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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的:了解我国高校图书馆开展专利相关服务的必要性。方法:以文献分析法与数据分析法为主,充分了解国内外高校专利研究与高校图书馆开展专利相关服务的基本情况。结果:由于我国高校图书馆具有开展专利相关服务的职责、高校存在专利相关服务的需求与高校师生专利素养较低,我国高校图书馆开展专利相关服务确有必要。
【关键词】高校图书馆 专利相关服务 必要性 专利素养
【中图分类号】G258.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8)34-0010-02
所谓高校图书馆开展专利相关服务指的是高校下属的图书馆为高校师生提供包括专利知识普及、专利信息查询、专利申请代理、专利取得维护、专利转让中介等与专利相关的无偿服务。我国高校作为重要的科研机构,本应当在研究科技进而取得专利上取得更加令人欣慰的成就,然而,长期以来我国高校图书馆在开展专利相关服务方面却不如人意,不得不说两者有着密切的因果关系。
2018年中美贸易摩擦加剧,美国通过芯片问题制裁中兴企业让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必须提高科技研究水平才能在国际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而中美5月20日所联合发表的声明称将在知识产权领域开展更加具有实质性的合作。在这种大背景下,我们高校图书馆应当把握契机,充分认识到开展专利相关服务的必要性,进而为推进高校图书馆服务改革,促进高校科技创新添一份力。
一、国内外高校图书馆开展专利相关服务的概况
许多发达国家高校图书馆在专利相关服务上都有所建树,在专利相关服务的量与质上面都较为客观,乃至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模式。相比之下,我国高校图书馆在专利相关服务上却有待加强,不仅开展专利相关服务的高校图书馆少之又少,甚至大多数高校图书馆没有开展专利相关服务的意识,令人遗憾。
高校教育制度与知识产权制度都是从欧美发达国家发展起来的,其配套措施与实施机制都较为完善,在高校图书馆知识产权服务上也不例外。首先,发达国家高校图书馆常设有专门专利相关服务机构。发达国家高校图书馆经常配备著作权办公室又称版权办公室,代表高校处理问题版权问题,如芝加哥大学、密歇根州立大学、俄亥俄州大学等,其中部分著作权办公室也有专利信息服务的职能,可以称为知识产权办公室。发达国家高校图书馆不仅有知识产权办公室,也有专门的专利服务机构,如斯坦福大学的技术许可办公室、牛津大学Isis科技创新公司等。即使有些不具备条件的图书馆没有配备专门的机构,也会将专利服务职能外包给社会企业,保证专利服务到位。其次,发达国家高校图书馆专利服务内容较为全面。发达国家高校图书馆专利服务包括专利知识宣传、专利政策指导、技术中介与项目融资等与专利相关的服务。发达国家高校图书馆专利服务效果较好。发达国家高校图书馆专利服务机构对专利事项进行集中管理,虽然图书馆提供的专利服务大多以营利为目的,但是根据调研发现在这些机构的集中管理下确实促进了高校师生的科技创新,受到高校师生乃至合作企业的认同赞许。总之,发达国家高校图书馆在专利服务上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机制,也取得了较为良好的效果,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在我国,高校教育制度与知识产权制度虽然近些年发展迅速,但是总体还是发展较晚,仍有一些不足的地方,这就直接体现在高校图书馆的专利相关服务上。有调查数据表明,在我国开展专利服务的高校图书馆占调查样本总体的18.1%,可以称为非常稀少,而在开展专利服务内容上也主要以专利知识普及为主、以专利代理服务为辅,并没有全方位地开展专利相关服务。长期以来,我国高校图书馆作为一个信息服务机构,更多仅仅被看作或赋予图书管理的职能,在知识产权服务上缺乏重视,不仅缺乏专门的知识产权机构也缺少与校外相关公司的合作,这直接影响到随后专利服务职能的开展,更难谈及服务的效果或机制。
综合上述情况可知,我国高校图书馆在开展专利相关服务上与国外高校图书馆仍有段距离,而我国高校图书馆积极开展专利相关服务也有更多的现实必要性。
二、我国高校图书馆承担着高校的信息服务职能
我国高校图书馆是高校信息服务职能的法定承担者并且有着良好的信息服务职能基础条件,而专利相关服务是信息服务的一种,因此我国高校图书馆是开展专利相关服务的最优主体。
为促进高校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在2015年曾发布了《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该稿重申了高校图书馆是专门的信息服务机构,应当在知识产权服务上承担更多的责任,而在圖书馆中应当设立专门的机构履行知识产权服务支撑的职能。由此可见,高校图书馆在地位上与职能赋予上都应当对知识产权服务承担相应职责,如果仅由或主要由高校法律办公室或法律顾问来行使知识产权服务的职能与规定相违背。知识产权作为一类法律权利,包含版权、专利权等权利,故此我们可以根据演绎推理得出高校图书馆在专利相关服务上负有职责,高校图书馆必须开展与完善专利相关服务,而上级教育管理部门与知识产权部门也应当依归对此进行即时的指导、督促与管理,从而确保高校图书馆专利相关服务的举行。
除了规则因素,现实因素也影响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职能的履行,而基于现实因素高校图书馆也是开展专利相关服务的最优单位。首先,高校图书馆本身就是信息管理的专门机构,在管理馆内海量图书信息与校外资源协调合作上高校图书馆有充足的经验,而专利相关服务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信息管理与外校资源协调合作,这与高校图书馆的常规工作相契合。其次,高校图书馆配备着更为专业的工作人员,这是其他高校机构无法比拟的。高校图书馆馆员一般要求为既有图书信息管理能力又具备其他专业知识,经常为复合型人才,而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相关信息服务却要求工作人员不仅要具备信息管理能力,还要对于法律政治、理工科学有一定的了解,高校图书馆馆员便更容易符合该要求。
此外,考虑到基础设施问题,高校图书馆也是高校中最适合进行专利相关服务的部门。众所周知,高校图书馆是高校的名片,一个大学的图书馆、信息中心等设施总是较为完善的,在硬件设施上具有相当程度的管理权限与配置能力,这些都是其他高校部门不能比拟的。在软件上面,高校图书馆日常需要处理各类图书信息的管理问题,一般都有较为完善的操作系统,在系统在信息管理上兼容性较高。鉴于专利相关服务必须依赖于一定的基础设施,而高校图书馆在硬件上与软件上都能够符合要求且兼容专利相关服务,具体实操上也有可借鉴的先例,已开展的高校图书馆专利相关服务都较为成功,不存在基础设施的阻碍。 总之,在信息管理、基础设施与人员配备上都具有开展专利相关服务的基本条件。除了我国高校图书馆的信息服务职能,我们也应当关注高校在专利相关服务上的巨大需求。
三、我国高校有着巨大的专利相关服务需求
作为重要科研机构,我国高校有着较强的科研能力,每年申请与取得大量专利,有着巨大的专利相关服务需求。
高校作为高等教育机构,高校师生创新能力较强,有着较强的科研能力。高校制度建立以来,高校便被赋予培养高等人才、研究人才与进行科学研究的职能,我国亦是如此。一方面,我国高校的教师评价系统中,科研成果是占较高权重的一项,高校教师在教学之余每年还要承担一定的科研任务。另一方面,我国高校学生在接受日常高等教育的同时,经常会进行科研活动。研究生特别是理工科研究生自不待言,他们在学习中重要任务就是辅助导师开展科研活动,已经成为高校科研的重要基础力量,而在帮助导师开展科研活动之外也能够以研究生自己的名义主持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与申请专利。本科生、专科生虽然在科研能力上较为逊色,但是国家目前也大力支持本科生、专科生在校期间进行科研创新活动,通过开展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大赛与支持科技创新创业等方式支持本科生、专科生进行相应科研活动,在多年实践中也取得了较为良好的效果。
《2014年中国有效专利调查数据报告》显示,大专院校在有效专利的专利所有人类型中在五种专利所有人类型排行第二,仅次于企业,且十年内基本稳定在19%左右,2014年有效专利是第三、第四、第五名的总和,可以称为相当重要的科研主体。在各校分类中,清华大学与浙江大学以6000多项有效专利名列第一、第二,前十名中后八名高校也平均在2500项有效专利左右,相当可观。有效专利的构成前提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专利的研究与申请到位,另一方面是将已有专利盘活,用于实践生产,而后者往往是将专利制度用到实处的重要内容,高校图书馆开展专利相关服务对于盘活专利将起到重要作用。
《2015年中國专利数据调查报告》称46.5%的专利权人认为阻碍从技术创新活动中获得收益的原因是“有效的融资渠道缺乏,无法支持后续产业化生产所需的资金”,而高校图书馆需要提供的专利相关服务便是包括提供专利信息公开与拓宽专利融资渠道的,以高校图书馆为中介统一公开磋商交易本校相关专利着实降低了交易经济成本与交易时间成本,变相方便了专利的变现与帮助高校师生能够更加专注于科研而没有了专利营销的后顾之忧。与此同时,该报告在“高校和科研单位专利转移和产业化管理措施”的章节中也提出高校和科研单位中有价值的专利处于闲置状态占比67.7%,帮助专利推广的程度上高校为9.1%,而科研机构为21.3%,而高校有价值的专利被不合理低价收购的情况是科研单位的三倍以上,对应的是高校成立专门部门对专利进行管理的仅有0.1%,而科研单位却是高校的12倍,前者与后者之间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正相关。由此,可见在高校中设立专门部门开展专利相关服务是十分有必要的。
《2017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显示:我国专利研发融资生产销售的专业分工水平极低,自行负责全部的环节的比例高达85%;在投入产出情况方面,高校单位投入低且产出少,这说明其资金来源不畅直接影响了后续的产出情况;在有效专利实施率上面,高校平均为12.7%,远低于企业59.2%、科研单位32.5%与个人33.5%,可以说高校的有效实施率是非常令人惊讶的低;专利转让率上,高校仅3%,低于企业5.7%、科研单位3.4%和个人5.6%,与上述专利实施率一样在所有人分类中排行倒数第一;在专利类型占比中,科研机构所有的最具有含金量的发明专利占总体专利比值为80%,相比之下高校仅有56.5%;在影响专利转移转化原因的选项中,高校与科研单位都认为经费支撑不足是重要原因。
总之,高校专利研究过程中,总体投入与产量高,单位专利投入与产量高,专利流程分工不足,专利技术含量较低,专利转化率与转让率较低,有待高校图书馆开展专利相关服务。
四、我国高校师生专利素养有待加强
我国高校师生在了解专利基础知识与掌握专利运作规则上仍有可以提高的空间。
一方面,我国高校师生并不了解专利基础知识。高校专利研究者以理工科院校师生为主,教育内容以理工科为主,这为他们的专利研究提供了很好的科技基础。但是理工科院校在知识产权相关教育方面却略显不足,在高等教育大纲中理工科高校学生所必须接受的法律教育仅仅是《思想品德与法律基础》,里面几乎不涉及知识产权内容,而理工科院校也缺乏开设知识产权课程的意识或基础,这导致有专利研发的高校学生缺乏专利基础知识。高校教师更是如此,他们经常专注于科学研究,乐于公开自己的发明创造,注重于专业上的同行评议而非专利所得利益,并不清楚自己的公开可能造成专利申请上的不利,这反映出高校教师对专利基础知识也并不了解。
另一方面,我国高校师生也没有掌握专利运作规则。一般而言,专利被发明后应当第一时间去专利管理部门即国家专利局申请专利,即使需要在学术会议或学术期刊中展示,也应当在展示后及时去申请,避免自己的成果被抄袭。然而,高校学生研究专利经常是为了一些竞赛,仅仅局限于研究出结果而不关注得到之后的专利利益,当然这与其缺乏相关实操经验也息息相关。对于高校教师,每年更是有大量关于专利的诉讼纠纷与此有关,充分说明高校教师在专利运作规则的掌握上也相当缺乏。
总之,我国高校师生在了解专利基础知识与掌握专利运作规则的不足呼唤我国高校图书馆开展专利相关服务。
五、结语
高校作为重要专利科研机构,目前专利科研情况是不容满意的,而确实与高校专利相关服务不到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为盘活高校的专利科研,促进高校图书馆履行专利相关服务职能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池莲香.我国数字图书馆知识产权研究综述[J].图书馆建设,2014.(8):8-12. [2]徐峰.国外专利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经验与启示[J].科技管理研究,2008.(11):195-197.
[3]Rebecca S. Albitz Copyright Information Management and the University Library: Staffing, Orgnizational Placement and Authority[J].The Jornal of Academic of Academic Librarianship,2013.(39):429-435.
[4]李杉杉,高莹莹,鲍志彦.高校图书馆面向协同创新的专利信息服务模式研究[J].现代情报,2018.(2):101-105.
[5]张羽.基于文献计量的图书馆知识产权保护研究[J].图书馆学刊,2017,(8):118-122.
[6]林青.面向分層次需求的图书馆知识产权服务[J].图书情报工作,2017,(1):66-69.
[7]冯君.基于“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图书馆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体系构建[J].法学与医学,2016,(1):125-130.
[8]戴泳.基于协同创新的高校图书馆知识产权服务研究[J].图书馆学刊,2016,(2):87-89.
[9]范文进.医疗侵权因果关系举证责任缓和制度的设计构想——以《侵权责任法》第58条为例[J].河北法学,2015,(1):174-181.
[10]刘楠.知识产权战略下高校图书馆专利信息服务的探究[J].高校图书情报论坛,2014,(2):28-32.
[11]国家知识产权局.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EB/OL】http://www.sipo.gov.cn/gztz/1099240.htm.
[12]2014年中国有效专利调查数据报告【EB/OL】http://www.sipo.gov.cn/docs/pub/old/tjxx/yjcg/201607/P02016070158 4633098492.pdf.
[13]2015年中国专利数据调查报告【EB/OL】http://www.sipo.gov.cn/docs/pub/old/tjxx/yjcg/201607/P0201607015846330 98492.pdf.
[14]2017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EB/OL】http://www.sipo.gov.cn/docs/20180403103317809915.pdf.
【关键词】高校图书馆 专利相关服务 必要性 专利素养
【中图分类号】G258.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8)34-0010-02
所谓高校图书馆开展专利相关服务指的是高校下属的图书馆为高校师生提供包括专利知识普及、专利信息查询、专利申请代理、专利取得维护、专利转让中介等与专利相关的无偿服务。我国高校作为重要的科研机构,本应当在研究科技进而取得专利上取得更加令人欣慰的成就,然而,长期以来我国高校图书馆在开展专利相关服务方面却不如人意,不得不说两者有着密切的因果关系。
2018年中美贸易摩擦加剧,美国通过芯片问题制裁中兴企业让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必须提高科技研究水平才能在国际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而中美5月20日所联合发表的声明称将在知识产权领域开展更加具有实质性的合作。在这种大背景下,我们高校图书馆应当把握契机,充分认识到开展专利相关服务的必要性,进而为推进高校图书馆服务改革,促进高校科技创新添一份力。
一、国内外高校图书馆开展专利相关服务的概况
许多发达国家高校图书馆在专利相关服务上都有所建树,在专利相关服务的量与质上面都较为客观,乃至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模式。相比之下,我国高校图书馆在专利相关服务上却有待加强,不仅开展专利相关服务的高校图书馆少之又少,甚至大多数高校图书馆没有开展专利相关服务的意识,令人遗憾。
高校教育制度与知识产权制度都是从欧美发达国家发展起来的,其配套措施与实施机制都较为完善,在高校图书馆知识产权服务上也不例外。首先,发达国家高校图书馆常设有专门专利相关服务机构。发达国家高校图书馆经常配备著作权办公室又称版权办公室,代表高校处理问题版权问题,如芝加哥大学、密歇根州立大学、俄亥俄州大学等,其中部分著作权办公室也有专利信息服务的职能,可以称为知识产权办公室。发达国家高校图书馆不仅有知识产权办公室,也有专门的专利服务机构,如斯坦福大学的技术许可办公室、牛津大学Isis科技创新公司等。即使有些不具备条件的图书馆没有配备专门的机构,也会将专利服务职能外包给社会企业,保证专利服务到位。其次,发达国家高校图书馆专利服务内容较为全面。发达国家高校图书馆专利服务包括专利知识宣传、专利政策指导、技术中介与项目融资等与专利相关的服务。发达国家高校图书馆专利服务效果较好。发达国家高校图书馆专利服务机构对专利事项进行集中管理,虽然图书馆提供的专利服务大多以营利为目的,但是根据调研发现在这些机构的集中管理下确实促进了高校师生的科技创新,受到高校师生乃至合作企业的认同赞许。总之,发达国家高校图书馆在专利服务上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机制,也取得了较为良好的效果,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在我国,高校教育制度与知识产权制度虽然近些年发展迅速,但是总体还是发展较晚,仍有一些不足的地方,这就直接体现在高校图书馆的专利相关服务上。有调查数据表明,在我国开展专利服务的高校图书馆占调查样本总体的18.1%,可以称为非常稀少,而在开展专利服务内容上也主要以专利知识普及为主、以专利代理服务为辅,并没有全方位地开展专利相关服务。长期以来,我国高校图书馆作为一个信息服务机构,更多仅仅被看作或赋予图书管理的职能,在知识产权服务上缺乏重视,不仅缺乏专门的知识产权机构也缺少与校外相关公司的合作,这直接影响到随后专利服务职能的开展,更难谈及服务的效果或机制。
综合上述情况可知,我国高校图书馆在开展专利相关服务上与国外高校图书馆仍有段距离,而我国高校图书馆积极开展专利相关服务也有更多的现实必要性。
二、我国高校图书馆承担着高校的信息服务职能
我国高校图书馆是高校信息服务职能的法定承担者并且有着良好的信息服务职能基础条件,而专利相关服务是信息服务的一种,因此我国高校图书馆是开展专利相关服务的最优主体。
为促进高校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在2015年曾发布了《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该稿重申了高校图书馆是专门的信息服务机构,应当在知识产权服务上承担更多的责任,而在圖书馆中应当设立专门的机构履行知识产权服务支撑的职能。由此可见,高校图书馆在地位上与职能赋予上都应当对知识产权服务承担相应职责,如果仅由或主要由高校法律办公室或法律顾问来行使知识产权服务的职能与规定相违背。知识产权作为一类法律权利,包含版权、专利权等权利,故此我们可以根据演绎推理得出高校图书馆在专利相关服务上负有职责,高校图书馆必须开展与完善专利相关服务,而上级教育管理部门与知识产权部门也应当依归对此进行即时的指导、督促与管理,从而确保高校图书馆专利相关服务的举行。
除了规则因素,现实因素也影响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职能的履行,而基于现实因素高校图书馆也是开展专利相关服务的最优单位。首先,高校图书馆本身就是信息管理的专门机构,在管理馆内海量图书信息与校外资源协调合作上高校图书馆有充足的经验,而专利相关服务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信息管理与外校资源协调合作,这与高校图书馆的常规工作相契合。其次,高校图书馆配备着更为专业的工作人员,这是其他高校机构无法比拟的。高校图书馆馆员一般要求为既有图书信息管理能力又具备其他专业知识,经常为复合型人才,而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相关信息服务却要求工作人员不仅要具备信息管理能力,还要对于法律政治、理工科学有一定的了解,高校图书馆馆员便更容易符合该要求。
此外,考虑到基础设施问题,高校图书馆也是高校中最适合进行专利相关服务的部门。众所周知,高校图书馆是高校的名片,一个大学的图书馆、信息中心等设施总是较为完善的,在硬件设施上具有相当程度的管理权限与配置能力,这些都是其他高校部门不能比拟的。在软件上面,高校图书馆日常需要处理各类图书信息的管理问题,一般都有较为完善的操作系统,在系统在信息管理上兼容性较高。鉴于专利相关服务必须依赖于一定的基础设施,而高校图书馆在硬件上与软件上都能够符合要求且兼容专利相关服务,具体实操上也有可借鉴的先例,已开展的高校图书馆专利相关服务都较为成功,不存在基础设施的阻碍。 总之,在信息管理、基础设施与人员配备上都具有开展专利相关服务的基本条件。除了我国高校图书馆的信息服务职能,我们也应当关注高校在专利相关服务上的巨大需求。
三、我国高校有着巨大的专利相关服务需求
作为重要科研机构,我国高校有着较强的科研能力,每年申请与取得大量专利,有着巨大的专利相关服务需求。
高校作为高等教育机构,高校师生创新能力较强,有着较强的科研能力。高校制度建立以来,高校便被赋予培养高等人才、研究人才与进行科学研究的职能,我国亦是如此。一方面,我国高校的教师评价系统中,科研成果是占较高权重的一项,高校教师在教学之余每年还要承担一定的科研任务。另一方面,我国高校学生在接受日常高等教育的同时,经常会进行科研活动。研究生特别是理工科研究生自不待言,他们在学习中重要任务就是辅助导师开展科研活动,已经成为高校科研的重要基础力量,而在帮助导师开展科研活动之外也能够以研究生自己的名义主持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与申请专利。本科生、专科生虽然在科研能力上较为逊色,但是国家目前也大力支持本科生、专科生在校期间进行科研创新活动,通过开展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大赛与支持科技创新创业等方式支持本科生、专科生进行相应科研活动,在多年实践中也取得了较为良好的效果。
《2014年中国有效专利调查数据报告》显示,大专院校在有效专利的专利所有人类型中在五种专利所有人类型排行第二,仅次于企业,且十年内基本稳定在19%左右,2014年有效专利是第三、第四、第五名的总和,可以称为相当重要的科研主体。在各校分类中,清华大学与浙江大学以6000多项有效专利名列第一、第二,前十名中后八名高校也平均在2500项有效专利左右,相当可观。有效专利的构成前提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专利的研究与申请到位,另一方面是将已有专利盘活,用于实践生产,而后者往往是将专利制度用到实处的重要内容,高校图书馆开展专利相关服务对于盘活专利将起到重要作用。
《2015年中國专利数据调查报告》称46.5%的专利权人认为阻碍从技术创新活动中获得收益的原因是“有效的融资渠道缺乏,无法支持后续产业化生产所需的资金”,而高校图书馆需要提供的专利相关服务便是包括提供专利信息公开与拓宽专利融资渠道的,以高校图书馆为中介统一公开磋商交易本校相关专利着实降低了交易经济成本与交易时间成本,变相方便了专利的变现与帮助高校师生能够更加专注于科研而没有了专利营销的后顾之忧。与此同时,该报告在“高校和科研单位专利转移和产业化管理措施”的章节中也提出高校和科研单位中有价值的专利处于闲置状态占比67.7%,帮助专利推广的程度上高校为9.1%,而科研机构为21.3%,而高校有价值的专利被不合理低价收购的情况是科研单位的三倍以上,对应的是高校成立专门部门对专利进行管理的仅有0.1%,而科研单位却是高校的12倍,前者与后者之间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正相关。由此,可见在高校中设立专门部门开展专利相关服务是十分有必要的。
《2017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显示:我国专利研发融资生产销售的专业分工水平极低,自行负责全部的环节的比例高达85%;在投入产出情况方面,高校单位投入低且产出少,这说明其资金来源不畅直接影响了后续的产出情况;在有效专利实施率上面,高校平均为12.7%,远低于企业59.2%、科研单位32.5%与个人33.5%,可以说高校的有效实施率是非常令人惊讶的低;专利转让率上,高校仅3%,低于企业5.7%、科研单位3.4%和个人5.6%,与上述专利实施率一样在所有人分类中排行倒数第一;在专利类型占比中,科研机构所有的最具有含金量的发明专利占总体专利比值为80%,相比之下高校仅有56.5%;在影响专利转移转化原因的选项中,高校与科研单位都认为经费支撑不足是重要原因。
总之,高校专利研究过程中,总体投入与产量高,单位专利投入与产量高,专利流程分工不足,专利技术含量较低,专利转化率与转让率较低,有待高校图书馆开展专利相关服务。
四、我国高校师生专利素养有待加强
我国高校师生在了解专利基础知识与掌握专利运作规则上仍有可以提高的空间。
一方面,我国高校师生并不了解专利基础知识。高校专利研究者以理工科院校师生为主,教育内容以理工科为主,这为他们的专利研究提供了很好的科技基础。但是理工科院校在知识产权相关教育方面却略显不足,在高等教育大纲中理工科高校学生所必须接受的法律教育仅仅是《思想品德与法律基础》,里面几乎不涉及知识产权内容,而理工科院校也缺乏开设知识产权课程的意识或基础,这导致有专利研发的高校学生缺乏专利基础知识。高校教师更是如此,他们经常专注于科学研究,乐于公开自己的发明创造,注重于专业上的同行评议而非专利所得利益,并不清楚自己的公开可能造成专利申请上的不利,这反映出高校教师对专利基础知识也并不了解。
另一方面,我国高校师生也没有掌握专利运作规则。一般而言,专利被发明后应当第一时间去专利管理部门即国家专利局申请专利,即使需要在学术会议或学术期刊中展示,也应当在展示后及时去申请,避免自己的成果被抄袭。然而,高校学生研究专利经常是为了一些竞赛,仅仅局限于研究出结果而不关注得到之后的专利利益,当然这与其缺乏相关实操经验也息息相关。对于高校教师,每年更是有大量关于专利的诉讼纠纷与此有关,充分说明高校教师在专利运作规则的掌握上也相当缺乏。
总之,我国高校师生在了解专利基础知识与掌握专利运作规则的不足呼唤我国高校图书馆开展专利相关服务。
五、结语
高校作为重要专利科研机构,目前专利科研情况是不容满意的,而确实与高校专利相关服务不到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为盘活高校的专利科研,促进高校图书馆履行专利相关服务职能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池莲香.我国数字图书馆知识产权研究综述[J].图书馆建设,2014.(8):8-12. [2]徐峰.国外专利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经验与启示[J].科技管理研究,2008.(11):195-197.
[3]Rebecca S. Albitz Copyright Information Management and the University Library: Staffing, Orgnizational Placement and Authority[J].The Jornal of Academic of Academic Librarianship,2013.(39):429-435.
[4]李杉杉,高莹莹,鲍志彦.高校图书馆面向协同创新的专利信息服务模式研究[J].现代情报,2018.(2):101-105.
[5]张羽.基于文献计量的图书馆知识产权保护研究[J].图书馆学刊,2017,(8):118-122.
[6]林青.面向分層次需求的图书馆知识产权服务[J].图书情报工作,2017,(1):66-69.
[7]冯君.基于“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图书馆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体系构建[J].法学与医学,2016,(1):125-130.
[8]戴泳.基于协同创新的高校图书馆知识产权服务研究[J].图书馆学刊,2016,(2):87-89.
[9]范文进.医疗侵权因果关系举证责任缓和制度的设计构想——以《侵权责任法》第58条为例[J].河北法学,2015,(1):174-181.
[10]刘楠.知识产权战略下高校图书馆专利信息服务的探究[J].高校图书情报论坛,2014,(2):28-32.
[11]国家知识产权局.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EB/OL】http://www.sipo.gov.cn/gztz/1099240.htm.
[12]2014年中国有效专利调查数据报告【EB/OL】http://www.sipo.gov.cn/docs/pub/old/tjxx/yjcg/201607/P02016070158 4633098492.pdf.
[13]2015年中国专利数据调查报告【EB/OL】http://www.sipo.gov.cn/docs/pub/old/tjxx/yjcg/201607/P0201607015846330 98492.pdf.
[14]2017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EB/OL】http://www.sipo.gov.cn/docs/2018040310331780991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