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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脉矿整
一波波的风暴式整治背后,“治乱循环”的怪圈仍在困扰着矿产资源行业。把脉痼疾所在,思考矿业走向,成为两型社会发展绕不开的课题。
湖南是矿产资源大省,对资源的依赖短期难以摆脱,但粗放式的资源生产方式也给“两型”社会建设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有学者认为,从湖南发展的资源形势看,矿产开发的突出问题是“四化两型”建设的重要瓶颈。
历经数年,湖南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大力推进矿产开发整合,获得了显著成效。完成了11个重要矿种、103个重点矿区的资源整合,全省矿山数量由7312个减少到5579个。
然而,存在的问题也依然严重。由于涉及利益复杂,继续推进资源整合阻力很大;超深越界、以采代探现象屡禁不止,“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现象仍然存在,这一切构成了整治工作亟待继续深化的根本性原因。从湖南国土资源部门传来的消息是,新一轮的全省矿产资源整肃整合即将全面展开,其目标被定义为“集中一年左右时间,深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进一步巩固整顿成果,做大做强全省矿业经济”。
资源倒逼
湖南省素有“有色金属之乡”和“非金属之乡”的美誉。
根据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的统计,在已发现的141种矿产中,湖南有5种保有储量居全国首位,6种保有储量居全国第二位。其中钨、锑、铋等保有储量,具有全球优势。湖南省矿产资源潜在价值达1.26万亿元,排全国第16位。
事实上,矿业已经成为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和基础产业之一。为湖南“四化两型”提供了巨大的支持。
一方面,矿业促进了湖南的工业化。现有矿山企业8200余家,年产固体矿石2.57亿吨,采掘业及其延伸加工业产值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35%左右,培育了煤炭、钢铁、有色、石化、建材等多个支柱产业,其中钢铁、有色、石化产业已发展成为千亿产业。
另一方面,矿业发展有力地带动了城镇化。冷水江、耒阳、桃林、黄沙坪等数十座新兴矿业城镇拔地而起,郴州、娄底、衡阳、湘西自治州等依托矿业发展起来的市州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但是,随着储量消耗严重,接替资源不足,优势资源已有隐“忧”。
据测算,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37种矿产中,湖南不能满足需求的达十多种,主要矿产资源质量不高,低品位、难选冶矿产多。如铁储量的73%为难选冶的赤铁矿,富矿不足1%;磷矿以胶磷矿为主,品位低,选冶难度大;锰、钒、金、银及部分铅锌矿都存在富矿少贫矿多、单一矿产的矿区少、共伴生组分的矿区多等问题。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问题突出。一是资源利用粗放低效。经济快速增长在很大程度是依靠大量资源投入实现的,资源开发的综合利用率低,采富弃贫、采主弃辅、采厚弃薄的现象普遍。湖南能源利用效率为33%,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为30%,分别比国外先进水平低10个和20个百分点,对共生伴生矿进行综合回收的仅30%,综合回收率不到20%。二是非法采矿屡禁不止,盗采国家资源,引发严重安全隐患和资源破坏。这也是湘江重金属污染的根源。
世界范围内资源型经济面临共同的难题,丢开资源不行,依赖资源行不通,唯一出路就是转型到依托资源又不依赖资源,跳出资源但又不抛弃资源。
整顿+整合
2005年以来,湖南省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精神,以煤炭、钨、锑、铅、锌、锡等为整治重点矿种,以锡矿山、柿竹园、煤炭坝、黄沙坪、花垣铅锌矿等100余个矿区为整治重点区域,持续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无证开采、乱采滥挖、非法转让、超深越界等违法行为。并将专项整治与打黑除恶、清理领导干部入股办矿、治理商业贿赂等行动相结合,对典型重大案件挂牌督办。
几年来,共开展集中整治行为600余次,关闭矿山2806个,限期停产整顿矿山954个,关闭非法选矿厂170个,停产整顿选矿厂210个。
为了解决湖南省矿山数量多、规模小、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等问题,提高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湖南加大了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力度。
从2006年开始,以煤矿为突破口,在科学编制矿权设置方案,合理核定各市州、各矿区矿权总量的基础上,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采取关闭、收购、参股、兼并等多种形式,推进煤矿整顿整合,通过三年的努力,将煤矿数量由2500多家整合至1120家。
2010年启动第二轮煤矿整合,拟再用5年时间减少500个煤矿,使全省煤矿控制在600个左右,单井规模达到6万吨以上。如郴州市在将原有600多家煤矿整合到274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整顿关闭、兼并重组力度,拟到2011年底将煤矿控制在171家以内。
同时,非煤矿山整合有序推进,湖南省政府专门下发了《湖南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总体方案》,确定重点矿区48个。其中省级督办25个矿区,涉及矿山162个,拟整合至70个。目前,省重点督办矿区整合工作已经完成,其中21个矿区整合后的矿山已按简易程序办理了采矿许可证。
湖南有色集团整体收购新田岭多金属矿区,辰州矿业参与龙山金锑矿的整合,华菱集团参与铁矿整合,湘煤集团参与煤炭资源开发整。
全省煤炭、有色金属、黄金、钢铁、石墨等资源已经逐渐集聚到湘煤集团、湖南有色、华菱集团等大型龙头优势企业,矿业集约集群发展模式初步形成,矿产资源整合的主体逐渐明确。
如何升级
从来没有救世主,即使在矿产资源整顿整合开展了多年以后,湖南矿业仍旧面临突围的新考验。
在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今年2月份提交给省长徐守盛的一份汇报材料中将面临的难题总结为四点:一是推进资源整合各方面阻力大。资源整合工作涉及到基层政府、相关部门、矿山企业等多方面的利益调整,牵涉的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国土资源部门推进资源整合各方面的阻力较大。二是商业性煤炭探矿权整合限制多。由于政策原因,湖南煤矿探矿权不能转为采矿权,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虽然将部分探矿权纳入了资源整合范畴,但是由于煤炭探矿权地质工作程度及探明储量本身原因、接替开采资源门槛限制、探矿权与采矿权整合操作复杂等原因,湖南省煤炭探矿权整合工作进展缓慢,难度很大。三是国有大矿周边小矿整合难度大。由于历史原因大矿周边设置了乡镇小矿山,小矿整合大矿不现实,而大矿对整合小矿意愿不大,导致大矿与周边小矿共存但无法开展整合,并由此产生了很多安全隐患。四是小矿密集区上下重叠矿山整合任务重。湖南省很多矿区虽然经过几轮整合优化,但是仍然存在矿山矿区范围平面投影重叠现象,要把湖南省平面重叠矿山进行资源整合的任务相当艰巨。
面临难题,如何升级整治行动?湖南省将其总结为,以保持矿产资源供需平衡和结构优化为目标,不断完善调控方式和手段,促进矿产资源优化开发、有序开发、合理开发。
合理确定矿权投放的规模、数量、时机和密度,坚决防止大矿小开、一矿多开。通过整顿、关闭、改造、整合,力争到2015年,全省矿山总数控制在5500个以内,规模化、集约化程度大幅提高,矿产开发布局进一步优化,并建立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准入退出机制。
而在制度层面,出台《矿产资源开采准入管理办法》,明确采矿权申请人和采矿权人的主体资格、资金、技术条件以及开采区域、开采矿种、开采规模、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等准入条件,对矿产开采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督,对达不到开采要求的项目,坚决予以退出。
转变矿业发展方式,促进矿产资源集约高效开发利用。一是深化重要矿产资源整合。以煤、铁、锰、铅、锌等11个矿种为重点矿种,按照以大并小、以优并劣的原则,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行政手段,对开采布局不合理、开采方法和技术装备落后、生产规模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污染环境以及大矿周边的小矿进行整合,做大做强一批优势矿业企业。二是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完善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等技术经济指标体系,积极开展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综合开发利用,对目前暂不宜开采的贫矿或暂不能回收的共伴生矿产,切实加以保护。三是拉长矿产资源产业链条。着力推进有色等优势矿产的精深加工,加大海泡石、水泥用灰岩等非金属优势矿产的开发力度,积极开展对低品位、难选冶矿产选冶技术的研发及矿山尾矿、废渣的综合利用。鼓励发展矿业循环经济。支持引导矿业产业上、下游关联企业实行强强联合,建立专业化的分工合作体系。
经济学家分析认为:工业化中期阶段,第二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最大,同时该阶段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强度也高速增长。
事实也确实如此,湖南正在全面推进的“四化两型”战略,加大了矿产资源的需求压力,富民强省,需要有大量的矿产资源作为支撑,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将更趋严峻。
而在接下来的一年时间,湖南省即将深入开展的矿产资源整顿与整合将在资源大省与“两型”社会建设之间取得一个平衡点。
链接
湖南新一轮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的目标与范围
勘察开发布局进一步优化。科学编制矿产资源规划,合理设置探矿权、采矿权,促进矿产资源勘察开发布局趋于合理。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模化、集约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合理确定矿山开采规模,矿山企业生产规模与占用资源储量、矿山服务年限相匹配,淘汰产能未达要求的小矿山。
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通过整合强化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使得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得到有效预防与控制。
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逐步建立以规划为龙头,以矿业权管理为核心,以准入制度为引导,以矿业权计划投放为调节的矿业权管理制度体系。
整合的具体范围包括:
1.整合重点矿种,包括煤、铁、锰、铜、铅、锌、钼、金、钨、锡、锑、稀土、磷等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矿种。
2.整合重点矿山和重点探矿项目。包括矿区范围平面投影重叠的矿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污染环境的矿山;开采方法和技术装备落后,资源利用水平达不到国家规定或设计要求的矿山;具备统筹部署整装勘查成矿地质条件的矿产资源勘查区;一个成矿区设置多个探矿权、布局明显不合理的勘查区;勘查投入达不到勘查实施方案要求、“圈而不探”的勘查项目;不符合矿区规划的勘查项目;与采矿权平面投影重叠或不适宜单独设置采矿权的勘查区等。
3.整合重点矿区,包括影响大矿统一规划开采的小矿、一矿多开、大矿小开的矿区,小矿密集区、地质环境脆弱区;探矿权密集区、探矿权采矿权集中区、探矿权采矿权平面投影重叠的矿区。
一波波的风暴式整治背后,“治乱循环”的怪圈仍在困扰着矿产资源行业。把脉痼疾所在,思考矿业走向,成为两型社会发展绕不开的课题。
湖南是矿产资源大省,对资源的依赖短期难以摆脱,但粗放式的资源生产方式也给“两型”社会建设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有学者认为,从湖南发展的资源形势看,矿产开发的突出问题是“四化两型”建设的重要瓶颈。
历经数年,湖南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大力推进矿产开发整合,获得了显著成效。完成了11个重要矿种、103个重点矿区的资源整合,全省矿山数量由7312个减少到5579个。
然而,存在的问题也依然严重。由于涉及利益复杂,继续推进资源整合阻力很大;超深越界、以采代探现象屡禁不止,“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现象仍然存在,这一切构成了整治工作亟待继续深化的根本性原因。从湖南国土资源部门传来的消息是,新一轮的全省矿产资源整肃整合即将全面展开,其目标被定义为“集中一年左右时间,深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进一步巩固整顿成果,做大做强全省矿业经济”。
资源倒逼
湖南省素有“有色金属之乡”和“非金属之乡”的美誉。
根据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的统计,在已发现的141种矿产中,湖南有5种保有储量居全国首位,6种保有储量居全国第二位。其中钨、锑、铋等保有储量,具有全球优势。湖南省矿产资源潜在价值达1.26万亿元,排全国第16位。
事实上,矿业已经成为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和基础产业之一。为湖南“四化两型”提供了巨大的支持。
一方面,矿业促进了湖南的工业化。现有矿山企业8200余家,年产固体矿石2.57亿吨,采掘业及其延伸加工业产值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35%左右,培育了煤炭、钢铁、有色、石化、建材等多个支柱产业,其中钢铁、有色、石化产业已发展成为千亿产业。
另一方面,矿业发展有力地带动了城镇化。冷水江、耒阳、桃林、黄沙坪等数十座新兴矿业城镇拔地而起,郴州、娄底、衡阳、湘西自治州等依托矿业发展起来的市州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但是,随着储量消耗严重,接替资源不足,优势资源已有隐“忧”。
据测算,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37种矿产中,湖南不能满足需求的达十多种,主要矿产资源质量不高,低品位、难选冶矿产多。如铁储量的73%为难选冶的赤铁矿,富矿不足1%;磷矿以胶磷矿为主,品位低,选冶难度大;锰、钒、金、银及部分铅锌矿都存在富矿少贫矿多、单一矿产的矿区少、共伴生组分的矿区多等问题。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问题突出。一是资源利用粗放低效。经济快速增长在很大程度是依靠大量资源投入实现的,资源开发的综合利用率低,采富弃贫、采主弃辅、采厚弃薄的现象普遍。湖南能源利用效率为33%,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为30%,分别比国外先进水平低10个和20个百分点,对共生伴生矿进行综合回收的仅30%,综合回收率不到20%。二是非法采矿屡禁不止,盗采国家资源,引发严重安全隐患和资源破坏。这也是湘江重金属污染的根源。
世界范围内资源型经济面临共同的难题,丢开资源不行,依赖资源行不通,唯一出路就是转型到依托资源又不依赖资源,跳出资源但又不抛弃资源。
整顿+整合
2005年以来,湖南省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精神,以煤炭、钨、锑、铅、锌、锡等为整治重点矿种,以锡矿山、柿竹园、煤炭坝、黄沙坪、花垣铅锌矿等100余个矿区为整治重点区域,持续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无证开采、乱采滥挖、非法转让、超深越界等违法行为。并将专项整治与打黑除恶、清理领导干部入股办矿、治理商业贿赂等行动相结合,对典型重大案件挂牌督办。
几年来,共开展集中整治行为600余次,关闭矿山2806个,限期停产整顿矿山954个,关闭非法选矿厂170个,停产整顿选矿厂210个。
为了解决湖南省矿山数量多、规模小、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等问题,提高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湖南加大了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力度。
从2006年开始,以煤矿为突破口,在科学编制矿权设置方案,合理核定各市州、各矿区矿权总量的基础上,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采取关闭、收购、参股、兼并等多种形式,推进煤矿整顿整合,通过三年的努力,将煤矿数量由2500多家整合至1120家。
2010年启动第二轮煤矿整合,拟再用5年时间减少500个煤矿,使全省煤矿控制在600个左右,单井规模达到6万吨以上。如郴州市在将原有600多家煤矿整合到274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整顿关闭、兼并重组力度,拟到2011年底将煤矿控制在171家以内。
同时,非煤矿山整合有序推进,湖南省政府专门下发了《湖南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总体方案》,确定重点矿区48个。其中省级督办25个矿区,涉及矿山162个,拟整合至70个。目前,省重点督办矿区整合工作已经完成,其中21个矿区整合后的矿山已按简易程序办理了采矿许可证。
湖南有色集团整体收购新田岭多金属矿区,辰州矿业参与龙山金锑矿的整合,华菱集团参与铁矿整合,湘煤集团参与煤炭资源开发整。
全省煤炭、有色金属、黄金、钢铁、石墨等资源已经逐渐集聚到湘煤集团、湖南有色、华菱集团等大型龙头优势企业,矿业集约集群发展模式初步形成,矿产资源整合的主体逐渐明确。
如何升级
从来没有救世主,即使在矿产资源整顿整合开展了多年以后,湖南矿业仍旧面临突围的新考验。
在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今年2月份提交给省长徐守盛的一份汇报材料中将面临的难题总结为四点:一是推进资源整合各方面阻力大。资源整合工作涉及到基层政府、相关部门、矿山企业等多方面的利益调整,牵涉的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国土资源部门推进资源整合各方面的阻力较大。二是商业性煤炭探矿权整合限制多。由于政策原因,湖南煤矿探矿权不能转为采矿权,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虽然将部分探矿权纳入了资源整合范畴,但是由于煤炭探矿权地质工作程度及探明储量本身原因、接替开采资源门槛限制、探矿权与采矿权整合操作复杂等原因,湖南省煤炭探矿权整合工作进展缓慢,难度很大。三是国有大矿周边小矿整合难度大。由于历史原因大矿周边设置了乡镇小矿山,小矿整合大矿不现实,而大矿对整合小矿意愿不大,导致大矿与周边小矿共存但无法开展整合,并由此产生了很多安全隐患。四是小矿密集区上下重叠矿山整合任务重。湖南省很多矿区虽然经过几轮整合优化,但是仍然存在矿山矿区范围平面投影重叠现象,要把湖南省平面重叠矿山进行资源整合的任务相当艰巨。
面临难题,如何升级整治行动?湖南省将其总结为,以保持矿产资源供需平衡和结构优化为目标,不断完善调控方式和手段,促进矿产资源优化开发、有序开发、合理开发。
合理确定矿权投放的规模、数量、时机和密度,坚决防止大矿小开、一矿多开。通过整顿、关闭、改造、整合,力争到2015年,全省矿山总数控制在5500个以内,规模化、集约化程度大幅提高,矿产开发布局进一步优化,并建立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准入退出机制。
而在制度层面,出台《矿产资源开采准入管理办法》,明确采矿权申请人和采矿权人的主体资格、资金、技术条件以及开采区域、开采矿种、开采规模、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等准入条件,对矿产开采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督,对达不到开采要求的项目,坚决予以退出。
转变矿业发展方式,促进矿产资源集约高效开发利用。一是深化重要矿产资源整合。以煤、铁、锰、铅、锌等11个矿种为重点矿种,按照以大并小、以优并劣的原则,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行政手段,对开采布局不合理、开采方法和技术装备落后、生产规模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污染环境以及大矿周边的小矿进行整合,做大做强一批优势矿业企业。二是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完善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等技术经济指标体系,积极开展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综合开发利用,对目前暂不宜开采的贫矿或暂不能回收的共伴生矿产,切实加以保护。三是拉长矿产资源产业链条。着力推进有色等优势矿产的精深加工,加大海泡石、水泥用灰岩等非金属优势矿产的开发力度,积极开展对低品位、难选冶矿产选冶技术的研发及矿山尾矿、废渣的综合利用。鼓励发展矿业循环经济。支持引导矿业产业上、下游关联企业实行强强联合,建立专业化的分工合作体系。
经济学家分析认为:工业化中期阶段,第二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最大,同时该阶段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强度也高速增长。
事实也确实如此,湖南正在全面推进的“四化两型”战略,加大了矿产资源的需求压力,富民强省,需要有大量的矿产资源作为支撑,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将更趋严峻。
而在接下来的一年时间,湖南省即将深入开展的矿产资源整顿与整合将在资源大省与“两型”社会建设之间取得一个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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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一轮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的目标与范围
勘察开发布局进一步优化。科学编制矿产资源规划,合理设置探矿权、采矿权,促进矿产资源勘察开发布局趋于合理。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模化、集约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合理确定矿山开采规模,矿山企业生产规模与占用资源储量、矿山服务年限相匹配,淘汰产能未达要求的小矿山。
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通过整合强化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使得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得到有效预防与控制。
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逐步建立以规划为龙头,以矿业权管理为核心,以准入制度为引导,以矿业权计划投放为调节的矿业权管理制度体系。
整合的具体范围包括:
1.整合重点矿种,包括煤、铁、锰、铜、铅、锌、钼、金、钨、锡、锑、稀土、磷等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矿种。
2.整合重点矿山和重点探矿项目。包括矿区范围平面投影重叠的矿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污染环境的矿山;开采方法和技术装备落后,资源利用水平达不到国家规定或设计要求的矿山;具备统筹部署整装勘查成矿地质条件的矿产资源勘查区;一个成矿区设置多个探矿权、布局明显不合理的勘查区;勘查投入达不到勘查实施方案要求、“圈而不探”的勘查项目;不符合矿区规划的勘查项目;与采矿权平面投影重叠或不适宜单独设置采矿权的勘查区等。
3.整合重点矿区,包括影响大矿统一规划开采的小矿、一矿多开、大矿小开的矿区,小矿密集区、地质环境脆弱区;探矿权密集区、探矿权采矿权集中区、探矿权采矿权平面投影重叠的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