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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深入教育改革的背景下,学习型社会的建设需要在各类教育形式间加强沟通与合作。自学考试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之间学分互认机制建立的需要遵循学分互认的基本原则,并制定适合我国成人教育实际情况的规范程序。实现成人高等教育资源共享,为学生终身学习和自主学习提供支持。
关键词: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分互认;互认机制
中图分类号:G72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5-9214(2016)01-0286-02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加之互联网技术的快速进步,实现院校间的课程、师资、设施等方面的资源共享已经有了足够的技术支持,院校间可以通过协同投入达到各自的办学目的,学分互认制度在高等院校合作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自学考试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重要的一部分,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载体。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出的“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要求,四川省2013年已经开始了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学分制改革,因此,随着学分制改革的深入,在自学考试与成人高等教育间实施学分互认能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实现教育资源的共享,满足学生继续学习、终身学习的要求。自学考试在今后的发展中必须加强与其他教育形式的沟通与合作,努力搭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立交桥”。
目前有不少国家对学分互认和转移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实践,其中欧洲学分转换和累计系统(European Credit Accomulation and Transfer System,缩写为ECTS)、美国的学分互认和课程衔接、澳大利亚资格框架、韩国“学分银行”体系、加拿大的学分转移制度等都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效果并累计了相当的经验。根据各国学分互认的发展过程我们发现顺利实施院校间、不同学习形式间的学分互认要建立一套可行的学分互认机制。
一、学分互认的基本原则
学分互认是指学生在一个学校接受教学过程中完成课程学业所取得的学分被另一个学校所承认,或是在一种教育形式接受教学过程中完成课程学业所取得的学分被另一种教育形式所承认。
自学考试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学分互认必须遵守的原则是学分的互认必须是在同类课程之间进行,通过不同学习形式的课程进行比较最终得出不同课程之间是全部还是部分的互认。学分互认是课程学分在不同学习形式之间转换的一种重要的方法,相同课程的学分可以通过学分互认进行直接的转换问题,为了实现课程学分之间的有效转换,对于相似的课程还可以通过学分折算和学分补偿等方法来实现课程的学分的转换。
二、学分互认的规范程序
为使学分互认工作准确、有序地进行,学分互认应在规范的程序下进行操作。通过欧美等国的学分互认经验,笔者认为一个比较可行的学分互认程序如图1所示:
图1
三、自学考试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分互认的机制建立
(一)教育主管部门的参与及政策的支持
通过研究欧美及澳大利亚等教育发达国家的学分互换实施过程发现,这些国家的学分转换体系的建立都有政府参与和政策支持。
自学考试和成人高等教育的学分互认,涉及不同院校、不同学习形式的分管机构,仅靠学校的一己之力难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学分互认与转换。要实现自学考试和成人高等教育的学分互认需要教育主管部门的参与,进行宏观调控,统筹协调各方关系,并制定相关政策予以支持,才能为体系的建立提供根本保证。
(二)建立学分管理机构
从国外的实践经验来看,学分互认和转换的顺利实施需要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学分互认和转换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需要处理庞大的信息和数据,并提供大量咨询和服务。欧洲学分转换和累计系统实行过程中,欧委会就直接参与规划和协调,各国的大学也设立了与之相关的办公室,而人数众多的顾问和协调员确保了机构的正常运作。因此,建立自学考试和成人高等教育的学分互认体系并保证顺利运转,就必须建立完善的学分管理机构(如图1所示),来负责组织研发和认证教育质量标准及运行规则,处理课程标准制定、学分计算标准制定、教学质量评估、课程发布、学习档案管理、学分认证等一系列的问题。同时各院校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实施机构,来确保学分制课程的教学、学生课程学习档案的建立及管理,课程学分的认定等顺利实施。
(三)制定学分互认和转换规范及流程
欧美及澳大利亚等教育发达国家在对于不同教育类型的学分进行互认与转换时都事先设定了相应的国家或行业规范及标准,因此,在有权威的规范及标准依据情况下,学分互认就只是不同机构、不同院校之间的开放性态度问题,学分转换也只是不同机构之间的具体实施问题。
由此可见,实施学分互认和转换需要科学的转换机制和规范的标准。所以,自学考试和成人高等教育学分互认的实施需要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研发和制定规范的课程标准(如图1所示),为学习者在不同院校、不同类型的学习中获得的学分进行互认与转换提供科学、规范的标准。并在现有学历资格、职业资格体系基础上,构建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相互贯通的终身学习国家资格框架,建立统一的教育成果认证、学分互认与转换制度及机制,规范学分标准和质量内涵,实现学习者在不同教育机构获得的学分和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积累与转换。
四、结语
在教育改革逐步深化,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构筑人才培养立交桥,促进学习型社会的大趋势下,自学考试和成人高等教育学分互认机制的建立是迫在眉睫的事情。而国际、国内在学分互认的探索与实践中也提供了可以借鉴的经验,在遵循学分互认的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建立自学考试和成人高等教育学分互认机制,并制定符合我国成人教育实际情况的规范程序,实现教学资源的充分整合,发挥高等教育整体优势和办学效益,提高教学质量。上文提到的学分管理机构的设立不可一蹴而就,但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和高等教育学校可以在自学考试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中选择个别专业或者个别课程进行学分互认的试点。探索和建立学分互认机制,累积自学考试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分互认实施的经验。
(作者单位:西华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基金项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自学考试分会2013至2015年度科研课题《基于学分制的自学考试与成人高等教育学分互认机制研究》。
参考文献:
[1]European Communities.ECTS Users′ Guide[R].Brus2sels,6 February 2009.
[2]李联明.全球一体化背景下我国高校学分互换探究[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2.6.
[3]刘华,姜为.成人高等教育学分互认:现状、成因与对策[J].中国远程教育,2007.4.
[4]王贺元.论成人教育学分银行制度建设中学分转换体系的构建[J].教育学术,2010.6.
[5]王志海.高校学分互换模式探究[J].边疆经济与文化,2009.1.
[6]李娜.校际学分互认系统的设计与实现[D].华中师范大学,2007.
关键词: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分互认;互认机制
中图分类号:G72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5-9214(2016)01-0286-02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加之互联网技术的快速进步,实现院校间的课程、师资、设施等方面的资源共享已经有了足够的技术支持,院校间可以通过协同投入达到各自的办学目的,学分互认制度在高等院校合作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自学考试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重要的一部分,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载体。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出的“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要求,四川省2013年已经开始了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学分制改革,因此,随着学分制改革的深入,在自学考试与成人高等教育间实施学分互认能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实现教育资源的共享,满足学生继续学习、终身学习的要求。自学考试在今后的发展中必须加强与其他教育形式的沟通与合作,努力搭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立交桥”。
目前有不少国家对学分互认和转移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实践,其中欧洲学分转换和累计系统(European Credit Accomulation and Transfer System,缩写为ECTS)、美国的学分互认和课程衔接、澳大利亚资格框架、韩国“学分银行”体系、加拿大的学分转移制度等都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效果并累计了相当的经验。根据各国学分互认的发展过程我们发现顺利实施院校间、不同学习形式间的学分互认要建立一套可行的学分互认机制。
一、学分互认的基本原则
学分互认是指学生在一个学校接受教学过程中完成课程学业所取得的学分被另一个学校所承认,或是在一种教育形式接受教学过程中完成课程学业所取得的学分被另一种教育形式所承认。
自学考试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学分互认必须遵守的原则是学分的互认必须是在同类课程之间进行,通过不同学习形式的课程进行比较最终得出不同课程之间是全部还是部分的互认。学分互认是课程学分在不同学习形式之间转换的一种重要的方法,相同课程的学分可以通过学分互认进行直接的转换问题,为了实现课程学分之间的有效转换,对于相似的课程还可以通过学分折算和学分补偿等方法来实现课程的学分的转换。
二、学分互认的规范程序
为使学分互认工作准确、有序地进行,学分互认应在规范的程序下进行操作。通过欧美等国的学分互认经验,笔者认为一个比较可行的学分互认程序如图1所示:
图1
三、自学考试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分互认的机制建立
(一)教育主管部门的参与及政策的支持
通过研究欧美及澳大利亚等教育发达国家的学分互换实施过程发现,这些国家的学分转换体系的建立都有政府参与和政策支持。
自学考试和成人高等教育的学分互认,涉及不同院校、不同学习形式的分管机构,仅靠学校的一己之力难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学分互认与转换。要实现自学考试和成人高等教育的学分互认需要教育主管部门的参与,进行宏观调控,统筹协调各方关系,并制定相关政策予以支持,才能为体系的建立提供根本保证。
(二)建立学分管理机构
从国外的实践经验来看,学分互认和转换的顺利实施需要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学分互认和转换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需要处理庞大的信息和数据,并提供大量咨询和服务。欧洲学分转换和累计系统实行过程中,欧委会就直接参与规划和协调,各国的大学也设立了与之相关的办公室,而人数众多的顾问和协调员确保了机构的正常运作。因此,建立自学考试和成人高等教育的学分互认体系并保证顺利运转,就必须建立完善的学分管理机构(如图1所示),来负责组织研发和认证教育质量标准及运行规则,处理课程标准制定、学分计算标准制定、教学质量评估、课程发布、学习档案管理、学分认证等一系列的问题。同时各院校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实施机构,来确保学分制课程的教学、学生课程学习档案的建立及管理,课程学分的认定等顺利实施。
(三)制定学分互认和转换规范及流程
欧美及澳大利亚等教育发达国家在对于不同教育类型的学分进行互认与转换时都事先设定了相应的国家或行业规范及标准,因此,在有权威的规范及标准依据情况下,学分互认就只是不同机构、不同院校之间的开放性态度问题,学分转换也只是不同机构之间的具体实施问题。
由此可见,实施学分互认和转换需要科学的转换机制和规范的标准。所以,自学考试和成人高等教育学分互认的实施需要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研发和制定规范的课程标准(如图1所示),为学习者在不同院校、不同类型的学习中获得的学分进行互认与转换提供科学、规范的标准。并在现有学历资格、职业资格体系基础上,构建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相互贯通的终身学习国家资格框架,建立统一的教育成果认证、学分互认与转换制度及机制,规范学分标准和质量内涵,实现学习者在不同教育机构获得的学分和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积累与转换。
四、结语
在教育改革逐步深化,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构筑人才培养立交桥,促进学习型社会的大趋势下,自学考试和成人高等教育学分互认机制的建立是迫在眉睫的事情。而国际、国内在学分互认的探索与实践中也提供了可以借鉴的经验,在遵循学分互认的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建立自学考试和成人高等教育学分互认机制,并制定符合我国成人教育实际情况的规范程序,实现教学资源的充分整合,发挥高等教育整体优势和办学效益,提高教学质量。上文提到的学分管理机构的设立不可一蹴而就,但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和高等教育学校可以在自学考试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中选择个别专业或者个别课程进行学分互认的试点。探索和建立学分互认机制,累积自学考试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分互认实施的经验。
(作者单位:西华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基金项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自学考试分会2013至2015年度科研课题《基于学分制的自学考试与成人高等教育学分互认机制研究》。
参考文献:
[1]European Communities.ECTS Users′ Guide[R].Brus2sels,6 February 2009.
[2]李联明.全球一体化背景下我国高校学分互换探究[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2.6.
[3]刘华,姜为.成人高等教育学分互认:现状、成因与对策[J].中国远程教育,2007.4.
[4]王贺元.论成人教育学分银行制度建设中学分转换体系的构建[J].教育学术,2010.6.
[5]王志海.高校学分互换模式探究[J].边疆经济与文化,2009.1.
[6]李娜.校际学分互认系统的设计与实现[D].华中师范大学,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