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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次到城里的学校上课时,我穿着一双黑色条绒布的布鞋,说不上好看,但是很新很干净。那双布鞋引起了同学的嘲笑,声音刺耳。
我像一个表演功底极强的演员,在踏进那间明亮的水泥教室之后,就由农村小子的威风凛凛、蛮横随性变成借读学生的胆怯、小心翼翼。
那时,城里几乎每个男孩子都有一个撕掉包裝的罐头瓶,里面装满了漂亮的玻璃珠子。学校操场总会聚集着许多人,三五一群,玩一种叫做“弹珠”的游戏。我是一个连罐头瓶子都没有的小孩。每天傍晚,我会站在二楼的窗台眺望操场上的情形。那么多小团体,我连一个都融不进去。
孤独让我有了点逆来顺受以及想要讨好旁人的心理,所以当于洋几个人带来一只小狗让我帮忙养活的时候,我心里升腾出一种近乎变态的喜悦和感恩。
于洋鬼鬼祟祟地把一个箱子放在我面前。“先不要打开,回到家再打开。如果把它养活了,我们就带你一起玩,还分你一罐玻璃珠子。”
回家的路上,我艰难地与箱子里的诱惑抵抗着,兴奋而紧张。终于,我还是在路旁的树林里打开了它。里面卧着一只出生不久的小狗,看到我之后,它把头抬起来,哼唧几声又趴下了。
那天我磨蹭到天黑才回到家。我把纸箱放在脚前,低着头不说话。我知道母亲一个人领着三个孩子生活的辛劳,况且我们租住的那间房子狭小拥挤,很难再容下别的生命。
母亲问清楚情况后并没有说什么,她和姐姐把铁架床下的杂物整理了一番,腾出了一片小地方。我答应母亲,白天把小狗放在屋外,晚上再把它连同箱子一起搬回屋内。
第二天去教室,至少五个同学围住我。他们不敢相信,我的母亲竟然允许我在家里养狗,这在他们居住的单元楼是绝不允许的。他们一遍又一遍询问着小狗的状况,我不厌其烦地回答着,感觉自己像被优待了一般,说着来到城市之后最多、最豪气的话。
因为小狗,我获得了跟他们一起玩弹珠的资格。
2
小狗长得很快,三个月后就变成了一条能够发出洪亮叫声的大狗。它白天疯跑在小城的角角落落,等到我放学的时候就准时出现在校门口,张望着我。看见我后,它会跳起来,把身上的土蹭到我的校服上。
我常常把五毛钱的早餐费省下来,买一根火腿肠,一小节一小节地喂它。有时忍不住嘴馋,我也会给自己喂上一块。
五年级的时候,母亲跟着同乡到三十公里外的另一座城市打工,上了初中的姐姐因为借读费太贵而回到老家读书。我被托付给大姨,每天去她家吃中饭和晚饭,晚上依旧和小狗住在母亲租来的房子中。
为了上学不迟到,我给自己定了闹钟。闹钟响起的时候,我强迫自己把手伸进旁边的洗脸盆里,里面用冰水泡着一条毛巾。我把滴着水的毛巾盖到脸上,睡意顿消。我已经因为迟到被老师打过几次,如果再迟到,可能会被叫家长,我不想连累母亲。
时间久了,小狗或许能看懂我的行为,闹钟响起时它会跳上炕,对我狂叫,然后用舌头舔我的脸。自那之后,我再也没有用过冰毛巾,也没有迟到过。
那年暑假,小城开始大肆拆迁和兴建。贫民窟有人开始靠偷废铁生活,胆子大的甚至会把工地上的电缆截断扛回家,然后卖给收废品的人。
去大姨家吃饭的时候,她有时候会塞给我五毛或者一块钱,让我买些零食。我把那些钱都攒了起来。回家路上如果看到空瓶子,我也会捡起来带回家。我准备干一件大事。
当时,小城兴起一种叫滑旱冰的游戏。旱冰鞋分两种,双刀和单刀。双刀鞋售价五十块左右,单刀贵一倍。要凑够五十块钱,大姨给的钱我要攒很久,空瓶子则需要收集几百个。我有些失落,等到攒够了钱,或许旱冰已不再时兴。我着急起来。
那天下午,院子里的小孩又来鼓动我跟他们一起到山上偷废铁,我想了许久,最终答应下来。
我们兜兜转转,翻过一座又一座小山梁,终于到达传说中的废铁站。在我看来,那地方根本不是什么废铁站,分明就是一堆建筑垃圾。水泥袋子、铁丝与钢筋散落在石头和黄土之中,像是永远也挑拣不完的样子。
我肩膀上的袋子越来越重,里面塞满了废铁。我想如果能成功逃出去的话,一定可以攒够一双旱冰鞋的钱。
“跑!”等我到达垃圾堆的坡底时,突然有人吼了一声。
我背起袋子狂奔,跑到远处停下来回头张望时,发现其他人也已经逃脱,只剩下小狗站在半坡上与老头对峙。老头挥动棍子,小狗一边叫一边躲闪。
我当时并没有半点担心,小狗在我心里一直是伟大的形象,它在黑夜陪我回家,院子里有什么动静时它用叫声示威。如果碰到更大的狗,它会露出不怎么锋利的几颗牙齿,尾巴会变粗,翘起来。我想,面对一个年迈的老人,它会像往常那样出色地完成任务,然后奔跑着回家,让我给它奖励——火腿或者给它洗一个澡。
等到我将背回去的废铁连同积攒起来的空瓶卖掉,再拿着钱买下那双我已经看过多次的绿色旱冰鞋时,已经是晚上八点。
我攥着多余的钱,给自己买了一双袜子,给小狗买了两根火腿肠,朝家的方向走去。
小狗还没有回来,一般这时它应该蹲在门口等我。我把门锁打开,掩耳盗铃般地掀起床帘,它的窝里空空荡荡。我终于意识到情况不妙,坐在床上难过起来。
3
第二天很早我就醒来。我再一次掀开床帘,查看箱子,还是没有。把门打开后,我看到了卧在地上的小狗。
它已经奄奄一息,一只眼睛凸出来,几乎是挂在眼眶上,满脸是血。它的后半个身子已经没有了活动能力,拖在地上。它无助而痛苦地望着我,嘴里发出猫叫一样的呻吟。门外有一条清晰的纹路,是它拖着身子划出来的,还沾有血迹。 我用剩下的钱买了双氧水和阿莫西林。没人告诉我如何治疗受伤的动物,我只记得小时候手指被搅面机搅伤流血,母亲就是用纱布蘸着双氧水为我擦洗伤口。
每次触碰到伤口,它都会龇牙咧嘴地望着我。我知道,它不会真的咬我。擦完之后,我把阿莫西林胶囊拆开,将粉末洒在伤口上。
几天之后,母亲背着行李回到家中。看到小狗的伤势后,她说救不活了,然后不顾我的哭号,将小狗放进纸箱里丢弃。
第二天一大早,母亲打开门时又看到了它。
当它用一只已经瞎掉的眼睛和一只因为发炎而不能完全睁开的眼睛看向母亲,发出哀鸣时,母亲忍不住落泪了。
母亲用盐水将小狗的伤口清理干净。它大概害怕再次被丢弃,即使触碰到最深的伤口,也没有露出牙齿,只是轻声呻吟着。
过了几天,那只失明的眼睛看上去已经不那么血腥,只是眼眶周围留下了几道疤痕。它的腿也慢慢恢复,右后腿有些扭曲,但是已经不影响走路。见到我回家时,它会像原来那样向我跑来,一瘸一拐的。
它活下来了。
4
初中时我学习成绩不错,为了考取一个重点高中,母亲同意了老师的建议,让我住校。刚开始,小狗还会时不时跑到教室找我。
我那时刚进入青春期,幼稚之外还有一点叛逆。一只不怎么漂亮、走路瘸拐的小狗站在我面前摇尾巴,发出撒娇一样的叫声,让我觉得很难堪。
那天下午,我多次尝试把它赶回家,都没成功。我走到教室后墙角,捡起一把笤帚,杀气腾腾地走过去。我用笤帚敲打着课桌,它以为我在逗它,跳起来和我抢笤帚,张开嘴撕咬着。
教室里的几个人看向我,眼神奇怪。我不知道哪里来的怒气,用尽全身力气,打在小狗的后背上。
它发出一声尖锐的哀嚎,尾巴紧紧夹在两腿之间。它并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只是看着我。我一次又一次将笤帚重重打在它身上。终于,它像是伤到了哪里,蜷卧在角落,发出疼痛的哀鸣。
班上几个男生嬉笑着用脚把它推出教室。等到下晚自习我走出教室,发现它已经回家去了。
初三那年,母亲把家搬到了比较干净的地方,房东不愿意我们带狗入住,小狗被我的姥爷带回农村老家。那时,我在上课,没能送它。
没有了小狗的生活让我觉得有些异样,但好像也没有到伤感或者难过的地步。
高中有一年我回老家,和姥爷聊起小狗。他说已经把小狗送给了邻居,我叹息一声。
路过邻居家时,我看到了小狗。虽然消瘦衰老许多,但我认得它的眼睛和腿。不知为什么,它被拴了起来。它的窝建在猪圈旁。
我背着大背包,手里提着给姥姥买的水果走过去。它对着我发出尖锐而凶狠的吼叫,想朝我奔来又被绳索勒住,我能感受到那份疼痛。我想,它已不再记得我。
我把袋子放在地上,蹲下来,拍拍手,叫它的名字,像鼓励它受伤之后再一次站起来时那样。它停止了吼叫,不知道是看到了我的善意还是回想起了过去。
我把袋子里的苹果和桃子掰开丢给它,它闻了闻,没有吃。走向姥爷家的途中,我的眼睛灼热起来。
我回想起曾经从农村走到城市的自己,无助胆小,为了得到同龄孩子的友谊做了许多委屈的事儿,为我雪耻的是小狗。
我想起曾经与小狗相依为命的那段时光,它把我从睡梦中舔醒,叫我上学。为了能有一双旱冰鞋,我做了偷盗者,险些致小狗丧命。
此时此刻,我的背包里是一张鲜红的大学录取通知书,不久的将来,我将到大城市生活。而陪我長大、成就我许多的那个玩伴,现在却被拴在猪圈门口……
(阎蕊森摘自百花洲文艺出版社《穿过生命中的泥泞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