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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员额制改革的背景下,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愈发突出。法官员额被限定后,案多人少矛盾的解决只有通过提高审判效率这一途径。具体而言,需要建立以职能界分为基础的合理的人力资源配置模式,理顺司法行政管理权与审判权的关系,对各种审判组织进行重新定位和改造,并通过诉讼程序的分流和优化以实现审判任务的完成和改革的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