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在城市的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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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鹗山那边就是苗圃。这个地方,原先据说是育过一些花花草草的,但如今,只有一幢幢的房舍在茂盛生长,密密匝匝,重重叠叠,从金鹗山麓,一直往南湖那边铺陈,很是汹涌。房舍都不高,三层,四层,五层,顶多七层,绝大多数是当地土著的私房。这些当年养育花草的园丁,抑或说是郊区的菜农,如今都成了城市的主人,在自己的地盘上出租房屋,维护秩序。成千上万的城市过客,成了他们的客人,也成了他们收入的部分来源。主人很少,客人很多,难免就有些照应不过来,于是有关苗圃的故事,在这个城市也就演绎得愈来愈多。
  关于苗圃最经典的说法,一是暧昧:传说鼎盛时期,曾有上千名从事某种特殊职业的年轻女性,在这里安营扎寨,让人很自然地想到三千粉黛这个词语的气势。这些被称为小姐的女孩或女人,抽烟、喝酒、嚼槟榔,化很浓的妆,穿很露的衣,白天躲在出租房里死睡,傍晚时分倾巢而出,妖艳地侧坐到出租摩托上,旁若无人地扬长而去,深夜才成群结队嚣闹而归。二是恐怖:说是好些个黑恶势力盘踞在此,每个黑帮均统一着装,统一行动,天亮时分,集体“出操”,围着苗圃的街街巷巷跑步,腰带上都插着一把雪亮的马刀,边跑步边大声报数喊口号,嗨!嗨!嗨!粗犷的号子声,震得人心惊肉跳;如果深夜独身一人打这里经过,碰上了这些活爷,那就必须见红:要么退财,要么出血。传闻很多人因此被打得死去活来,好几人在此命归黄泉。三是赌博:说这里到处都是麻将馆和赌场,白天黑夜二十四小时营业,赌场有打手,有放高利贷的,许多人在此赌得倾家荡产,妻离子散……总而言之,苗圃在市民心中是一个五毒俱全的地方,是一个是非之地,无事不要去,有事赶紧走。连带着,住在苗圃的人,也就要被人低看一眼了。因此不少苗圃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当人问他家住何处时,总是支支吾吾,或说住游乐场附近,或称住南湖那边。明显的声调不高,底气不足。
  我在苗圃住了将近10年。是买了一个开发商的商品房。房子建在金鹗山的边上,推开北面的窗户,满眼碧翠,香樟的枝叶,仿佛伸手可及。我在这套房里结婚,养儿,读书,写作,日子过得从容。常有人向我求证有关苗圃的种种,我要么哈哈一笑,要么沉默不语。我无法给人一个满意的答案。对于苗圃,我总感到自己游离在它的边缘,没有深入,也不想深入。
  我的房子在七楼,最高层,很是安静。我很喜欢这种静,尽管有点难爬。房子与地面十来米的距离,恰到好处地保持了我生活的相对独立。我几乎不与院子里的任何人来往,每天下班回家,房门一关,尘世的俗事便离我远去,不要说是苗圃的事情,就是院子里的聲音,我也充耳不闻。我喜欢晚上到书房中静坐,整晚整晚地坐在宽大的书桌后面,胡思乱想。现实、理想、人生、艺术、信仰……方方面面的问题和困惑,总是让我的心情长期忧郁。我每天都在思考,思索,但总是理不出一个明朗的心境,而且越想越是感伤和惶惑。静坐和冥想,差不多成了我这些年夜生活的主题,我已习惯了围绕这个主题去展开我的人生,尽管,这也许毫无意义。有时候我也读书。书房的一整面墙壁,排满了我十几年来搜集的藏书,尤其是近些年,我搜书更是疯狂,每月的书账,一般都在300元以上。我的藏书在一天天地增加,但学问却并没有大的提高。不少的书,买来后翻都未翻,更多的书,只是草草地流览了一遍,既不批注,也不背记。一部《清史稿》,我读了三年,至今未竟。我每天晚上都在变换读书的内容,这种交叉式的阅读方法,使我的思想变得更加飘忽和驳杂。书读得无聊了,或是读出了感慨,偶尔的,我也做做文章。十年前,我曾是一个文学发烧友,写作是我的日常生活。在苗圃的这些年,我的这份心思是越来越淡了,我很少写,也不求发表。要写,也不用电脑,而是固执地用毛笔小楷,在方格稿纸上不急不慢地涂,随心所欲的样子。我是在寻找一份感觉?一种心境?篆刻这活,也能让我变得心静,在疏远了好些年后,我又翻出了刻刀和印谱,常常坐到书桌前,花几个小时去刻一枚并不如意的章子……每天晚上,我差不多都是这样封闭自己,打发时光,碌碌无为地忙到三点左右才上床睡觉。这个时候,楼下的小街巷总会准时传来手推车的声音,咔哧咔哧咔哧,钝涩,沉重,疲惫,我知道,是那个摆麻辣烫夜宵摊的城市边缘人收工了。我不认识他(她),也不知是男是女,但我知道他(她)和我一样,都在为生活和理想而奋斗。我每天都在倾听他(她)的声音,这种声音,让我对艰辛的生活产生共鸣。在孤寂的深夜,我很需要这种声音来温暖、振作和激励。
  每天早上9点或许还迟一点,我起床了,走出了无生气的院子,经过杂乱无章的小街,闪过形形色色的面孔,到苗圃饭庄去吃碱面。不要我说任何话,饭店的年轻老板就会把面下好端到我桌上:少油,多葱,不要肉,从来不会出错。苗圃饭庄不大,生意却奇好,老板夫妻、父母外加两个帮工,忙得团团转,但从来没有怠慢过我。我跟他们一家太熟了(但不知他们姓什么,他们也不知我姓什么),我吃了他家十几年的面。从苗圃对面的岳大边上,一直吃到苗圃饭庄。这家安乡人,如今在苗圃买了房子,我想他家的房子,该有好几平方是我吃面所作的贡献吧。可惜的是,他们现在不开饭店了,搞得我常常吃不到好早餐。他们如今在干什么呢?不太清楚,儿子说,打牌,休息。母亲说,我大儿子在新疆上班,小车接,小车送,还费力开什么餐馆?他大儿子我见过,前几年还在苗圃下面条,莫非如今当大官了?
  我上班的地方离苗圃不远,站到我房子的楼顶,便能望见办公楼,直线距离不超过300米。如果走大路,则要出夏万街,经游乐场口子,沿南湖大道再往北回走,要弯一段路。我很少走大路去上班,而是径直从我们院子前面不远处的一条巷子斜插过去,六七分钟就到了。这条路我走了好多年,而且每天要走好几次,哪里拐弯,哪里上坡,哪里有一滩水,哪里有一块大石头,我眯着眼睛都能摸到,但巷子两侧的人,我却一个也不认识,尽管我熟悉他们的容貌,记得住他们常穿的衣服,甚至还了解他们的生活规律。有一个标致的女孩,常在巷子里与我狭路相逢,擦肩而过。她化了一点淡妆,爱穿绿色衣裳,经常变换时髦的发型,常年一副工工整整、清清爽爽的样子。她从我身边经过时,总是先用画着眼影的大眼睛,极快地摄我一下,然后一闪而过,留下一缕淡淡的清香让我回头打望。我好多次想图谋不轨与她打招呼,但话到嘴边又咽下了,我不敢,我害怕,我除了熟悉她的外貌外,对她的其余一概不知,如果她是良家女子,我贸然和她打招呼,岂不让人觉得轻浮?如果她是传说中的小姐,岂不是自找麻烦?   这种熟悉的陌生人,在苗圃我还认识许多。街边的那家卤菜店,是一中年妇女开的,矮矮胖胖的她,做事很是麻利,整天笑呵呵的样子,肩上一天到晚斜背着一个小包,好像随时都准备收钱。她的卤菜在苗圃很有名,味好,价高。每天上午我上班时,她便蹲在临街的水龙头下,用一个大脚盆清洗新鲜的鸡脚爪、猪头、猪耳、大肠、牛肚之类,中午我下班时,她正用一口大锅旺火熬煮,香气弥漫了半条小街。晚上下班时,制好的卤味已整齐地摆到了玻璃货笼中。我不时带些耳尖牛肚之类的回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从来不作半句闲谈。可有一天我下班去买猪脚时,她却说:“别买了,你老婆刚刚买了。”我大惊,她是怎么知道我与老婆是一家人的呢?要知道,我与老婆是很少同进同出的呀。更奇的是,她居然知道我在报社上班,是编辑部主任。而另一个我从来没讲过话的在巷口出租摩托的汉子,有一次见我打不到的士,主动跑来送我,我告诉他到华天旁边,他却纠正我的说法:是报社九楼吧。他们准确说出我的这些信息时,都是满脸的神秘与得意,我却有一种被揭穿的恐慌与尴尬。我突然发现,我在苗圃积十年之功,刻意营构的封闭与独立,其实只是我的一厢情愿和自我感觉,我的点点滴滴,都不经意地裸露在时光之中,被人有意无意地收拢起来了。
  在苗圃,“雪村”应是我最熟悉的陌生人。这个家伙,四十岁的样子,长得实在是太像雪村了,一样的瘦削,一样的留小胡子,一样的穿东北式的蓝色农民装,甚至还戴一顶一样的皱巴巴的蓝帽子。我每天都见到他,不知他姓名,随意用雪村这个名字来表述他。他是一个职业乞丐。每天上午我出门时,他也开始上班,穿着那套雪村式的行头,斜背一个写着“为人民服务”的黄书包,拄着一根拐杖,一瘸一拐地向人讨钱。当然他的工作地点不在苗圃,而是在苗圃之外的任何地方。在南湖,在步行街,在岳阳楼,在火车站,我都曾见过他辛勤工作的身影。到晚上我下班时,他也准时收工,出现在苗圃的街口,不過拐杖已不在腋下,而是扛在肩头,前面挑着在苗圃菜市场买的菜,碧绿的青菜,新鲜的排骨,甚至还有活蹦乱跳的桂花鱼,大步流星(一点也不拐)地赶回家做饭。晚上也能在南湖边上看到他,穿戴得整整齐齐,吹风看水,很是悠闲。据说他在苗圃有两栋房子,一栋自己住,一栋出租,全是他一瘸一拐弄来的。至于他到底是何处人,为何又走上了这条发财致富的捷径,我未作调查,不得而知。只是每次见着他,我心中便要生出许多感慨,他现在的日子,也许过得很滋润,但实在是不太光鲜,其实,单凭了他独特的容貌,模仿一些雪村的表演,他也是能体面地生活的。然而,他却选择了不劳而获那条道路,而且干得心安理得,有声有色。哎,这也是一种人生吧。
  其实,在苗圃我还是有一些真正的熟人的。钟老师算是一个。他是我同事,做编辑,是传媒界的一只老麻雀了,大家都尊称他为老师,我有时叫,有时直呼其名。老麻雀的家在另一座临近的城市,孤身一人租住在苗圃。我从十多年前认识他起,就知他有两大爱好,一是爱写诗,二是爱女人,这两大爱好,至今未变,而且大有发扬光大之势。上半夜,他喜欢找我谈文学,摇头晃脑,唾沫横飞。下半夜,他就忙他的另一份事业了。他是这方面的高手,只需与女人对视一眼,便能立马判别有没有路,喝两个小时茶,便能把一个陌生女人谈得扑到他怀里号淘大哭,倾诉衷肠。他房里的那张硬板床,也不知放倒了多少雪白柔软的躯体,只怕差不多每夜都要上演一出浪漫的故事。他曾神秘兮兮地告诉我,他住到苗圃的第一个晚上,床铺都没来得及整理好,就匆忙接待了隔壁一个美艳的少妇。少妇丈夫坐牢,寂寞难耐,钟老师只用了一个眼神,几句言语,便把她一身欲火,点得熊熊燃烧,之后迫不及待地折腾了大半个晚上,完事之后连姓名都忘了问。他向我作报告时,详细具体,生动活泼,颇有几分自豪与得意。我多次唬他,要把他的秘闻告诉他老婆,他毫不在乎地哈哈大笑,那没关系,我老婆绝对信任我。事实也确实如此,我某次有意无意跟她老婆开玩笑时,她很坚定地说,在这方面,我对老钟绝对放心,再说,就算他想花心,手上也没有钱!他老婆是家里的财务总监,钟老师的收入,必须颗粒归仓,然后按周领取伙食费,数目精确到了个位。但精明的她忘了,真正的高手,是不需有形的利器的。其实,钟老师深受老婆信任,还有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再忙再累,他都每周要回家三次,按时向老婆交作业,好多年来,风雨无阻,雷打不动,而且激情丝毫不减。真是佩服啊,四十岁的人了,战斗力居然还这么强,怪不得她老婆对他如此满意。可是精明的她又忘了,真正的高手,往往都有一门过人的绝技。
  小铃铛是我在苗圃的另一个熟人。他是我一位朋友的弟弟,很亲昵地唤我做大哥。他其实并不住在苗圃,而是住在南湖边的渔光新村。但他常常像幽灵一般,出没在苗圃。他的职业是的士司机,可传说他是某股黑势力的老大,很多店铺都须向他按月交纳保护费。我无法想象,也根本不相信,这个瘦高、清秀、礼貌,甚至还有几分腼腆的青年,竟是一个坏分子。我在街上步行时,常常会有一辆红色的士在我身边嘎然停下,然后传出小铃铛热情、真诚的声音:大哥,快上来,你要去哪?我送你!这么好的小伙子,怎么会是坏人呢?可事实上,每次市里公安有行动,小铃铛便被抓走了,他远在外地做记者的哥哥,便要风忙火急地赶回来,请客,送礼,托人把他救出来。最近的两次,他哥哥一次花了6万,一次花了4万。如今我在苗圃很少见到小铃铛,不过在街上碰见他,他仍是热情地叫我大哥,仍是真诚地要送我,在我的心中,他仍然是一个好青年。至于他的另一面,我至今都有些似信非信——哪个人没有两面呢?关键是看他用哪一面对你。
  在苗圃,与我来往得最多的人(其实也不算太多),是夏景和他的二奶。夏景是苗圃的土著,他曾指着这里的街街巷巷向我解说:这里原来是一座山包,长满茅草,他小时常在此放牛;这里原来是一口池塘,碧水幽幽,小时他常在此钓青蛙;这里曾有一棵大梨树,直冲云天,他偷梨时还摔断了一只胳膊……他解说时,很是怀念,弄得我也莫名其妙地跟着感伤,想起自己的故乡和童年。他在苗圃生活了几十年,前些年才搬到南湖那边。也许是对故土的怀念,有事没事的,他常常爱到苗圃来晃悠,甚至还昏了头似的,给二奶在苗圃租了一套房,也不怕这里的故旧熟人发现。他的二奶,据说是一个南县女孩,跟他时还不满十八,不丑,也不太漂亮,很是单纯和质朴。夏景曾把二奶带到我家里,我老婆跟他老婆熟,对那女孩有一种本能的敌视,吃饭时,气冲冲地摔门而出,弄得我和夏景很是尴尬,而那二奶,居然若无其事,照样有说有笑——她真的是太小了,太不懂得人世间的事情了。我老婆后来慢慢就同情和喜欢起她来,常抱着小孩去看看她。她爱极了我的儿子,只要一见到,就大把大把地买零食,我儿子也甜甜地唤她做阿姨。夏景偶尔也把我叫到他二奶那里,吃饭,喝酒,扯谈。我们聊天时,他二奶便落寞地坐到窗前,痴痴地望了外面的巷子,满眼空洞与茫然。我曾劝夏景,算了,放她一条生路吧,人家还这么小。夏景却总是支支吾吾。大约两年之后,那女孩才与夏景分手,走时只提了一口皮箱,夏景并没有给她什么物质的补偿,我疑心她是全中国最失败的二奶。后来我曾在街上碰到过她一次,她像见了亲人似的跑来跟我打招呼,我没问她在干什么,但看得出活得并不如意。我把这事讲给夏景听,他“哦”了一声,淡淡的样子。
  其实,苗圃在我的心中也是一个淡淡的样子:一脉青山,懒洋洋地卧在阳光下;一片房屋,安静地蹲在山脚边;一些人事,平常地生活和演绎。我说不上喜欢它,也说不上讨厌它,既不为居住在这里而自卑,也不为生活在这里而自豪。我只把它当作人生中的一个客站,我只不过是这个客站里的一个过客。我们每一个人,都只是世间的一个过客。
  苗圃地处城市的边缘,这里生息的人们,大多是城市边缘人,而我,尽管在这里生活了近十年,却一直行走在它的边缘。苗圃有上百条巷廊,好几万人,但绝大多数的地方,我从未涉足,绝大多数的人事,我一无所知,即使是前面记述的那些片断,也只是我斑驳的印象。好多年来,我一直都游离在城市的边缘,生活在社会的边缘,边缘状态,是我的性格,也是我的哲学,它让我绕过了生活的复杂,也让我缺失了深入的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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