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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利之辩是儒家思想讨论的主题之一,但中国传统哲学思维里固有的践履精神处理该讨论必须回应现实矛盾和理论困难的挑战,常常导致一些不能自圆其说的麻烦。在践履精神解决义与利的现实矛盾之外,推定或假设存在一个在“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后,仍然能够认同道义、德性等意义和价值的可能性主体条件,以保证人生意义选择的正当性并且建立起必然实现的信仰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