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提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许多医务人员甚至管理者,都认为应该由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包揽,理由是“这样才能体现公益性”。对于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愤愤不平的有之,焦虑不安的有之,不屑一顾的有之。在政策层面,国务院医改办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指出,鼓励符合条件的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含个体诊所)提供签约服务,并享受同样的收付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