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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新时期师资供需的主要矛盾已由数量转向质量,教师教育人才培养的重点也随之由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教育部开展“以提高教师培养质量”为核心目标的师范专业认证工作,成为高师院校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重要契机。高师院校应结合专业认证理念思考如何建设和改进教师教育协同育人体系,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实现内涵式发展。
[关键词] 专业认证;高师院校;教师教育;协同育人
[中图分类号]G648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8-2549(2020) 12-0046-02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我国新时期的重大发展战略,其中教育供给侧改革成为解决教育供需矛盾的利器,其核心在于提升教师教育育人质量。近年来国家高等教育变革的重心逐渐倾向育人质量,教师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不例外。2017年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學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正式将专业认证理念引入教师教育领域,对师范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评价和持续改进给予高度重视。这项突破性举措使得高师院校师范生培养机制的变革具有了现实必要性和必然性,而高师院校、地方行政部门、基础教育学校共同参与的师范生协同培养机制则是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机制的重要创新,把两项工作有机联系起来,结合专业认证的核心理念对教师教育协同育人体系进行建设与改进,能够有效提升教师教育整体育人质量,进而对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产生深远影响。
一 高师院校教师教育协同育人体系建设总体思路
师范专业认证工作的核心在于“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三大认证理念。对师范专业标准进行解读则不难发现,新时期教师教育人才培养的重点是师范生的学习效果,其中特别关注师范生接受培养后能够“学到什么”和“做到什么”,因此,社会需求与评价应成为教师教育育人体系建设的核心主线。基于这样的主线要求,高师院校的教师教育协同育人体系应该把握住教师队伍建设这项基础工作的总体思路,遵循教师专业发展规律,深入理解教育现代化背景下教师队伍建设的应有之义,根据其建立与社会需求紧密对接的教师教育人才创新培养机制,针对教师培养的薄弱环节和深层次问题深化模式改革,实现数质并举,着力培养一大批师德高尚、专业基础扎实、教育教学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突出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教育人才,以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带动学校进一步发挥社会服务职能,为促进区域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二 高师院校教师教育协同育人体系建设预期目标
1 强化“多主体”协同合作,有效提升育人质量
协同育人体系的“多主体”特点要求高师院校要建立与教师教育人才培养相关的利益主体间有效协作的机制,将更多有利的社会资源引入到人才培养体系中并进行有机整合,突破各主体资源壁垒与局限,把学校的学科和人才优势与社会需求和实践优势紧密结合起来,使教师教育人才培养与外部立体对接,进行专业设置、培养规模、培养层次和培养方式等方面的供需互动,利用多种不同的教育环境和教学场所资源,使培养过程中出现的薄弱环节进行改善,为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和社会经济发展培养高质量“订单式”人才。
2 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提高区域教育服务能力
高师院校在协同育人体系中所处地位不仅是人才培养主体,还应是资源输出主体。利用育人体系高度协同的机制,学校应积极提升学科研究水平,利用学科前沿的重要科研成果积极服务于所在区域及周边地区的基础教育发展,将前沿教育理论具象化,为基础教育一线输送先进理念与实践范式,在提升学校自身社会声誉与教师教育影响力的同时,反哺实践相关的科研创新,形成与基础教育密切互动、相互促进、持续共赢的良性循环,共同推动区域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
3 发挥重要智库作用,全力助推教育强国建设
在中国特色高校智库加紧建设的新时期,作为智库体系中的重要成员之一的高师院校也应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根本目标,从教师队伍建设的源头入手,围绕基础教育重点、难点、热点及前瞻性问题开展各种实践、实效、实在、实证的行动研究,同时积极接受和参与地方教育决策的论证与咨询,促进教育决策科学化。在区域教育综合改革、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备受关注的领域,充分发挥智囊团和思想库的作用,力争成为基础教育名师的“孵化器”和国家整体教育水平跃升的“加油站”。
三 高师院校教师教育协同育人体系建设主要路径
1 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保障
育人体系的高效协同必然建立在完善的整体设计和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因而协同育人体系内部应设立专门的协同育人工作领导小组,由高师院校、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各基础教育学校代表共同组成,并将各方合作的共同理念、核心目标、内容形式、决策方式、工作考核、经费保障等关键内容落实到翔实完善的管理制度与实施细则中,确保育人体系内部事权与财权、决策与咨询、组织与实施、评价与改进等机制明晰精确,为各方高效对接顺利开展合作提供制度保障。为避免合作流于形式而成效不佳,应充分采纳各方参与主体的建议,确保科学民主决策。协同各方还应每年定期召开协调交流会,基于各主体利益需求与当前合作基础来统筹商讨具体合作意向,将合作内容引向更深、更细、更实。
2 面向共同目标,优化培养体系
教师教育协同育人体系的核心目标在于提升育人质量,各个主体应立足于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培养质量的共同目标,深度参与培养体系优化调整的各个环节,实现规模结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资源建设、教学团队、质量评价、持续改进等全流程的协同育人。借助协同育人共同体的统筹协调作用,定期对培养数据进行汇总和研判,行政主管部门发挥监督职能,结合地区教师人才需求计划,主动促进教师教育人才培养供需沟通,基础教育学校提供实践检验、优质指导、反馈建议等功能,师范大学据此调整培养目标,开展教学改革,优化培养方案。 3 加强基地建设,锤炼双师队伍
教师教育育人质量的提升离不开实践教学环节,而协同育人体系恰恰是实践教学能够得到充分优化的有利载体。高师院校应有效整合并充分利用学校教师教育资源,将教学实践基地作为教师教育改革的重要“试验田”和“示范区”,以师范大学附属学校或深度合作的基础教育学校作为重点建设对象,辐射其他基础教育学校,结合区域一体化等国家重要战略,共同培育一批具有师大品牌特色的师范生教学实践基地,着重培养情怀深厚、能力过硬、合作默契的双导师骨干队伍,不断完善实践教学体系,有效强化师范生的从教信念与师德养成,有力提升师范生的教学实践与研究能力,夯实适应于基础教育改革需求的人才培养基础。
4 创新合作形式,培育优质成果
合作形式的创新是教师教育协同育人体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如果合作内容与形式保持一成不变,那么协同育人共同体内部机制的运行将很快失去活力走向疲软。育人体系各主体应依托高度融合、高效沟通的协作关系,建立合作信息平台作为连接点,在信息平台中实现互联互通,各方开放资源共享数据,同时以多样形式为载体,丰富合作内容。如,共同开发研制教师教育资源库,包括典型教学案例、名师教学实录、骨干教师示范课、青年教师竞赛课等,提高资源真实效度和利用效能;组织主题鲜明特色凸显的智库报告和学术交流活动,激发教师教学研究积极性,促进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的融合互动;联合建立卓越教师成长电子档案,记录培养对象的课程学习、教育实践、社会服务、职后研修等成长历程表现,助力教师专业发展;以问题为导向签署有针对性的横向项目,为基础教育学校提供科学、系统、专业的发展解决方案,为教育行政决策提供科学咨询与建议,同时促进教师教育科研水平提升。
5 重视绩效评价,优化激励机制
激励机制是组织系统赖以存在并延续的必要手段。对育人体系运行效果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并据此建立恰当的激励机制能够进一步激发教师教育协同育人共同体的合作潜力与发展空间。为充分发挥激励作用,协同育人共同体应不断完善内部成员相关绩效考核制度,扎实开展监督与质量跟踪,对权责分配和落实情况进行日常性自我監督和相互监督,其中高师院校应将绩效评价的重点放在专业教师主动深入基础教育实践与研究的能力,以及在实践教学共同体的合作实践活动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上,并协助建立多方参与、分层设置的激励体系,依据绩效表现给予成员适当的物质和精神鼓励,调动各成员的合作主动性与积极性,实现同频共振、同向聚合。
四 结语
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强化了高等师范教育的“产出导向”和“实践取向”,在这样的背景下,与外部环境密切联动成为高师院校教师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方向。高师院校应将建设教师教育协同育人体系作为重要的战略任务,调动各方资源充分参与其中,促成协同合作长效机制,借此拓展自身办学内涵,并实现与区域社会的深度融合、共生共长。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EB/OL].http://www.moe.gov.cn/srcsite/A10/s7011/201711/t20171106_318535.html,2017-10-26.
[2]王秋芳.教学服务理念下地方高校与基础教育的协同发展[J].教书育人(高教论坛),2016(9):20-21.
[3]郑爽,崔照笛.卓越教师协同培养机制改进研究——对U-G-S模式的思考[J].石家庄学院学报,2019,21(1):140-143.
[4]张艳霞,朱成科.“U-G-S”教师教育模式的运行现状及优化策略[J].教师教育论坛,2018(9):38-41.
[5]黎爱群.共生视阈下应用型本科高校幼儿教师教育“U-G-S”协同育人模式探究——以北部湾大学为例[J].百色学院学报,2019,32(4):130-135.
(责任编辑:张宏玉)
[关键词] 专业认证;高师院校;教师教育;协同育人
[中图分类号]G648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8-2549(2020) 12-0046-02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我国新时期的重大发展战略,其中教育供给侧改革成为解决教育供需矛盾的利器,其核心在于提升教师教育育人质量。近年来国家高等教育变革的重心逐渐倾向育人质量,教师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不例外。2017年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學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正式将专业认证理念引入教师教育领域,对师范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评价和持续改进给予高度重视。这项突破性举措使得高师院校师范生培养机制的变革具有了现实必要性和必然性,而高师院校、地方行政部门、基础教育学校共同参与的师范生协同培养机制则是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机制的重要创新,把两项工作有机联系起来,结合专业认证的核心理念对教师教育协同育人体系进行建设与改进,能够有效提升教师教育整体育人质量,进而对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产生深远影响。
一 高师院校教师教育协同育人体系建设总体思路
师范专业认证工作的核心在于“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三大认证理念。对师范专业标准进行解读则不难发现,新时期教师教育人才培养的重点是师范生的学习效果,其中特别关注师范生接受培养后能够“学到什么”和“做到什么”,因此,社会需求与评价应成为教师教育育人体系建设的核心主线。基于这样的主线要求,高师院校的教师教育协同育人体系应该把握住教师队伍建设这项基础工作的总体思路,遵循教师专业发展规律,深入理解教育现代化背景下教师队伍建设的应有之义,根据其建立与社会需求紧密对接的教师教育人才创新培养机制,针对教师培养的薄弱环节和深层次问题深化模式改革,实现数质并举,着力培养一大批师德高尚、专业基础扎实、教育教学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突出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教育人才,以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带动学校进一步发挥社会服务职能,为促进区域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二 高师院校教师教育协同育人体系建设预期目标
1 强化“多主体”协同合作,有效提升育人质量
协同育人体系的“多主体”特点要求高师院校要建立与教师教育人才培养相关的利益主体间有效协作的机制,将更多有利的社会资源引入到人才培养体系中并进行有机整合,突破各主体资源壁垒与局限,把学校的学科和人才优势与社会需求和实践优势紧密结合起来,使教师教育人才培养与外部立体对接,进行专业设置、培养规模、培养层次和培养方式等方面的供需互动,利用多种不同的教育环境和教学场所资源,使培养过程中出现的薄弱环节进行改善,为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和社会经济发展培养高质量“订单式”人才。
2 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提高区域教育服务能力
高师院校在协同育人体系中所处地位不仅是人才培养主体,还应是资源输出主体。利用育人体系高度协同的机制,学校应积极提升学科研究水平,利用学科前沿的重要科研成果积极服务于所在区域及周边地区的基础教育发展,将前沿教育理论具象化,为基础教育一线输送先进理念与实践范式,在提升学校自身社会声誉与教师教育影响力的同时,反哺实践相关的科研创新,形成与基础教育密切互动、相互促进、持续共赢的良性循环,共同推动区域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
3 发挥重要智库作用,全力助推教育强国建设
在中国特色高校智库加紧建设的新时期,作为智库体系中的重要成员之一的高师院校也应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根本目标,从教师队伍建设的源头入手,围绕基础教育重点、难点、热点及前瞻性问题开展各种实践、实效、实在、实证的行动研究,同时积极接受和参与地方教育决策的论证与咨询,促进教育决策科学化。在区域教育综合改革、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备受关注的领域,充分发挥智囊团和思想库的作用,力争成为基础教育名师的“孵化器”和国家整体教育水平跃升的“加油站”。
三 高师院校教师教育协同育人体系建设主要路径
1 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保障
育人体系的高效协同必然建立在完善的整体设计和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因而协同育人体系内部应设立专门的协同育人工作领导小组,由高师院校、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各基础教育学校代表共同组成,并将各方合作的共同理念、核心目标、内容形式、决策方式、工作考核、经费保障等关键内容落实到翔实完善的管理制度与实施细则中,确保育人体系内部事权与财权、决策与咨询、组织与实施、评价与改进等机制明晰精确,为各方高效对接顺利开展合作提供制度保障。为避免合作流于形式而成效不佳,应充分采纳各方参与主体的建议,确保科学民主决策。协同各方还应每年定期召开协调交流会,基于各主体利益需求与当前合作基础来统筹商讨具体合作意向,将合作内容引向更深、更细、更实。
2 面向共同目标,优化培养体系
教师教育协同育人体系的核心目标在于提升育人质量,各个主体应立足于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培养质量的共同目标,深度参与培养体系优化调整的各个环节,实现规模结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资源建设、教学团队、质量评价、持续改进等全流程的协同育人。借助协同育人共同体的统筹协调作用,定期对培养数据进行汇总和研判,行政主管部门发挥监督职能,结合地区教师人才需求计划,主动促进教师教育人才培养供需沟通,基础教育学校提供实践检验、优质指导、反馈建议等功能,师范大学据此调整培养目标,开展教学改革,优化培养方案。 3 加强基地建设,锤炼双师队伍
教师教育育人质量的提升离不开实践教学环节,而协同育人体系恰恰是实践教学能够得到充分优化的有利载体。高师院校应有效整合并充分利用学校教师教育资源,将教学实践基地作为教师教育改革的重要“试验田”和“示范区”,以师范大学附属学校或深度合作的基础教育学校作为重点建设对象,辐射其他基础教育学校,结合区域一体化等国家重要战略,共同培育一批具有师大品牌特色的师范生教学实践基地,着重培养情怀深厚、能力过硬、合作默契的双导师骨干队伍,不断完善实践教学体系,有效强化师范生的从教信念与师德养成,有力提升师范生的教学实践与研究能力,夯实适应于基础教育改革需求的人才培养基础。
4 创新合作形式,培育优质成果
合作形式的创新是教师教育协同育人体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如果合作内容与形式保持一成不变,那么协同育人共同体内部机制的运行将很快失去活力走向疲软。育人体系各主体应依托高度融合、高效沟通的协作关系,建立合作信息平台作为连接点,在信息平台中实现互联互通,各方开放资源共享数据,同时以多样形式为载体,丰富合作内容。如,共同开发研制教师教育资源库,包括典型教学案例、名师教学实录、骨干教师示范课、青年教师竞赛课等,提高资源真实效度和利用效能;组织主题鲜明特色凸显的智库报告和学术交流活动,激发教师教学研究积极性,促进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的融合互动;联合建立卓越教师成长电子档案,记录培养对象的课程学习、教育实践、社会服务、职后研修等成长历程表现,助力教师专业发展;以问题为导向签署有针对性的横向项目,为基础教育学校提供科学、系统、专业的发展解决方案,为教育行政决策提供科学咨询与建议,同时促进教师教育科研水平提升。
5 重视绩效评价,优化激励机制
激励机制是组织系统赖以存在并延续的必要手段。对育人体系运行效果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并据此建立恰当的激励机制能够进一步激发教师教育协同育人共同体的合作潜力与发展空间。为充分发挥激励作用,协同育人共同体应不断完善内部成员相关绩效考核制度,扎实开展监督与质量跟踪,对权责分配和落实情况进行日常性自我監督和相互监督,其中高师院校应将绩效评价的重点放在专业教师主动深入基础教育实践与研究的能力,以及在实践教学共同体的合作实践活动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上,并协助建立多方参与、分层设置的激励体系,依据绩效表现给予成员适当的物质和精神鼓励,调动各成员的合作主动性与积极性,实现同频共振、同向聚合。
四 结语
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强化了高等师范教育的“产出导向”和“实践取向”,在这样的背景下,与外部环境密切联动成为高师院校教师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方向。高师院校应将建设教师教育协同育人体系作为重要的战略任务,调动各方资源充分参与其中,促成协同合作长效机制,借此拓展自身办学内涵,并实现与区域社会的深度融合、共生共长。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EB/OL].http://www.moe.gov.cn/srcsite/A10/s7011/201711/t20171106_318535.html,2017-10-26.
[2]王秋芳.教学服务理念下地方高校与基础教育的协同发展[J].教书育人(高教论坛),2016(9):20-21.
[3]郑爽,崔照笛.卓越教师协同培养机制改进研究——对U-G-S模式的思考[J].石家庄学院学报,2019,21(1):140-143.
[4]张艳霞,朱成科.“U-G-S”教师教育模式的运行现状及优化策略[J].教师教育论坛,2018(9):38-41.
[5]黎爱群.共生视阈下应用型本科高校幼儿教师教育“U-G-S”协同育人模式探究——以北部湾大学为例[J].百色学院学报,2019,32(4):130-135.
(责任编辑:张宏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