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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诺思根据西方世界的历史经验而提出的制度变革与经济发展之间的“标准处方”不完全适合于解释我国体制变革的实践?本文认为,这与我国基于组织的变革路径相关。沿着这种路径,以行政与财政性分权为发端的地方政府作为竞争主体的作用、政企分离的可行性安排以及分离后地方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重构等构成了我国经济体制转轨的特征性逻辑。理解我国的这个体制转轨过程,对于丰富制度变迁理论是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