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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多哈发展议程谈判为中国提供了一个极好的机会,促使其在世界范围内与许多国家发展进一步的贸易关系。
中国在多哈谈判中起着建设性的作用,中国完全可以在市场准入问题上发挥主导作用,这对中国的进出口商及整个贸易体系都具有重大意义。
中国作为WTO的新成员,在加入过程中做出了一系列重大的市场开放承诺。中国承诺的范围很广,包括货物、农业和服务业。这些承诺不仅反映出中国对全球贸易体系的重要性,同时也表明中国为加入WTO在这三个主要领域做出的全面承诺,虽然这也是所有新加入成员同样要做的。中国作为WTO成员,目前正积极参与多哈发展议程谈判,不难预料中国国内各界将会关注中国在谈判中能够或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哪种类型的结果将会有益于中国和它的贸易伙伴。
从全球角度来讲,大多数国家的最大贸易伙伴基本上都是邻国。加拿大是美国最大的贸易伙伴,日本把中国看作其2004年的最大贸易伙伴,这是考虑到中国加入了WTO并继续进行贸易自由化。对于亚洲的许多国家而言,由于本地区各国之间“最惠国”关税税率较高及自由贸易协定较少,邻国之间的贸易没有达到应有的繁荣程度。中国已开始逐步通过中国与东盟进行自由贸易区的谈判来解决这一问题,并在考虑与澳大利亚等其他地区的生产国进行同样的谈判。WTO多哈发展议程谈判为中国提供了一个极好的机会,促使其在世界范围内与许多国家发展进一步的贸易关系。但亚洲和其他主要发展中国家的关税约束水平远高于中国的关税约束水平,在服务部门自由化承诺上也远低于中国。因此,笔者认为,中国应在多哈发展议程中重视市场准入谈判的四个方面:农业、非农市场准入、服务承诺和贸易便利化。虽然农业补贴不是中国优先谈判议题(如其他国家正在寻求那样),所有成员进一步限制农业补贴,有益于中国和大多数WTO成员。因此,中国应在谈判中支持对农业补贴领域加强纪律约束。
农产品和非农产品关税自由化
WTO曾发布了一份专题研究报告,题为“市场准入:未完成的任务,后乌拉圭回合目录和议题”。报告从各种不同的角度对市场准入问题进行了分析。分析表明,通过工业品和农产品的进一步贸易自由化亚洲内部可以拓展潜在的贸易机会。发展中国家通常增长潜力巨大,但大多数产品没有约束关税,即使约束了水平也非常高。
相对而言,据WTO秘书处估算,中国在全面履行准入关税承诺后,其农产品平均进口关税为15.0%,工业品的平均进口关税为8.9%。
在此情形下,如果邻国及其他贸易伙伴在多哈谈判中做出重大关税减让,中国必定获益。中国已在多哈回合框架协议中要求,作为一名新成员只承担比其他成员低的减让义务。但即使中国做出与其他的发达或发展中国家同等的减让幅度,中国仍能获益。
许多WTO成员的农产品和非农产品的约束关税水平远远高于中国,中国应在多哈谈判中,在农业以及非农市场准入谈判中推动更大的贸易自由化,包括在发展中国家之间贸易自由化。因为通过别国降低关税,中国的出口将得以扩大。
多哈谈判强调针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和差别待遇。中国或许希望在今年谈判中,看到谈判模式包含着对发展中国家的差别待遇。然而,对发展中国家的差别待遇越小,结果将对中国出口越有利。以工业品为例,如果发展中国家的降幅是30%而不是40%,印度的关税约束将会从59%降到41.3%(如果进行40%减让,印度的关税约束将降到35.4%,;如果进行35%的减让,印度的关税约束将降到38.4%)。因此,对印度或任何其他以发展中国家身份来主张特殊和差别待遇的国家而言,差别越大,减让就越小。作为新成员,中国也将会享受被减轻了的义务。但平均来看,较对于邻国和其他发展中成员所享受到的特殊和差别减让而言,中国享受到的被减轻了的义务不再那么重要。与发达国家相比,若中国能把其义务减掉一半,中国可以保持一个1.3个百分点的额外关税(平均来看),但是像印度这样的国家,每获得5个百分点的优惠,在其自由化承诺上,就能够降低4个百分点。
中国可以发挥领导作用,推动其他WTO成员寻求协调关税。总体而言,发展中国家在大范围产品上的协调关税是一项重要的自由化举措,对中国而言这是相对减轻了的自由化,因为中国已在市场准入上做出过重大承诺。
服务业自由化
在服务业方面,与其他众多的WTO成员、特别是亚洲和南美洲的发展中国家相比,中国已在一系列的服务部门做出了相对广泛的市场准入承诺(接受12类大项中的9项承诺,只排除了“健康”,“娱乐、文化和体育”,以及“其他”。)中国加入议定书服务业附件9(服务业特定承诺时间表)长达51页,与之相比,而印度只有17页。
随着中国主要服务行业的能力、技术能力及基础设施的迅速拓展,亚洲各国之间的自由化应为中国的服务提供者带来更多的机会,并为中国的服务购买者提供更多的选择。
中国有机会在许多国家间寻求服务业自由化上的协调,包括那些亚洲国家,其认为中国的服务提供者享有如他国服务提供者进入中国市场一样的进入他国市场的市场准入。在中国现有承诺基础上,附加以额外自由化而形成标准的服务部门系列承诺,将会促进在服务领域的区域一体化。因为服务部门将在中国的整体经济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个领域对在中国国内以及主要贸易伙伴内的平衡发展非常关键。
贸易便利化
随着中国近年来贸易的快速增长,没有几个国家应能比中国更好地理解确保高效率地将货物运进和运出市场的必要性。中国的企业每天都面临着挑战,获取零部件来完成制造生产或者需要货物迅速进入外国市场以满足购买者的合同要求。数量庞大、价值高昂的货物通过服务业来运输,这些服务业关注于更快速度的运送,来满足国际商务日益增长的复杂性。所以,企业对进出一国的快速货物清关的需求是显而易见的。
同时,政府要有紧迫的关于货物进出一国以及安全关切和税收关切的信息公开需求,这些问题可能会在货物移动的过程中产生,而并未被适当标明或得到合法授权。这些需求和关切伴随着某些发展中国家成员的有限能力,意味着商业对物流和清关的需求因政府确保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的努力而受到挫折。
由于中国与亚洲和世界其他地区的众多发展中国家有着紧密的关系,中国应能够充分理解弱小国家可能在某些类型贸易便利化措施上遇到的困难。若要充分实现中国和其他WTO成员的贸易潜力,找到既能加快物流又可解决有些成员关切的解决方案是至关重要的。
在这个领域,如果中国带头促进谈判并且找到可接受的解决问题的办法,这将会对中国的进出口有益,对全球贸易体系也有益。
结论
对其自身以及全球上的所有贸易伙伴而言,中国加入WTO都是一件大事。成员地位为近年来中国经济持续而强有力增长做出了贡献。中国在多哈谈判中起着建设性的作用,中国完全可以在市场准入问题上发挥主导作用,这对中国的进出口商及整个贸易体系都具有重大意义。推动所有国家,包括发达的发展中国家开放市场,能在亚洲和全球范围促成更紧密的经济合作和发展。
(译、校者单位:商务部世贸司)
作者简介
特伦斯·斯图尔特 (Terence P·Stewart),美国斯图尔特·斯图尔特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主要业务领域为国际贸易事务及海关法,是美国公认的国际贸易法专家。美国乔治城大学法学博士,哈佛大学工商管理硕士,HolyCross学院学士。他于1999年获得乌克兰外贸学院荣誉博士学位,并在2000年被俄罗斯科学院欧洲学院学术委员会授予政治学荣誉博士学位。现任美国乔治城大学法学院的兼职教授,专门从事世贸组织课程的教学。
斯图尔特是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顾问委员会成员、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司法顾问委员会成员、美国律师协会国际法部指导组成员、乌克兰政府关于加入关贸总协定及世贸组织政府团的技术顾问。他还是世贸组织反补贴措施委员会永久专家组成员。
中国在多哈谈判中起着建设性的作用,中国完全可以在市场准入问题上发挥主导作用,这对中国的进出口商及整个贸易体系都具有重大意义。
中国作为WTO的新成员,在加入过程中做出了一系列重大的市场开放承诺。中国承诺的范围很广,包括货物、农业和服务业。这些承诺不仅反映出中国对全球贸易体系的重要性,同时也表明中国为加入WTO在这三个主要领域做出的全面承诺,虽然这也是所有新加入成员同样要做的。中国作为WTO成员,目前正积极参与多哈发展议程谈判,不难预料中国国内各界将会关注中国在谈判中能够或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哪种类型的结果将会有益于中国和它的贸易伙伴。
从全球角度来讲,大多数国家的最大贸易伙伴基本上都是邻国。加拿大是美国最大的贸易伙伴,日本把中国看作其2004年的最大贸易伙伴,这是考虑到中国加入了WTO并继续进行贸易自由化。对于亚洲的许多国家而言,由于本地区各国之间“最惠国”关税税率较高及自由贸易协定较少,邻国之间的贸易没有达到应有的繁荣程度。中国已开始逐步通过中国与东盟进行自由贸易区的谈判来解决这一问题,并在考虑与澳大利亚等其他地区的生产国进行同样的谈判。WTO多哈发展议程谈判为中国提供了一个极好的机会,促使其在世界范围内与许多国家发展进一步的贸易关系。但亚洲和其他主要发展中国家的关税约束水平远高于中国的关税约束水平,在服务部门自由化承诺上也远低于中国。因此,笔者认为,中国应在多哈发展议程中重视市场准入谈判的四个方面:农业、非农市场准入、服务承诺和贸易便利化。虽然农业补贴不是中国优先谈判议题(如其他国家正在寻求那样),所有成员进一步限制农业补贴,有益于中国和大多数WTO成员。因此,中国应在谈判中支持对农业补贴领域加强纪律约束。
农产品和非农产品关税自由化
WTO曾发布了一份专题研究报告,题为“市场准入:未完成的任务,后乌拉圭回合目录和议题”。报告从各种不同的角度对市场准入问题进行了分析。分析表明,通过工业品和农产品的进一步贸易自由化亚洲内部可以拓展潜在的贸易机会。发展中国家通常增长潜力巨大,但大多数产品没有约束关税,即使约束了水平也非常高。
相对而言,据WTO秘书处估算,中国在全面履行准入关税承诺后,其农产品平均进口关税为15.0%,工业品的平均进口关税为8.9%。
在此情形下,如果邻国及其他贸易伙伴在多哈谈判中做出重大关税减让,中国必定获益。中国已在多哈回合框架协议中要求,作为一名新成员只承担比其他成员低的减让义务。但即使中国做出与其他的发达或发展中国家同等的减让幅度,中国仍能获益。
许多WTO成员的农产品和非农产品的约束关税水平远远高于中国,中国应在多哈谈判中,在农业以及非农市场准入谈判中推动更大的贸易自由化,包括在发展中国家之间贸易自由化。因为通过别国降低关税,中国的出口将得以扩大。
多哈谈判强调针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和差别待遇。中国或许希望在今年谈判中,看到谈判模式包含着对发展中国家的差别待遇。然而,对发展中国家的差别待遇越小,结果将对中国出口越有利。以工业品为例,如果发展中国家的降幅是30%而不是40%,印度的关税约束将会从59%降到41.3%(如果进行40%减让,印度的关税约束将降到35.4%,;如果进行35%的减让,印度的关税约束将降到38.4%)。因此,对印度或任何其他以发展中国家身份来主张特殊和差别待遇的国家而言,差别越大,减让就越小。作为新成员,中国也将会享受被减轻了的义务。但平均来看,较对于邻国和其他发展中成员所享受到的特殊和差别减让而言,中国享受到的被减轻了的义务不再那么重要。与发达国家相比,若中国能把其义务减掉一半,中国可以保持一个1.3个百分点的额外关税(平均来看),但是像印度这样的国家,每获得5个百分点的优惠,在其自由化承诺上,就能够降低4个百分点。
中国可以发挥领导作用,推动其他WTO成员寻求协调关税。总体而言,发展中国家在大范围产品上的协调关税是一项重要的自由化举措,对中国而言这是相对减轻了的自由化,因为中国已在市场准入上做出过重大承诺。
服务业自由化
在服务业方面,与其他众多的WTO成员、特别是亚洲和南美洲的发展中国家相比,中国已在一系列的服务部门做出了相对广泛的市场准入承诺(接受12类大项中的9项承诺,只排除了“健康”,“娱乐、文化和体育”,以及“其他”。)中国加入议定书服务业附件9(服务业特定承诺时间表)长达51页,与之相比,而印度只有17页。
随着中国主要服务行业的能力、技术能力及基础设施的迅速拓展,亚洲各国之间的自由化应为中国的服务提供者带来更多的机会,并为中国的服务购买者提供更多的选择。
中国有机会在许多国家间寻求服务业自由化上的协调,包括那些亚洲国家,其认为中国的服务提供者享有如他国服务提供者进入中国市场一样的进入他国市场的市场准入。在中国现有承诺基础上,附加以额外自由化而形成标准的服务部门系列承诺,将会促进在服务领域的区域一体化。因为服务部门将在中国的整体经济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个领域对在中国国内以及主要贸易伙伴内的平衡发展非常关键。
贸易便利化
随着中国近年来贸易的快速增长,没有几个国家应能比中国更好地理解确保高效率地将货物运进和运出市场的必要性。中国的企业每天都面临着挑战,获取零部件来完成制造生产或者需要货物迅速进入外国市场以满足购买者的合同要求。数量庞大、价值高昂的货物通过服务业来运输,这些服务业关注于更快速度的运送,来满足国际商务日益增长的复杂性。所以,企业对进出一国的快速货物清关的需求是显而易见的。
同时,政府要有紧迫的关于货物进出一国以及安全关切和税收关切的信息公开需求,这些问题可能会在货物移动的过程中产生,而并未被适当标明或得到合法授权。这些需求和关切伴随着某些发展中国家成员的有限能力,意味着商业对物流和清关的需求因政府确保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的努力而受到挫折。
由于中国与亚洲和世界其他地区的众多发展中国家有着紧密的关系,中国应能够充分理解弱小国家可能在某些类型贸易便利化措施上遇到的困难。若要充分实现中国和其他WTO成员的贸易潜力,找到既能加快物流又可解决有些成员关切的解决方案是至关重要的。
在这个领域,如果中国带头促进谈判并且找到可接受的解决问题的办法,这将会对中国的进出口有益,对全球贸易体系也有益。
结论
对其自身以及全球上的所有贸易伙伴而言,中国加入WTO都是一件大事。成员地位为近年来中国经济持续而强有力增长做出了贡献。中国在多哈谈判中起着建设性的作用,中国完全可以在市场准入问题上发挥主导作用,这对中国的进出口商及整个贸易体系都具有重大意义。推动所有国家,包括发达的发展中国家开放市场,能在亚洲和全球范围促成更紧密的经济合作和发展。
(译、校者单位:商务部世贸司)
作者简介
特伦斯·斯图尔特 (Terence P·Stewart),美国斯图尔特·斯图尔特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主要业务领域为国际贸易事务及海关法,是美国公认的国际贸易法专家。美国乔治城大学法学博士,哈佛大学工商管理硕士,HolyCross学院学士。他于1999年获得乌克兰外贸学院荣誉博士学位,并在2000年被俄罗斯科学院欧洲学院学术委员会授予政治学荣誉博士学位。现任美国乔治城大学法学院的兼职教授,专门从事世贸组织课程的教学。
斯图尔特是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顾问委员会成员、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司法顾问委员会成员、美国律师协会国际法部指导组成员、乌克兰政府关于加入关贸总协定及世贸组织政府团的技术顾问。他还是世贸组织反补贴措施委员会永久专家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