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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企业的独立人格不断增强,商号越来越被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所重视,但对商号权及其相关法律制度的理论研究还不够深入,现行法律规定对商号权的保护也存在许多问题。为此,笔者试图作一粗浅探讨。一商号及商号权商号是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以下简称商事主体)为了表明不同于他人的特征而在营业中使用的专属名称。该名称由文字组成.故又称字号。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10条规定“商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的字组成。”而且必须使用中国文字。我国立法上咱商号的称谓上,对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合伙用“字号”一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