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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些年来,我国开始逐步重视高职教育的重要性,在全国范围内,高职院校开办数量占据所有高校数量的超过80%。当前,我国高职会计与税务专业,不管是从教学方法还是在课程设置方面,都存在明显缺陷,多数学校多以在校内开展实践模拟、顶岗实习等等方式,已经无法满足当前学生发展的需要。本文主要分析探讨了在保持原有的高职实践教学模式的基础上,以企业会计及相关业务带入到实际教学实践中去,从而建立校内定岗实践基地,以推动实践教学的发展,以供参考。
关键词:高等教育体制 区别 培养 实践
高职教育是高等教育体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隶属于职业教育的范畴,是经济社会的持续推动下,所衍生出来的新型教育产物,与一般的高等教育具有本质上的区别。其更重视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是为社会生产、服务、技术、管理等一线基层岗位输送人才的专属平台。
一、当前会计与税务专业实践教学模式分析
1.校内实践模式。近些年,部分高职院校的会计与税务专业,在培养学生实践操作技能和实操经验时,多以三种形式来提高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深刻理解,分别是课程训练、随堂测验、综合操作。课程训练,主要以互联网作为教学手段,通过网上税务登记、工商登记、银行开户、纳税申报等操作,运用网络银行交互软件,提升学生岗位实操经验,促使学生掌握会计与税务核算的操作技巧。此阶段主要适用于分岗位实训、纳税审核、职业基础认知等课程的讲解。随堂测试,主要以会计报表编制、纳税金额审核与运算,账目登记,与学习小结的形式,将一个大的知识点分解成为多个小的章节,以小知识点的深刻学习与认知,带动大知识点的融会贯通。此阶段主要适用于会计基础、税法等最基础的理论讲解中应用广泛。综合操作,主要以实践就业为根本目的,根据上岗就业后可能遇到的困难或可能运用到的技能,主编综合实训材料,课程设立以培养学生实操经验为主,运用课堂时间开展系统技能实训,一方面检验学生过去的学习成果,同时给学生提供适应岗位的机会。此阶段主要适用于定岗培训、综合实训等课程的学习。校内实践教学多以课程的模拟实验为主,与真正的企业实践还存在很大差异,模拟环境过于理想化,同时由于教学实践引进环节中,行业精英走进校园的机会少之又少,校内模拟实验及实训资源短缺,设备不够先进,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实践教学的发展。
2.校外实践模式。校外实践主要围绕定岗实训中的形式展开,近些年在高职院校逐步推进的“2+1”职业教学模式中,“1”所指就是定岗实训阶段,其目的主要是为了提升学生的实践技能。在实际的教学开展中,主要通过两种形式开展;第一,由学生自行寻找校外岗位,以“实践报告”的形式,检验学生的实践阶段成绩。第二,是将学生派遣到院校与企业合作的实践基地,参与定岗实训。校企合作的定岗实训中,实践的岗位多以较为基础的、避开企业财务机密的税务事务所、财政咨询企业、会计事务等小型机构为主,其实训的内容与学生就业岗位的实际能力要求关系不大,效果不明顯。
二、会计与税务专业业务引进校园实践教学的现实意义
根据上述传统实践教学模式的分析,不难看出其在会计与税务专业教学的发展中,难以发挥确切的作用。当前在校内实践和校外实践模式的人才培养中,在会计与税务专业的实践中,还存在明显的“水土不服”现象,仅依靠扎实的理论基础学习,以及简单的实践技能掌握,与其在就业环节中实践操作存在明显脱节。会计与税务专业业务引进,是在原有的实践教学人才培养目标之上,所拓展的新型教学实践模式。如何完成人才能力提升,为其日后投入岗位就业提供有力保障,是高职会计与税务专业人才培养的关键。
三、会计与税务专业业务引进校园实践教学的创新尝试
1.第一阶段,建立非法人有偿业务服务机构。业务引进的实践教学模式,是在校企合作基础之上,建立非法人性质有偿业务服务机构,经会计与税务业务有机的引进教学,改革原有的校内岗位实训基地,为学生岗位实训创建新的实践平台,此种形式是一种为社会提供有偿服务并给学生和教师提供“零距离”的接触企业工作实际机会的新型教学尝试,通过业务的实操,从根源上改善教学脱节的现象。在日常的业务处理中,教师需深入企业常规的业务洽谈、资料归纳、归档等任务,相关的业务完成由学生切身参与,教师辅助指导在规定的时间内来完成,业务所呈现的结果,接受企业的监督审核,业务所带来的收益,按照业务的实际来源,业务难以程度以及业务完成的实际效果按照实际的比例分配给企业和院校,院校所获得的“劳动报酬”,以激励奖金方式发放给参与“劳动”的学生与教师。业务引进教学的有偿机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教师参与的积极性,提升学生的自信心,但其切身涉及到企业的利益,业务拓展难度大,给院校的日常管理的任务量,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有偿业务实践教学模式的发展,同时由于利益的驱使,难以实现业务引进教学的实际效果。
2.第二阶段,建立无偿的业务服务场所。吸取非法人有偿服务机构建立的经验,有院校提供教学实践场所和设施,由企业提供业务拓展及供应,并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在现场配备专人进行指导和疑难问题解答,业务呈现结果,受企业的全权监督和审查,业务所带来的收益分配全部分配给企业,仅为学生设立“技能优秀奖”即可,为实操技能优秀的学生以颁发证书的形式加以鼓励,并将此证书作为院校评优学生的一个依据,增加学生的参与热情。将有偿激励转变为无偿鼓励的教学模式的转变中,不但不会削弱学生参与的热情,同时还能带动企业自愿投入与院校合作的主观意识,可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不同企业业务引进和扩张,是一种可长期维系和发展的灵活合作机制。
2.1该项教学尝试,将过去的模拟实验教学转变成为了真实的实践操作。在此基础上所完成的会计与税务专业人才输送,可为企业提供真正具备扎实、稳固理论基础和实操经验的高质量人才,实现了真正意义的教学多元化,通过在不同企业岗位体验,也为学生未来走向适合自己的岗位提供有利基础。
2.2丰富学生参与岗位实训的平台。在过去传统的实践教学模式中,对于不具备条件为学生提供实践单位的院校,也未能找到合适的企业参与岗位实践操作的情况来说,学生难以获得真正的实际机会。即使找到实践岗位的学生,岗位也可能与其本专业的学习实践需求不一致。校内实训场所,可从本根上解决上述问题,通过吸纳多重企业资源吸纳,为学生提供真正适宜的学习实践的机会,并通过不同企业,不同岗位的尝试体验,丰富其职业技能的多样性和适应不同岗位的能力,规避了校外定岗实训的弊端。
2.3有利于推进“双师”队伍的建立。在校内搭建定岗实训平台,将企业的业务引进到院校的实践教学中去,企业的更多有利的实践资源源源不断的流入到校园内,一方面加强了学生在企业岗位实践的真实体验感,同时也为增进教师与企业优秀人才的切磋交流提供了机会,促使教学的理论研究升华到实践操作的探讨上去,实现了院校与企业的真正意义的接轨,进而促进“双师”队伍建立和发展。
四、结语
随着校企联合的“2+1”产学结合为模式的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的推进,一定程度上促进高职教育的发展,尤其是在理工科教学实践中,持续发挥着积极导向作用,但在会计与税务专业教学的应用中,并未收到良好的成效,多体现无法适应性。会计与税务专业业务引进校园实践教学的创新尝试,开创实践教学新纪元,为实践教学带来新的发展希望。
参考文献:
[1]邱正山. 高职会计与税务专业业务引进校园实践教学模式初探[J]. 新经济,2013,29:111-112.
[2]张锐. 就业导向的高职会计专业实训模式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12.
[3]杨雨杉. 中职学校会计专业“三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研究[D].云南师范大学,2015.
[4]金雪燕. 中高职衔接下会计教育的分层次教学模式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5.
[5]马文君,方莹. 高职院校税务专业课程体系建设的探索与实践[J]. 教育与职业,2011,05:133-134.
关键词:高等教育体制 区别 培养 实践
高职教育是高等教育体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隶属于职业教育的范畴,是经济社会的持续推动下,所衍生出来的新型教育产物,与一般的高等教育具有本质上的区别。其更重视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是为社会生产、服务、技术、管理等一线基层岗位输送人才的专属平台。
一、当前会计与税务专业实践教学模式分析
1.校内实践模式。近些年,部分高职院校的会计与税务专业,在培养学生实践操作技能和实操经验时,多以三种形式来提高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深刻理解,分别是课程训练、随堂测验、综合操作。课程训练,主要以互联网作为教学手段,通过网上税务登记、工商登记、银行开户、纳税申报等操作,运用网络银行交互软件,提升学生岗位实操经验,促使学生掌握会计与税务核算的操作技巧。此阶段主要适用于分岗位实训、纳税审核、职业基础认知等课程的讲解。随堂测试,主要以会计报表编制、纳税金额审核与运算,账目登记,与学习小结的形式,将一个大的知识点分解成为多个小的章节,以小知识点的深刻学习与认知,带动大知识点的融会贯通。此阶段主要适用于会计基础、税法等最基础的理论讲解中应用广泛。综合操作,主要以实践就业为根本目的,根据上岗就业后可能遇到的困难或可能运用到的技能,主编综合实训材料,课程设立以培养学生实操经验为主,运用课堂时间开展系统技能实训,一方面检验学生过去的学习成果,同时给学生提供适应岗位的机会。此阶段主要适用于定岗培训、综合实训等课程的学习。校内实践教学多以课程的模拟实验为主,与真正的企业实践还存在很大差异,模拟环境过于理想化,同时由于教学实践引进环节中,行业精英走进校园的机会少之又少,校内模拟实验及实训资源短缺,设备不够先进,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实践教学的发展。
2.校外实践模式。校外实践主要围绕定岗实训中的形式展开,近些年在高职院校逐步推进的“2+1”职业教学模式中,“1”所指就是定岗实训阶段,其目的主要是为了提升学生的实践技能。在实际的教学开展中,主要通过两种形式开展;第一,由学生自行寻找校外岗位,以“实践报告”的形式,检验学生的实践阶段成绩。第二,是将学生派遣到院校与企业合作的实践基地,参与定岗实训。校企合作的定岗实训中,实践的岗位多以较为基础的、避开企业财务机密的税务事务所、财政咨询企业、会计事务等小型机构为主,其实训的内容与学生就业岗位的实际能力要求关系不大,效果不明顯。
二、会计与税务专业业务引进校园实践教学的现实意义
根据上述传统实践教学模式的分析,不难看出其在会计与税务专业教学的发展中,难以发挥确切的作用。当前在校内实践和校外实践模式的人才培养中,在会计与税务专业的实践中,还存在明显的“水土不服”现象,仅依靠扎实的理论基础学习,以及简单的实践技能掌握,与其在就业环节中实践操作存在明显脱节。会计与税务专业业务引进,是在原有的实践教学人才培养目标之上,所拓展的新型教学实践模式。如何完成人才能力提升,为其日后投入岗位就业提供有力保障,是高职会计与税务专业人才培养的关键。
三、会计与税务专业业务引进校园实践教学的创新尝试
1.第一阶段,建立非法人有偿业务服务机构。业务引进的实践教学模式,是在校企合作基础之上,建立非法人性质有偿业务服务机构,经会计与税务业务有机的引进教学,改革原有的校内岗位实训基地,为学生岗位实训创建新的实践平台,此种形式是一种为社会提供有偿服务并给学生和教师提供“零距离”的接触企业工作实际机会的新型教学尝试,通过业务的实操,从根源上改善教学脱节的现象。在日常的业务处理中,教师需深入企业常规的业务洽谈、资料归纳、归档等任务,相关的业务完成由学生切身参与,教师辅助指导在规定的时间内来完成,业务所呈现的结果,接受企业的监督审核,业务所带来的收益,按照业务的实际来源,业务难以程度以及业务完成的实际效果按照实际的比例分配给企业和院校,院校所获得的“劳动报酬”,以激励奖金方式发放给参与“劳动”的学生与教师。业务引进教学的有偿机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教师参与的积极性,提升学生的自信心,但其切身涉及到企业的利益,业务拓展难度大,给院校的日常管理的任务量,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有偿业务实践教学模式的发展,同时由于利益的驱使,难以实现业务引进教学的实际效果。
2.第二阶段,建立无偿的业务服务场所。吸取非法人有偿服务机构建立的经验,有院校提供教学实践场所和设施,由企业提供业务拓展及供应,并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在现场配备专人进行指导和疑难问题解答,业务呈现结果,受企业的全权监督和审查,业务所带来的收益分配全部分配给企业,仅为学生设立“技能优秀奖”即可,为实操技能优秀的学生以颁发证书的形式加以鼓励,并将此证书作为院校评优学生的一个依据,增加学生的参与热情。将有偿激励转变为无偿鼓励的教学模式的转变中,不但不会削弱学生参与的热情,同时还能带动企业自愿投入与院校合作的主观意识,可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不同企业业务引进和扩张,是一种可长期维系和发展的灵活合作机制。
2.1该项教学尝试,将过去的模拟实验教学转变成为了真实的实践操作。在此基础上所完成的会计与税务专业人才输送,可为企业提供真正具备扎实、稳固理论基础和实操经验的高质量人才,实现了真正意义的教学多元化,通过在不同企业岗位体验,也为学生未来走向适合自己的岗位提供有利基础。
2.2丰富学生参与岗位实训的平台。在过去传统的实践教学模式中,对于不具备条件为学生提供实践单位的院校,也未能找到合适的企业参与岗位实践操作的情况来说,学生难以获得真正的实际机会。即使找到实践岗位的学生,岗位也可能与其本专业的学习实践需求不一致。校内实训场所,可从本根上解决上述问题,通过吸纳多重企业资源吸纳,为学生提供真正适宜的学习实践的机会,并通过不同企业,不同岗位的尝试体验,丰富其职业技能的多样性和适应不同岗位的能力,规避了校外定岗实训的弊端。
2.3有利于推进“双师”队伍的建立。在校内搭建定岗实训平台,将企业的业务引进到院校的实践教学中去,企业的更多有利的实践资源源源不断的流入到校园内,一方面加强了学生在企业岗位实践的真实体验感,同时也为增进教师与企业优秀人才的切磋交流提供了机会,促使教学的理论研究升华到实践操作的探讨上去,实现了院校与企业的真正意义的接轨,进而促进“双师”队伍建立和发展。
四、结语
随着校企联合的“2+1”产学结合为模式的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的推进,一定程度上促进高职教育的发展,尤其是在理工科教学实践中,持续发挥着积极导向作用,但在会计与税务专业教学的应用中,并未收到良好的成效,多体现无法适应性。会计与税务专业业务引进校园实践教学的创新尝试,开创实践教学新纪元,为实践教学带来新的发展希望。
参考文献:
[1]邱正山. 高职会计与税务专业业务引进校园实践教学模式初探[J]. 新经济,2013,29:111-112.
[2]张锐. 就业导向的高职会计专业实训模式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12.
[3]杨雨杉. 中职学校会计专业“三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研究[D].云南师范大学,2015.
[4]金雪燕. 中高职衔接下会计教育的分层次教学模式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5.
[5]马文君,方莹. 高职院校税务专业课程体系建设的探索与实践[J]. 教育与职业,2011,05:133-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