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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所得属于个人的非独立劳动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从任职或受雇单位取得的全部劳动报酬。在国外,通常注重区分工资、薪金,而在我国通常不注重二者的区分。工资、薪金所得的具体内容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工资、薪金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所在地为所得来源地,由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单位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以每月支付工资、薪金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选用5%~45%的九級超额累进税率,按次源泉扣缴个人所得税。税基越大。所适用的税率越高,要纳的税也就越多。因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与每个人密切相关,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本文结合实际,介绍几种降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负的纳税筹划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