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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1年3月21日证监许可[2011]413号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对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的报告》(融通基金字[2011]9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