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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应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并以抓好法院党建工作为中心,结合改革形势、法院的实际、审判工作,积极探索机关党建工作的新举措。为了在全院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落实好“三个开刀”,抓好法院党建工作,沿河县法院通过创新思维,采取一系列新举措,切实改变了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结合不够密切,工作方式、方法缺乏创新等突出问题,打开了基层法院党建工作新思路。
一、围绕审判执行工作,提升法院审判质效
强化审判执行工作,是完善法院管理体系,提升法院审判质效的核心。我县人民法院充分认识到审判管理对审判工作的促进作用、司法管理的核心作用和法院全局工作的辐射作用,将审管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采取各种措施,提升全院审判人员的质效意识,强化审判管理工作在法院各项管理中的核心地位。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制定了《“办案标兵”评选办法实施细则》、《关于开展隐性超审限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案件评查活动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文件,从而在制度上规范了全院审判管理工作。通过开展学习活动,在全院形成了上至院长下到一线法官人人重视审判管理工作、人人重视指标数据分析运用的良好氛围。在全院组织学习上级法院和我院审判管理相关文件活动,提高全院上下对审判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我县人民法院通过组织健全的审判管理机构、构建职能明晰、监督到位的审判管理制度责任体系和构建科学完善的审判管理机制以及构建权责明确等,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用改革的精神,积极探索和研究法院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进党建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努力寻找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以促进法官司法能力的提高和法院司法政务管理能力的提升。注重强化审判调研工作,实现审判业务技能的深层次、高水平提升。通过学习讨论,促进全院干警专业理论知识及时更新,司法能力有效提升。充分利用党建信息平台和有效载体,跟踪党建工作发展前沿,逐步实现党建理论的网上学习、讨论,党建动态信息的网上宣传,从而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服务水平,更有力地促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开展,开创法院党建工作的新局面。
二、抓好法院党建工作,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抓好党建工作,以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司法公正廉洁,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在加强党建工作中,必须加强党的宗旨教育,才能树立群众观点,才能廉洁从政,真正成为人民的公仆。法院党建工作始终要做到服从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在法院的贯彻执行,服从服务于审判工作质量和公正与效率水平的不断提高,服从服务于全院干警文化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不断改善。我县人民法院坚持党建工作与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及绩效考核相结合,与开展党员争先创优及提升群众司法满意度活动相结合,要求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落实我县“1115”实施方案,法官走出庭室,深入基层,进工厂农户,到田间炕头,注意倾听当事人的心声,体现司法的人性光辉,突出司法的党性特色。切实增强法官执法的能动性,尽可能的做到案结怨了,案结事了,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我县人民法院把法院黨建工作也应纳入法院的绩效考评中去,丰富党建工作的内涵和外延。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争先创优,在提升审判执行工作水平上争先创优,在继承党的优良传统上争先创优。围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执法为民、提升群众司法满意度活动”。同时注重进行“执法为民、提升群众司法满意度活动”的考核评比,把考核评比与领导班子的日常管理结合起来,与各种专项考核结合起来,与考察和使用干部结合起来,采取切实措施,将党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强素质争先进,强监督保纯洁,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全面抓好法院党建工作。
三、加强法院管理事务,提升法院司法能力
我县人民法院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加强五项管理,全面提升法院司法政务能力,推进法院党建工作稳步有序开展,把思想建设管理、司法作风管理、组织制度管理、廉政监督管理、制度建设管理及紧密结合起来,形成相互促进、相互贯通的格局,促进党建工作的飞速高效发展。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三个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用正确的政绩观来衡量自己的一切行动。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活动能够使法官在潜移默化中陶冶情操、净化灵魂、升华思想,是加强党建工作的有效手段。在加强司法作风管理上,我县人民法院通过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进一步转变司法作风。在加强廉政监督管理上,通过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动态预防体系,达到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的目的,以便构建法正风清、和谐康乐的良好环境。在加强党建制度建设管理上,我县人民法院党组带头坚持学习相关理论知识,特别是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赵克志等讲话内容,还组织全院干警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切实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在加强组织建设上,遵照“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党建工作部署和要求,着力推进人民法院基层党的组织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围绕审判执行工作,提升法院审判质效
强化审判执行工作,是完善法院管理体系,提升法院审判质效的核心。我县人民法院充分认识到审判管理对审判工作的促进作用、司法管理的核心作用和法院全局工作的辐射作用,将审管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采取各种措施,提升全院审判人员的质效意识,强化审判管理工作在法院各项管理中的核心地位。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制定了《“办案标兵”评选办法实施细则》、《关于开展隐性超审限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案件评查活动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文件,从而在制度上规范了全院审判管理工作。通过开展学习活动,在全院形成了上至院长下到一线法官人人重视审判管理工作、人人重视指标数据分析运用的良好氛围。在全院组织学习上级法院和我院审判管理相关文件活动,提高全院上下对审判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我县人民法院通过组织健全的审判管理机构、构建职能明晰、监督到位的审判管理制度责任体系和构建科学完善的审判管理机制以及构建权责明确等,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用改革的精神,积极探索和研究法院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进党建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努力寻找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以促进法官司法能力的提高和法院司法政务管理能力的提升。注重强化审判调研工作,实现审判业务技能的深层次、高水平提升。通过学习讨论,促进全院干警专业理论知识及时更新,司法能力有效提升。充分利用党建信息平台和有效载体,跟踪党建工作发展前沿,逐步实现党建理论的网上学习、讨论,党建动态信息的网上宣传,从而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服务水平,更有力地促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开展,开创法院党建工作的新局面。
二、抓好法院党建工作,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抓好党建工作,以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司法公正廉洁,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在加强党建工作中,必须加强党的宗旨教育,才能树立群众观点,才能廉洁从政,真正成为人民的公仆。法院党建工作始终要做到服从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在法院的贯彻执行,服从服务于审判工作质量和公正与效率水平的不断提高,服从服务于全院干警文化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不断改善。我县人民法院坚持党建工作与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及绩效考核相结合,与开展党员争先创优及提升群众司法满意度活动相结合,要求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落实我县“1115”实施方案,法官走出庭室,深入基层,进工厂农户,到田间炕头,注意倾听当事人的心声,体现司法的人性光辉,突出司法的党性特色。切实增强法官执法的能动性,尽可能的做到案结怨了,案结事了,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我县人民法院把法院黨建工作也应纳入法院的绩效考评中去,丰富党建工作的内涵和外延。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争先创优,在提升审判执行工作水平上争先创优,在继承党的优良传统上争先创优。围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执法为民、提升群众司法满意度活动”。同时注重进行“执法为民、提升群众司法满意度活动”的考核评比,把考核评比与领导班子的日常管理结合起来,与各种专项考核结合起来,与考察和使用干部结合起来,采取切实措施,将党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强素质争先进,强监督保纯洁,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全面抓好法院党建工作。
三、加强法院管理事务,提升法院司法能力
我县人民法院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加强五项管理,全面提升法院司法政务能力,推进法院党建工作稳步有序开展,把思想建设管理、司法作风管理、组织制度管理、廉政监督管理、制度建设管理及紧密结合起来,形成相互促进、相互贯通的格局,促进党建工作的飞速高效发展。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三个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用正确的政绩观来衡量自己的一切行动。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活动能够使法官在潜移默化中陶冶情操、净化灵魂、升华思想,是加强党建工作的有效手段。在加强司法作风管理上,我县人民法院通过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进一步转变司法作风。在加强廉政监督管理上,通过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动态预防体系,达到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的目的,以便构建法正风清、和谐康乐的良好环境。在加强党建制度建设管理上,我县人民法院党组带头坚持学习相关理论知识,特别是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赵克志等讲话内容,还组织全院干警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切实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在加强组织建设上,遵照“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党建工作部署和要求,着力推进人民法院基层党的组织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