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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资本市场结构,促进股票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建立创业板市场。
——2008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4月份,肯定会拿出来跟大家见面。
——2008年3月5日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创业板相关管理办法将在“两会”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998年,当时的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向国务院提出了“尽早研究设立创业板块股票市场”的问题。十年之间,几经波折,《创业板发行上市管理办法》(草案)终于在2007年8月22日获得国务院批准。
2008年,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1月16日至17日举行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年将加快推出创业板,并争取在上半年推出。此消息一出,创业板立刻成为了资本市场各方关注的明星。
五一前后有望推出
2007年12月,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正式定调创业板:“创业板市场要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突出三个重点:一是重点服务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二是重点服务于统筹城乡与区域协调发展,推进经济质量的整体提高:三是重点服务于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持续发展能力”。2008年3月7日,尚福林进一步指出,监管部门对创业板的监管将有别于主板市场。监管部门拟专门针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设立发审委,发行审核制度将与主板市场有所区别。出于市场安全性考虑,创业板上市公司在产业上会注重多元化,不会倾向于某类公司。
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在今年的“两会”期间表示,创业板成功的关键是设计透明的游戏规则,其建立后能否健康运行,还有待研究。关于创业板市场与深圳交易所现有的中小企业板的区别,他表示,中小企业板为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主业突出的中小企业拓展了直接融资渠道,已经迈出了科技与资本有效结合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一步。但我国尚未建立适合企业不同发展阶段所需要的多层次资本市場体系,风险投资业特别是本土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发展不足,大批具有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成长潜力的企业,由于资金来源匮乏而使其发展势头受阻。因此,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支持我国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和自主创新经济体系的构建,资本市场责无旁贷。
证监会前副主席屠光绍则认为,开创业板市场实际上是三位一体。首先就要有创业企业,这个在中国不成问题。现在还缺了两位:一是前期机构投资者,主要是风险投资(VC)和私募股权投资(PE);另外是创业板市场。
证监会市场监管部副主任欧阳泽华针对创业板的具体细则透露,在目前情况下创业板不会允许亏损的企业上市。
关于创业板推出的具体时间表,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长陈东征的解释是,“五一”节前推出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的可能性较大,“五一”节后有望推出首批创业板上市公司。创业板具体将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公布征求意见稿,第二阶段正式公布创业板细则,第三阶段选择企业挂牌上市。而创业板推出之后,主要的挑战集中在监管上。创业板必须有门槛标准,原则上采取批量上市,私募股权投资、风投也会有禁售期。
而深交所副总经理陈鸿桥提出,创业板将“优中选优”。他说:“拟上市企业跟同类型的企业比,或者跟其他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比,处于什么样的位置。在创新方面是不是领先?有没有引领行业发展趋势的能力?综合各种因素,至少要有一点能靠得上边,不是简单地说最低条件达到了创业板条件,或者也达到了中小板条件,就能上市。”
1000万与5500万的交易
2008年3月21日下午5时,几易其稿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终于正式揭开面纱,由证监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随着创业板推出进程的进一步明朗化,各家券商间的“跑马圈地”也渐进高潮。除了一些没有做小项目习惯的券商以外,其他券商在项目储备上都做足了功课。达晨创投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晏小平表示,公司内部已经成立了创业板部,储备了一大批项目,主要分布在珠三角、长三角和北京等地。
除了券商的热情之外,一些中小企业在创业板即将推出的前夕也显出了很强的冲动,纷纷主动联系券商。“深交所一开始肯定会从严”,一位在深圳从事券商投行业务的朋友告诉记者,“虽然我们手上已经储备了三四十个项目,但深交所能看中的肯定很少。”
在采访中记者还获悉,券商对即将公布的创业板保荐人制度细则也十分关注。这主要因为创业板企业规模偏下、融资额有限,券商提取的保荐费用少,但承担的风险却较高,从而可能出现风险和收益不均衡的问题。一位资深保荐人告诉记者,“现在还不知道保荐创业板企业的具体程序,如果与保荐主板企业的程序基本相同的话,创业板的保荐费肯定不会降”。他又进一步透露,“每家券商的价位不同,但现在业内对1000万这个价格是基本认同的,有些在中小企业项目上较知名的券商行情大约是1800万保底。”记者有些质疑这个与中小企业板保荐费同等的价位是否会打压创业板企业上市融资的热情,但他很自信地表示,这个价位对一些企业还是很具吸引力的,“花1000万的融资成本就可换来5000万的融资机会。企业是愿意做这个交易的”。
针对保荐创业板企业的风险问题,该保荐人表示,“在保荐人对企业进行了尽职的调查之后,企业自身的发展风险不能再简单地归于保荐人承担”,“现在就看游戏规则怎么制定。政策制定者同样面临很大的难度,需要找到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因此四月份要出台的是‘征求意见稿’。”
有人认为创业板能吸引券商蜂拥而上,为以后的项目做培育是其次,更重要的是为今后的直投业务做准备。对此,该保荐人表示他个人认为直投业务随创业板的推出而很快开放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创业板业务由证监会发行部负责,而直投业务则是在机构部的权责范围之内”。同时,他补充道,券商在保荐企业上市的过程中有机会对企业进行较深入的了解,这对于券商发掘优质的直投资源是有帮助的。
——2008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4月份,肯定会拿出来跟大家见面。
——2008年3月5日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创业板相关管理办法将在“两会”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998年,当时的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向国务院提出了“尽早研究设立创业板块股票市场”的问题。十年之间,几经波折,《创业板发行上市管理办法》(草案)终于在2007年8月22日获得国务院批准。
2008年,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1月16日至17日举行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年将加快推出创业板,并争取在上半年推出。此消息一出,创业板立刻成为了资本市场各方关注的明星。
五一前后有望推出
2007年12月,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正式定调创业板:“创业板市场要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突出三个重点:一是重点服务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二是重点服务于统筹城乡与区域协调发展,推进经济质量的整体提高:三是重点服务于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持续发展能力”。2008年3月7日,尚福林进一步指出,监管部门对创业板的监管将有别于主板市场。监管部门拟专门针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设立发审委,发行审核制度将与主板市场有所区别。出于市场安全性考虑,创业板上市公司在产业上会注重多元化,不会倾向于某类公司。
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在今年的“两会”期间表示,创业板成功的关键是设计透明的游戏规则,其建立后能否健康运行,还有待研究。关于创业板市场与深圳交易所现有的中小企业板的区别,他表示,中小企业板为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主业突出的中小企业拓展了直接融资渠道,已经迈出了科技与资本有效结合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一步。但我国尚未建立适合企业不同发展阶段所需要的多层次资本市場体系,风险投资业特别是本土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发展不足,大批具有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成长潜力的企业,由于资金来源匮乏而使其发展势头受阻。因此,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支持我国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和自主创新经济体系的构建,资本市场责无旁贷。
证监会前副主席屠光绍则认为,开创业板市场实际上是三位一体。首先就要有创业企业,这个在中国不成问题。现在还缺了两位:一是前期机构投资者,主要是风险投资(VC)和私募股权投资(PE);另外是创业板市场。
证监会市场监管部副主任欧阳泽华针对创业板的具体细则透露,在目前情况下创业板不会允许亏损的企业上市。
关于创业板推出的具体时间表,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长陈东征的解释是,“五一”节前推出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的可能性较大,“五一”节后有望推出首批创业板上市公司。创业板具体将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公布征求意见稿,第二阶段正式公布创业板细则,第三阶段选择企业挂牌上市。而创业板推出之后,主要的挑战集中在监管上。创业板必须有门槛标准,原则上采取批量上市,私募股权投资、风投也会有禁售期。
而深交所副总经理陈鸿桥提出,创业板将“优中选优”。他说:“拟上市企业跟同类型的企业比,或者跟其他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比,处于什么样的位置。在创新方面是不是领先?有没有引领行业发展趋势的能力?综合各种因素,至少要有一点能靠得上边,不是简单地说最低条件达到了创业板条件,或者也达到了中小板条件,就能上市。”
1000万与5500万的交易
2008年3月21日下午5时,几易其稿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终于正式揭开面纱,由证监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随着创业板推出进程的进一步明朗化,各家券商间的“跑马圈地”也渐进高潮。除了一些没有做小项目习惯的券商以外,其他券商在项目储备上都做足了功课。达晨创投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晏小平表示,公司内部已经成立了创业板部,储备了一大批项目,主要分布在珠三角、长三角和北京等地。
除了券商的热情之外,一些中小企业在创业板即将推出的前夕也显出了很强的冲动,纷纷主动联系券商。“深交所一开始肯定会从严”,一位在深圳从事券商投行业务的朋友告诉记者,“虽然我们手上已经储备了三四十个项目,但深交所能看中的肯定很少。”
在采访中记者还获悉,券商对即将公布的创业板保荐人制度细则也十分关注。这主要因为创业板企业规模偏下、融资额有限,券商提取的保荐费用少,但承担的风险却较高,从而可能出现风险和收益不均衡的问题。一位资深保荐人告诉记者,“现在还不知道保荐创业板企业的具体程序,如果与保荐主板企业的程序基本相同的话,创业板的保荐费肯定不会降”。他又进一步透露,“每家券商的价位不同,但现在业内对1000万这个价格是基本认同的,有些在中小企业项目上较知名的券商行情大约是1800万保底。”记者有些质疑这个与中小企业板保荐费同等的价位是否会打压创业板企业上市融资的热情,但他很自信地表示,这个价位对一些企业还是很具吸引力的,“花1000万的融资成本就可换来5000万的融资机会。企业是愿意做这个交易的”。
针对保荐创业板企业的风险问题,该保荐人表示,“在保荐人对企业进行了尽职的调查之后,企业自身的发展风险不能再简单地归于保荐人承担”,“现在就看游戏规则怎么制定。政策制定者同样面临很大的难度,需要找到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因此四月份要出台的是‘征求意见稿’。”
有人认为创业板能吸引券商蜂拥而上,为以后的项目做培育是其次,更重要的是为今后的直投业务做准备。对此,该保荐人表示他个人认为直投业务随创业板的推出而很快开放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创业板业务由证监会发行部负责,而直投业务则是在机构部的权责范围之内”。同时,他补充道,券商在保荐企业上市的过程中有机会对企业进行较深入的了解,这对于券商发掘优质的直投资源是有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