化,会使原有的境内账户中的非法资金,通过香港保险而被洗白。例如购买连投险,可以利用其收益在香港进行间接的国外基金投资,进而进一步获得收益,同时更好的进行资金的转移。
三、规范保险市场,降低洗钱风险
(一)内地方面
1. 发展境内保险,增加国内保险吸引力,使其吸附资金能力提高。由于香港的保险相对来说比较便宜,监管的环境也更加透明,同时各个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也逐渐与国际接轨,其中,在重疾险方面,香港保险业与大部分内地保险公司相比较来说更加多样化,同时在投资渠道及范围等方面更加广泛。内地保险业应向其看齐,加快市场化进程,完善管理制度,拓宽保单种类,加强国际合作。
2. 加快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使人民币坚挺,增强人民信心。在人民币贬值预期的情况下,内地居民争相通过赴港买保险的方式进行资产保值,与此同时会造成资金的外流。只有加快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提高我国经济发展持久动力,增强人民对人民币的信心,对我国经济未来发展持乐观态度,缓解赴港购险热潮。
3. 加强管理内地兜售香港保险中介市场,严格审核资金,使其透明化,避免资金黑化。目前,内地兜售香港保险中介市场混乱,中介人良莠不齐,缺乏规范管理,风险大大增加。内地应进一步规范与香港保险市场的衔接,让内地居民安全合规的购险。
4. 提高内地居民的风险意识,谨慎赴港购险。赴港购险并未万无一失,香港保单不受内地法律保护、存在汇率风险和外汇风险、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等风险。由于汇率风险较难预测,居民应当提高对于保单优劣的辨识能力,科学理智的对待在境外购买保险这一事情,香港保单的劣势之一在于,当理赔纠纷发生时,理赔诉讼等许多成本较内地高,例如在地域上,香港的保险法规定,如果需要理赔,保单的相关人员均需要前往香港。
5. 规范银联卡市场,遏制规避银联限制的行为。应该更加积极的限制客户通过多张卡或多次刷卡等行为,进一步规范银联卡市场。由于银联卡的交易记录可以查证,银行等银联卡的发卡机构可以联合起来,对于多张卡及多次刷卡等交易及持卡人进行重点监管。个别保险公司会引导客户使用“e-cashier”和“广州银联卡跨境支付”等网上支付的保费缴付方式。在本质上,这是保险公司与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合作,虽然这其中会设置缴费限额,但是额度相对比较宽松。这就需要当地保监会更加规范保险市场,针对此种“挂羊头卖狗肉”的行为给出更加规范的制度。
(二)香港方面
1. 控制保险公司与私人银行的合作机制,加强审核私人银行内部资金运行的合法化。由于香港的保险具有避债及避税等特点,使其受到各地高净值人士的喜爱,这类人士赴港买保险的特点在于购买限额大及配置美元资产等,这在一定程度上成功避开了外汇管制,增加了洗钱等的风险。其中,为避免“套码“现象严重,套码是指使本身限制类商户变成一般消费商户,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跨越之前刷卡买保险的5000美元的上限,银联应该在商户信息与数据等方面加强监测与分析,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境内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禁止类和限制类商户类别码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内地银行与香港银行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香港当局也应加强对商户的审核,使其市场规范,符合规定,为避免不合规定的商户,利用不正确的商户类别规避上限。 2. 在香港,对于保险业中银联卡刷卡次数的限度为10次,金额上限为5万美元,但是在不同的保险公司,对于这一条款有不同的理解。对于通过跨境电汇缴付保费和香港银行账户港元支票或网银缴费等方式、将美金或港元电汇至香港、以及香港保险公司接受无上限金额的跨境电汇缴费的方式来躲避银联限制的行为应被重视,并相应采取限制措施,使商户履行规定,减少此类躲避上限的行为,此外,还有现金支付(大额现金除外)和国内银行卡自动扣款付费的渠道也应适当监控,让资金透明,以此防范洗钱风险。
3. 在销售端以及客户端销售的管理和培训等方面,香港的保险公司仍然需要进一步加强,争取做到每一个保险人都规范行为,避免各种逃避上限的“对策”用于帮助客户购买超过限制的大额保单,从基层做起,规范市场,另外,详细限制实际操作,避免关于政策解读众说纷纭,执行不到位。
虽然在实际操作中,通过赴港买保险等方式来洗钱的很少,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保险公司有一套完整的反洗钱制度与措施;二来保单的流动性较差。虽然通过保单质押等方式可以实现套现,但是目标太大,而且完全有迹可循。但我们仍要提高警惕,规避洗钱风险。
四、结语
近年来,我国大陆居民等对赴港买保险热衷度逐渐上升,这在很大程度上,对于反洗钱工作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本文首先从我国内地居民赴港买保险盛行、以及我国监管机构对于这一现象的限制原因等方面介绍了我国内地居民使用银联卡赴港买保险的背景。其次,从制度上、FATF的风险评估、及其潜在洗钱风险等方面分析了香港保险业存在的洗钱风险。最后,从内地和香港两方面进行考虑,提出了规范保险市场进而降低洗钱风险的建议。
参考文献:
[1]吴辉.海外保险魅力何在?[J].关注FOCUS,2016(05).
[2]杨倩雯,夏心愉,罗琦,等.赴港买保险遭“围堵”?“港产保单”的魅力[N].第一财经日报,2016-02-25.
[3]尹力行.保险“越狱”付款上限仍高达百万港元[N].证券日报,2016-02-18.
[4]香港立法会.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籌集(金融机构) 条例[Z].2012.
[5]黄华.比较视野下客户身份识别存在的难点及建议[J].时代金融,2016(05).
[6]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4th FO
LLOW UP REPORT: Mutual Evaluation of Hong Kong[J].China,2012.
[7]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Mutual Evaluation of Hong Kong[J].China,2008.
*本文为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成果(201611639003),本项目受到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
(作者单位: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指导老师:程万鹏)
关键词:银联卡跨境结算;香港保险 反洗钱
一、限制使用银联卡购买香港保险的背景
(一)中国内地居民赴香港买保险现象盛行的原因
1. 香港保险保费较低
众所周知,保险公司需根据当地平均寿命制作“生命表”以计算保费。据统计,中国大陆人均寿命为75岁,香港则为85岁,因此,香港的保费相对大陆更低,有些甚至只相当于大陆保费的75%。
2. 香港保险保额较高
在中国大陆,保监会规定了各年龄层次的公民的最大寿险保额。未成年人的单笔寿险保费不得超过10万~50万,成年人的一半大病险的最高免体检额为70万人民币左右;在香港,无论未成年人还是成年人都享有更高的保额,比如香港友邦和友诚针对成年人的大病险上线都在5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超过300万元。
3. 香港保险重大疾病保障范围更广
截至2017年,中国大陆对于重大疾病的保险仅仅包括了45种,这显然是不够的;在香港,香港保险的重大疾病保险普遍涵盖了50多种疾病,甚至某些保险公司的有些险种包括了60多种重大疾病,这对内地投保人而言无疑有了更大的吸引力。
4. 香港保险收益更高
中国大陆曾对传统寿险设置过2.5%的预定利率上限,因而国内寿险的收益率一般都在3%~5%之间;相比内地,香港的寿险收益率更高,尤其是储蓄类的保险,其收益率可以比内地高出2%~3%。
5. 躲避汇率波动
中国经济增速下滑,股市持续低迷,人民币贬值预期较高。自2015 年8月11日汇改后,截至2016年年底,人民币兑港元贬值了10.56%,这增加了海外资产配置的需求,导致资本外流加大。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到香港购买美金保单是可取的避险措施,一方面可以给自己家人增添一重保障,另一方面则能避免汇率风险所致的资产减值。
6. 高净值人群避债和避税需求
对于高净值人而言,香港保险更不止于生命、财产等的保障了,他们可以通过其进行避债和避税,甚至还能将保险当作抵押品,获得外币贷款。根据大陆法规,企业若破产面临债务清算等问题,旗下保单将不受到债权人、政府征税或收费的影响;此外,买入的保单可以成为抵押贷款的抵押品,可贷金额多至保单价值的80%。
(二)限制使用银联卡购买香港保险的原因
根据中国银联发布的《中国银行卡产业发展报告(2016)》,目前中国银行卡产业增势平稳,银行卡的发卡和受理规模进一步扩大,仅2015年一年,银联网络的转接交易金额便达到53.9万亿元,在全球银行卡清算市场上进一步提高自身份额和地位。目前,银联卡在全球的发卡量累计已超过50亿张,服务网络已覆盖157个国家和地区,约有3400万家商户和超过200万台ATM都接受银联卡服务,同时相应的增值服务也在不断丰富发展。
银联卡因其结算方便(境内境外都是)、汇款便利、服务范围广、手续费低等优势,成为不少犯罪分子的跨境洗钱工具。而且我国银行业反洗钱法律规范尚不成熟,银联卡跨境结算存在潜在洗钱风险。
近年来,中国银联发行的银联卡成为中国较为富裕的人群从内地转移资金至香港的流行方式,中国内地居民纷纷赴香港刷卡购买保险。据报道,10年大陆客户在香港投保总金额为44亿港币,4年后已经翻了五倍达到244亿港币,并在2015年继续飙升至316亿港币,5年内增长近7倍。2016年保费增长速度更创新高,香港保监会8月月底公布的数据显示,上半年来内地赴港投保保费高达301亿港币。
据中国银联观察,部分境外保险商户下有单卡单户多笔交易的情况,且该种反常交易的数量快速增长。为了进一步规范境外保险商户受理使用境内银联卡的交易,2016年10月下旬,中国银联发布了《境外保险类商户受理境内银联卡合规指引》(下称《指引》),再次强调了境外保险商户应对银联卡的使用进行有效监管,重申监管规则,以确保境内发行的银联卡在境外的使用合规。《指引》适用于境外保险类商户在POS终端、互联网、移动支付等所有渠道受理境内银联卡的情况,目前仅在香港地区试行。该规定适用的情景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条,1.境内居民可以使用银联卡跨境购买人身意外、疾病等保险,禁止使用银联卡跨境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分红类保险;2. 境外保险商户应严格落实所规定的单笔交易不超过5000美元或其它等价消费的规定;3. 加强境外收单机构对保险类商户管理要求。
一方面此措施可以一定程度避免境外保险类商户面临的反常交易数量激增种潜在洗钱风险,但通过限制银联卡购买香港保险来规避洗钱风险的举措并不是长久之策,从长期来看,不利于人民币国际化。因此,本文通过分析银联卡购买香港保险存在的潜在洗钱风险,提出相应反洗钱措施,使银联卡跨境购买海外保险合法化。
二、香港保险业存在的洗钱风险
(一)制度上存在的风险
FATF(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金融特别行动小组)自2001年制定“40+9”条反洗钱建议后,便会对成员国家或地区进行不定期的反洗钱力度评估。根据其2008年对中国香港相关反洗钱工作的评估,2012年的跟进调查状况来看,其保险业在核心条款,如R10(客户尽职调查)上可以做到部分合规,但仍存在缺陷。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金融市场由财政司、香港金融管理局和各金融行业监理处协同管理,其与反洗钱相关的法例为《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金融机构)条例》,此条例将关于就客户尽职审查及備存记录的规定,施加于指明的金融机构,其中包括保险行业。 (二)FATF对香港保险业洗钱风险评估
香港在执行反洗钱核心条款时,能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2008年互评中的缺陷能够予以修正,同时补充了一系列风险评估措施。但是就保险业而言,香港的规定仍主要集中在识别客户身份上,对于投保人投保目的、若存在提前终止的情况等,均未规定要进行询问和记录,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趁之机。
(三)香港保险业存在的潜在洗钱风险
赴港买保险在带来保费少、保额高、保障范围广等优势的同时,为洗钱犯罪者开启了方便之门。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 有关监管制度对洗钱的影响
外汇局对于个人年度换汇便利化额度的要求是没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并且逐步加大了对个人申报进行事中事后抽查并加大了惩处力度。但是与此同时,我国对于在香港刷银联卡买保险并没有设置上限,而且监管力度并不强。通过这种途径,可以规避外汇管制,方便其向境外转移资金。
通知发布后,对于利用银联卡赴港买保险的限制,在很大程度上正是为了限制通过这一途径进行的洗钱行为。但内地居民仍可以在香港本地开立账户,例如在渣打银行汇丰银行等外资银行开设本地账户,再比如在境内的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等开立远程交易账户。
2. 客户身份识别不完善
在购买保险的过程中,保险机构因为不能共享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的资源,操作链条不衔接等原因,不能够对于客户实际情况有较为全面的认识,因此,对于客户身份识别存在很大的漏洞。
同时由于中介的存在,可能并不需要投保人自己刷卡,而是将现金存入中介的账户中,之后利用中介账户购买保险。这样一来,保险机构更加不能区分其资金来源,这对于反洗钱的监管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3. 交易数额巨大掩盖了洗钱的行为
由于交易额巨大,犯罪所得资金可以混迹其中,并且利用监管漏洞逃避有关监管,增加了资金成功洗白的概率。除了很多正常的保单之外,有很多保单的金额都超过了5万美元,甚至高达数百万美元。交易数额大,监管相对比较宽松,这都使得洗钱者利用这一热潮来掩盖其洗钱行为。
4. 洗钱的主要途径
通過这种途径进行洗钱的主要方式为利用银联卡一次性购买大额保单,之后通过保险诈骗、保单分配、一次性付清、提前支付保费、受益人变更或者提前退保等多种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这些方式都可以使投保人在短时间内实现套利。洗钱者并不介意在这一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损失,他们只需要在这一过程中收回部分资产,并将其洗白即可。
以投保人和受益人之间的转账交易为例,因为保险的收益以及赔付都是归受益人所有,成功的使洗钱行为在个人资产负债表中不能得到直接体现,进而可以用作资金转移的渠道,最终在名义上将资金从投保人处合法的转移至受益人处,完成洗钱。
5. 套现后的再投资
洗钱者将自己在境内的账户中的资金,通过银联卡在香港购买保险,然后通过退保、获得收益等方式进行套现,之后将其投资于国外基金等投资方式,进而转移至其他国家。这一系列过程将资金转移过程复杂化,会使原有的境内账户中的非法资金,通过香港保险而被洗白。例如购买连投险,可以利用其收益在香港进行间接的国外基金投资,进而进一步获得收益,同时更好的进行资金的转移。
三、规范保险市场,降低洗钱风险
(一)内地方面
1. 发展境内保险,增加国内保险吸引力,使其吸附资金能力提高。由于香港的保险相对来说比较便宜,监管的环境也更加透明,同时各个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也逐渐与国际接轨,其中,在重疾险方面,香港保险业与大部分内地保险公司相比较来说更加多样化,同时在投资渠道及范围等方面更加广泛。内地保险业应向其看齐,加快市场化进程,完善管理制度,拓宽保单种类,加强国际合作。
2. 加快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使人民币坚挺,增强人民信心。在人民币贬值预期的情况下,内地居民争相通过赴港买保险的方式进行资产保值,与此同时会造成资金的外流。只有加快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提高我国经济发展持久动力,增强人民对人民币的信心,对我国经济未来发展持乐观态度,缓解赴港购险热潮。
3. 加强管理内地兜售香港保险中介市场,严格审核资金,使其透明化,避免资金黑化。目前,内地兜售香港保险中介市场混乱,中介人良莠不齐,缺乏规范管理,风险大大增加。内地应进一步规范与香港保险市场的衔接,让内地居民安全合规的购险。
4. 提高内地居民的风险意识,谨慎赴港购险。赴港购险并未万无一失,香港保单不受内地法律保护、存在汇率风险和外汇风险、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等风险。由于汇率风险较难预测,居民应当提高对于保单优劣的辨识能力,科学理智的对待在境外购买保险这一事情,香港保单的劣势之一在于,当理赔纠纷发生时,理赔诉讼等许多成本较内地高,例如在地域上,香港的保险法规定,如果需要理赔,保单的相关人员均需要前往香港。
5. 规范银联卡市场,遏制规避银联限制的行为。应该更加积极的限制客户通过多张卡或多次刷卡等行为,进一步规范银联卡市场。由于银联卡的交易记录可以查证,银行等银联卡的发卡机构可以联合起来,对于多张卡及多次刷卡等交易及持卡人进行重点监管。个别保险公司会引导客户使用“e-cashier”和“广州银联卡跨境支付”等网上支付的保费缴付方式。在本质上,这是保险公司与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合作,虽然这其中会设置缴费限额,但是额度相对比较宽松。这就需要当地保监会更加规范保险市场,针对此种“挂羊头卖狗肉”的行为给出更加规范的制度。
(二)香港方面
1. 控制保险公司与私人银行的合作机制,加强审核私人银行内部资金运行的合法化。由于香港的保险具有避债及避税等特点,使其受到各地高净值人士的喜爱,这类人士赴港买保险的特点在于购买限额大及配置美元资产等,这在一定程度上成功避开了外汇管制,增加了洗钱等的风险。其中,为避免“套码“现象严重,套码是指使本身限制类商户变成一般消费商户,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跨越之前刷卡买保险的5000美元的上限,银联应该在商户信息与数据等方面加强监测与分析,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境内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禁止类和限制类商户类别码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内地银行与香港银行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香港当局也应加强对商户的审核,使其市场规范,符合规定,为避免不合规定的商户,利用不正确的商户类别规避上限。 2. 在香港,对于保险业中银联卡刷卡次数的限度为10次,金额上限为5万美元,但是在不同的保险公司,对于这一条款有不同的理解。对于通过跨境电汇缴付保费和香港银行账户港元支票或网银缴费等方式、将美金或港元电汇至香港、以及香港保险公司接受无上限金额的跨境电汇缴费的方式来躲避银联限制的行为应被重视,并相应采取限制措施,使商户履行规定,减少此类躲避上限的行为,此外,还有现金支付(大额现金除外)和国内银行卡自动扣款付费的渠道也应适当监控,让资金透明,以此防范洗钱风险。
3. 在销售端以及客户端销售的管理和培训等方面,香港的保险公司仍然需要进一步加强,争取做到每一个保险人都规范行为,避免各种逃避上限的“对策”用于帮助客户购买超过限制的大额保单,从基层做起,规范市场,另外,详细限制实际操作,避免关于政策解读众说纷纭,执行不到位。
虽然在实际操作中,通过赴港买保险等方式来洗钱的很少,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保险公司有一套完整的反洗钱制度与措施;二来保单的流动性较差。虽然通过保单质押等方式可以实现套现,但是目标太大,而且完全有迹可循。但我们仍要提高警惕,规避洗钱风险。
四、结语
近年来,我国大陆居民等对赴港买保险热衷度逐渐上升,这在很大程度上,对于反洗钱工作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本文首先从我国内地居民赴港买保险盛行、以及我国监管机构对于这一现象的限制原因等方面介绍了我国内地居民使用银联卡赴港买保险的背景。其次,从制度上、FATF的风险评估、及其潜在洗钱风险等方面分析了香港保险业存在的洗钱风险。最后,从内地和香港两方面进行考虑,提出了规范保险市场进而降低洗钱风险的建议。
参考文献:
[1]吴辉.海外保险魅力何在?[J].关注FOCUS,2016(05).
[2]杨倩雯,夏心愉,罗琦,等.赴港买保险遭“围堵”?“港产保单”的魅力[N].第一财经日报,2016-02-25.
[3]尹力行.保险“越狱”付款上限仍高达百万港元[N].证券日报,2016-02-18.
[4]香港立法会.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籌集(金融机构) 条例[Z].2012.
[5]黄华.比较视野下客户身份识别存在的难点及建议[J].时代金融,2016(05).
[6]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4th FO
LLOW UP REPORT: Mutual Evaluation of Hong Kong[J].China,2012.
[7]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Mutual Evaluation of Hong Kong[J].China,2008.
*本文为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成果(201611639003),本项目受到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
(作者单位: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指导老师:程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