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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指出:高职高专院校要抓好“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努力提高中、青年教师的技术应用能力和实践能力,使他们既具备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高的教学水平,又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同时要积极从企事业单位聘请和引进既有工作实践经验,又有较扎实理论基础的高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充实教师队伍。随着我国职业技术教育的快速发展,职业院校“双师型”专业师资队伍的数量和质量已逐渐成为院校发展的瓶颈。笔者就校企深度合作打造 “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谈点浅见。
校企合作的内涵与现状分析
校企合作教育在国际上称为“合作教育”,它是指学校与用人单位共同合作,培养具有全面素质人才的教育模式。校企合作教学模式对于不同的专业其合作点应各具特色,不能一概而论,不能简单理解为理论教学与实习结合或理解成科研成果转化、产品与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上。校企合作教学模式对我国酒店管理专业教育而言是培养学生形成岗位特色要求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的一种教育过程,而这种知识—能力—素质结构的培养只有通过学校与酒店联合设计,共同培养,校内与校外相结合,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目前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模式中从实践观念到实践行动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政府缺乏有力的政策支持,企业被动应付、行为短期,学校主导合作形式,没有形成长远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校企合作机制。一是政策层面。虽然政府倡导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但还缺乏的校企合作的准则和法律、法规。国家没有建立专门的校企合作的协调机构,负责监督、考核和推动校企合作,很多项目难以获得企业主管单位、劳动部门、教育部门的充分协调。 二是企业层面。一些企业对于技能人才重聘用、轻培养。企业往往认为人的培养,特别是技术工人培养应由国家、社会、学校承担,企业只要在人才市场上聘用,校企合作需花费较多的精力和物力,不是企业的职责。在人力资源供大于求的情况下,企业招聘员工有较大的主动性,在此情况下,企业处于经济成本和安全因素考虑,很难与学校实现深度合作,校企双方事实上处于非对等、非均衡的状态。 三是学校层面。一些职业院校自身实力不强制约了校企合作的开展。四是深度合作层面。
我国高职院校普遍开展的校企合作模式,大都归属于以学校为主的校企合作模式,不是深层次的校企合作。从国际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模式的来看,以企业为主的校企合作模式才是深层次的校企合作。德国的双元培训制、英国的工读交替式培训和日本的产学合作模式,都是极为典型的深层次的校企合作模式。深层次合作模式的基本做法是:企业与学校的关系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渗透、相互支持、相互融合”,可设置“校中厂”、“厂中校”。对于学校而言,学校设定科研攻关课题和产品研发项目,针对企业的发展需要为企业服务,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工艺程序和产品,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与管理,从而提高整体效益和产品竞争能力。对于企业而言,企业主动向学校投资,建校内实训中心和校内实验室,提供老师与学生科研和实训的场地,实现学校与企业利益共享关系,真正达到“教学—科研一开发—产品”四位一体的目标。
总之,通过“校中厂”、“厂中校”的形式,进行校企深层次合作,学校在为企业提供各种技术、技能、营销、管理、咨询服务、产品设计的过程中,可获得企业发展状况和企业需求的第一手资料,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提供数据和材料,也为课堂教学提供了鲜活的教学案例,使理论教学与实际教学有机结合。我国高职院校的酒店管理专业的校企合作模式,从其本质上讲,绝大多数还是处于浅层次的初级阶段或正开始向紧密合作模式的转化阶段,合作模式离深层次模式还相差甚远。
高职院校 “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内涵分析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自身情况,按照专业发展需要,做好学校中长期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加强“双师素质”教师的培养。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管理暂行办法》中指出,师资队伍建设经费要用于“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同时明确指出培养“双师素质”教师是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要坚持走专一多能的方向,依据政策引导,开发师资资源,运用现代手段,在分配利益上有所倾斜,鼓励教师向有发展需要、有市场需求的地方“流动”与“转型”,使他们承担起促进学校发展的教学科研的重大任务。把好新进人才关,按照学校发展的需要,新进人员要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院现有中青年教师中不具备高等文凭的应逐步通过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等途径取得;中青年专任教师还应通过相关专业的资格考试,取得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到2010年争取达到“双师素质”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60%以上,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的85%以上。
要建设“双师型”师资队伍,首先要建立“双师素质”教师的认定标准,教育部在《行业教学工作忧秀学校评价体系》(征求意见稿)和《行业教学工作合格学校评价体系》(征求意见稿)中指出:“双师素质”教师是指具有讲师(或以上)教师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任教师。
1、有术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征书及有专业资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
2、近5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3、近5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果良好。
4、近5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市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
因此,高职院校在建设“双师结构”师资队伍的过程中,按照教育部的有关文件要求,充分体现行业的特有规律,师资队伍建设长远规划,坚持走综合发展、灵活实用的道路,结合本校的办学实际情况,结合行业办学的特色,制定政策,完善制度。应用型高等教育与社会经济联系直接、结合紧密鼓励“双师型”人才的发展。
职业院校“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的现状
目前,各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多来自各高等院校相对应的专业学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专业青年教师一部分是高等院校毕业的本科、研究生,在学校主要接受的是学科体系教育,基本具备专业知识理论,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所学知识理论学科体系强,技术应用了解少等问题;缺乏行业职业技术岗位实践经历和经验,以及熟练的专业技能;缺乏教育教学知识理论的系统学习和实践;缺乏教学经验。
专业中年教师一部分是从行政、企事业单位调入的,他们一般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阅历,具有一定的知识技能表达传授能力。其主要缺陷:一是对专业(新)知识理论生疏;二是教学中习惯于工作岗位中的组织表达方式,学生不一定适应。另一部分是高校毕业后多年来一直从事职业教育的毕业生,通过多年的教学,专业教师具有一定教学经验,但存在专业知识理论老化、教学工作量大、生产实践参与少、实际动手能力弱、教育教学理论相对缺乏等问题。
可以看出,专业教师队伍主要是“双师型”缺乏。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等级标准与内涵中》明确指出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中双师素质合格的比例是50%,而优秀的比例则为70%。目前,各职业院校特别是新批准成立不久的职业院校的“双师型”专业教师无论是质量还是数量上还不能满足职业教育的需要,特别是与国家“十一五”规划中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形势的要求不相适应。如何加强“双师型”专业教师培养,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由于高职院校的历史不长,要迅速地建立一支高水平的“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很困难,而校企合作是目前职业院校建设“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的一条捷径。
校企合作建设 “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
校企合作教育是根据行业和企业发展需要,以就业为导向,由学校和企业共同承担专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在接受职业技术教育期间分别在学校接受理论知识学习,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学习专业理论与技能,形成学习能力;在企业顶岗实习,在企业技术人员指导下承担具体工作,进行专业技能、企业管理文化、职业道德、社会工作能力等岗位能力的训练、形成。校企合作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为职业院校专业师资队伍建设,特别是对“双师型”教师培养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目前“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主要采用以下途径。
1、教师脱产、半脱产到企业挂职顶岗,在合作企业担任实训指导教师。专业选派教师(主要是青年教师)以脱产或半脱产形式,直接在合作企业挂职锻炼。时间一般半年以上。教师按企业员工制度管理,学校承担教师的工资,企业按考核等同企业员工发放岗位津贴和奖金。教师在岗余时间回学校参加教学及教研活动。
2、教师以半脱产形式,参与企业科研项目。形式有两种:一种是校企合作开展应用技术科研;一种是人员参与形式的科研。人员参与式的科研合作,近似于挂职顶岗,学校承担教师的工资,企业按考核等同企业员工发放岗位津贴和奖金。
3、从企业委派的指导教师中有目的选拔符合兼职教师资格的在职人员为兼职教师,并加以培养,帮助其提高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使其成为稳定的校外兼职教师。
4、支持专业教师在合作企业中兼职。专业教师可以在合作企业中任聘为技术员、技术管理部门经理,技术顾问等职,形式可以采用脱产或半脱产。企业聘用金不低于教师年工资收入,教师年工资扣留,并按规定给予一定比例返还。鼓励教师在企业获得行业资格证书。
总之,目前我国高职院校专业有一大批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育工作者,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不足,那就是高职院校的教师专业技术能力与行业的发展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其一,教育理念落后。现在我国大部分高职院校的教育理念受到普通高等院校教育理念的影响很大,无论是课程设置还是教学模式,都摆脱不了普通高等院校教育模式的阴影,总体上缺乏实践性、技能性、创新性和实效性。其二,“双师结构”师资队伍不合理.双师素质人才不充裕。目前高职院校基本都存在理论教师比例多、技能教师比例少、实习期指导教师专业性不够、在教师比例中双师型教师比例不高的问题。
本文为2011年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批准号:2011A732)和湖北省2011年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批准号[2011]32)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武汉商业服务学院)
校企合作的内涵与现状分析
校企合作教育在国际上称为“合作教育”,它是指学校与用人单位共同合作,培养具有全面素质人才的教育模式。校企合作教学模式对于不同的专业其合作点应各具特色,不能一概而论,不能简单理解为理论教学与实习结合或理解成科研成果转化、产品与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上。校企合作教学模式对我国酒店管理专业教育而言是培养学生形成岗位特色要求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的一种教育过程,而这种知识—能力—素质结构的培养只有通过学校与酒店联合设计,共同培养,校内与校外相结合,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目前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模式中从实践观念到实践行动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政府缺乏有力的政策支持,企业被动应付、行为短期,学校主导合作形式,没有形成长远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校企合作机制。一是政策层面。虽然政府倡导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但还缺乏的校企合作的准则和法律、法规。国家没有建立专门的校企合作的协调机构,负责监督、考核和推动校企合作,很多项目难以获得企业主管单位、劳动部门、教育部门的充分协调。 二是企业层面。一些企业对于技能人才重聘用、轻培养。企业往往认为人的培养,特别是技术工人培养应由国家、社会、学校承担,企业只要在人才市场上聘用,校企合作需花费较多的精力和物力,不是企业的职责。在人力资源供大于求的情况下,企业招聘员工有较大的主动性,在此情况下,企业处于经济成本和安全因素考虑,很难与学校实现深度合作,校企双方事实上处于非对等、非均衡的状态。 三是学校层面。一些职业院校自身实力不强制约了校企合作的开展。四是深度合作层面。
我国高职院校普遍开展的校企合作模式,大都归属于以学校为主的校企合作模式,不是深层次的校企合作。从国际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模式的来看,以企业为主的校企合作模式才是深层次的校企合作。德国的双元培训制、英国的工读交替式培训和日本的产学合作模式,都是极为典型的深层次的校企合作模式。深层次合作模式的基本做法是:企业与学校的关系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渗透、相互支持、相互融合”,可设置“校中厂”、“厂中校”。对于学校而言,学校设定科研攻关课题和产品研发项目,针对企业的发展需要为企业服务,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工艺程序和产品,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与管理,从而提高整体效益和产品竞争能力。对于企业而言,企业主动向学校投资,建校内实训中心和校内实验室,提供老师与学生科研和实训的场地,实现学校与企业利益共享关系,真正达到“教学—科研一开发—产品”四位一体的目标。
总之,通过“校中厂”、“厂中校”的形式,进行校企深层次合作,学校在为企业提供各种技术、技能、营销、管理、咨询服务、产品设计的过程中,可获得企业发展状况和企业需求的第一手资料,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提供数据和材料,也为课堂教学提供了鲜活的教学案例,使理论教学与实际教学有机结合。我国高职院校的酒店管理专业的校企合作模式,从其本质上讲,绝大多数还是处于浅层次的初级阶段或正开始向紧密合作模式的转化阶段,合作模式离深层次模式还相差甚远。
高职院校 “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内涵分析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自身情况,按照专业发展需要,做好学校中长期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加强“双师素质”教师的培养。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管理暂行办法》中指出,师资队伍建设经费要用于“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同时明确指出培养“双师素质”教师是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要坚持走专一多能的方向,依据政策引导,开发师资资源,运用现代手段,在分配利益上有所倾斜,鼓励教师向有发展需要、有市场需求的地方“流动”与“转型”,使他们承担起促进学校发展的教学科研的重大任务。把好新进人才关,按照学校发展的需要,新进人员要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院现有中青年教师中不具备高等文凭的应逐步通过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等途径取得;中青年专任教师还应通过相关专业的资格考试,取得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到2010年争取达到“双师素质”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60%以上,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的85%以上。
要建设“双师型”师资队伍,首先要建立“双师素质”教师的认定标准,教育部在《行业教学工作忧秀学校评价体系》(征求意见稿)和《行业教学工作合格学校评价体系》(征求意见稿)中指出:“双师素质”教师是指具有讲师(或以上)教师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任教师。
1、有术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征书及有专业资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
2、近5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3、近5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果良好。
4、近5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市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
因此,高职院校在建设“双师结构”师资队伍的过程中,按照教育部的有关文件要求,充分体现行业的特有规律,师资队伍建设长远规划,坚持走综合发展、灵活实用的道路,结合本校的办学实际情况,结合行业办学的特色,制定政策,完善制度。应用型高等教育与社会经济联系直接、结合紧密鼓励“双师型”人才的发展。
职业院校“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的现状
目前,各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多来自各高等院校相对应的专业学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专业青年教师一部分是高等院校毕业的本科、研究生,在学校主要接受的是学科体系教育,基本具备专业知识理论,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所学知识理论学科体系强,技术应用了解少等问题;缺乏行业职业技术岗位实践经历和经验,以及熟练的专业技能;缺乏教育教学知识理论的系统学习和实践;缺乏教学经验。
专业中年教师一部分是从行政、企事业单位调入的,他们一般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阅历,具有一定的知识技能表达传授能力。其主要缺陷:一是对专业(新)知识理论生疏;二是教学中习惯于工作岗位中的组织表达方式,学生不一定适应。另一部分是高校毕业后多年来一直从事职业教育的毕业生,通过多年的教学,专业教师具有一定教学经验,但存在专业知识理论老化、教学工作量大、生产实践参与少、实际动手能力弱、教育教学理论相对缺乏等问题。
可以看出,专业教师队伍主要是“双师型”缺乏。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等级标准与内涵中》明确指出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中双师素质合格的比例是50%,而优秀的比例则为70%。目前,各职业院校特别是新批准成立不久的职业院校的“双师型”专业教师无论是质量还是数量上还不能满足职业教育的需要,特别是与国家“十一五”规划中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形势的要求不相适应。如何加强“双师型”专业教师培养,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由于高职院校的历史不长,要迅速地建立一支高水平的“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很困难,而校企合作是目前职业院校建设“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的一条捷径。
校企合作建设 “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
校企合作教育是根据行业和企业发展需要,以就业为导向,由学校和企业共同承担专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在接受职业技术教育期间分别在学校接受理论知识学习,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学习专业理论与技能,形成学习能力;在企业顶岗实习,在企业技术人员指导下承担具体工作,进行专业技能、企业管理文化、职业道德、社会工作能力等岗位能力的训练、形成。校企合作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为职业院校专业师资队伍建设,特别是对“双师型”教师培养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目前“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主要采用以下途径。
1、教师脱产、半脱产到企业挂职顶岗,在合作企业担任实训指导教师。专业选派教师(主要是青年教师)以脱产或半脱产形式,直接在合作企业挂职锻炼。时间一般半年以上。教师按企业员工制度管理,学校承担教师的工资,企业按考核等同企业员工发放岗位津贴和奖金。教师在岗余时间回学校参加教学及教研活动。
2、教师以半脱产形式,参与企业科研项目。形式有两种:一种是校企合作开展应用技术科研;一种是人员参与形式的科研。人员参与式的科研合作,近似于挂职顶岗,学校承担教师的工资,企业按考核等同企业员工发放岗位津贴和奖金。
3、从企业委派的指导教师中有目的选拔符合兼职教师资格的在职人员为兼职教师,并加以培养,帮助其提高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使其成为稳定的校外兼职教师。
4、支持专业教师在合作企业中兼职。专业教师可以在合作企业中任聘为技术员、技术管理部门经理,技术顾问等职,形式可以采用脱产或半脱产。企业聘用金不低于教师年工资收入,教师年工资扣留,并按规定给予一定比例返还。鼓励教师在企业获得行业资格证书。
总之,目前我国高职院校专业有一大批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育工作者,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不足,那就是高职院校的教师专业技术能力与行业的发展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其一,教育理念落后。现在我国大部分高职院校的教育理念受到普通高等院校教育理念的影响很大,无论是课程设置还是教学模式,都摆脱不了普通高等院校教育模式的阴影,总体上缺乏实践性、技能性、创新性和实效性。其二,“双师结构”师资队伍不合理.双师素质人才不充裕。目前高职院校基本都存在理论教师比例多、技能教师比例少、实习期指导教师专业性不够、在教师比例中双师型教师比例不高的问题。
本文为2011年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批准号:2011A732)和湖北省2011年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批准号[2011]32)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武汉商业服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