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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法学组主要成员、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全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法学学科教育指导委员会总顾问、国际法律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中国分会副会长……所有的这些社会职务背后是同一个人,他就是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李龙。
20年读书 20年坐牢 20年做学问
在采访时,记者才知眼前的这位随和、健谈的著名学者当过兵、坐过牢,说得上是一位经历坎坷、充满传奇色彩的法学家。他笑自己怕人生三部曲:20年读书、20年坐牢、20年做学问。
1954年9月,李龙如愿考入武汉大学法律系。李龙这样解释说:“我选择法学,主要是自己对社会科学、特别是对法学有浓厚的兴趣。我始终认为法学是治国之学,强国之学。”至今,李龙还记得当年的系主任是从哈佛大学法学院“镀金”回国的韩德培,也是自己所在班的法律课主讲老师。
大学二年级下学期,李龙就在《光明日报》、《湖北日报》、《长江日报》和当时的《法学》杂志上发表文章。最让他感到得意的是,他还在那一年参加了全国先进知识青年代表大会,并得到了“青年法学家”称号。
四年级下学期,李龙到了广州中级法院实习,这对一个每科都是优秀的学生来说,意味着他即将毕业并投身到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去了。那段日子,李龙一边憧憬着未来,一边悉心摸索法学的实际操作能力。可是,就在他实习期间,整风运动开始了。
到了暑假,李龙一回到武大,就发现许多他尊敬的老师都被划成了“右派”。对这些,他并没有太在意,他仍去拜访他们,还陪他们下下象棋,有时候还请教他们一些学术问题。谁知,他自己就这么惹祸上身了。
也就在那时,他发表了篇名分别为《无罪推理原理》、《论社会主义民主》的论文。结果,他因此很快被定为“右派”。“右派”的帽子戴在了他的头上,“右派”说什么也不相信。在那歌德颂圣的谀词谄语和指鹿为马的谎言梦呓年代里,哭耶?欲哭无泪!笑耶?啼笑皆非!
李龙至今还记着毕业那天下着毛毛细雨。他和学校里所有的“右派”被集中在了操场,然后他得到通知——“保留学籍,劳动察看”,他们都得去湖北省蕲春县一个叫八里湖的农场改造。他懵懵懂懂地打了被包,来不及和女友告别,就坐上一艘摇摇摆摆的轮船,开始20多年的坎坷经历。
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要“法治”还是要“人治”,曾在法学界引起一场广泛争论。真理愈辩愈明,法治的思想和主张逐渐被大多数人接受。“这场持续近20年的论战,为党中央和全国人大正式将‘依法治国’作为治国方略,将‘法治国家’作为奋斗目标确立下来,奠定了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李龙说。
辛勤劳动,换来桃李满天下。
宪法至上是法治的灵魂。宪法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无人权之保障则无宪法,因此人权和法治是宪法的核心内容。李龙从法理学与宪法学相互交叉与渗透的视角出发对宪法进行全新的探索,创立了“宪法基础理论”这一新兴边缘学科,并在全国率先设立“宪法基础理论”这一博士研究生专业方向,其代表性成果《宪法基础理论》被国家教育部指定为全国研究生重点教材。在宪政领域,李龙通过对人类宪政史的深入考察,发现了呈现在纷繁复杂的宪法现象和宪政事实背后的宪政规律,即立宪规律、行宪规律和护宪规律。这一理论成果不仅有利于抓住宪政历史的主线,更有利于中国宪政的建设和发展。
1994年,李龙出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1996年,李龙在由自己主编的、武汉大学出版的《法理学》中首次提出了法理学的完整学科体系,将法理学体系归结为“五论”:本体论、价值论、范畴论、运行论、关联论。2003年,在由李龙主编的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法理学》教材中,他进一步将上述的“五论”发展为“六论”,即增加了“发展论”,专门探讨法律发展的一般问题,从而使其构建的法理学学科体系更加完善。
李龙深知孜孜以求的学术成就,应当在法学教育中得以社会化,以发挥其最大的社会效益。为此,他不断探索法学理论前沿问题的同时,不懈地探索法学教育的规律,并以独特的方式运用于法学人才的培养之中。李龙认为,新时期法学教育的改革关键在于更新法学教育观念,出路在于拓宽专业口径,重点在于加强基础、增强后劲,核心在于更新教学内容、突出实践环节,目的在于培养具有创造性的法学人才。
李龙常教导学生要博览群书,勤于思考,笔耕不辍,以写作促进读书,在读书中写作。不仅要了解学术前沿,更要创造学术前沿。在李龙看来,老师可分为三种:仅仅传播知识的老师,是三流老师;能够培养学生独立能力的老师,是二流老师;把学生带出一定境界的老师,才是一流老师。他说,所谓境界,就是学生具备创新能力和领先学术前沿的能力。李龙正是运用先进的法学教育理论通过辛勤劳动,换来桃李满天下。
20年读书 20年坐牢 20年做学问
在采访时,记者才知眼前的这位随和、健谈的著名学者当过兵、坐过牢,说得上是一位经历坎坷、充满传奇色彩的法学家。他笑自己怕人生三部曲:20年读书、20年坐牢、20年做学问。
1954年9月,李龙如愿考入武汉大学法律系。李龙这样解释说:“我选择法学,主要是自己对社会科学、特别是对法学有浓厚的兴趣。我始终认为法学是治国之学,强国之学。”至今,李龙还记得当年的系主任是从哈佛大学法学院“镀金”回国的韩德培,也是自己所在班的法律课主讲老师。
大学二年级下学期,李龙就在《光明日报》、《湖北日报》、《长江日报》和当时的《法学》杂志上发表文章。最让他感到得意的是,他还在那一年参加了全国先进知识青年代表大会,并得到了“青年法学家”称号。
四年级下学期,李龙到了广州中级法院实习,这对一个每科都是优秀的学生来说,意味着他即将毕业并投身到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去了。那段日子,李龙一边憧憬着未来,一边悉心摸索法学的实际操作能力。可是,就在他实习期间,整风运动开始了。
到了暑假,李龙一回到武大,就发现许多他尊敬的老师都被划成了“右派”。对这些,他并没有太在意,他仍去拜访他们,还陪他们下下象棋,有时候还请教他们一些学术问题。谁知,他自己就这么惹祸上身了。
也就在那时,他发表了篇名分别为《无罪推理原理》、《论社会主义民主》的论文。结果,他因此很快被定为“右派”。“右派”的帽子戴在了他的头上,“右派”说什么也不相信。在那歌德颂圣的谀词谄语和指鹿为马的谎言梦呓年代里,哭耶?欲哭无泪!笑耶?啼笑皆非!
李龙至今还记着毕业那天下着毛毛细雨。他和学校里所有的“右派”被集中在了操场,然后他得到通知——“保留学籍,劳动察看”,他们都得去湖北省蕲春县一个叫八里湖的农场改造。他懵懵懂懂地打了被包,来不及和女友告别,就坐上一艘摇摇摆摆的轮船,开始20多年的坎坷经历。
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要“法治”还是要“人治”,曾在法学界引起一场广泛争论。真理愈辩愈明,法治的思想和主张逐渐被大多数人接受。“这场持续近20年的论战,为党中央和全国人大正式将‘依法治国’作为治国方略,将‘法治国家’作为奋斗目标确立下来,奠定了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李龙说。
辛勤劳动,换来桃李满天下。
宪法至上是法治的灵魂。宪法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无人权之保障则无宪法,因此人权和法治是宪法的核心内容。李龙从法理学与宪法学相互交叉与渗透的视角出发对宪法进行全新的探索,创立了“宪法基础理论”这一新兴边缘学科,并在全国率先设立“宪法基础理论”这一博士研究生专业方向,其代表性成果《宪法基础理论》被国家教育部指定为全国研究生重点教材。在宪政领域,李龙通过对人类宪政史的深入考察,发现了呈现在纷繁复杂的宪法现象和宪政事实背后的宪政规律,即立宪规律、行宪规律和护宪规律。这一理论成果不仅有利于抓住宪政历史的主线,更有利于中国宪政的建设和发展。
1994年,李龙出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1996年,李龙在由自己主编的、武汉大学出版的《法理学》中首次提出了法理学的完整学科体系,将法理学体系归结为“五论”:本体论、价值论、范畴论、运行论、关联论。2003年,在由李龙主编的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法理学》教材中,他进一步将上述的“五论”发展为“六论”,即增加了“发展论”,专门探讨法律发展的一般问题,从而使其构建的法理学学科体系更加完善。
李龙深知孜孜以求的学术成就,应当在法学教育中得以社会化,以发挥其最大的社会效益。为此,他不断探索法学理论前沿问题的同时,不懈地探索法学教育的规律,并以独特的方式运用于法学人才的培养之中。李龙认为,新时期法学教育的改革关键在于更新法学教育观念,出路在于拓宽专业口径,重点在于加强基础、增强后劲,核心在于更新教学内容、突出实践环节,目的在于培养具有创造性的法学人才。
李龙常教导学生要博览群书,勤于思考,笔耕不辍,以写作促进读书,在读书中写作。不仅要了解学术前沿,更要创造学术前沿。在李龙看来,老师可分为三种:仅仅传播知识的老师,是三流老师;能够培养学生独立能力的老师,是二流老师;把学生带出一定境界的老师,才是一流老师。他说,所谓境界,就是学生具备创新能力和领先学术前沿的能力。李龙正是运用先进的法学教育理论通过辛勤劳动,换来桃李满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