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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提高,扩大内需、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以及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大基础建设项目投资,是党中央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宏观调控政策。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财力投资为主,国债、地方债券、银行贷款和各种专项资金投入为辅,多元投资基础建设项目越来越多,作为审计机关怎样在做好基础建设项目审计的同时,还要做好投资效益分析,为各级政府宏观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是摆在审计人员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审计建设项目立项和管理情况
(一)建设项目立项情况
审查建设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重点审计建设单位上报立项文件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是否列入各级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概算等决策过程是否科学严谨,各项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合法。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否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项目的确定是否经有关专家多次论证。对因决策失误或论证不足,盲目上项,重复建设,缺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计划外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应向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审批部门及各级政府,提出严肃审计意见,防范重大的基础建设项目投资损失浪费,把损失降到最低点,力争有限的财力资金和其他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二)建设项目管理情况
1.建设项目概算执行情况
审查建设项目设计概算及调整概算的主要内容是否真实、合理、准确,是否严格按概算批准的内容组织建设,有无夹带项目、置换项目以及多列概算或概算外投资等情况,对竣工项目超概算或漏项问题,要分析原因,提出审计意见或建议。
2.建设项目“四制”建立和执行情况
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的执行情况。重点审查项目的招投标是否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等原则进行,是否存在用不正当的手段承揽工程项目或用高资质的施工队伍参与投标,中标后非法转包,层层分包等违规情况。项目“法人制和监理制”是保证建设项目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来不得半点马虎。工程质量的好坏事关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生产经营正常运行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审计中要审查“两项”制度是否建立,是否存在虚设不实施职责情况,各项内控制度和制约机制是否完善。对审计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特别是重大质量事故或隐患,必要的可聘请专家鉴定,对鉴定的结果增加投资的损失和责任,要责成项目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划清各自应负担的责任。在审查合同制时,重点审查各类合同是否真实有效,有无利用业主优势地位,要求施工方或供货方垫资或压低标价,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或人为抬高、降低价格、搞不法行为。
3.建设项目计划建设工期和完工情况
建设项目的计划建设工期是衡量项目能否按时完工、是否按概算要求如期发挥效益的重要所在,对项目的主观原因和外在因素拖延工期,审计部门要查明原因进行剖析,对那些“钓鱼”项目和“三边”工程,要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审计意见,划清责任,督促建设项目抓紧施工,防止工期一拖再拖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4.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和质量管理情况
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情况。主要是审查项目结算价款和材料设备价款与中标价格是否相符,对工程造价的审核和控制是否有效,结算中有无高估冒算和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重点审核施工过程中较大额度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情况。主要审查建设单位对项目工程质量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及有关手续是否严谨、有效。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是否履行了各自的质量管理职责,是否确立项目法人“终身制”,对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要分析原因追究责任。
5.建设资金的使用和财务管理核算情况
建设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按基建投资计划的要求各项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特别是利用国债资金和世行贷款的项目,地方配套和国内配套资金是否落实,是否按规定专户存储,封闭运行,专款专用,有无以各种名义套取、截留、挤占和挪用建设资金问题,各级政府财政有无滞留和用国债资金平衡财政预算问题。征地补偿和拆迁资金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并延伸审查资金去向情况。
二、审计建设项目成本和决算情况
建设项目成本审计情况。重点审查建设成本是否按规定进行正确归集和计列,单位工程成本是否按概算明细组织核算,其计算是否准确,有无弄虚作假、挤占建设成本和篡项列支等问题,计入成本的各类发票是否真实、合规。在审查工程造价时,定额的选用、材差的计取、费率的计算等是否按规定执行。材料价格的计取是否高于当期准指导价格,是否存在多计取工程量等问题。通过上述审计,计算出工程累计完成的投资总成本,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该核减工程成本的,调减工程成本,该收缴的收缴。
竣工决算情况。审查建设项目是否按规定进行竣工决算和资产移交前各项准备工作,项目的各年度决算报表是否经过财政部门的审批。项目的竣工决算和会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规定并及时准确。工程是否通过竣工验收,所完成的各项资产是否经过明细盘点,往来账项是否经过进一步的核实和双方的确认,所交付使用的各类资产是否办理交付手续。生产单位是否将资产及时入账并按规定进行管理。
三、建设项目投资效果和效益分析
建设项目效果评审。在评审项目的建设速度和建设工期对投资效益发挥的影响时(包括定性、定量分析),审计重点对交付使用后能否正常运转的问题,从投资决策的角度进行分析原因,并确定其数额。2003年度我省对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建设项目行审中发现,个别市污水处理项目,虽然项目已建完,但未能正常运转。其主要原因是运营成本过高,当地财政很难支付所需费用。每年当地财政还得拿出一部分资金维护设备及人员工资和经费支出。因此,该建设项目建设效果不佳。
项目的投资效益评审。审查分析项目的投资效益情况,以项目试生产成本为依据,以同类企业的成本为参考,重点测试或测算项目的财务状况,负债情况和偿还能力及建成后还本付息能力等经济指标。以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基础,以项目预期和同类项目平均先进指标为依据,评价项目决策。同时,运用动态与静态、定量与定性、价值量与实物量、宏观与微观等分析方法,综合分析和评价该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项目经营管理体制探讨性评审。结合项目投资效益评审的成果,以项目建成后还本付息能力和运营成本分析结果为依据,对该项目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进行探讨性评审。通过项目市场化运作、融资方式以及建设经营管理体制等方面调查,揭示现行经营体制中存在的问题,为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要求,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建设项目的审计不同于其他审计,在时间短、任务重的情况下,要合理配置审计力量,抓住审计的重点,认真细致地开展审计工作,查处问题本着以法审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职能。审计和效益分析相结合,根据每个审计项目的实际情况,准确分析投资效果和效益情况,为各级政府宏观决策提供重要的审计依据,防止建设项目资金流失,使建设项目早日发挥出应有的效益。
一、审计建设项目立项和管理情况
(一)建设项目立项情况
审查建设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重点审计建设单位上报立项文件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是否列入各级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概算等决策过程是否科学严谨,各项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合法。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否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项目的确定是否经有关专家多次论证。对因决策失误或论证不足,盲目上项,重复建设,缺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计划外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应向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审批部门及各级政府,提出严肃审计意见,防范重大的基础建设项目投资损失浪费,把损失降到最低点,力争有限的财力资金和其他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二)建设项目管理情况
1.建设项目概算执行情况
审查建设项目设计概算及调整概算的主要内容是否真实、合理、准确,是否严格按概算批准的内容组织建设,有无夹带项目、置换项目以及多列概算或概算外投资等情况,对竣工项目超概算或漏项问题,要分析原因,提出审计意见或建议。
2.建设项目“四制”建立和执行情况
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的执行情况。重点审查项目的招投标是否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等原则进行,是否存在用不正当的手段承揽工程项目或用高资质的施工队伍参与投标,中标后非法转包,层层分包等违规情况。项目“法人制和监理制”是保证建设项目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来不得半点马虎。工程质量的好坏事关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生产经营正常运行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审计中要审查“两项”制度是否建立,是否存在虚设不实施职责情况,各项内控制度和制约机制是否完善。对审计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特别是重大质量事故或隐患,必要的可聘请专家鉴定,对鉴定的结果增加投资的损失和责任,要责成项目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划清各自应负担的责任。在审查合同制时,重点审查各类合同是否真实有效,有无利用业主优势地位,要求施工方或供货方垫资或压低标价,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或人为抬高、降低价格、搞不法行为。
3.建设项目计划建设工期和完工情况
建设项目的计划建设工期是衡量项目能否按时完工、是否按概算要求如期发挥效益的重要所在,对项目的主观原因和外在因素拖延工期,审计部门要查明原因进行剖析,对那些“钓鱼”项目和“三边”工程,要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审计意见,划清责任,督促建设项目抓紧施工,防止工期一拖再拖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4.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和质量管理情况
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情况。主要是审查项目结算价款和材料设备价款与中标价格是否相符,对工程造价的审核和控制是否有效,结算中有无高估冒算和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重点审核施工过程中较大额度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情况。主要审查建设单位对项目工程质量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及有关手续是否严谨、有效。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是否履行了各自的质量管理职责,是否确立项目法人“终身制”,对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要分析原因追究责任。
5.建设资金的使用和财务管理核算情况
建设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按基建投资计划的要求各项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特别是利用国债资金和世行贷款的项目,地方配套和国内配套资金是否落实,是否按规定专户存储,封闭运行,专款专用,有无以各种名义套取、截留、挤占和挪用建设资金问题,各级政府财政有无滞留和用国债资金平衡财政预算问题。征地补偿和拆迁资金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并延伸审查资金去向情况。
二、审计建设项目成本和决算情况
建设项目成本审计情况。重点审查建设成本是否按规定进行正确归集和计列,单位工程成本是否按概算明细组织核算,其计算是否准确,有无弄虚作假、挤占建设成本和篡项列支等问题,计入成本的各类发票是否真实、合规。在审查工程造价时,定额的选用、材差的计取、费率的计算等是否按规定执行。材料价格的计取是否高于当期准指导价格,是否存在多计取工程量等问题。通过上述审计,计算出工程累计完成的投资总成本,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该核减工程成本的,调减工程成本,该收缴的收缴。
竣工决算情况。审查建设项目是否按规定进行竣工决算和资产移交前各项准备工作,项目的各年度决算报表是否经过财政部门的审批。项目的竣工决算和会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规定并及时准确。工程是否通过竣工验收,所完成的各项资产是否经过明细盘点,往来账项是否经过进一步的核实和双方的确认,所交付使用的各类资产是否办理交付手续。生产单位是否将资产及时入账并按规定进行管理。
三、建设项目投资效果和效益分析
建设项目效果评审。在评审项目的建设速度和建设工期对投资效益发挥的影响时(包括定性、定量分析),审计重点对交付使用后能否正常运转的问题,从投资决策的角度进行分析原因,并确定其数额。2003年度我省对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建设项目行审中发现,个别市污水处理项目,虽然项目已建完,但未能正常运转。其主要原因是运营成本过高,当地财政很难支付所需费用。每年当地财政还得拿出一部分资金维护设备及人员工资和经费支出。因此,该建设项目建设效果不佳。
项目的投资效益评审。审查分析项目的投资效益情况,以项目试生产成本为依据,以同类企业的成本为参考,重点测试或测算项目的财务状况,负债情况和偿还能力及建成后还本付息能力等经济指标。以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基础,以项目预期和同类项目平均先进指标为依据,评价项目决策。同时,运用动态与静态、定量与定性、价值量与实物量、宏观与微观等分析方法,综合分析和评价该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项目经营管理体制探讨性评审。结合项目投资效益评审的成果,以项目建成后还本付息能力和运营成本分析结果为依据,对该项目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进行探讨性评审。通过项目市场化运作、融资方式以及建设经营管理体制等方面调查,揭示现行经营体制中存在的问题,为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要求,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建设项目的审计不同于其他审计,在时间短、任务重的情况下,要合理配置审计力量,抓住审计的重点,认真细致地开展审计工作,查处问题本着以法审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职能。审计和效益分析相结合,根据每个审计项目的实际情况,准确分析投资效果和效益情况,为各级政府宏观决策提供重要的审计依据,防止建设项目资金流失,使建设项目早日发挥出应有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