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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艺龙旅行网因在微博中擅自使用了“葛优躺”做配图,被演员葛优告上法庭。据悉,“葛优躺”出自葛优出演的电视剧《我爱我家》,该剧某两集讲述了他饰演的“二混子”季春生蹭吃蹭喝的故事。“葛优躺”因一脸颓废的精气神,在“表情包时代”重获新生,在互联网上被广泛传播与使用,并由此延伸出“葛优瘫”“京城四瘫”“北京瘫”“横店瘫”等相关话题,引得众多明星紛纷效仿。
此次被起诉的艺龙旅行网,就是擅自使用了18张“葛优躺”做配图,并添加了商业台词字幕。葛优认为艺龙旅行网的做法极易使浏览者与消费者误以为其与艺龙网存在合作关系,具有明显商业属性,遂将艺龙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侵犯肖像权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肖像权的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40余万元。
2016年12月7日,北京海淀法院官方公告已经受理了此案。当天下午,艺龙旅行网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了《真诚向人民艺术家葛优先生致歉》的文章,向葛优道歉,而此前艺龙旅行网已经删除了微博上跟葛优有关的图片。
擅用“葛优躺”请先搞懂肖像权
如今,自媒体平台鱼龙混杂,动不动就蹭热点、逐眼球,哪个表情火,就借来一用作文章。可以说,在互联网时代,肖像权意识在某种程度上遭到了稀释甚至瓦解。比如在微信上,大家的日常很多都是斗图卖萌,一些明星是天然的表情元素和创意来源,比如马景涛的“咆哮帝”、周杰的“尔康梗”、黄子韬的“不会轻易狗带”等等。我们相信,如果不是葛大爷如此较真,“葛优躺”很难成为一个议题。那我们不如以此为契机,重申肖像权这项基本权利。
诚然,当代互联网还有些草莽色彩,传播生态的变化,赋予了无数个体表达的权利;诚然“人人都有麦克风”,个体表达更加畅通无阻。但人们也需要看到,因为传播没有红灯、没有禁区,一些过度营销、恶意营销,甚至打擦边球来获取流量、博取眼球的行为,正有恃无恐地上演着。几乎每一件新生事物,都会遭遇与旧有秩序的冲突。在这里,表情包可能是更细碎的事物,但再细碎,也有法律的规制。在葛优首开起诉先河前,很多媒体不仅熟稔于玩表情包,更有可能已经玩得心安理得。这次葛优给大家提了个醒,让肖像权问题重返台面,说到底是一件有益的事。
擅用“葛优躺”遭索赔是生动的普法案例
在文明守法的前提下,网友可以恶搞“葛优躺”,但作为商家的艺龙旅游网却任性不得。艺龙旅行网的微博以营利为目的,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将他人肖像用于商业目的,显然属于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行为。正如原告葛优所言:“被告擅自加工、使用原告的肖像图片,具有明显的商业属性,旨在宣传被告的旅游项目及酒店预订,极易使众多浏览者及消费者误以为原告系被告代言人或与被告存在某种合作关系,使原告蒙受外界诸多误解。”可见,艺龙旅行网遭葛优索赔一点也不冤。
尽管此案仍在进一步的审理之中,最终的结果尚未明了,但艺龙旅行网擅自使用“葛优躺”照片遭索赔一事,却依然能够给我们带来不小的警示。无论是商家,抑或是普通网友,切不可为了一时的利益或者方便,而随意使用他人的肖像照或上传他人的肖像照至网络。总之,在这个读图时代,尊重肖像权及图片版权的意识必须要具备。当然,这也需要相关部门与时俱进地普及法律常识,并通过更多的执法行动,知行合一,培育起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此次被起诉的艺龙旅行网,就是擅自使用了18张“葛优躺”做配图,并添加了商业台词字幕。葛优认为艺龙旅行网的做法极易使浏览者与消费者误以为其与艺龙网存在合作关系,具有明显商业属性,遂将艺龙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侵犯肖像权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肖像权的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40余万元。
2016年12月7日,北京海淀法院官方公告已经受理了此案。当天下午,艺龙旅行网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了《真诚向人民艺术家葛优先生致歉》的文章,向葛优道歉,而此前艺龙旅行网已经删除了微博上跟葛优有关的图片。
擅用“葛优躺”请先搞懂肖像权
如今,自媒体平台鱼龙混杂,动不动就蹭热点、逐眼球,哪个表情火,就借来一用作文章。可以说,在互联网时代,肖像权意识在某种程度上遭到了稀释甚至瓦解。比如在微信上,大家的日常很多都是斗图卖萌,一些明星是天然的表情元素和创意来源,比如马景涛的“咆哮帝”、周杰的“尔康梗”、黄子韬的“不会轻易狗带”等等。我们相信,如果不是葛大爷如此较真,“葛优躺”很难成为一个议题。那我们不如以此为契机,重申肖像权这项基本权利。
诚然,当代互联网还有些草莽色彩,传播生态的变化,赋予了无数个体表达的权利;诚然“人人都有麦克风”,个体表达更加畅通无阻。但人们也需要看到,因为传播没有红灯、没有禁区,一些过度营销、恶意营销,甚至打擦边球来获取流量、博取眼球的行为,正有恃无恐地上演着。几乎每一件新生事物,都会遭遇与旧有秩序的冲突。在这里,表情包可能是更细碎的事物,但再细碎,也有法律的规制。在葛优首开起诉先河前,很多媒体不仅熟稔于玩表情包,更有可能已经玩得心安理得。这次葛优给大家提了个醒,让肖像权问题重返台面,说到底是一件有益的事。
擅用“葛优躺”遭索赔是生动的普法案例
在文明守法的前提下,网友可以恶搞“葛优躺”,但作为商家的艺龙旅游网却任性不得。艺龙旅行网的微博以营利为目的,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将他人肖像用于商业目的,显然属于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行为。正如原告葛优所言:“被告擅自加工、使用原告的肖像图片,具有明显的商业属性,旨在宣传被告的旅游项目及酒店预订,极易使众多浏览者及消费者误以为原告系被告代言人或与被告存在某种合作关系,使原告蒙受外界诸多误解。”可见,艺龙旅行网遭葛优索赔一点也不冤。
尽管此案仍在进一步的审理之中,最终的结果尚未明了,但艺龙旅行网擅自使用“葛优躺”照片遭索赔一事,却依然能够给我们带来不小的警示。无论是商家,抑或是普通网友,切不可为了一时的利益或者方便,而随意使用他人的肖像照或上传他人的肖像照至网络。总之,在这个读图时代,尊重肖像权及图片版权的意识必须要具备。当然,这也需要相关部门与时俱进地普及法律常识,并通过更多的执法行动,知行合一,培育起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